1、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A 16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代码分为11个部分:一一第l部分2道路交通事故等级代码;第2部分:事故形态代码g第3部分:事故原因分类与代码;第4部分机动车损坏程度代码;第5部分当事人责任类型代码;第6部分当事人伤害程度代码,第7部分2人体损伤部位代码g第8部分3出行目的代码;第9部分z机动车行驶状态代码;一一第10部分z驾驶机动车人员类型代码g第11部分:当事机动车保险情况代码。本部分为GA16的第9部分。本部分代替GA19-1992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行驶状态代码。本部分内容与GA19-1992相同。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出。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
2、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军、赵林、许卉莹、何利利、张卫兵。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GA 19-1992。GA 16.9-2003 29 GA 16.9-2003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代码第9部分:机动车行驶状态代码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当事机动车行驶状态的代码。本部分适用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对事故信息的处理与统计分析。2 代码表机动车行驶状态代码见表10表1机动车行驶状态代码表代码名称说明。1直行02 倒车03 掉头04 停车05 左转弯06 右转弯07 变更车道机动车辆在行驶时,因超车、让车、停车等需要变换车道的过程08 躲避障碍机动车辆在行驶时,躲避路面障碍的过程09 驶离路面99 其他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