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01 Y 60 . 、A、自己. GB 21551.1 2008 General requirement of antibacterial and cleaning function for hon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2008-03-24发布、f/?二、-.一.-一.-一-一_.、一、一,.-一-一.一、_-_-_.-二二二./ -与.-._- , . . _. , .-一盐,、2009-03-01实施发布 - .、, . 目。GB 21551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条矶。GB 21551(家用和类似用途
2、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分为以下两部分:第一部分z通则;第二部分z特殊要求。本部分为第一部分。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GB 21551.1 2008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海尔、广东美的企业集团、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中国抗菌材料及制品行业协会、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铁鹰、金银龙、李一、姚孝元、谷东照、邓明义、程贵亮、
3、陈卉、诸永定、季君叶、肖建军、张辉、王亚力。I 1 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GB 2155 1. 1 2008 GB 21551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以下简称家用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标识等。本部分适用于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各种家用电器,其他电器可参照执行。2 姐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2155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4、部分。新版本适用于本GB 4706.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 2005 , IEC 60335一lz2004(Ed4. 1) ,IDTJ GB 5296.2 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GB/T 13267 1991 水质物质对淡水鱼(斑马鱼)急性毒性测定方法GB 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卫生部2001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部2007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21551的本部分。3.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household and simiIar electrical applianc四在
5、家庭、寓所和类似用途的场所,由非电气专业人员使用的电子和电器装置。3.2 抗菌antibacterial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杀灭细菌或妨碍细菌生长性的过程。3.3 eliminating bacterial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去除或减少作用对象上细菌、真菌的过程。3.4 防霉preventing miIdew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杀灭3.5 妨碍霉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防霉等级preventing miIdew 在防霉菌试验中用长霉等级表示。1 GB 21551.1 2008 3.6 3. 7 抗菌率3ntibacterial rate 在抗菌试验中用百分率物数量减少的值。除菌率eli
6、minating bacterial rate 在除菌试验中用百分率表示微生物数量减少的值。3.8 净化率antibacterial rate 器具在去除某一种空气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与器具额定风量的比值,为器具去除该污染物的净化率。3.9 antibacterial materials 具有阻碍细菌的生长、繁殖或具有使细菌失去活性的材料。3. 10 防毒材料antibacterial materials 具有阻4 技术要求的生长、繁殖或具有使霉菌失去活性的材料。4. 1 电器安全性要求4. 1. 1 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电器除必须符合本部分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以及其他
7、适用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4. 1. 2 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电器为该电器的附加功能,其附加功能不应对使用者的安全、生命财产和所处的环境构成危险或危害。4. 1. 3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其安全特性做出规定的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电器,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未对其安全特性做出规定的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电器,至少应符合GB4706. 1的有关规定。4.2 卫生安全性要求4.2. 1 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电器及其部件在使用、贮存、运输、销售中不应成为污染源,不应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造成危害或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4.
8、2.2 对于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电器中直接接触人体、食品、药品等的部件,应考虑防止生物的草生,避免对人体有害或产生污染。4.2.3 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电器中用于过滤微生物的部件不应成为微生物的污染源。4.2.4 与食品接触及使用中与人密切接触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抗菌部件或材料应通过卫生安全性评估,必须符合附录A的要求。4.3 抗菌除菌净化功能要求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电器,其抗菌率、除菌率、净化率应符合本系列标准的具体产品的特殊要求。5 标识5. 1 标识原则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电器产品的标识、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9、必须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国人的习惯,应当准确、科学,不得带有误导消费者的明示与暗示,不得使用虚假、夸大的词语。GB 21551.1 2008 5.2 标识的基本要求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电器应符合GB5296.2的要求进行标识。5.3 标识内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家用电器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a) 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种类、达到的抗菌率、除菌率、净化率等技术指标;b) 家用电器抗菌、除菌、净化功能在使用寿命期内功能正常衰减及性能变化Fc) 家用电器使用寿命内需要更换、清洗等零部件,应予以说明;d) 抗菌的部件或部位及作用。3 GB 2155 1. 1 2008
10、附录A(规范性附抗阳、防霉部件卫生安全性评价和试验方法人1范围本程序和方法适用于与食品接触及使用中与人密切接触具性评价。、除菌、件材料的卫生安全A.2 卫生安全要求A. 2. 1 抗菌、除四、件所用配料不得含有2高毒性物质、致癌物质、致畸物质、致突变物质。A.2.2 抗菌、除菌、防霉部件应按A.3. 2的规定进行浸泡试验,必须符合表人1对有害物质释放限量的要求,以及表A.2对毒理学试验项目的卫生要求。表A.1 抗菌、除菌、防霉部件有害物质释敢限序飞项目标准值试验方法1 综合指标发残渣30 mg/L 7. l 2 (水液)饵消耗10 mg/L 106. 1106. 2 3 铅1 mg/L 27.
11、127.俨4 重金错0.5 mg/L 25. 125. 4 5 浸泡液)碑0.04 mg/L 22.122. 3 6 求0.01 mg/L 24.124.3 7 乙烯1 mg/kg 64. l 单体8 丙11 mg/kg 42. l 9 抗成分待实验确定按有关标准进行注:单体项目仅适用于高分子材料。a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条文。表A.2抗菌、除菌、防理学试验项目的卫生要求序号项目1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2 鼠伤寒沙门氏/回复突变CAmes试验、3 体外哺乳动物细色体畸变试验4 斑马急性毒性A. 2. 3 抗菌材料溶出性抑菌环直径小于或等于5IDIDo A.3 试验方法A. 3. 1 样品及试样准备
12、A. 3. 1. 1 取样卫生要求急性经口毒性CLDso)10g/kg体重阴性阴性96 h试验后元中毒症状抗菌、除菌、防霉部件生产者进行卫生学试验时必须提供实际使用的抗菌、除菌、防霉部件,且制成品不超过15d。A.3. 1. 2 样晶的大小样品大小应能满足测试项目的。当抗菌、除菌、防,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取4 , h GB 21551.1 2008 其一部分用作浸泡试验试样。.3.1.3 试样预受检试样到达实验室后,用纯水将试样充分清洗干净。.3. 1. 4 样品资料抗菌、除菌、防霉部件生产者进行卫生学试验时还应提供产品应用条件、应用范围、理化性质等资料。.3.2 试样浸泡. 3. 2. 1
13、综合指标、单体按检验项目所需的测定液体积,取一定于玻璃试验容器内,按浸泡液容积与试样的表面积比2 mL/cm2加纯水,在密闭和600C避光的条件下浸泡2h。浸泡时,浸泡液应淹没试样。. 3. 2. 2 重金按检验项目所需的测定液体积,取一定量试样于玻璃试验容器内,按浸泡液容积与试样的表面积比2 mL/cm2加4%乙酸,在密闭和600C避光的条件下浸泡1h。浸泡时,浸泡液应淹没试样。. 3.2.3 毒理学试验项目按检验项目所需的测定液体积,取一定量试样于玻璃试验容器内,按浸泡被容积与试样的表面积比2 mL/cm2加4%乙酸,在密闭和37C避光的条件下浸泡24h。浸泡时,浸泡液应淹没试样。.3.3
14、 浸泡灌收集和保存浸泡完毕后,应将浸泡液转移至干净的样品瓶内,并立即用于化学或毒理学试验项目试验。.3.4 浸泡液分析. 3. 4. 1 有害物质释放试验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进行,具体见表A.1。.3.4.2 毒理学试a)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按化妆品卫生规范第二部分第二章进行;b) 鼠伤寒沙门民菌/回复突变试验按化妆品卫生规范第二部分第八章进行;c)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按化妆品卫生规范第二部分第九章进行zd) 斑马鱼急性毒性试验按GB/T13267 1991进行。人3.5抗细菌性能安全性评价一一抑.3.5.1 试验样品要求a) 试验样品:由抗菌部件或同质材料制成的直径为5mm,厚
15、度不超过4mm适合检测的待检样口口。b) 对照样品z直径为5mm的无菌干燥滤纸,每片滴加元菌蒸锚水20L,干廊。. 3. 5. 2 利用抗菌剂不断溶合本标准的安全性要求。.3.5.3 试验环境扩散形成不同浓度梯度,显示抗菌性能。以抑菌圈大小来判断是否符试验采取无, 境应符合GB19489的要求。.3.5.4 菌种、材料、仪器和设备a) 试验用四:金黄色葡萄球菌CSta ph ylococcusureus) AS 1. 89等同ATCC6538 p 大肠埃希民菌CEscherichiacoli) AS 1. 90 注=根据家用电器的使用要求,也可选用其他菌种或菌株作为试验用菌,但所有菌种或菌株必
16、须由国家相应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并在报告中标明试验用菌品种及分类号。5 GB 2155 1. 1 2008 b) 材料:乙醇医用级营养琼脂培养基(NA)生化试剂接种培养液c) 仪器和设备:生化培养箱温控精度+lOC冷藏箱50C100C超净工作台(100级)或生物安全柜压力蒸汽灭菌器电热干燥箱室温2000C平接种环酒精灯A. 3. 5. 5 试样准备a) 试验样品制取和制备=样品从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中裁制,亦可采用与制品相同的原材料和加工方法制成待检样品。b) 营养琼脂培养基(NA)的制备z牛肉膏5.0 g 蛋白陈10.0 g 氯化铀5.0 g 琼脂15.0 g 制法:取除琼脂外其他成分溶解于10
17、00 rnL蒸锚水中,用0.1rnol/L氢氧化纳溶液调节使灭菌后pH值为7.07.2,加入琼脂,溶解后,分装,于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0C灭菌20 rnin。c) 营养肉汤培养基(NB)的制备=牛肉膏5.0 g 蛋白陈10.0 g 氯化铀5.0 g 制法:取上述成分加入1000 rnL蒸锚水中,加热溶解后,用0.1mol/L氢氧化纳溶液调节使灭菌后pH值为7.07.2,分装,于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0C灭菌20mino d) 接种培养液的制备:用营养肉汤培养基(NB)的生理盐水溶液制备,用于大肠埃希氏菌培养的NB浓度为0.2%,用于金培养的NB浓度为O.2%1%。为便分散可加人少量表面活性剂
18、吐温-80。用0.1mol/L氢氧化纳溶液或0.1mol/L盐酸溶液调节使灭后pH值为7.0u7.2,分装,于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0C灭菌20min。巳)菌种保藏:将菌种接种于营养琼脂培养基(NA)斜面上,在(37土l)OC下培养24h后,在50C100C下保藏(不得超过1个月),作为斜面保藏菌。f) 菌种活化:将斜面保藏菌转接到平板营养琼脂培养基(NB)上,在(37士l)OC培养(24土l)h,每天转接1次,不超过2周。试验时应采用3代u14代、24h内转接的新鲜细菌培养物。g) 菌悬液的制备z用接种环从A.3. 5. 5. f)新鲜细菌培养物上刮取1环2环新鲜细菌,加人培养液中,并依次做
19、10倍梯度稀释液,选择菌液浓度为5.OX105CFU/mL10. OX105CFU/mL 的稀释液作为试验用菌液,按GB/T4789.2的方法操作。A. 3. 5. 6 a) 物品灭菌z试验前对、试验样品、对照样品均应用70%乙醇溶液浸泡,1min后用无菌水6 b) c) GB 21551.1 2008 冲洗,自然干燥。如不适于用消毒剂处理的样品,可直接用无器具可采用高温湿热或干热方法灭罔。水冲洗。对试验所用到的其他取0.3mL上述菌液,在培养基上涂抹均匀,盖好平皿,置室温静置5mino 抗菌样品放置z每次试验贴放3个染菌平板,每个平板贴放2片试验样品和2片对照样品。用元菌慑子取试样贴放在平板表面,各样品中心相距不小于25mm,与平板边缘相距不小于15 mm。贴放好后,用无菌摄子轻压样品,使其紧贴于平板表面。盖好平皿,在(37土l)OC、相度大于90%的条件下培养16h18 h。用游标卡尺测量抑菌圈(包括样品并记录。测量抑菌圈时,应选择全透明的抑菌圈(法线方向为界。宽处)进行。测径应以抑菌外沿A.3.5.7 试验数据处理a) 对照样品应元抑菌圈产生,否则试验元效。b) 抑菌圈数值取6个样品的平均值,并保留2位有效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