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40 150 B52 备案号: 20091-2007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332.4 2006 无公害中华鳖 第 4 部分 :苗种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soft-shelled turtle Part 4: Seedling 2006 - 12 - 13 发布 2007 - 01 - 13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 332.42006 I 前 言 本部分4.4、4.6为强制性条款。 DB33/ 332无公害中华鳖标准分为 4 个部分: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 第 2 部份:池塘养殖技术规范;
2、 第 3 部分:产品质量; 第 4 部分:苗种。 本部分为DB33/ 332无公害中华鳖标准的第4部分 。 本部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本部分起草人:陈德富,叶金云。 DB33/ 332.42006 1 无公害中华鳖 第 4 部分:苗种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中华鳖苗种的术语和定义、质量安全要求、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鳖苗种的生产、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3、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NY 5070-2002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SC/T 3016 水产品抽样方法 DB33/T 598-2006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DB33/T 599-2006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中华鳖苗种 符合中华鳖分类、形态特征和种质要求,体重4克50克,体质健壮的中华鳖稚体。 4 质量安全要求 4.1 外观 4.1.1 躯体完整,无畸型、无伤残、体表无病灶,同批
4、苗种应规格整齐。 4.1.2 卵黄囊已全部吸收,胞衣完全脱落,脐孔封闭。 4.1.3 背甲呈黄褐色,无白化;腹部呈橙红色,且颜色越浓,体质越健壮。 裙边舒展,无残缺,不下垂,不上翘。 4.2 可数性状 4.2.1 头 1 个,能自如伸缩。 4.2.2 脚 4 只,能自如伸缩。 4.2.3 趾 5 个,第 1 个-3 个呈锐利尖爪,突出于皮膜外。第 4 个-5 个藏于是皮膜内。 4.3 可量性状 4.3.1 中华鳖苗种体重与体长关系列于表 1。、 DB33/ 332.42006 2 表1 体重与体长关系 体重 1日龄体重4克 10g 20g 30g 40g 50g 体长 2.8cm 4.0cm
5、5.2cm 5.8cm 6.4cm 7.1cm 4.4 病害 4.4.1 无寄生性和细菌性鳖病。 4.5 活力 4.5.1 行动 在水中能快捷游动;在陆上能快捷爬行。 4.5.2 反应 外界稍有惊动即能迅速逃逸。 4.5.3 翻身: 人为将鳖体腹部朝上 3 次,稚鳖均能迅速翻身逃逸。 4.6 质量安全要求 4.6.1 伤残畸形率 躯体伤残、畸型率少于 2%。 4.6.2 安全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安全指标 项 目 要 求 孔雀石绿,g/kg 不得检出 氯霉素,g/kg 不得检出 呋喃唑酮代谢物,g/kg 不得检出 呋喃西林代谢物,g/kg 不得检出 5 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5.1 取
6、样 按SC/T 3016的规定进行。 5.2 测定 5.2.1 感观检测 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用肉眼目测。 5.2.2 体重 先用吸水纸吸去水份,再用精度为 0.1g 的天平称量。 5.2.3 体长 用精度为 0.1cm 的游标卡尺测量。 5.2.4 病害检验 按常规中华鳖病害诊断方法进行。 5.2.5 药残检测 5.2.5.1 孔雀石绿的测定 按DB33/T 598-2006的规定执行。 5.2.5.2 呋喃唑酮和呋喃西林衍生代谢物的测定 按DB33/T 599-2006的规定执行。 DB33/ 332.42006 3 5.2.5.3 氯霉素的测定 按 NY 5070-2002 的附录规定执行。 5.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稚鳖质量安全要求全部达到第4章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则判定本批中华鳖苗种合格。 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合格, 允许重新抽样将此项指标复检一次, 复检仍不合格的, 则判定不合格。检验结果中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定不合格。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