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固定灭火系统瞌劫、控制l装置通愚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激用范围GA 61-93 本标准规定了til定灭火系统的驱动及控制装莹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标志。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中安装部题定灭火系统中尊重草草、控秘装置。其他环境中安装梅具有特殊性能的t虫类装置,除特殊要求自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参然本标准。2 引用标准GB 795 卤代烧灭火系统容器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998 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GB4717 火灾报警控告苦苦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3. 1 驱动装霞能直接启动阴定灭火系统的释放部件使系统投入灭火动作的执行机构。3. 2 控制装置E能对火灾电信号进行
2、处理,按需要做出判断,并对驱动装载下达动作指令约机构。3. 3 合体式控骂器装釜将火灾自动报警与灭火控制功能忽含在一个箱体内的控制机构.3.4 分体式按哥哥装置将火灾自动报警与灭火控制功能分别安装在两个箱体内的控制机构。3. 5 释放部件专指在固定灭火系统及其联动机构中,当执行灭火任务时,必须反向或反状态动作的关键部件。如z盛装灭火药剂的容苦苦阀、商淋阀、洒水喷头g联动机构中的进/排风扇、防火门馆等部件统称释放吉事件,4分类4. 1 驱动装毁分类8. 电磁写出驱动装置sb. 气动裂驱动装置gC. 液态辈革驱动装置gd. 引爆裂驱动装置;e. 机械1l!l驱动装置也4.2 控制装毁分类4. 2.
3、 1 按控制区域数目分类z中华人民共和随公安部1993-11-15批准3:1 0 1994-06-01实施a. 单区校和j装寰$b. 多区控制装霞。4.2.2按安装方式分类sa 台式投tIilJ装置#岳.壁挂式控ftitl辈辈辈辈多C 柜式控制装置。4.2.3 按结梅分类z8. 合体控制装置pb. 分体控制装童LB 驱动毒草置的技术要求5. 1 电磁型驱动装置GA 61 93 5.1.1 电磁型驱动装寰的有效作用力,不应低于正常工作状态时最大负载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5. 1.2 电磁裂驱动装蜜的额2草工作电泛宣采用直流24V. 5. 1.3 电磁型驱动装撞在额);电压的土15%条件下应能正常动
4、作,并符合5.1.1之婆求。5. 1.毒电磁l,I!l驱动装楚的接线尊辈子与外壳之向前就f主要求,应根据穰定也忍耐受频率为50日z,司主运有效值为1500V(当翻定电压超过50V时或500V(当额2挂电压不超过50V时的交流电历时1min 的就应试验,旦不得出现表离飞军在、扫掠放宅、也晕和f告穿现象。5. 1. 5 电磁到驱动装壁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大于20MO。5.1.6 电磁裂尊重动装爱在最大负载状态下工作树,泼续动作次数应符合袭1之规定,且动作应灵活准确,除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易损件之损坏外.不得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上的损坏.表1试验条件试验次数备注20士5:1
5、00 额电压下泼车?试验最离工作温度10 在额定电E军士15%下各进行5次最低工作温度10 5.2 气动与液压辈革驱动装置5. 2. 1 气动或液压裂驱动装置输出的作用力,在最低工作温度下,不应小子最大负载条件下系统操作为的两倍。5.2.2 气动或液压裂驱动装麓,不得有泄漏,并应设有指示精度不低于4%的压力显示装援以CO,为动力介质量才J?i.设有质t检测装建5.2.3 驱动装置在最大负载条件下,在20士5C工作温度下,应连续动作100次,在最高利簸低工作温度下,各连续动作10次。每次动作应灵活准确,不得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上的损坏5.2.4 采用双气源液源)的驱动装楚,每个气源(液源均应符合5
6、,2. 1、5,2.2、5.2.3的要求,当径一气源液源)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该装置的正常工作。5.3 号!爆型驱动装置量5.3.1 在引爆部件使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驱动装置输出动力不应小于装置操作力的三倍。5.3.2 引爆裂驱动辈革量应连续动作10号次,除易援部件好,其余部牛不得损坏或变形.5.3.3 双引爆型z驱动装置,每个引爆部件均应满足5.3.1-5.3.3的要求。且一个引爆部件失效时,另一个引爆部伶应能使驱动装置童正确动作e5.3.4 引爆型驱动装置,当去除引爆部件时,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芯线与外壳之间的绝缘也阻,不得低351 GA 61-93 于2MO.5. 3.5 号!爆部f牛在
7、经过90d的时效试验后,其输出动力应能满足5.3. 1的要求,与未经lIt效试验对照组的部件比较,其平均输出动力怒不应超过:1:10%。5.4 机械型驱动装置E5.4.1 机械型驱动装置提供的驱动力,不得低予动作所需操作力的两倍。5.4.2 手动操作时.操作力及行稼满足表2的统定适量2于动方式最大操作力N 按动按钮10 指t在50 手狡150 最大行程宵1m运300运。5.4.3 当机械llll驱动装置以下落重物提供驱动力时,重物在下落行程中应为自由下落,不应受到阻挡,该行程的饮度应当趟过启动系统时所必需的距离,且该行程不得小于25mmo 5.4.4 机械型驱动装置应连续动作100次,在最高及
8、最低工作温度下各动作10次,不得出现任何故瘁,挂靠易损伶扑不得出现结构上的损坏.自控制装置技术要求6. 1 控制装置的火灾报警功能成满足GB4717中有关要求a6.2 具有自动启动灭火系统功能的控制装置,必须具有自动、手动转换功能,装置量所处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或灯光显示.光论装置处予自动或子草草状态,孚动操作启动消防设备必须有效.6.3控制装置应具有反映灭火剂喷洒情况的反馈信号显示功能。6.4 用于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装进应有延时释放功能,延时时间为10-30s可调-6.5 控制装置至少应提供二对投制外部消防设备的触点。6.6控和i器部然也应采用互相独立约主、备再矜电源,并可自动切换供电。当采用
9、蓄电池组徽为备用电源时,其容量应满足在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24h的用电量,亘在24h内,应保证至少一个区域发生火灾时系统能可靠的动作.主、备咆源均应有工作指示。6.7 主电源应在电网供电电压为AC220 v+:%、50Hz的条件下能正常工作俑6.8 对于多区控制装置,主电源的最低容量自我3规定e表3控制区域启动灭火装置E最低底数自喜区、双区控制装就1 3-5区控制装囊2 6区以上3 6.9 控制装置具备对其主要连接部件如火灾探测量墨、驱动费事件、反馈部件等连线通断状态的手动或黯动检溅电路,一旦这些连线发生盖骨路龄,应吉普手动发现或窍辛苦级主主教瘁信号.10 在控制装踩上设置紧急扇动按键时,该键
10、应有避免人员误触及的保护攒施s设置紧忿中吉普接键时应放在易操作的部位,:1:i2 GA 61-93 6.11 控制装置的电源插头及其他有绝缘要求的输出端子与机究之阅的绝缘也理l.应大于20MO,上述部位还应承受表4交流试验电压fE才1min的磁应试验。试验然间,试件不得出现击穿、表露飞草草、扫掠放电及电晕现象。我4额定电ffi交流试验电压有效堡时闵三二50V 500 V 1 mn 50V 1500 V 1 min 6.12 题定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应章程耐受表5所规定的气候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的佳能应满足第7章有关试验要求。章是5试验名栋试验参数试验条件工作状态温度40C 离温试验正
11、常监槐状态持续时间16 h 温度。低温试验正常监视状态持察E宁1号16 h 相对湿度(92士3)%恒定湿热试披温度40 C 正常监视状态持婆慰问24担温度60(; 高温贮将非工作状态持续时间4h 温度 40C 低温贮手F非工作状态持续时间4h 6.13 控制装置底能耐受表6中所规定的机械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的性能成满足第7擎的有关试验要求。司董6 试验名称试验参数试验*件工作状态频率循环7围5-60-5 H. 握握单辍瓣)号.19m白扫频速率l倍颇糠/分振动(正弦)试验非工作状态共振点上保持时间10贸un共摄点被辙0.19如四振动方向X、y,Z3,)3 GA 61-93 续袭S试
12、验名称试验参数试验*件工作状态加速度30 g 掠冲持续时间11 ms 冲击试验非工作状态冲击次数6干部各吉次波形半页弦波6. 14 控制装置应能耐受表7规定的电子扰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性能应满足第7章的有关要求。表7试验名称试战参数试验是件工作状态放电电压8 ()()O V 费争电主童电试验正常鉴摞状态放电次敷10 瞬变脉冲电压AC电源线2kV.其他连接线1kV 电串串变脉冲试验极性.iE、负正常监视状态时间每lt1 min.共3lt电源瞬变方式通电9.尚断电1s 电源磷变试验施加lt数500次正常监视状;!j燎加方式6lt/min 6.15 控制装置的主要部件,包括指示灯、电
13、磁继电器、变压梅、电子元器件、熔断器、音响器件、电压表等性能均应符合GB4717有关规定.7 试验方法7.1 驱动装置试验7. 1. 1 外观检验外观检验用回事自方法进行,试件应符合z也外表充满蚀、涂覆层剥落、起泡、如i伤、裂痕、毛秘等智L被损伤事b. 紧回件无松动,操作机构应灵活,C. 对照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对试样进行检查,应符合设计及工艺要求,d. 试祥的标志应清晰并符合要求.7. 1. 2 驱动力草草定试验利用量稳范离合适的万能材料试验机,测力机或弹簧测力计送行试验,以被验驱动装置驱动力的大小,结果应满足第5章的有关要求。7. 1.3 重复动作试验利用专题装毅检验试祥在盖在高及最低工作温
14、度下重复动作的可靠注。试验接下述方法进行:a. 将驱动器连同真实负载(如2阀门、联动机构)或模拟负载一起装配好、;二:GA 61-93 b. 在常温下连续动作100次,对电磁型和引爆型可通以额定的电压电流,使其动作1M气动或液压型驱动器,可通过试验管路通以额定压力的气流或液流使其动作,对手动型用人力使其动作,动作频率应控制在46次/min,每次应有可靠的动作判别手段及计数装置。c 在高温和低温条件下,各进行10次动作试验,试验应在最低和最高温度下各至少保持1h后进行试验,对电磁型驱动器,在最高和最低温度下进行试验时,应在额定工作电压:J:15%下各进行5次。试验中每次动作均应正确无误。试验中及
15、试验后,零部件不得有松动及损坏(不包括设计上一次使用的需更换的部件。试验后驱动力的降低,不应超过试验前的10%。该项试验允许和固定灭火系统的阀门及各种灭火装置一起进行联动试验,联动试验合格者可免做驱动装置部件试验。7. 1.4 引爆驱动装置时效试验以10件驱动装置为一批,将其分成两组,每组5件;将第一组置于恒温箱内,温度为最高工作温度加20土2.C、时间90d.将第二组置于20士5C之温度下贮存90d. 90 d试验结束,立即进行最小额定电流条件下的引爆试验,并测定每件的输出动力。要求经时效处理后的驱动装置在试验后,通以最小额定电流时,仍能引爆,并不得有明显的结构上损坏;时效处理组与对照组,平
16、均输出动力差应不大于10%.以检验驱动装置经90d时效处理后性能的稳定性。7. 1. 5 绝缘电阻及耐电压试验对电磁型驱动装置需进行耐电压试验,试验方法按照GB998规定进行.对电磁型及引爆型驱动装竟还需进行绝缘电阻试验,其方法按GB998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4、5.1.5、5.3.4各条之要求。7. 1. 6 泄漏试验对气动及液压型驱动装置需进行泄漏试验,以考查其密封性能,其试验方法参照GB795之5.5条进行。7.2 控制装置试验方法7.2. 1 试验纲要7.2. 1. 1 受试样品每批不得少于3台。7.2. 1.2 除条文中另有规定外,则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z
17、温度1535C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106 kPa 7.2.1.3 除条文中已有规定外,各项试验数据允差均为士5%。7.2.1.4 当试样过大而整机试验无法进行时,允许将试样分解成部件进行试验。7.2.2 外观检验样品在试验前均应进行外观检验,符合下述要求方可进行试验:8. 外表无腐蚀、涂覆层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b 紧固部位无松动,控制机构应灵活;c. 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7. 2.3 主要部件检查试验按GB4717该项试验方法进行。7.2.4 基本功能试验8. 火灾报警部分之功能,应按GB4717有关规定进行。b. 将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拨向手动F
18、使探测器动作,观察记录灭火指令输出情况,后将此开关拨向自动,观察记录灭火指令输出情况。并在两种状态下,按动手动紧急启动按钮,分别观察并记录灭火指355 GA 61-93 令输出情况。 将模拟灭火系统已动作的反馈信号,从有关端子输入控制器,观察并记录面板上相应显示器件所反映的动作状态。d. 人为制造6.9中的各种故障现象,观察并记录控制器的反映。e. 将主电源转换到备用电源后,重复ad的试验过程。以上各项基本功能应符合6.1、6.2、6.3、6.9条的要求。7. 2. 5 通电试验应按GB4717之规定进行。7.2.6 电源试验R. 将控制器通电,使其一路处于报警和喷洒状态,分别在220V、24
19、2V、187V(均为50Hz)电压下,检验控制器工作情况。b. 按6.8条的规定,使所规定的区数同时处于报警及喷洒状态,分别在220V、242V、187V(均为50Hz)电压下.检验控制器工作情况。C. 断开主电源,备用电源投入工作,在监视状态下,工作24h后,并在终了之前10min使其一路处于报警和喷洒状态,检验控制器工作情况,在做上述试验时,需将备用蓄电池充足电。本试验的目的在于考查控制装置对交流电网供电电压波动和负载变化的适应能力以及主、备电源容量。结果应满足6.6、6.7、6.8条之要求。7.2.7 电瞬变脉冲试验、电源瞬变试验、绝缘电阻及耐压试验、静电放电试验等,应按照GB4717之
20、规定进行。7.2.8 高低温试验、低温试验、恒定湿热试验以及振动(正弦)试验、冲击试验,亦应按照GB4717之规定进行。7.2.9 高温贮存试验在不通电条件下,将试样放入高温试验箱内,调节试验箱温度,以不大于1c /min的平均升温速度,从20土2C升高到60士2C连续保持4h,然后以不大于lC/min的平均降温速度使温度降低到20土2C,取出试件,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4h,检查试件外观有无异常变化,并按7.2. 4条规定进行基本功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第6章有关要求。8 检验规则8.1 产品制造单位应哥哥订并遵守质量管理规程,确保每批产品都符合本标准规定.8.2 检验分类8. 2. 1 产品
21、型式试验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全部项目检验.8.2.2 产品出厂检验,对驱动装置按本标准规定进行7.1.1及7.1.2、7.1.5、7.1.6项试验,对控制装置进行7.2.2、7.2.3、7.2. 4、7.2. 5项试验。8. 3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最低不少于3件,并进行试样编号,顺序为1、2、3号。8.4 驱动装琶试验程序按表8进行。表8试验程序项目编号试验项目l l 外观检验、/的2 操作力试验v J ,b 试祥编号z 3 、/v 、Jv GA 61-93 续我8试验程序项目编号试验项目3 睛湿及最离、最低使用温度下的重复动作试撞4 耐电压及童在缘电应试验川5 时效试验8 E量漏试验法
22、,J)只对电磁及引爆盛驱动装置进行.2)只对引爆盟副驱动装置进行时效试验,其他型不进行该项试验.3)只对气动及液压型驱动装置进行该项试验.4) 、;表示做该项试撞.8.5 控苦苦装置试验程序及参试伶数应按黯下在军各条款之窥定泼行。8.5.1 对全部试f牛应进行如下三项试验=a. 外观检验,b. 主要部件检查试验,C. 基本功能试验。8.5.2对1、2号试侍应进行如下五项试验=a. 通电试验,b. 电源试验, 主电源下降及中断试验,也绝缘电器主试验, 耐电压试验。8.5.3 对1号试件应进行如下四项试验=a. 电磷变脉冲试验$b. 离渥试验sC. 冲击试验$d. 恒定湿热试验.8.5.4 对2号
23、试件应进行如下ZZ项试验=也低温试钱,b. 振动01弦试验, 高温贮存试验。8.5.5 对3号试件应进行如下三项试验za. 静电放!I.试验,队低温存童艺试验。8.6 检验结果判定试祥编号1 2 3 、J、J、J、/8. 6. 1 对于驱动装置,当1.1.11.1.6条全部合格时为合格品,但对引爆型驱动装置在做重复性试验时,允许有一次动作失败,此时应增加一次动作试验,如再有一次失败,页。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1.1.1 7. 1. 6中有一条不合格苦苦蛋tl判定为不合格产品。8.6.2 控制装置当7.2. 27. 2. 8条全部合格时,则判定为合格产品。357 GA 61-93 当7.2.3、7
24、.2. 4、7.2.5、7.2. 6、7.2.8、7.2. 9各条中有一条不合格时,则判为不合格产品。其余各条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检验,当还有一条不合格时,则判为不合格产品。9 标志9. 1 每台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均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包括产品标志及质量检验标志。9.2 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g8. 制造厂名称,b.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d. 商标ge. 制造日期及产品编号,r.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9. 3 质量检验标志包括下列内容:8. 本标准代号及编号gb. 合格标志, 检验部门名称。附加说明z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世明、滕大军.:-;.-l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