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 160. 10 x 61 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0781. 3-2006 代替GB/T10781. 3 1989,GB/T 11859. 3 1989 米香型自酒Rice flavour Chinese spirits 2006-07-18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5-01实施发布GB/T 10781. 3-2006 前言本标准代替GB/T10781. 3 1989米香型白酒和GB/T11859. 3 1989低度米香型白酒。本标准与GB/T10781. 3-1989和GB/T11859. 3 1989相比主要变
2、化如下2将GB/T10781. 3一1989和GB/T11859. 3一1989修订后合并为一项标准;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章条;分别规定了高度酒和低度酒的感宫和理化要求;高度酒的酒精度上限由GB/T10781. 3 1989的57.0%调整为68%vol;低度酒的酒精度下限由GB/T11859. 3 1989的35.0%调整为25%vol;质量等级分为优级、一级,去掉GB/T10781. 3 1989和GB/T11859. 3 1989中的二级g理化指标相应进行了调整。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
3、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蔚、崔维东、张晓梅、李勇、郭新光。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GB/T10781 3 1989, 一一GB/T11859. 3 1989, GB/T 10781. 3-2006 米香型白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米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米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4、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757 蒸馆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汁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米香型自酒rice flavour Chinese spirits 以大米等为原料,经传统半固态法发酵、蒸馆、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
5、,具有以乳酸乙醋、卢苯乙醇为主体复合香的白酒。4 产品分类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高度酒酒精度41%vol68%vol;低度酒z酒精度25%vol40%voL5 要求5. 1 感官要求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分别符合表1、表2的规定。表1高度酒感冒要求项目优级色泽和外观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香气米香纯E,清雅口味洒体醇和,绵甜、爽冽,回味怡畅风格具有丰晶典型的风格级米香纯正酒体较醇和,绵甜、爽冽,回味较畅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a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GB/T 10781. 3-2006 亵2低度酒感官要求项目优级级色泽和外观无色,清
6、亮透明,无悬浮物,元沉淀a香气米香纯正,清雅米香纯正口味酒体醇和,绵甜、爽冽,回味较怡畅酒体较醇和、绵甜、爽冽,有回味风格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吻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5. 2 理化要求高度酒、低度酒的理化要求应分别符合表3、表4的规定。褒3高度酒理化要求项目优级级酒精度(%voll41 68 总酸(以乙酸计)(g/L)二z0.30 0.25 总醋(以乙酸乙醋计)(g/Ll二主0.80 0.65 乳酸乙醋(g/L)飞r0.50 0.40 卢苯乙醇(mg/L)/ 三30 20 固形物(g/L)运二。.40 酒精度41%vol
7、49%vol的酒,固形物可小于或等于o.50 g/L. 襄4低度酒理化要求项目优级级酒精度(%vol)25 40 总酸(以乙酸计)(g/L)/ 、0.25 0.20 总醋(以乙酸乙酶计)(g/L)二主0.45 0.35 乳酸乙醋(g/L)二三0.30 0.20 仕苯乙醇(mg/L);, 15 10 固形物(g/L)运二0. 70 5. 3 卫生要求应符合GB2757的规定。5.4 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执行。6 分析方法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的检验按GB/T10345执行。z GB/T 10781. 3-2006 净含量的检验按JJF1070执行。7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GB/T10346执行。酒精度按GB10344的规定,可表示为“%vol气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O%vo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