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 42 JB/T 54289 1999 量具量仪产品质量分等 电子数显高度卡尺 (内部使用) 1999-06-09 发布2000-01-01 实施国 家 机 械 工 业 局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JB/T 5428994电子数显高度卡尺 产品质量分等的修订。 本标准与 JB/T 5428994 的技术内容一致,仅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了编辑。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JB/T 5428994。 本标准由全国量具量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量具刃具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明生。 本标准于 1990 年首次发布。 JB/T 54289 1999 1 1 范围
2、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数显高度卡尺的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的各项质量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成批生产的电子数显高度卡尺(以下简称高度尺)质量等级的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T 5609 1991 电子数显高度卡尺 JB/T 54247.1 1996 量具量仪产品质量分等 通则 JB/T 54247.2 1996 量具量仪产品质量分等 抽样验收细则 3 合格品 合格品必须达到 JB/T 5609 规定的各项要求,按照 JB/T 54247
3、.1 的规定,其不合格项分为: 3. 1 A类不合格(致命缺陷类) 3. 1. 1 示值误差应不大于表 1 的规定。 表 1 m 测 量 范 围 示 值 误 差 0200 0.03 200300 0.04 300500 0.05 3. 1. 2 任意两点间的示值误差应不大于表 2 的规定。 表 2 m 测 量 长 度 任 意 两 点 间 的 误 差 任意 200 内 0.04任意 300 内 05500内 0.063. 2 B类不合格(重缺陷类)3. 2. 1 外观:高度尺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外部缺陷,数字显示应清晰。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09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量具量
4、仪产品质量分等 电子数显高度卡尺 (内部使用) JB/ T 54289 1999 代替 JB/T 54289 94 2000-01-01 实施 JB/T 54289 1999 23. 2. 2 相互作用:高度尺的尺框应能沿尺身平稳移动,无卡滞和松动现象,按钮应灵活可靠。 3. 2. 3 高度尺应能在测量范围内稳定工作。 3. 2. 4 高度尺测量爪工作面应镶硬质合金。 3. 2. 5 高度尺底座工作面硬度应不低于 509 HV( 50 HRC) 。 3. 2. 6 高度尺测量爪工作面和底座工作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表 3 的规定。 表 3 m 测 量 爪 工 作 面 底 座 工 作 面 Ra0
5、. 2 Ra0. 4 3. 2. 7 移动尺框使测量爪工作面与底座工作面在同一平面时,无论尺框紧固与否,测量爪工作面与底座工作面的平行度公差为 0.005 mm。 3. 2. 8 测量爪工作面的平面度公差为 0.003 mm;底座工作面的平面度公差为 0.005 mm。 注 1 底座工作面不允许凸。 2 在底座工作面边缘1 mm范围内不计。 3. 2. 9 测量爪工作面与底座工作面的平行度公差应不大于示值误差的 1/3。 3. 2. 10 高度尺的示值变动性应不大于 0.01 mm。 3. 2. 11 测量爪工作面在任意位置时数值的漂移应不大于 0.01 mm。 3. 2. 12 容栅式液晶显
6、示的高度尺其工作电流应不大于 30 A。 3. 2. 13 容栅式液晶显示的高度尺响应速度应不小于 1 m/s。 3. 2. 14 高度尺上应标志: a)制造厂厂名或注册商标; b)产品序号。 3. 2. 15 包装盒上应标志: a)制造厂厂名或注册商标; b)产品名称; c)测量范围; d)分辨率。 3. 2. 16 产品合格证上应标志: a)产品标准的标准编号; b)产品序号; c)出厂日期。 3. 3 C类不合格(轻缺陷类) 外观:应符合 JB/T 54247.1 1996 附录 B 中第 B2 章的规定。 4 一等品一等品除达到合格品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4. 1 高度尺
7、任意两点间的误差,无论尺框紧固与否应不大于表 4 的规定。 JB/T 54289 1999 3 表 4 m 测 量 长 度 任 意 两 点 间 的 误 差 任意 200 内 0.03任意 300 内 04500内 0.054. 2 容栅式液晶显示的高度尺响应速度应不小于 1.5 m/s。 4. 3 尺框和微动装置沿尺身移动时,其最大移动力和移动力变化应不大于表 5 的规定。 表 5 N 测 量 范 围 mm 最 大 移 动 力 移 动 力 变 化 0200; 0300 10 20500 15 34. 4 高度尺的清洁度应不大于表 6 的规定。 表 6 测 量 范 围 mm 0200; 0300
8、 0500 清 洁 度 mg/件 10 22 4. 5 高度尺经 50000 次寿命试验后,示值误差应不超过规定的要求,其合格率不小于 67%。 4. 6 高度尺连续工作无故障时间为 1500 h,其合格率不小于 80%。 4. 7 高度尺按钮经 5000 次试验后,其合格率不小于 80%。 5 优等品 除达到一等品的全部要求、并经行业多次测试和用户反映公认性能优越外,尚须达到下列指标。 5. 1 高度尺的清洁度应不大于表 7 的规定。 表 7 测 量 范 围 mm 0200; 0300 0500 清 洁 度 mg/件 8 20 5. 2 高度尺经 100000 次寿命试验后,示值误差应不超过
9、规定的要求,其合格率为 100%。 5. 3 高度尺连续工作无故障时间为 3000 h,其合格率为 100%。 5. 4 高度尺按钮经 10000 次试验后,其合格率为 100%。 6 等级评定 高度尺产品的等级评定按照 JB/T 54247.2 的规定进行。 JB/T 542891999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量具量仪产品质量分等 电子数显高度卡尺 (内部使用) JB/T 54289 1999 * 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 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 (北京首体南路 2 号 邮编 100044) * 开本 880 1230 1/16 印张 1/2 字数 8,000 1999 年 11月第一版 1999 年 11 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 1 500 定价 10.00元 编号 99616 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 http:/www.J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