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43.040.20 T 38 道圈中华人民主t_,、和国国家标准GB 25991-2010 汽车用LED前照灯Automotive headlamps with LED light sources and/or LED modules 2011-01-10发布2012-01-01实施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用LED前照灯GB 25991-2010 当&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2、* 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1字数25千字2011年5月第一版2011年5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 1-42085定价18.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剧昌本标准的第5章(5.10除外)、第6章(6.8除外)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GB 25991-2010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天津市汽车灯厂、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
3、司、长春海拉车灯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天津工大海宇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上海小东车灯有限公司、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云堂、许谋和、欧阳涛、黄春维、黄聊雯、赵斌、徐志强、于雅丽、刘熙娟、叶林、牛萍娟、朱明华、金宇清、孟庆恩。I GB 25991-2010 汽车用LED前照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LED光源/模块或含有LED光源/模块的前照灯配光性能、光色、温度循环等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M、N类汽车使用的LED前照灯、或主要由LED光源或LED模块形成远光或近光的LED前照灯。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
4、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4599一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T 7922 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GB 15766. 1 道路机动车辆灯丝灯泡尺寸、光电性能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 4599-2007和GB478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目标光通量objective luminous flux 可更换光源或光源模块光通量
5、的设计值。3.2 光源失效failure of light source LED或LED模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一个或多个LED失去发光功能、变暗、色度超标、或出现闪烁的现象。3.3 LED模块LED module 仅含有LED的光源模块。4 前照灯的不同型式在以下主要方面有差异的前照灯z一二商品名称或商标;一一光学系统的特性;-一一通过反射、折射、吸收和/或工作时的变形,改变光学效果的部件;一一提供的光束种类(近光,远光或远、近光); 一一配光镜及其涂层的材料;1 GB 25991-2010 一一LED光源/模块类型和参数(电压、功率、光通量、色度、显色性)。5 要求5.1 一般要求5. 1.
6、 1 LED前照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规定。5.1.2 LED前照灯应具有良好的散热性,防止LED光源热堆积。LED前照灯即使在低温凝冻的环境下仍能正常工作。5. 1. 3 LED前照灯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能。5. 1. 4 当前照灯装有LED光掠或LED模块时其性能均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当LED前照灯中装有灯丝灯泡或HID光源实现远光或近光功能时,其配光性能和检测应分别满足其相应标准的要求。5. 1. 5 前照灯应具有光束调整装置。当近光灯和远光灯形成一组合体,并各自装有LED光源/模块、灯丝灯泡(或灯光组)时,调整装置应能对它们分别
7、进行调整,这些要求不适用于远光灯和近光灯不能单独调节的前照灯。5. 1. 6 LED前照灯应包含有如下内容的标识:一一LED前照灯;电压;一一基准中心。5.2 LED模块和电子光源控制器的一般要求5.2.1 LED模块应使用发出可见光的LED光源,其他形式的光源不允许使用。5.2.2 LED模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元设计和制造缺陷,当有一个LED光源损坏视为整个模块失效。5.2.3 LED模块上的LED应装在适当的固定基板上,固定基板应具有很好的强度和稳定性,以保护LED和LED模块。5.2.4 LED模块(在灯体内)应定位准确,固定良好,防止窜动。5.2.5 对于可更换的
8、LED模块,更换时,应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的LED模块;同一灯体内不同规格的LED模块不能互换。5.2.6 无论电子光源控制器置于灯体内或外置,均视为LED前照灯的一部分。5.2.7 如果制造商没有特别说明,LED模块应在制造商递交的前照灯内进行试验。5.3 配光性能5.3. 1 前照灯近光应具有足够的照明并不产生眩目,远光应具有良好的照明。弯道照明可以通过附加光源来实现,该附加光源是近光灯的一部分,如附加光源失效,则配光性能仍应满足近光要求。5.3.2 配光性能应在距离前照灯基准中心前25m的垂直平面配光屏幕上测量,各测试点、区的位置如图1所示。2 v 3960 h 2 A区4 5 B区 。图1
9、配光屏幕5.3.3 近光的配光要求GB 25991-2010 单位为毫米3960 h 25R 3 +1750 6 -一一一一一-1-+875 +1750 h _._ +3500 5.3.3. 1 在配光屏幕上,近光应产生明显的明暗截止线,其水平部分位于v-v线左侧,右侧为HV-H2-H3线或HV-HI-H2-H4线。不允许有多条明暗截止线目视可见。在配光屏幕上的照度限值,应符合表l规定。表1点、线段、区域水平距离垂直距离照度/口1m口1町1lx HV 。O. 7 B50L L 1500 U 250 0.4 75R R 500 D 250 注1275L L 1 500 D 250 12 50L
10、L 1 500 D 375 15 25L L 3 960 D 750 二?;250V 。D 375 二主650R R 750 D 375 二三1225R R 3960 D 750 二三2I区任何点2 ESORa E区任何点主二0.7N区任何点二主3a ESOR为50R的实测照度值。3 GB 25991-2010 5.3.3.2 对于LED前照灯,在配光屏幕上,测试点1至8的照度限值应符合如下规定:一一测试点1+2+3;主0.31x; 测试点4十5+6二三0.61x; O. 7 1x:;?:测试点7注0.11x; 一一0.71x二三测试点8注0.21x。5.3.3.3 对于反射镜可调的LED前照
11、灯,在制造商规定的反射镜每个使用位置上,应符合5.3.3.1、5.3.3.2规定。5.3.3.4 在I、E、皿和N区内,应元影响良好可见度的横向照度变化。5.3.3.5 如果弯道照明光束通过下列方法获得,上面表1的要求也适用于设计成提供弯道照明光束的前照灯:一一旋转近光光束或水平移动明暗截止线转折处;移动前照灯的一个或多个光学部件,而明暗截止线转折处在水平方向保持不动;一一增加一个光源,而明暗截止线转折处在水平方向保持不动。5.3.4 远光的配光要求5.3.4. 1 远光在配光屏幕上的照度限值应符合表2规定。表2测试点或区域照度E血二三48且Z40HV点二三O.80E,.HV点至1125L和R
12、二24HV点至2250L和R二6单位为勒克斯5.3.4.2 对于反射镜可调的LED前照灯,在制造商规定的反射镜每个使用位置上,应符合5.3.4.1规定。5.3.4.3 对于远、近光LED前照灯,其远光最大照度值应不大于近光75R测量照度值的16倍。5.3.5 配光屏幕上照度测量的有效面积,应包含在边长65mm的正方形内。5.4 光色LED前照灯的光色应为白色,以CIE色度坐标表示,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的规定。5.5 光源LED前照灯应使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LED光掠或LED模块:前照灯/中含有的其他光源应使用符合GB15766. 1或ECER37规定的光掠。心前照灯近光用LED光源或LE
13、D模块目标光通量应不小于1000 1mo 5.6 显色性4 LED前照灯或LED模块的显色性应满足光谱最低红光成分要求:j E.(儿刷(A心川)V) k时=气丁:m二三0.05f E.()V( 式中zE.()一一发光光谱能量,单位为瓦(W);V()一一一光谱发光效率,单位为1; ()一波长,单位为纳米(nm)。GB 25991-2010 该值应用不大于5nm间距进行计算。5.7 LED前照灯的配光性能稳定性LED前照灯在按本标准规定测量了配光性能之后,其整灯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5.8 LED前照灯照度和色度温度稳定性5.8.1 LED前照灯在点亮1min后和光度稳定后,其测试点、区的照度值均应
14、满足最大值和最小值要求。在所有试验过程中,光度输出不应小于初始光通量70%。5.8.2 LED前照灯或LED模块在点亮1min和光度稳定后,其光色均应在所要求的范围之内。5.8.3 试验方法见附录B。5.9 LED前照灯塑料配光镜和塑料光学组件5.9. 1 前照灯的塑料配光镜按6.7.1试验后,应符合GB4599-2007附录B的要求。5.9.2 LED前照灯抗uv辐射5.9.2.1 LED前照灯内部装有塑料材料制造的光学组件(含透射、反射等部件)时,按6.7.2进行试验,试验后,前照灯的色度应符合5.4的要求,样品的表面不应出现裂纹、变形、(涂层)剥离等缺陷。5.9.2.2 LED前照灯使用
15、低uv辐射型式的LED模块,或者有关光学组件已使用了抗uv辐射的防护,如使用滤光镜,则不需要进行试验。低uv辐射型式的LED前照灯或LED模块应满足:式中zj E且e(儿e()S川A心川)沼S h阮uv=;骂:2:工三二10一5W/凡1mkm f Ee(川)dS()一一光谱效应)权重函数,单位为1; km一一发光体最大发光功效极限值,km=683 1m/W; 其他符号含义见5.60 该值应用不大于5nm间距进行计算。uv辐射光谱权重表依据270nm披长为典型值即S()二lj;其他波长uv辐射光谱权重值,依据表3以内插值替代:表3UV辐射光谱极重值/nm S(/nm 5() /nm 50) 25
16、0 o.生30305 0.060 355 0.000 16 255 0.520 310 。.015360 0.000 13 260 0.650 315 0.003 365 0.000 11 265 。.8103ZO 0.001 370 0.000 09 275 0.960 325 0.000 50 375 0.000 077 280 0.880 330 0.000 41 380 0.000064 285 0.770 335 0.000 34 385 0.000 530 290 0.640 340 0.000 28 390 0.000044 295 0.540 345 0.000 24 395
17、0.000 036 300 0.300 350 0.000 20 400 0.000030 5.10 LED前照灯耐温度循环试验按附录C进行试验,在最后一个循环的点灯期间,检查LED模块有无长久或间歇失效。如果有失GB 25991-2010 效,则不符合要求J日果没有失效,则检查其配光性能,应符合5.3相应要求。5.11 LED前照灯电源的极性反接和过电压试验后,试件的LED光源和电子光源控制器元任何部分或全部失效。6 试验方法6. 1 试验暗室、装置及设备6. 1. 1 试验暗室应元漏光,其环境条件应不影响光束的透射性能和仪器精确度。6. 1.2 配光屏幕应足够宽,以便于检查和调整近光明暗截
18、止线;配光屏幕颜色应便于光束照准,配光测试时应消除杂散光影响。6. 1. 3 配光测试应采用直流稳压电源,电气仪表准确度不低于0.2级,照度计应为国家检定规程中规定的一级照度计(其示值误差不超过土4%)。6.2 测试环境光电性能测试的环境温度230C:l:50C,相对湿度20%80%。6.3 配光试验6.3. 1 测试前,前照灯的LED模块应进行15h的老炼,然后冷却至室温。6.3.2 如元另行说明,配光测试时的电压:13.2V:l: O.1 V(标称电压24V为28.0V:l: O. 1 V)。当使用电子光源控制器应按照生产商的规定的参数进行测试。6.3.3 灯具应按照附录B连续点亮直到出现
19、光度稳定状态后进行测试。6.3.4 近光照准6.3.4. 1 在垂直方向,明暗截止线的水平部分应位于h-h线以下25cm处;6.3.4.2 在水平方向,明暗截止线的转折处应位于v-v线上,若转折处不清晰,则以满足75R和50R的照度值为准。6.3.4.3 照准时为使明暗截止线清晰易见,允许遮蔽部分配光镜。6.3.4.4 照准与否,以目视检验v-v线两侧各50(219cm)范围内的明暗截止线为准。6.3.4.5 按上述照准后,若近光不满足要求,则允许明暗截止线在水平方向左、右各10(44cm),垂直方向不超过h-h线的范围内进行调整。6.3.4.6 当弯道照明光束通过旋转近光光束或水平移动明暗截
20、止线转折处的方法获得时,测量应在前照灯总成完成水平重新照准后进行(如采用测角仪)。6.3.4.7 当弯道照明光束通过移动前照灯的一个或多个光学部件,而明暗截止线转折处在水平方向保持不动的方法获得时,测量应在这些光学部件位于极端操作位置时进行。6.3.4.8 当弯道照明光束通过增加一个光源,而明暗截止线转折处在水平方向保持不动的方法获得时,测量应在该光源接通时进行。6.3.5 远光照准光束最大照度区域中心位于HV点。对可以单独调节的远光,需要进行远光的照准,否则,以近光作为照准基准,即在近光照准后,测量远光时不允许再作调整。6.3.6 对于反射镜可调的LED前照灯6.3.6. 1 相对于光源的中
21、心与配光屏幕上HV点的连接线,在试验测角计上实现与可调反射镜的每个使用位置相对应的位置。之后,移动反射镜位置按6.3.4和6.3.5规定照准。6.3.6.2 在按6.3.4规定初始定位反射镜后,近光应符合5.3. 3规定,远光应符合5.3.4规定。6.3.6.3 按下述规定进行附加试验:垂直方向移动反射镜土20(或者,若反射镜从其初始位置起,调整范围小于20,则移动至最大调整位置),之后,利用试验测角计反方向进行重新照准。此时,近光皿区(HV点)和75R以及远光E血和EHV点照度值应符合本标准规定。6 GB 25991-2010 6.3.6.4 若制造商规定反射镜有几个使用位置,则在每个使用位
22、置上均按6.3.6.1至6.3. 6. 3规定试验。6.3.6.5 若制造商未规定反射镜使用位置,则应在反射镜平均调整位置上按6.3.6.1至6.3.6.2规定试验。之后,在反射镜移动至最大调整位置上,按6.3.6.3规定进行附加试验。6.3.7 LED前照灯配光性能的实际测量值乘以o.7为各测试点/区域的照度值。6.3.8 如果LED前照灯某一功能配光(远光或近光)由LED模块和灯丝灯泡共同获得,分别测量后相加。6.4 光色检验按照GB/T7922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照准后(1min或稳定后),近光直接测量50V;远光测量HV点。测量时的电压按照配光性能试验电压值。6.5 LED前照灯的
23、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方法见附录A。6.6 LED前照灯照度和色度温度稳定性试验方法见附录B。6.7 LED前照灯塑料配光镜和塑料光学组件6.7. 1 塑料配光镜前照灯的配光镜或材料试样和整灯试验塑料配光镜前照灯的配光镜或材料试样和整灯试验见GB4599-2007附录B。但是,试验中点亮光源的场合,均用前照灯内置光掠,按试验电压点亮。6.7.2 LED前照灯塑料材料组件抗uv辐射前照灯的每种相关塑料件样品或含有塑料光学组件的前照灯样品各一件用LED模块发出的光进行1500 h的连结照射。如果使用光学组件试验,每种相关塑料件样品与LED模块相对位置应与在其前照灯中的角度、距离等相同。6.8 LED前
24、照灯耐温度循环试验试验方法见附录C。6.9 显色性测量用光谱分析仪测量最低红光成分。在近光50V 点或和)远光的HV点测量,测量结果应符合5.6规定。6. 10 LED前照灯电源的提性反接、过电压试验6. 10. 1 极性反接试验对12V电压系统,给产品电源控制器输入端施加14:1:0.1V的反向电压1min;对24V电压系统,给产品电源控制器输入端施加28:1:0.2V的反向电压1min g 6. 10.2 电源的过电压试验对12V电压系统,给产品电源控制器输入端施加18土0.2V的电压60min;对24V电压系统,给产品电源控制器输入端施加36士0.2V的电压60mino 7 检验规则7.
25、 1 不同型式判定前照灯的不同型式按第4章规定判定。7.2 型式检验和生产一致性检验前照灯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生产一致性检验。符合7.3或7.4规定的,则认为该产品通过型式检验或生产一致性检验。7 GB 25991-2010 7.3 型式检验7.3. 1 制造商应提供的文件和样晶数量7.3. 1. 1 足以识别该型式前照灯的图纸一式三份,图上应表明配光镜或反射镜的特性结构,并标明基准轴线,基准中心和安装在车辆上的几何位置,反射镜的使用位置和调整范围。对于按5.3.3.5提供弯道照明的前照灯,应提供调整范围。7.3. 1.2 一份简明的技术说明书。包括LED模块的规格、尺寸、光电参数和目标光通量以
26、及电子光源控制器通电连接端子等信息:前照灯中若含有灯丝灯泡,应规定所使用的灯丝灯泡类型。7.3.1.3 样灯两只,对于塑料配光镜和塑料光学组件的塑料材料试验。7.3. 1.4 利用批量生产方法制造的配光镜14块1)。其中13块配光镜按GB4599一2007附录C中表c.1进行试验,另外1块配光镜进行抗UV辐射试验(如果需要)。LED前照灯光学组件中的每种相关塑料件样品或含有塑料光学组件的前照灯样品各一件。每种样品应具有与受检灯具相同的外观、颜色和表面处理特性。7.3.1.5 不带配光镜的整灯一只(包括反射镜)。7.3.2 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5.1、5.2、5.3、5.4、5.5、5.6、5.7
27、、5.8、5.9 (对于使用塑料配光镜和塑料光学部件的前照灯)、5.10和5.11规定。其中,有关配光镜和涂层材料的特性说明,若已进行过试验,则附上有关试验报告。7.4 生产一致性检验7.4.1 对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用随机抽取的样灯来判定其生产的一致性。7.4.2 随机抽取的样灯,应符合5.1、5.2和5.5的规定。7.4.3 按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随机抽取的样灯的配光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7.4.3. 1 近光两种要求中任选一种:a) 近光照度限值按5.3.3.1规定放宽20%,但其中B50L放宽0.2lx , m区放宽0.3lx; b) 把近光B50L、75R、50V、25R和25L的有效
28、测试区域扩大为以各测试点为圆心,半径为15cm 的圆。凹区高度从37.5cm降至22.5cm,宽度不变。其照度限值除B50L放宽0.1lx,皿区(HV点)放宽0.2lx外,其余照度限值仍按原规定。7.4.3.2 远光照度限值按5.3.4.1放宽20%,其中HV点放宽为0.75Emax。7.4.4 样灯应符合附录A的A.2.3规定。7.4.5 对于使用塑料配光镜的前照灯,还应符合5.9.1规定。8 1) 其中6块配光镜,可以用最小尺寸为60mmX80 mm的6块材料试样替代,其外表面的曲率半径不小于300 mm,中间有一个供测量用的尺寸至少为15mmX15 mm的足够平的区域。GB 25991-
29、20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LED前照灯的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A.1 配光性能的稳定性试验试验应在温度为23.C士5.C的干燥、静止的空气中进行,整灯应安装在能正确表示其装车位置的支架上。A. 1. 1 清洁的前照灯前照灯应按A.1. 1. 1规定点亮12h,并接A.1. 1. 2规定检验。A. 1. 1. 1 试验方法前照灯应按下述规定的方式点亮:A. 1. 1. 1. 1 功能组合情况如下:a) 对于远光灯或近光灯,相应的灯丝/LED模块点亮12h2) ; b) 当近光和远光混合时(双灯丝灯泡或两只灯丝灯泡/LED模块): 1) 若制造商规定,前照灯每次使用时点亮一根灯丝/LED模块3,则
30、依次点亮近光灯丝/LED模块和远光灯丝/LED模块各6h; 2)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川,近光灯丝/LED模块点亮15min,全部灯丝/LED模块点亮5 min;并以此方式点亮共12h; c) 对于组合照明功能的情况:按a)规定,同时点亮所有的单独功能至规定的时间;按制造商规定,也可以考虑使用混合照明功能b)的点亮方式。A. 1. 1. 1. 2 试验电压如下:一一对于LED模块按照6.3的规定;对于装有灯丝灯泡LED组合前照灯,应按GB15766. 1或ECER37所规定的90%最大功率调节灯丝灯泡电压;一一除非制造商另有规定,否则在所有情况下是使用标称电压12V的灯丝灯泡功率。在前一种情况下,
31、应以功率最大的灯丝灯泡进行试验。A. 1. 1. 2 试验结果A. 1. 1. 2. 1 目视检验前照灯一旦冷却至环境温度,应以干净的湿棉布清洁其配光镜,目视检验配光镜应无明显变形,扭曲,裂纹或变色。A. 1. 1. 2. 2 配光试验为符合本标准要求,应检验近光50R,B50L、HV和远光Emax的配光值。包括配光方法公差在内,试验前、后,照度值允许偏差10%。由于支架可能受热变形,允许进行照准调节明暗截止线的垂直位置变化按A.2规定)。A. 1. 2 污染的前照灯A. 1. 2. 1 前照灯准备前照灯按A.1.1规定试验后,应按A.1. 2. 2规定试验混合物准备样灯,然后按A.1. 1.
32、 1规定点亮1 h,之后按A.1. 1. 2规定检验。2) 当被试验的前照灯与信号灯组合,和/或混合时,信号灯应在试验期间点亮。对于转向信号灯,应以闪烁方式点亮,点亮和熄灭的时间比近于为1:L 3) 当前照灯以闪烁方式工作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灯的灯丝同时点亮,但这不是灯丝正常使用情况。9 GB 25991-2010 A. 1. 2. 2 试验混合物A.1.2.2.1 对于玻璃配光镜前照灯涂在前照灯配光镜上的试验混合物组成(重量比)如下:一-9份颗粒度介于0100m硅沙;一-1份颗粒度介于0100m植物性炭粉;一一0.2份NaCMC4)和适量的蒸锚水(其电导率小于1mS/m)。试验混合物的有效期
33、不超过14天。A. 1.2.2.2 对于塑料配光镜前照灯涂在前照灯配光镜上的试验?昆合物组成(重量比)如下:一-9份颗粒度介于0100m硅沙;一-1份颗粒度介于0100m植物性炭粉;一一一0.2份NaCMC;一一-13份蒸馆水(电导率小于1mS/m); (2:!: 1)份表面活性剂。表面活性剂的用量公差使试验1昆合物能散布在整个配光镜上。试验温合物的有效期不超过14天。A. 1. 2. 3 试验混合物敷涂试验混合物应均匀地涂在前照灯整个透光面上,待干燥后重复敷涂,直至远光Em旺,近光50R和50V照度值下降至初始值的15%20%。A. 1.2.4 翻量设备应使用与型式检验相类似的测量设备。对于
34、半封闭式前照灯,配光性能测量应使用标准灯丝灯泡。A.2 在受热影晌下,明暗截止结垂直位置的变化试验本试验用来检验在受热影响下,近光明暗截止线的垂直位置偏移是否超过规定值。按A.1规定试验后的前照灯,在不从试验支架上卸下或不作重新调整的情况下,应按A.2.1规定试验。A. 2.1 试验试验应在温度为23C:I: 5 .C的干燥、静止空气中进行。使用至少己老炼1h的批量生产LED模块/灯丝灯泡,按A.1.1. 1.2规定调节试验电压点亮前照灯。对于介于v-v线和通过B50L点垂直线之间的明暗截止线,分别测量前照灯工作3min(T3)和60 min(Tso)时的垂直位置。在保证准确度和复现性情况下,
35、可使用任何方法测量明暗截止线的垂直位置变化。A.2.2 试验结果当b.Tr= IT3-T SO I运1mrad时,应予以接收。若1mradb.Tr =1. 5 mrad时,则第二只前照灯应按A.2.1规定试验。此时,前照灯近光应先经历1h 点亮,1h熄灭三个时间循环。点亮电压应按A.1. 1. 1. 2规定调节。试验后,若(b.Tr + b.T rr ) /21 mrad,则应予以接收。A.2.3 生产一致性先经受A.2. 2规定的三个连续时间循环,再接A.2. 1规定试验,若b.Tr=1. 5 mrad,则应予以接收。若1.5 mradb.Tr =2. 0 mrad,则第二只前照灯应按规定试
36、验。当(b.Tr+rrr ) /21. 5 mrad,则应予以接收。10 的NaCMC表示竣化甲基纤维素纳盐,通常以CMC表示。试验混合物使用的NaCMC,在20c时,其2%溶液的置换度(DS)为0.6-0.7,薪度为200cp-300 Cp. GB 25991-20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LED前照灯照度和色度温度稳定性试验B.1 照度B. 1. 1 前照灯的光度应在某种功能点亮1min后测量以下测试点。测试时,可以大致进行照准,但应在完成比例测量时一直保持这种照准位置。测试点:近光50V 远光HVB. 1.2 灯具应连续点亮直到出现光度稳定状态:B. 1. 1要求的测试点的光度变化值在1
37、5min内小于3%。达到稳定状态时,记录且1.1要求的测试点的光度,按照6.3.4或6.3. 5的要求照准,进行所有测试点的光度测量。B. 1.3 按B.1. 1和B.1. 2测试点的光度值进行计算比例。B. 1.4 此计算比例应用到所有测试点,计算出1min点亮时的所有测试点的光度。B. 1.5 1 min时和光度稳定后测量的照度值均应满足最大值和最小值要求。B.2 光色在点亮1min和按照B.1. 2所描述光度稳定后进行光色测量,其光色均应在所要求的范围之内。B.3 近光的LED模块的目标光通量的测量B.3.1 LED模块的外形应符合7.3规定的技术说明书的描述。应拆除二次光学元件。这个过
38、程和按以下描述的测试条件,应记录于试验报告。B.3.2 应递交每种型式的LED模块3只及详细的说明书,如果应用光源控制器则一并提交。B.3.3 测试时模块的热量散发情况应模拟其在相应的前照灯中的情况。测试前,模块应在与前照灯正常使用相同条件下老炼72h。使用光通积分球时,积分球最小尺寸为1m,并且至少为LED模块最大尺寸的10倍。光通测量也可以用测角光度计求积(室温下测量。LED模块应在密闭的积分球内或测角光度计内点亮大约1ho 光通量应按照B.1. 2所描述的LED模块稳定后进行测试。每种形式3个LED模块的测量平均值被认为该LED模块目标光通量,每种形式的LED模块目标光通量应取3个LED
39、模块的测量平均值。OFON-白白的N阁。GB 25991-2010 附录(规范性附录)LED前照灯耐温度循环试验C 试验条件试验前、后应检验配光性能。放置试样前,箱内气流为1m/s-2 m/s。试样与箱壁间距离应大于200mmo C.1 C. 1. 1 C. 1.2 C. 1.3 试验方法C. 2.1 两只试样应安装在试验支架上,放置在试验箱内时,其基准轴线平行于冷却气流的主方向。C. 2. 2 试样应经历图C.1所示的5个高低温循环试验,每个循环历时8h。循环开始温度:20oC; 低温:一30oC/至少2h; 高温:50 oC/至少2h; 温度转换速率:0.6oC/min-5. 0 oC/m
40、in; 点灯方式:在图C.1 A点开始点灯至B点关闭;试验电压:13.2V土0.1V(对于24V标称电压LED前照灯则试验电压为28.0:1:0.1V)。C.2 时间/h温度/C母少2h/B点/ 一-、最少2h/ -A点nunununun 。cuaaz,一30圄C.1热循环试验的温度-时间曲线试验结束后,从箱内取出试样,在室温23oC土5oC和相对湿度30%-60%的环境条件下存放C.2.3 侵权必究严hJV。EAU nfu any-EA-uehm nu phu dE 噜EE-. 号一价书一定版权专有1 ho 18.00 5t GB 25991-2010 打印日期:2011年6月8日F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