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 3002 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 2014- 09 -01发布 2014 -12 -01实施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DB33/ 3002 2014 I 前 言 本标准 为 首次发布。 DB33/ 3002 2014 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以鲜 、 冻海水鱼为原料制成的 冷冻预制海水鱼制 品, 包括 冻裹面鱼制品、 冷冻鱼糜、冻海水鱼制品三类产品, 不适用于生食海水鱼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 标准 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2、适用于本 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 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44 肉与肉制
3、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45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8108-2008 鲜海水鱼 GB 28050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 指以鲜、冻海水鱼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 经一定工艺加工制作,速冻而成的非即食预制水产品 。 3.1.1 冻裹面鱼制品 DB33/ 3002 2014 2 指以鲜、冻海水鱼为原料, 经前处理, 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成型后
4、覆以裹面材料,经过(或不经过)油炸、冷却,速冻而成的预制水产品。 3.1.2 冷冻鱼糜 指以 鲜、冻 海水鱼为原料,经去头去脏、骨肉分离、漂洗、除筋、脱水、斩拌等工序, 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 成型后 速冻而成的 预制水产品 。 3.1.3 冻海水鱼制品 指以 鲜、冻 海水鱼为原料,经前处理、整形(剖片、切断、切块等), 添加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速冻而成的预制水产品 。 4 技术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鲜、冻海水鱼应符合 GB 2733 和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 4.1.2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 4.1.3 生产加工用水应
5、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4.1.4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 及 相关规定 。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规定。 表 1 感 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将试样平摊于白瓷盘内,在自然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目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滋味、气味按 GB/T 18108-2008中 4.1.2进行检验。 组织 状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 特性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 正常视力可见的 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酸价 a(以脂肪
6、计)( KOH) /( mg/g) 3 GB/T 5009.37 过氧化值 a(以脂肪计) /( g/100g) 0.25 GB/T 5009.37 挥发性盐基氮 b/( mg/100g) 30 GB/T 5009.44 组胺(其中 冻裹面鱼制品以鱼肉计) /( mg/100g) 以 鲐鱼 类为原料的制品 以 其他鱼类 为原料的制品 100 30 GB/T 5009.45 DB33/ 3002 2014 3 a仅适用于油炸冻裹面鱼制品 b仅适用于冻海水鱼制品 4.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表 3规定。 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7、目 采样方案 a及限量 检测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 g) 5 0 0/25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 CFU/g) 5 1 1000 10000 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4.6 兽药 和农药残留限量 4.6.1 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相关 规定。 4.6.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及相关 规定。 4.7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 合 GB 2760的规定。 5 标签、 标识、 包装、运输及贮存 5.1 标签 、标识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 规定 , 外箱须标注“ -18 以下贮存”字样。 5.2 包装 、运输、贮存 5.2.1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 全标准 及 相关规定。 5.2.2 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 贮存、销售温度应控制在 -18 以下,运输温度应控制在 -12 以下。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