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7.010 F10 备案号: 27439-2010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 DB33/ 760 2009 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 及计算方法 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and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per unit for hotel 2009-10-28 发布 2010-10-28 实施 浙江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 760 2009 I 前 言 本标准第 4章 为强制性条款 。 本标准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
2、浙江省经济 和信息化 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饭店业协会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诤岚、王云鹏、杨国荣。 DB33/ 760 2009 1 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饭店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类能源的换算方法、单位综合能耗、电耗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饭店用能系统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与评价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
3、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DB33/ 65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 3 术语和 定义 3.1 饭店 能够以夜为时间单位向旅游客人提供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建筑形式为多层或高层,所有的服 务设施都在同一建筑内。包括:宾馆、酒店、旅馆、旅社、宾舍、俱乐部、大厦、中心等。 3.2 度假村 能够以夜为时间单位向旅游客人提供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建筑形式为多幢别墅式,建筑的容积率在 0.55以下,通
4、常以度假村、山庄命名。 3.3 饭店、度假村综合能耗 饭店、度假村在统计期内,将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3.4 饭店、度假村综合电耗 饭店、度假村综合电耗在统计期内消耗的综合电耗。 3.5 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能耗 饭店、度假村在统计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综合 能耗。 3.6 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电耗 饭店、度假村在统计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电量。 3.7 饭店、度假村可比单位综合能耗 DB33/ 760 2009 2 饭店、度假村在统计期内,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将影响各类饭店单位能耗的主要因素,分别进行修正,计算可比单位
5、综合能耗。 4 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 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见表 1。 表 1 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 饭店类型 单位面积综合能耗限额 kgce/m2 单位面积电耗限额 kWh/m 2 按五星级标准设计和建设 43 157 按四星级标准设计和建设 42 106 按三星级标准设 计和建设 41 95 其他饭店 40 90 注: 表中所指星级标准是指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GB/T 14308-1997)规定的标准 5 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计量管理 和计算方法 5.1 饭店、度假村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5.1.1 饭店、度假村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是统计对象在统计期内,实际消耗的一次能
6、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和二次能源(如石油制品、蒸汽、电力、煤气等)以及耗能工质(如水等)所消耗的能源,固体燃 料发热量按 GB/T 213 的规定测定,液体燃料发热量按 GB/T 384 的规定 测定。能源的低位热值应以实 测为准,若无条件实 测,可采用本标准附录 A,通过热值折算为标 准煤,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5.1.2 饭店、度假村电耗是统计对象在统计期内实际消耗的电力。 5.1.3 饭店、度假村实际消耗的各类能源,系指用于经营的各类能源,不包括生活和其他 作业用能。 5.1.4 计量工具配备和管 理应符合 DB33/656 要求。 5.2 饭店、度假村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
7、 5.2.1 饭店、度假村综合能耗的计算 饭店、度假村综合能耗等于饭店、度假村在统计期内经营中实际消耗的各类能源实物量与该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的乘积之和。 饭店、度假村综合能耗 以千克标准煤表示 ,按照公 式( 1)进行 计 算。 ni iskeE 1 ( 1) 式中: E 饭店、度假村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se 饭店经营中消耗的第 s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单位; ik 第 i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n 饭店、度假村消耗的能源种数。 5.2.2 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 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能耗等于统计期内的饭店、度假村综合能耗除以饭店、度假村的总建筑面积。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
8、能耗 以千克标准煤 每 平方米表示 ,按照 公式( 2)进行 计算。 MEEd ( 2) 式中: DB33/ 760 2009 3 dE 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每 平方米; E 饭店、度假村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M 饭店、度假村总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5.2.3 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电耗的计算 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电耗等于统计期内的饭店、度假村总电耗除以饭店、度假村的总建筑面积。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电耗 以千瓦时 每 平方米表示 ,按照公式( 3)进行计算。 MEE eed ( 3) 式中: edE 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电耗,单位为千瓦时 每 平方米; E 饭
9、店、度假村总 电耗,单位为千瓦时; M 饭店、度假村总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5.2.4 饭店、度假村可比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 饭店、度假村可比单位综合能耗等于统计期内的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能耗 除 以本标准 5.3规定的修正系数,一 项以上的修正系数采用连续乘积的方式。 饭店、度假村可比单位综合能耗 以千克标准煤 每平方米表示,按照公式( 4)进行计 算。 ndkd aaEE 1 ( 4) 式中: kdE 饭店、度假村可比单位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每 平方米; dE 饭店、度假村单位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每 平方米; 1a 饭店、度假村能耗修正系数; n 饭店、度 假村第 n项能
10、耗 修正系数。 5.3 饭店、度假村综合能耗修正系数 5.3.1 饭店、度假村设施的修正系数 洗衣房:饭店设有洗衣房,洗衣房的功能包括水洗、干洗、熨烫,单位综合能耗限额的修正系数为1.15。 游泳池:饭店设有热 水游泳池,容积 在 200 m3以上,单位综合能耗限额的修正系数为 1.02。 5.3.2 饭店、度假村设备类型修正系数 热力管网:饭店的供热系统为热力管网供热,单位综合能 耗限额的修正系数为 0.9。 5.3.3 建筑类型修正系数 度假村:符合本标准定义的度假村,单位综合 能耗修限额修正系数为 1.47。 DB33/ 760 2009 4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A.1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 系数见表 A.1。 表 A.1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系数单位 折标煤系数 原 煤 kgce/kg 0.7143 天然气 kgce/m3 1.2143 液化石油气 kgce/kg 1.7143 汽 油 kgce/kg 1.4714 柴 油 kgce/kg 1.4571 燃料油 kgce/kg 1.4286 电 力 kgce/kWh 0.1229(当量) 热 力 kgce/MJ 0.03412(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