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B 38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 637.22007无公害中药材 杭白芍 第 2 部分:种栽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hinese crude drugs Radix Paeoniae Alba Part 2: Seedling 2007-04-16 发布 2007-05-16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637.22007 I 前 言 DB33/ 637 2007无公害中药材 杭白芍分为四个部分: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 第 2 部分:种栽; 第 3 部分:生产与加工技术; 第 4 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2、。 本部分是 DB33/ 637 2007 的第 2 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东阳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磐安县中药材生产办公室。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晓明、胡红强、曹开金、陈国胜、包焕正、陈斌龙。 DB33/T 637.22007 1 无公害中药材 杭白芍 第 2 部分:种栽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杭白芍种栽的要求、生产、检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杭白芍种栽等级判别、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及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
3、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543.2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DB33/T 637.32007 无公害中药材 杭白芍 第3部分:生产与加工技术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种栽 种栽包括芍栽和芍头,芍栽指用于生产商品药材的带根带芽的杭白芍根茎,芍头指用于繁殖芍栽的带芽杭白芍根茎。 3.2 亮根修剪 对一年生、二年生的杭白芍,枯苗后,在离地 5cm6cm 处剪去枝叶,
4、扒开芍根上部土壤,露根后去掉主根上全部侧根,使养分集中于主根生长。 4 要求 4.1 原植物 为毛茛科( Ranunculaceae)植物芍药 Paeonia lactiflora Pall.多年生草本,高 50cm80cm,根肥大,常呈圆柱形,外皮棕红。茎直立。叶互生,下部叶为二回三出复叶,小叶片长卵圆形、披针形或椭圆形,先端渐尖,基部楔形,叶缘具骨质小齿;叶柄较长;上部叶为三出复叶。花单生于花枝的顶端,花大;萼片 4;花瓣 913,白色、粉红色或红色;雄蕊多数;心皮 35,分离。蓇突果,卵形。花期 5 月 7月,果期 6 月 8 月。 4.2 芍栽质量等级指标 杭白芍芍栽质量等级指标见表
5、1。 表 1 杭白芍芍栽质量分级指标 级别 大小( cm) 芽头 外观 切面颜色 检疫对象 一级 长 1520 中部直径 1.0 新鲜饱满, 无破损 表皮完整无病虫, 根形较直 白色 不得检出 DB33/T 637.22007 2 表 1(续) 级别 大小( cm) 芽头 外观 切面颜色 检疫对象 二级 长 1520 中部直径 0.81.0 新鲜饱满, 无破损 无病虫 根形较直 白色 不得检出 三级 长 1520 中部直径 0.50.8 新鲜饱满, 无破损 无病虫 根形较直 白色 不得检出 5 种栽的获得 5.1 剪栽 按 DB33/T 637.3 2007 要求生产的杭白芍,在其收获或亮根修
6、剪时,将符合标准带芽新根剪下,每株留壮芽 1 个 2 个及根 1 条 2 条,即成芍栽。 5.2 芍头繁殖 以芍头作繁殖材料栽种,不亮根修剪,二年后起挖,将符合标准的带芽新根剪成株,每株留壮芽 1个 2 个及根 1 条 2 条,也成芍栽。 6 检验方法 6.1 大小的测定 长度用分值度为 1mm 的直尺量,直径用游标卡尺测量。 6.2 外观 目测。 6.3 切面颜色 将种栽横切,目测。 7 检验规则 7.1 批次 同一地块、同期采收、同一等级的作为一批次。 7.2 抽样 按 GB/T 3543.2 规定执行。 7.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符合要求的,则该批为合格。否则,在同一批次中加倍抽取样品复
7、检,若复检结果仍有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识 8.1.1 标志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 GB/T 191 规定执行。 8.1.2 标签 种栽应附有标签,标明名称、等级、数量、批号、产地、生产单位、收获日期、产品标准号等。 8.2 包装 用篓筐等包装材料包装。 8.3 运输 长途运输时,应用篓筐等通风透气性好的包装材料包装,装车时不能堆压过紧,及时启运,并有防晒、防淋等措施。注意通风透气。跨县级行政区调运时,按 GB 15569 的规定执行。 8.3 贮存方法 DB33/T 637.22007 3 应选择通风、阴凉、干燥、泥土地面的仓库或室内贮存。芍头如不能及时栽种,则不能切开分块,要将整个未切的芍头进行贮存。贮存时地面上铺 7cm10cm 含水量为 15%20%的细砂土,将芍栽或芍头堆放其上,厚 10cm20cm,芽头朝上,芍栽应按顺序斜放,上盖细砂土 7cm10cm。一层砂土一层种栽,可放 2 层 3 层,再在顶层盖 8cm12cm 的细砂土,四周用砖块等围好。贮存期间,隔 10d20d 检查 1 次,及时拣去发病种栽,如有种栽外露,及时补充细砂土。并保持细砂土 15%20%的含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