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共和入境检验检由丁Adi 标;SN/3772-2014 进境物食晶检验检疫监管规程Protocal of the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for imported pet food 2014-01-13发布2014-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自家旗量监督检拴拴痊总局I:I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境宠物食品检验检疫监管规程SN/T 3772-2014 字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朝阳区和平旦因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8533533网址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
2、刷号导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0.5字数8千字2014年11月第一版2014年1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一1300 玲书号:155066 2-27749 定价14.00元别昌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亚峰、张永年、朱世强。SN/T 3772-2014 I SN/T 3772-2014 进境宠物食品检验检疫监管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境宠物食品的现场检验检疫及监管。本标准适用于进境宠物食品的现场检验检疫及监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
3、的应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 10648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3.1 宠物食品pet food 以肉骨类等为主要原料,添4 报检单证审核4.1 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并在有效期内。4.2 审验是否具有输出国家品种、数量、输出国家和地区、运证的要求。4.3 查验贸易合同/协议、信用证、发相符。5 准备工作5.1 准备现场检疫的工具、消毒器械、消毒药品。5.2 准备相关现场检疫记录。5.3 准备必要的人员防护用具。6 现场检验检疫6.1 施检侬据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于本文件。植物检疫许可证)是否为正本,证书,以及证书中进境宠物食品的果是否符合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全,并与
4、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内容6. 1. 1 许可证、中国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SN/T 3772-2014 6.1.2 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6. 1. 3 贸易合同或信用证中注明的检验检疫要求。6.2 核对货证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重)量、生产日期、集装箱号码及封识、输出国家或地区、生产企业名称或注册登记号等是否与证书相符。6.3 包装及包装标签检验6.3.1 总则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是否超过保质期,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有元异昧、腐败变质,有无携带有害生物,有元土壤、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等。如有木质包装,需进行木质包装检验。6.3.2 外包装检验外包装应坚固、
5、完整、清沽,无污染、破损、潮湿、发霉现象,封口应牢固。如使用纸包装,应按GB/T 6543检验。6.3.3 内包装检验内包装应无破损和污染,孔口、封口应密封、牢固。罐头类宠物食品应检查有元泄漏、胖听现象存在,容器内外表面有无锈蚀,内壁涂料完整无杂质。6.3.4 标签的检验应依据GB10648对进口饲料实施标签查验和审核。进入中国市场销售的宠物食品包装上应带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饲料标签。乳及乳制品之外的宠物食品还应当在标签上标注本产品不得饲喂反结动物字样。6.4 感宫检验6.4.1 视觉检验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宠物食品的形状、色泽、组织形态、颗粒大小,有元霉变、虫子、硬块、异物等。6.4.2 日臭
6、觉检验嗅辨宠物食品气味是否正常,鉴别有元霉臭、腐臭、氨臭、焦臭等。6.4.3 触觉检验对于固体宠物饲料,将于插入宠物食品中或取试样在手上,用手指捻,通过感触来判断粒度大小、软硬度、素占稠性、有元掺杂物等。7 采样及送检7.1 检验批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生产企业名称和注册号、包装、标记、产地和规格。2 SN/T 3772-2014 7.2 采样器具7.2.1 采样铲:采用GB5491-1985中1.2的规定。7.2.2 采样轩:采用GB5491-1985中1.1.1的规定。7.3 采样要求7.3.1 采样过程中应防止样品受高温或污浊影响并防止受到污染。7.3.2 对同一批次、同一
7、品种的货物,分层次随机采样,不同运输工具、不同产地、不肉生产企业,不同品种的样品应分开采样,分开盛装保存。7.3.3 根据样品种类,如盒、袋、瓶和罐装者,应取完整未开封的。分区设点,如果样品很大,则需无菌采样器采样,在不同方位选若干个采样区。先上后下逐点采样,各点采样数量一致,边取边混合。样品是液体的,通过振摇即可混匀,样品是冷冻的,应保持在冷冻状态(可放在冰内、冰箱的冷盒内或低温冰箱内保存)。7.3.4 微生物检验样品的采样:应避免采样过程中样品受到不必要的污染。7.3.5 在样品上标明名称、报检号、检测项目、规格型号、批号、产地、采样基数、采样部位、抽样人、日期、生产厂名称等相关信息。7.
8、3.6 对来自不同类别境外生产企业的产品,按照相应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采样,同时出具抽/采样凭证。7.4 采样数量采样数量见表1。对于已经签订了双边检验议定书的,其抽样数量按检验议定书的要求抽样。表1采样数量批量(产品的重量)/t抽检样品数量每份样品的量/g三二10011 101250 15 100500 25110 000 17 10 000 20 7.5 样品的传递和保存7.5.1 样品应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一般不应超过24h。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避免发生损坏和变质。7.5.2 样品送往实验室时应将送样联系单一并送达实验室,送样联系单应包括送检单位(送检人)、报检号、送检日期、样品名称、数
9、量、来源、有关货主的信息、要求检测的项目及检测限量等信息。要求检测的项目应依据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合同中的相关要求而设定。7.5.3 从抽回检验的样品中,分取存查样品,注明标记、品名、日期,存放在洁净、干燥的样品室中由现场检验检疫部门留存。样品自发出检疫报告起至少保存6个月。8 结果判定和检疫处理8.1 结果判定根据实验室检验结果,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综合判定是否合格。寸户ONiNhh的H军SN/T 3772-2014 检验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判为合格批,否则判定为不合格批。对于检验检疫合格的宠物食品及时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出具启封通知书,并现场对
10、该批货物进行启封。检疫处理8.2.1 现场查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a) 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未被列入允许进口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的;初来自非注册企业的或注册企业的非注册产品的;c) 货证不符,或标签不符合标准且无法改正的;d) 发现超过保质期或严重腐败变质的;e) 发现土壤、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等的;f) 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无法进行有效的检疫除害处理的。8.2.2 对散包、容器破裂的检验批,不涉及安全卫生项目,且适合返工整理的,责成货主或者代理人整理完好。包装破损且有传播动植物疫病风险的,应对所污染的场地、物品、器具进行检疫处理。8.2.3 加施标签和/或标签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发
11、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陈述标签的不符合项,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将进口货物调运到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重新加施或补正。8.2.4 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需要对外索赔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相关证书。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将进口饲料检验检疫不合格信息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8.2 检疫监督9.1 抽取样品结束后,应将货物存放于在口岸局备案的定点存放仓库内;并由检疫人员现场加施CIQ专用封识,并填写施封通知书,实验室结果得出前,任何人不允许移动、使用该批货物。9.2 宠物食品进
12、口企业应当在首次报检前或者报检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9.3 宠物食品进口企业应当建立经营档案,记录进口饲料的报检号、品名、数/重量、包装、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国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名称及其注册登记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宠物食品流向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9.4 检验检疫机构对备案宠物食品进口企业的经营档案进行定期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对其进口的饲料加严检验检疫。9 资料归档各类报检单据及资料、检验检疫原始记录,相关各类证书/证单底稿及留底副本以及监督管理资料等,按有关规定存档。10 书号:155066 2-27749 定价:14.00元SN/T 377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