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7.010 F10 备案号: 27436-2010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 DB33/ 757 2009 棉布单位 产品可比 电耗、综合能耗 限额及计算方法 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comparable unit product for cotton fabric 2009-10-28 发布 2010-10-28 实施 浙江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 757 2009 I 前 言 本标准第 4章
2、为强制性条款 。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 和信息化 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杭州市能源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亚才、吴明森、邵雪珍、张夏博、钟德枝、韩荣。 DB33/ 757 2009 1 棉布可比单位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企业生产过程中,棉布可比单位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企业,在棉织专业设备 (有梭织机、无梭织机等 )生产过程中,生产纯棉布 、棉混纺交织布、棉型纯化纤布、帆布等所消耗的电量及各类能源实物量换算成综合能耗,各品种
3、、各规格产品折合成标准品,计算成产品可比单位电耗、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棉纺织生产企业能源消耗量指标的评价与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33/ 656 用能 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耗 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将生产过程中实际所消耗的各类电量之和,称为电耗。
4、单位:千瓦时。 3.2 综合能耗 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将生产过程中实际所消耗的各类能源实物量折算成综合能耗量。单位:千克标煤。 3.3 产品可比单位电耗、综合能耗 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将棉布生产过程中各品种、各规格产量分别进行修正,折合为棉布标准品产量,分别计算成产品可比单位电耗、综合能耗。 4 产品可比单位电耗、综合能耗限 额 产品可比单位电耗、综合能耗限额见表 1。 表 1 产品可比单位电耗、综合能耗限额 类 别 可比单 位电耗限额 ( 千瓦时 /百米 ) 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 (千克标准煤 /百米) 棉布 18.00 19.00 5 电耗、综合能耗
5、的计算范围 和计量管理 DB33/ 757 2009 2 5.1 产品电耗是统计对象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各系统实际消耗的电量之和。 5.2 产品综合能耗是统计对象在计划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一次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和二次能源(如石油制品、蒸汽、电力、煤气等)以及耗能工质(如水等)所消耗的能源,通过热值折算为标准煤,进行 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5.3 产品实际消耗的各类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各类能源,它包括基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 5.4 能源的低位热值以实测为准,若无条件实测可采用本标准,各类常用能
6、源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参见 附录 A。 5.5 能源计量管理应符合 DB33/ 656 要求。 6 电耗、综合能耗的分类与计算 6.1 分类 6.1.1 电耗分为二类:产品总耗电量、产品可比单位电耗。 6.1.2 综合能耗分为二类:产品综合能耗、产品可比单位综合能耗。 6.2 产品电耗、可比单位电耗的计算 6.2.1 产品电耗的计算 产品电耗等于企业 在计划统计期内,将生产活动中各工序、各系统实际消耗各类电量之和。 产品电耗按式( 1)计算: ni ie EU 1 ( 1) 式中: eU 产品总耗电量, 千瓦时 ; iE 生产活动中消耗的第 i 类用电量。 6.2.2 产品可比单位电耗的计算 产
7、品可比单位电耗等于计划统计期内,企业产品总耗电量除以同期产出的棉布标准品总产量。 产品可比 单位电耗按式( 2)计算 : bzeke NUU ( 2) 式中: keU 产品可比单位电耗, 千瓦时 每 百米 ; bzN 标准品总产量,百米。 6.3 产品综合能耗、可比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 6.3.1 产品综合能耗 产品综合能耗等于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将生产活动中各工序、 各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类能源实物量与该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的乘积之和。 产品综合能耗按式( 3)计算 : ni iiq PEU ( 3) DB33/ 757 2009 3 式中: qU 产品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 iE 生产活动中消耗
8、的第 i 类能源实物量; iP 第 i 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6.3.2 产品可比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 产品可比单位综合能耗等于计划统计期内,企业产品综合能耗除以同期产出的棉布标准品总产量。产品可比单位综合能耗按式( 4)计算: qkcbzUU=N ( 4) 式中: kcU 产品可比单位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 /百米; bzN 标准品总产量,百米。 7 标准 品及标准品总产量计算 7.1 标准品 棉布以经号 29tex,纬号 29tex,经密 236根 /10厘米,纬密 236根 /10厘米,幅宽 96.5厘米(英制经 20英支,纬 20英支,经密 60根 /英寸,纬密 60根 /英寸、幅宽 3
9、8英寸),总经根数 2292根纯棉布为标准品。标准品棉布折合率为 1.0000。 7.2 标准品产量计算 7.2.1 棉布各品种、各规格标准品产量 计算 棉布各品种、各规格标准品产量,等于其合格品产量乘以该品种织布折合率 K ,乘以织机修正系数 P ,乘以经纱原料修正系数 q 。 棉布各品种、各规格标准品产量 按式( 5)计算: jjjhgjb zj qPKNN ( 5) 式中: bzjN 生产的第 j 类产品合格品折算标准品产量,百米; hgjN 生产的第 j 类产品合格品产量,百米; jK 生产的第 j 类产品织布折合率; jP 生产的第 j 类产品织机修正系数; jq 生产的第 j 类产
10、品经纱原料修正系数。 7.2.2 织布折合率 K 的计算 织布折合率按式( 6)计算: DB33/ 757 2009 4 292 2 9 206.094.0236 股数经号总经纬密K ( 6) 式中: 纬密 根 /10cm; 总经 经密幅宽,根; 经号 经纱公制号数; 股数 经纱股数。 7.2.3 织机修正系数 P 织机修正系数 P , 参见附录 B。 7.2.4 经纱原料修正系数 q 纯棉、 人造棉织物: q =1.00。 涤棉、 粘棉混纺织物: q =0.95。 纯化纤及混纺织物: q =0.93。 7.3 标准品总产量的计算 标准品总产量等于各品种合格品折算标准品产量之和。 标准品总产量
11、按式( 7) 计算: nj bzjbz NN 1 ( 7) 式中: bzjN 生产的第 j 类产品合格品折算标准品产品,百米。 DB33/ 757 2009 5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用能源和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A.1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 A.1。 表 A.1 常用能源折标 准 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系数单位 折标煤系数 原煤 kgce/kg 0.7143 洗精煤 kgce/kg 0.9000 水煤浆 kgce/kg 0.6857 天然气 kgce/m3 1.2143 液化石油气 kgce/kg 1.7143 汽油 kgce/kg 1.4714
12、 柴油 kgce/kg 1.4571 煤油 kgce/kg 1.4714 原油 kgce/kg 1.4286 燃料油 kgce/kg 1.4286 热力 kgce/MJ 0.03412 电力 kgce/kWh 0.1229(当量) 电力 等价值按当年火电发电标煤耗计算 A.2 常用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常用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 A.2。 表 A.2 常用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耗能工质名称 系数单位 折标煤系数 新水 kgce/t 0.0857 软水 kgce/t 0.4857 压缩空气 kgce/m3 0.0400 氧气 kgce/m3 0.4000 蒸气(低压) kgce/t
13、 128.60 注: 表 A.2中折标准煤系数未标注的均为等价折标准煤系数。 DB33/ 757 2009 6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织机修正系数 P 织机修正系数 P 见表 B.1。 表 B.1 织机修正系数 P 规格 机型 普通织机 新型织机 多臂织机 44以下 1.0000 50 1.0681 52 1.0908 54 1.1136 56 1.1361 1.2316 1.2932 60 1.1815 1.3088 1.3742 62 1.2042 1.3474 1.4148 63 1.2156 1.3667 1.4350 68 1.2723 1.4632 1.5364 70 1.2950 1.5018 1.5769 72 1.3173 1.5404 1.6174 90 1.8878 1.9822 110 2.2738 2.3875 112 2.3124 2.4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