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7. 160 H 71 道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6061-2010 钮银复合碳化物Tantalum-niobium composite carbides 2011-01-10发布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10-01实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钮银复合暇化物GB/T 26061-2010 争e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导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o.5 字数9千字2011
2、年3月第一版2011年3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 1-41757定价14.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目。吕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AC/TC24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夏东方钮业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掌军、唐德胜、霍红凤、刘振远。GB/T 26061-2010 I GB/T 26061-2010 钮银复合碳化物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钮铝复合碳化物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
3、用于五氧化二钮(或钮粉)、五氧化二铝碳热还原法制得的钮锯复合碳化物。该产品用于生产硬质合金。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249 难熔金属及化合物粉末粒度的测定方法费氏法GB/T 5314 粉末冶金用粉末的取样方法GB/T 15076(所有部分)钮钮化学分析方法GB/T 20508-2006 碳化钮粉3 要求3. 1 产品分类3. 1. 1 产品按化学成分中的钮钮含量不同分为11个牌号。3.1.2 产品按费氏平均粒径分为三种级别:A、B、
4、c3.2 化学成分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氧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1化学成分1%牌号主含量杂质含量,不大于Ta 总碳Nb 游离碳Fe Si Al Ti Ca 84.4 6.7 9.0 FTNC90/10 土1.5土0.2土1.579. 6 6.9 13.3 FTNC85/15 士1.5士0.2土1.575.0 7.2 17.8 FTNC80/20 0.15 O. 10 0.01 0.005 0.01 0.005 士1.5士0.2土1.570.4 7.4 22.0 FTNC75/25 土1.5土0.2士1.565.9 7.7 26.5 FTNC70/30 土1.5士0.2土1.5K N
5、a N 0.005 0.005 0.02 1 GB/T 26061-2010 表1(续)化学成分/%牌号主含量杂质含量,不大于Ta 总碳Nb 游离碳Fe Si Al Ti Ca K Na 60.9 8.0 31. 1 FTNC55/35 士1.5土0.2士1.555.8 8.2 35.5 FTNC50/40 土1.5士0.2土1.546.8 8.7 44.3 FTNC50/50 士1.5土0.2士1.5O. 15 O. 10 0.01 0.005 0.01 0.005 0.005 0.005 37.5 9.2 53. 5 FTNC40/60 士1.5土0.2士1.528.0 9. 7 52.
6、5 FTNC30/70 土1.5土0.2土1.518.5 10.2 71. 0 FTNC20/80 土1.5士0.2土1.5注:其他牌号及其化学成分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3.3 费氏平均粒径产品的费氏平均粒径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级别费氏平均粒径/m氧含量/%A 主豆1.01.01.5 王三0.25C 1.53.0 0.20 注:其他级别及其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3.4 外观质量产品呈褐色,元目视可见的夹杂物。4 试验方法4. 1 化学成分4. 1. 1 产品化学成分中总碳量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T20508-2006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4. 1. 2 产品化学成分中游
7、离碳量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T20508一2006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4. 1. 3 产品化学成分中Ta,Nb的仲裁分析方法按供需双方认可的方法进行。N 0.02 G/T 26061-2010 4. 1. 4 产品化学成分中其他杂质含量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T15076的规定进行。4.2 费氏平均粒径产品的费氏平均粒径按GB/T3249的规定进行测定。4.3 外观质量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5 栓验规则5. 1 检查和验收5. 1. 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 1. 2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进
8、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d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5.2 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级别的合批粉组成,每批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5.3 栓验项目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费氏平均粒径和外观质量的检验。5.4 取样产品取样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检验项目取样与制样方法要求的章节号试验方法的章条号化学成分按GB/T5314规定进行3.2 4.1 费氏平均粒径按GB/T5314规定进行3.3 4.2 外观质量每批按不小于袋(瓶)数的20%进行抽检3.4 4.3 5.5 检验
9、结果判定化学成分、费氏平均粒径或外观质量的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按批判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6. 1 标志6. 1. 1 每袋(瓶)产品应附标签,标明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净重和包装日期。6. 1. 2 产品应包装成箱,每箱应注明:EON-oNVHh阁。GB/T 26061-2010 供方名称;产品名称和牌号、级别;批号。、B,、,、,aLUiC一包装、运输、贮存产品用袋或双层盖塑料瓶包装。产品运输时必须用防雨运输工具。产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和无酸碱气氛之处,严防氧化。产品贮存时间不宜超过一年。6.2 6.2.1 6.2.2 6.2.3 质量证明书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a) 供方名称、地址;b) 产品名称和牌号、级别;c) 批号;d) 净重和件数;巳)分析检验结果和供方质检部门检印;f) 本标准编号;g) 检验日期。6.3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订购本标准所列产品的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b) 牌号、级别zc) 重量;d) 本标准编号;e) 其他。7 侵权必究唔书号:155066.1-41757定价:14.00 元版权专有GB/T 26061-2010 打印日期:2011年4月7日F00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