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01 B 30 备案号: 15487-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 489.32004无公害早园笋 第 3 部分:鲜笋质量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bamboo shoot Part 3: Quality of fresh bamboo shoot 2004-06-03 发布 2004-07-03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 489.32004 I 前 言 无公害早园笋是我省德清及周边地区所产的优质食用笋,以鲜、嫩、脆、爽的口感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为规范无公害早园笋生产环境、栽培技术、鲜笋和笋干的产品安全质量,促进
2、我省无公害早园笋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DB33/ 489-2004无公害早园笋系列标准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部分:优质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第3部分:鲜笋要求; -第4部分:笋干。 本部分为DB33/ 489- 2004的第3部分。 本部分的4.3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德清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柏忠、周云娥、朱建中、白洪青、杨东明、徐畅。 DB33/ 489.32004 1 无公害早园笋 第 3 部分:鲜笋质量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早园笋(以下简称早园笋)的术语、要求、
3、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和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早园笋的收购、运输及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2003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
4、.17-2003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8-2003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2003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3-200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8-2003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10-2003 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 5009.136-2003 食品中五氯硝基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45-2003 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5009.146-2003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
5、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855-1988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 9683-198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DB33/ 489.1 无公害早园笋第 1 部分:产地环境 DB33/ 489.2 无公害早园笋第 2 部分:优质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3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部分。 3.1 覆盖笋 采用覆盖栽培措施生产的早园笋 3.2 不覆盖笋 未采用覆盖栽培措施生产的早园笋。 3.3 DB33/ 489.32004 2 形状正常 早园笋的外形完好,合乎本品种固有形状特征,无变形,无畸形。 3.4 新鲜 笋箨有光泽不萎蔫,肉质脆嫩
6、。 3.5 破损 挖掘时或挖掘后笋体受到的机械损伤。 3.6 拔节 笋箨之间包裹不紧密,部分笋肉外露。 4 要求 4.1 产地环境 应符合 DB33/ 489.1 的规定。 4.2 生产技术 应符合 DB33/ 489.2 的规定。 4.3 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mg/kg 汞 0.01 氟 1.0 砷 0.5 铅 0.2 镉 0.05 硝酸盐(以 NaNO 3计) 1200 敌敌畏 0.2 乐果 1.0 亚硝酸盐(以NaNO 2计) 4 多菌灵 0.5 溴氰菊酯 0.2 氰戊菊酯 0.05 三唑铜 0.2 辛硫磷 0.05 抗蚜威 1.0 DB33
7、/ 489.32004 3 表2(续) 五氯硝基苯 0.2 注:测定项目可根据竹林(园)农药使用情况而定,禁用农药不得检出。 4.4 分等分级 按其长度、重量及外观分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等级,分级情况见附录 A 表A.2的规定。 4.5 理化指标 共有氨基酸总量、灰分、总糖、粗纤维、微量元素(钙、铁、锌)五项指标,暂不作为鲜笋交易的质量指标,具体规定见附录 A(资料性的附录) 5 检验方法 5.1 外观等级检验 5.1.1 检验程序:将检验样品逐株铺放在检验台上,按标准规定检验项目检出不合格笋,以株为计算单位分项记录,每批样品检验完后,计算检验结果,评定该批等级。 5.1.2 检验用具 a、电
8、子秤; b、卷尺。 5.1.3 评定方法 5.1.3.1 外型检验用肉眼观察。 5.1.3.2 重量用电子秤检验。 5.1.3.3 长度用卷尺检验。自不定根处量至箨叶顶部。 5.1.3.4 检验时,将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笋检出计数,并在检验单上正确记录,按下式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不合格笋数 不合格笋率(%)= 100% 检验总笋数 5.2 卫生指标检验 5.2.1 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5.2.1.1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按国家标准 GB/T 5009.20- 2003 和GB/T 5009. 145-2003 的规定执行。 5.2.1.2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按 GB/T 5009.14
9、5-2003 的规定执行。 5.2.1.3 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测定 按 GB/T 5009.14 6-2003 的规定执行。 5.2.1.4 多菌灵的测定 按 GB/T 5009. 38-2003 的规定执行。 5.2.1.5 五氯硝基苯的测定 按 GB/T 5009.13 6-2003 的规定执行。 5.2.1.6 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的测定 按 GB/T 5009.11 0-2003 的规定执行。 5.2.2 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测定 按 GB/T 5009. 33-2003 的规定执行。 5.2.3 重金属及其它的测定。 5.2.3.1 总砷的测定 DB33/ 489.32
10、004 4 按 GB/T 5009. 11-2003 的规定执行。 5.2.3.2 铅的测定 按 GB/T 5009. 12-2003 的规定执行。 5.2.3.3 镉的测定 按 GB/T 5009. 15-2003 的规定执行。 5.2.3.4 总汞的测定 按 GB/T 5009. 17-2003 的规定执行。 5.2.3.5 氟的测定 按 GB/T 5009. 18-2003 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同品种、同等级、同时收购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交货检验项目为外观等级,型式检验项目为本部分全部技术指标。 6.2 抽样方法按照 GB/T 8855-1998 规定执行。 6.3
11、报验单位填写的项目应与实物相符,凡与货单不符、等级混淆不清、包装严重损坏,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进行抽样。 6.4 对该组批不合格者,按标准规定重新确定等级。 6.5 特等品中不符合本等级质量的笋不得超过 5%,一、二等品中不符合本等级质量的笋不得超过 10%。 6.6 卫生指标应由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中心定期监测。 6.7 对卫生指标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可申请复测;对理化指标检验结果有疑议时,商请法定机构仲裁。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 7.1 标志、标签 凡经过上述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使用无公害早园笋标志,并标明品名、重量、商标、生产单位、产地、采摘日期及包装日期。标签具体按 GB 7718-
12、1994标准执行。 7.2 包装 7.2.1 包装容器(袋、箱)应符合 GB/T 9683-1988,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内部无尖突物,外部无尖刺,无腐烂、霉变现象。 7.2.2 按等级分别包装,标明等级需与实物等级相一致。 7.2.3 包装前,清理泥土等杂物。 7.2.4 包装规格按市场需求确定 7.3 运输 7.3.1 早园笋收获后就地整修,及时包装、运输。 7.3.2 装运时,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污染。 7.3.3 运输时,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防冻通风。 DB33/ 489.32004 5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无公害早园笋理化指标 表 A.1 理化指标 微量元素 项 目 氨基酸总量 总糖 灰分 钙(Ca) 铁(Fe) 锌(Zn) 每百克可食笋体营养含量 1.91g 3.99g 0.50g 6.96mg 1.4mg 0.4mg 无公害早园笋鲜笋分级表 表A.2 鲜笋分级表 等级 品种类 长度 cm 重量 g/株 外观 覆盖笋 2030 150 以上 特等品 不覆盖笋 2530 150 以上 覆盖笋 2040 150 以上 一等品 不覆盖笋 2030 150 以上 覆盖笋 2045 200 以上 二等品 不覆盖笋 1530 100150 形状正常、新鲜、色泽良好、无破损、无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