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1883-2002 电子吊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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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7.100 N 13 =lI工./、GB/T 11883 2002 Electronic hanging scale 2002- 03-05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2002 - 09-01实发布厂占一一口本标准是对原国家标准GB/T11883-1989最大 5ge 500 10000 j) 5g三三e100 1 000 1)用于贸易结算的秤.其最小检定分度数对),n二1000,对j),n=400。4. 3. 4 工作级别5 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电子吊秤应按GB/T3811一1983中4.1.3确定其工作级别。最大秤量大于或等于1t的电子吊秤应按工作级别不低于M5级设计

2、。计量要求5. 1 最大允许误差5. 1. 1 电子吊秤加卸标准载荷时的最大允许误差见表3,2 最小秤量岛1in20e 10e GB/T 11883-2002 表3标准载荷m以检定分度值e表示最大允许误差 :1: o. 5e 。三三m5口。士1.Oe 500m;2 000 :l: 1.5e 2 OOOm二1000 0 -一一-5. 1. 2 使用中检验的最大允许误差,是表3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5. 1. 3 误差计算的基本规则5.1.3.1 影响因子 。mSO50m2口。200m;l 000 各种误差应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测试,当测定一个因子的影响效果时,其他所有的影响因子应保持稳定在接近正

3、常值。5. 1. 3. 2 化整误差的消除应消除任何包含于数字示值中的化整误差。5.1. 3. 3 净重值的最大允许误差最大允许误差均适用于除皮后的净重值,预置皮重值除外.5. 1. 4 误差分配对电子吊秤各模块单独测试时,应按JJG555-1996中4.4.4规定进行误差分配。5. 1. 5 检定时的测试提交检定的电子吊秤应进行整机测试。5.2 称量结果间的允许差值不管称量结果如何变化,任何一次称量结果的误差,应不大于该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5. 2. 1 重复性对同一载荷,多次称量结果之差,应不大于该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5.2.2 旋转载荷垂直起吊后在水平360。范围内旋转任意角度,

4、示值误差均应符合5.1. 1规定。5.2.3 偏载多悬吊点的电子吊秤应符合JJG555-1996中4.5.2规定。5.2.4 多指示装置电子吊秤的不同指示装置或指示装置与打印装置之间示值之差应为零.5.3 检标准器检定电子吊秤用的标准器的误差,应不大于电子吊秤相应秤量最大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标准砖码的替代,应符合JJG555-1996中4.6. 2规定。5.4 鉴别力在处于平衡状态的电子吊碎的吊钩或其他承载器上轻缓地放上或取走1.4 e的硅码时,原来的示值应改变。5.5 由影响量和时间引起的变化量电子吊秤应在满足5.5. 1、5.5. 2的条件下,符合5.1、5.2、5.4、5.5. 3的要求

5、。5. 5. 1 温度5.5.1.1 如果在产品说明书中没有指定特殊的工作温度,则电子吊秤应在10C 40C温度范围内保持其计量性能。特殊指定的工作温度范围不得小于30C。5. 5. 1. 2 当环撞温度每相差5C时,秤零点或零点附近示值变化应不大于一个检定分度值eo5.5.2 供电电源3 GB/T 11883-2002 电子吊秤使用电网电源供电部分,在电源出现下述变化时仍能符合计量要求a)按电子吊秤规定的电压变化-15%-+10%,b)按电子吊秤规寇的频率变化:I:2%。使用电池供电的部分,当电池欠压而可能使示值误差超过最大允许误差时应有报警指示或自动停止工作。5.5.3 时间5. 5. 3

6、. 1 当任一载荷加在秤上,平衡稳定后立即读到的示值与其后30min内读到的示值之差应不大于O.5且在15min与30min时读到的示值之差应不大于0.2若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则抨加载后立即读到的示值与其后4h内读到的示值之差应不大于相应秤量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5. 5. 3. 2 卸下加在秤上30min的载荷后,示值刚一稳定,其回零偏差应不大于0.55.5.4 电子吊秤在经受JJG555-1996中8.4.3规定的干扰时,干扰与无干扰的质量示值之差应不超过e,或能觉察出显著干扰误差并应作出反应。6 技术要求6. 1 结构的一般要求6. 1. 1 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电子吊秤应符合GB/T381

7、1、GB/T10051. 1和GB/T10051. 2的有关要求a6. ,. 2 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电子吊秤,应能承受表4所列次数最大秤量载荷的加载而不损坏。表4加载次数工作级别Ml M2 M3 M4 M5 M6 M7 M8 次数8Xl0 1.6Xl0 3.2Xl0 6.3Xl0 1.25Xl0 2.5Xl0 5X 10 1 X 10 6.1.3 封记影响计量性能的调整部件应按JJG555-1996中5.1.2.4要求加封记。6.2 称量结果的示值电子吊秤的称量结果应以数字形式指示。6. 2. 1 读数的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称量结果的读数应可靠、易读、清楚。6.2.2 示值的形式示值的形式应

8、符合JJG555-1996中5.2. 2规寇。6.2.3 示值的极限超过Max十ge应无示值。6.2.4 读数稳定时间电子吊秤白载荷垂直起吊离地旦起重设备停止运转到称重显示器读数平衡稳定所需的时间,不大于10s 0 6.2.5 细分指示装置装有细分指示装置的秤,指示的分度值小于e应是2在按住细分指示键期间,或在发出手动指令后的5s内,均不能打印质量。6.2.6 打印装置4 打印应清晰、持久。打印的数字高度至少为2mm。所打印的计量单位名称或符号,应在数值之后或一组纵列数值的上方。当平衡不稳定时,禁止打印.GB!T 11883-2002 平衡稳定是指打印完成后5s内,指示不多于两个相邻的值,其中

9、一个是打印值。6.2.7 记忆存储装置平衡稳定之前,对后续指示、数据传输、累计等主要示值不进行存储。6.3 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电子吊秤应具有半自动置零装置。电子吊秤只能有一个零点跟踪装置。6. 3. 1 最大效果任何置零装置的效果,应不改变抨的最大秤量。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的范围,应不大于最大秤量的4%;初始置零装置的范围应不大于最大秤量的20%。半自动置零与除皮用同一装置操作除外。6.3.2 准确度置零后,零点误差应不超过土o.25e 0 6. 3. 3 置零装置的控制半自动置零装置应在下述情况才可起作用。a)当秤处于平衡稳定时;b)任何预置皮重运行均已清除时。6.3.4 零点跟踪装置

10、零点跟踪装置在下述条件下才能运行。a)示值为零;b)平衡处于稳定状态;c) 1 s之内的修正量应不大于0.5e时。6.4 除皮装置电子吊秤应有除皮装置,且在最大秤量的0%100%范围内有效。6.4.1 准确度当秤处于平衡稳定、除皮装置准确度达到土0.25e时才能运行。6.4.2 运行范围除皮装置不得运行于零点或零点之下和最大秤量之上。6.4.3 运行的可见性除皮装置的运行,应在秤上清楚地指示出来。净重值用净重(N或NET)标志。6.4.4 扣除皮重装置皮重与净重之和大于Max+9e时应无质量指示或报警。6.4.5 称量结果的打印毛重值可不带任何标志进行打印。若带标志,应使用毛重(G或B)标志.

11、若只打印净重值,应使用净重气N或NET)标志.若净重值与相应的毛重值和皮重值一起打印,则净重值与皮重值应有相应的标志符号4N与T识别。6.5 预置皮重装置6. 5. 1 分度值无论怎样向除皮装置输人皮重值,其分度值应等于或自动地化整到手手的分度值。6.5.2 运行的指示预置皮重装置运行的指示,应符合6.4. 3、6.4.5,但预置皮重值用预置皮重(PT)标志。6.6 安全要求5 h一-、GB/T 883-2002 6. 6. , 极限载荷电子吊秤应能够承受最大秤量4倍的极限载荷而不出现断裂或使电子吊秤丧失承载能力的变形。6.6.2 电子吊秤中使用电网电源供电部分应符合JJG555-1996中8

12、.5和GB14249. 1的有关要求。6.6.3 吊钧、吊环等承重件应有产品合格证,其制造厂应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认可证.6.7 机械零部件铸件、焊接件、锻件、机械加工、装配、油漆等均应符合图样有关规定。6.8 称重显示控制器6. 8. , 称重显示控制器应符合GB/T7724中有关规定。6.8.2 电子吊秤应能经受GB/T6587.1规定的环境试验而不损坏。与秤体组成一体的控制仪表部分或在室外使用的便携式仪表环境分组为E组,在室内使用的称重显示控制器部分环境分组为E组。6. 8. 3 无线数传式吊秤使用的通信机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元线电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要求,6.8.4 称重显示控制器单独测试时,

13、其误差应不大于电子吊秤最大允许误差的0.5倍。6.9 称重传感器称重传感器应符合GB/T7551有关规定.传感器单独测试时,其误差应不大于电子吊秤最大允许误差的0.7倍。7 试验方法7. , 测试前的准备工作7. ,. , 测试环境要求一般测试应在稳定的环境温度条件下,测试过程温度变化不大于5.C.蠕变测试时不大于2C.并且温度变化速率不大于每小时5C。7. .2 调整所有调整只允许在第一项测试前进行。7. .3恢复每项测试后,接下次测试前,允许秤充分的恢复。7. .4 预加载荷每项称量测试前,秤均应预加一次载荷到最大秤量或确定的最大安全载荷。7.2零点检查7.2. , 置零范围7.2. 初始

14、置零有初始置零功能的电子吊秤检查其初始置零范围,应不大于最大秤量的20%。7.2. 1- 2 半自动置零有独立除皮功能的电子吊秤检查其半自动置零范围,应不大于最大秤量的4%0 7.2.2 置零准确度7.2.2. , 不带零点跟踪装置的秤将秤置零,用附加小眩码的方法检测置零准确度,应符合6.3.2的要求。7.2.2.2 带零点跟踪装置的秤将秤置零并使秤摆脱零点跟踪范围,检测零点附近的误差,应符合6.3.2的要求.7.3 称量性能7. 3. , 称最测试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中测定初始固有误差时,至少选定10个不同的秤量s其他测试时,至少选定5个秤量,先按从小到大,再按从大型j小的次序进行称最试验。选

15、定的秤量中应包括接近最大秤量、最小秤量、二分之一最大秤量以及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那些梓量。测试结果应符合5.1的要求.6 G/T 11883-2002 消除化整误差的方法,可按JJG555-1996中11.4.1.6或11.4.4.3的方法。7.3.2 旋转测试将五分之四左右最大秤量标准载荷放置在承载器上,顺时针转360,每90。记录一次示值,然后逆时针方向重复上述操作。示值误差应不超过最大允许误差。7.3.3 偏我试验多悬吊点的电子吊秤参照JJG555-1996中ll.4. 7规定进行。7.3.4 除皮测试7. 3- 4.1 除皮称量测试至少应对2个不同的皮重进行称量测试,按7.3.1要求进行

16、测试。测试至少选定5个秤量,其中应包括接近最小秤晕、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那些秤量和可能的最大净重值。7.3.4.2 除皮准确度使用除皮装置将示值调整为零,然后用附加小砖码方法检测除皮准确度。7.3.5 鉴别力测试在三个不同的秤量进行测试,最小砰量、二分之-最大秤量和最大抨量。在承载器上放置定量的标准载荷和10个O.le的小黯码,然后依次取下小怯码,直到示值1确实地减少了一个实际分度值而成为I-e。再放上一个0.1e的小砖码,然后再轻缓地放上1.4 e的磁码,示值应为I+e,7. 3- 6 重复性测试在约二分之一最大秤量和接近最大秤量进行两组测试,最大秤量小于1t的秤,每组测试10次,其他至少测试

17、3次。每次测试不测定零点误差,可重新置零。如果秤有零点跟踪装置,测试时应运行.测试结果应符合5.2. 1的要求。7.3.7 与时间有关的测试7.3.7.1 蠕变测试在砰上加放最大秤量或接近最大秤量的标准载荷。示值刚一稳定即记下读数。随即将标准载荷在秤上保持4h,按时记录示值。测试期间温度变化不应大于2C。测试结果应符合5.5.3.1的要求。如果第一个30min肉,示值变化不大于O.5 e,而其中第15min至30min之间的示值变化不犬于O.纭,则此项测试即可结束.7.3.7.2 回零测试在梓上加放最大秤量(或接近最大抨量)的标准我荷,测定加载30mn前后的零点示值之差。示值刚一稳定立即读数。

18、测试结果应符合5.5.3.2的要求。如砰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功能,测试时不能运行。7.3.8 平衡稳定性测试具有打印或数据存储装置的抨进行平衡稳定性测试。在秤上加放50%最大秤量的标准载荷,于动打破平衡,尽快地启动和开启打印或数据存储功能,读出打印后5s的指示值,应符合6.2. 6的要求。7.3.9 影响因子试验7.3.9.1 预热时间在秤断电至少8h后,接通电源和开机,待示值刚一稳定后立即置零并测定和计算零点误差.再加放接近最大秤量的标准载荷测试。在5min15 min.30 min后重复测试。每次测试均应对那时的零点进行修正。测试结果应符合5.1的要求。7. 3- 9.2 静态温度按JJG

19、555-1996中1l.5.3.1、11.5.3.2要求进行,称量误差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温度对空载7 GB/T 1188J,-2002 示值的影响应符合5.5.1.2的规定。测试时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功能不应运行。7.3.9.3 稳态湿热试验按JJG555一1996中12.2. 2要求进行,称量误差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7. 3- 9.4 电压变化对电网电源供电部分的测试按JJG5551996中11.5. 4要求进行。对电池供电的部分,逐渐降低供电电压,直到出现欠压报警指示或自动停止工作之前,秤的全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称量误差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7.3.10 抗干扰性能测试7.3.10.

20、1 短时电源电压降低对电网电源供电部分的测试按JJG555一1996中12.3.1要求进行。7. 3- 10.2 脉冲串对电网电源供电电源线的测试按JJG555-1996中12.3.2要求进行。7.3-10.3静电放电按JJG555-1996中12.3.3要求进行。7.3.10.4 抗电磁场辐射按JJG555-1996中12.3. 4要求进行。7. 3. 11 量程稳定度测试按JJG555-1996中12.4要求进行。7. 3- 12 功能试验按产品说明书逐项检查电子吊秤的其他功能,应与说明书一致。7. 3. 13 环境试验参照GB/T6587. 1进行振动、冲击和倾斜跌落试验。试验后进行称量

21、试验,称量误差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7. 3- 14 基本安全性能试验7.3.14.1 电安全性能试验电子吊秤使用电网电源供电部分的安全性能试验按JJG555-1996中12.5和GB14249.1规定进行。7. 3- 14.2 机械安全性能试验钩头式或钩头悬挂式电子吊秤应进行机械安全性能试验。a)最大秤量不大于20t 按6.1.2规定的载荷和循环次数进行脉动载荷疲劳试验,作用力最小值大于零小于3kN.作用频率不大于25Hzo试验后不应出现裂纹或断裂。疲劳试验后,施加4倍最大秤量的极限载荷,电子吊秤不应出现断裂或使电子吊秤丧失承载能力的变形.注s本试验是破坏性试验.试验后的产品应报废。b)最大抨

22、量大于20t 可用计算的方法验证电子吊秤的疲劳寿命和极限载荷,应符合6.1. 2和6.6. 1的要求。8 检验规则8. 1 出厂检验出厂前或首次使用前电子吊秤应做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检验项目按7.2. 2、7.3. 1、7. 3. 2、7.3.3、7.3.4、7.3. 5、7.3. 6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使用。B GB/T 11883-2002 8.2 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8.2.1 在下述情况下的电子吊秤需进行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a)新产品定型鉴定;b)设计、工艺、元件有重大改变后首批产品必须进行$0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的首批产品必须进行。8.2.2 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为拍

23、样检验,抽样的数量一般为三台,大型产品可提供一台。8.2.3 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时,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进行试验。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 标志9. 1- 1 说明性标志产品上必须具备下述标志:a)制造厂名及商标sb)采用标准号;c)产品名称gd)产品型号pe)产品主要参数:最大秤量(max)、最小秤量(min)、检定分度值e,f)准确度等级gg)产品出厂编号及制造日期ph)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i)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电子吊抨还应标识其工作级别。9. 1. 2 检定标志9.1.2.1 位置秤上应留出检定标志的位置.这个位置应当是2a)不破坏标志,就无法将其拆下,b)标志容

24、易固定,而又不会改变抨的计量性能,c)在使用中,不移动秤就可看见标志。9. 1- 2.2 固定采用自粘型检定标志,应保证标志持久保存,并留出固定位置。固定位置的直径至少为25mmo 9. 1. 3 包装标志包装箱外,除按GB191、GB/T6388涂印有关的标志外,还应有下列标志z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gb)制造厂名gc)毛重;d)体积。9.2 包装9.2. 1 电子吊秤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要求。9.2.2 随同产品应提供下列技术资料=9.3 a)使用说明书;b)合格证;c)装箱清单5d)检定证书。运输9 GB/T 11883-2002 运输、装卸电子吊秤时应小心轻放,禁止抛扔碰

25、撞和倒置,防止剧烈震动和雨淋。9.4 贮存9.4. 1 电子吊秤的主要部件如称重传感器、称童显示控制器应存放在温度范围为25C50.C .相对湿度不大于90%的通风室内,室内空气中不得含有腐蚀性气体。9.4.2 产品在贮存保管和堆放时不应直接接触地面。9.4.3 贮存期超过六个月,出厂前应重新检定。9.4.4 电子吊秤使用的电池应按其制造商的要求定期充电。10 NODNlgFF 阳、筒。国和准秤共标吊人华中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电话,68523946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68517548 印张1字数23干字2002年6月第一次印刷 1/16 开本880X 1230 2002年6月第一版印数l一1000 晤书号,155066 , 1-18501 民国家电子GB/T 11883-2002 网址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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