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昌ICS 77.150 H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6063一2010金.A 曰铝镀Beryllium aluminum alloy 2011-10-01实施2011-01-10发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镀铝合金GB/T 26063- 2010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0.5字数9千字2011年2月第一版2011年2月第一
2、次印刷* 书号:155066. 1-41759定价14.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目。吕本标准为首次制定。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群伟、王战宏、李众、买学峰、赵玉林。GB/T 26063-2010 I 皱铝1 范围A 口金GB/T 26063-2010 本标准规定了镀铝合金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由粉末冶金工艺或由真空熔铸工艺生产的镀含量在60%69
3、%的镀铝合金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H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3850 致密烧结金属材料与硬质合金密度测定方法GJB 1550 镀粉、镀材X射钱照相检验方法3 要求3. 1 牌号产品的牌号、制造方法、供应状态见表1。表1牌号制造方法BeAl-F 粉末冶金BeAl-Z 真空铸造3.2 化学成分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要求
4、。表2供应状态压制态铸造态化学成分1%牌号杂质元素含量,不大于Be Al Si Fe 。C Mg BeAl-F 60. 0065. 0。余量0.20 1. 50 0.15 0.06 BeAl-Z 60. 0069. 0。余量O. 30 0.20 0.20 0.20 0.06 注:杂质总量指除Be、Al外,Si、Fe、0、C、Mg等元素的总和。3.3 力学性能产品的室温力学性能应满足表3的要求。杂质总量2.50 2.50 1 GB/T 26063-2010 表3牌号抗拉强度Rm/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o./断后伸长率AZ5mmMPa MPa % BeAI-F 二三270二,160二三2BeAI-
5、Z 二三160二80二三2密度产品的密度为(2.1士o.l)g/cm3 0 3.5 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产品的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应符合双方签订的订货合同。3.6 内部质量产品应进行X射线检验。在2.0%3. 0%的照相灵敏度条件下,内部缺陷应符合双方签订的订货合同。3.4 试验方法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力学性能的检验按GB/T228的规定进行,拉伸试验试样如图1所示。密度的检验按GB/T3850的规定进行。尺寸的检验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检查。外形和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内部质量的检验按GJB1550的规定进行。4 4. 1 4.2 4.4 4.5 4.3 4.6 单位为毫米
6、气。钊由AFL=30 5 10 60 固1检验规则5. 1 检查和验收5. 1. 1 产品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 1. 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5.2 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生产工艺的产品组成。2 5 G/T 26063-2010 5.3检验项目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密度、尺寸、外形和外观质量、内部
7、质量的检验。5.4 取样和制样5.4.1 产品的取样和制样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检验项目取样规定要求的意条号化学成分5.4.2 力学性能5.4.3 密度逐件尺寸和外形逐件外观质量逐件内部质量逐件5.4.2 化学成分的取样规定。5.4.2. 1 仲裁取样数量:每批产品取样3个。5.4.2.2 仲裁取样方法:3.2 3.3 3.4 3.5 3. 5 3. 6 a) 取样位置:产品交叉对角线的中心点及交叉线的任意两端点。b) 取样方法:采用钻孔法,产品去掉表皮2mm后,取样100g。5.4.2.3 试样的制备:使用玛瑶石研钵,将试样研磨至100目。5.4.3 力学性能的取样规定。5.4.3. 1 仲
8、裁取样数量:每批产品取样3个。5.4.3.2 仲裁取样方法:a) 取样位置:产品交叉对角线的中心点及交叉线的任意两端点。b) 取样方法=使用锯切法,将试样切割成sbllmm、长61mm的圆棒。5.4.3.3 试样的制备:使用线切割及数控车床,将试样加工成图1的尺寸。5.5 检验结果的判定检查或试验方法章条号4.1 4.2 4.3 4.4 4.5 4.6 5.5. 1 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同一产品上依据取样规则另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检验,如仍有一个试样的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5.2 当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中有两个试样检测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另取双倍
9、试样进行重复检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重复检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5.3 密度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判该件不合格。5.5.4 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判该件不合格。5.5.5 内部质量检验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判该件不合格。6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6.1 标志6. 1. 1 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6. 1. 2 每个产品包装箱上应注明防潮和小心轻放字样或标志,并标明以下内容:a) 供方名称zb) 产品名称及牌号;c) 生产批号或产品批号;OFONi的oNH益。GB/T 26063-2010 产品数量;巳
10、)产品净重;f) 出厂日期。6.2 包装、运输、贮存6.2.1 应在产品订货合同中标明产品包装的具体要求。6.2.2 产品在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机械碰撞或金属锤击,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口罩。6.2.3 产品应存放于干燥和无酸、碱气氛之处。如与水接触时,则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6.3 质量证明书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a) 供方名称;b) 产品名称;c) 牌号;d) 外形、尺寸、外观质量要求;e) 批号或生产日期;f) 件数;g) 本标准编号;h) 各项分析结果和供方质检部门检印。d)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b) 牌号;c) 外形、尺寸、外观质量要求;d) 化学成分检测方法;e) 件数;f) 本标准编号;g) 其他需要协商或增加本标准以外要求的内容。7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祷书号:155066.1-41759定价:14.00元G8/T 26063-2010 打印i才期:2011年3月30HF00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