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080.01 P66 备案号: 25661-2009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 DB33/T 751.22009(2013) 交通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2 部分:公路大中修 Criterion of valuation of bill of quantity for transportation maintenance Part 2: Heavy & intermediate maintenance of highway engineering 2009-06-29 发布 2009-07-29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751.2 2
2、009(2013)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 2 4.1 一般规定 . 2 4.2 工程量清单格式 . 3 4.3 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 14 5 工程量清单计价 . 122 5.1 通则 . 122 5.2 第 100 章 总则 . 123 5.3 第 200 章 路基工程 . 128 5.4 第 300 章 路面工程 . 143 5.5 第 400 章 桥梁、涵洞工程 . 160 5.6 第 500 章 隧道工程 . 188 5.7 第 600 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 198 5.8
3、第 700 章 景观设计与环境保护工程 . 213 5.9 第 800 章 房屋建筑工程 . 217 5.10 第 900 章 机电工程 . 238 6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计价要求 . 261 6.1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 261 6.2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 . 261 6.3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 261 DB33/T 751.2 2009(2013) II 前 言 本 部分 的技术内容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1部分:公路工程( DB33/T628.1-2007)等作为 本规范的基础规范,结合浙
4、江省和养护工程实际制定。 DB33/T 751交通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为四个部分: 第 1部分:公路小修保养; 第 2部分:公路大中修; 第 3部分:水运小修保养; 第 4部分:水运大中修。 本部分为 DB33/ T 751交通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第 2部分。 本 部分 由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提出并归口。 本 部分 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 本 部分 主要起草人:吴安宁、丁正祥、秦英庆、竹青、褚彬潜、陈亮 、胡琪琪、林军、洪一民、余善荣 本 部分 为首次制定并发 布。 DB33/T 751.2 2009(2013) 1 交通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2 部分
5、:公路大中修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路大中修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格式和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大中修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其中,房屋建筑和机电工程部分仅适用于公路附属和配套工程;本部分 也 适用于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部门、业主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对公路养护工程造价的管理、监控和确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 部分 的引用而成为本 部分 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本部分 ,然而,鼓励根据本 部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
6、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 DB33/T 628.1-2007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1部分: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2003年版)(交公路发 200394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工程量清单 表现大中修工程各章节分部分项工程项(细)目号、项(细)目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以及与之配套的结构形式、格式、内容和 相关说明等。若具报价的,宜称为标价工程量清单。 3.2 项(细)目编号 采用阿拉伯数字并结合英文字母表示,由章节、子目和细目三级构成,并在各级间由半角的破折号分隔的编号形式。其中,
7、第一级是根据项(细)目所在章节确定的统一编号,除机电工程在三位数字前添加 TS两位识别字母外,其他工程均由三位数字构成;第二级是根据子目确定的顺序编号,由非零数字由小到大依次构成;第三级是根据细目确定的顺序编号,由英文字母依次构成或由某同一英文字母结合非零数字由小到大依次构成。 3.3 项(细)目名称 根据工程界面划分和大中修工程实际,并与 项(细)目编号唯一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3.4 项(细)目特征 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细)目所作的描述。 3.5 综合单价 DB33/T 751.2 2009(2013) 2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细)目所需的
8、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包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6 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一般有三种方式:计日工、专项暂定金额与一定百分率的不可预风因素的预备金(不可预见费)。 3.6.1 计日工 在 养护工程中 ,完成发 包人提出的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 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作为任何需变更工作需按此方式付款的依据。 3.6.2 专项暂定金额 养护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或支付细目,而
9、这些细目或附属、零星工程在招标时尚未能肯定下来,以及为了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供材、供设备而由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提供专业服务,包括特殊试验、专项工程施工、专项的材料设备费,而在工程量清单相关章、目中以专项暂定金额名义列出,并转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 3.6.3 不可预见费 养护工程中包含工程地质与自然条件的意外费或价格意外费在内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招标时难以确定的不可预见因素预备金,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 3.7 中修工程 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 3.8 大修工程 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
10、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 4.1.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4.1.2 工程量清单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按招投标计算造价和投标的 依据。 4.1.3 工程量清单应按本部分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但除专项暂定金外的各项单价、合价栏目仅作为格式示范之用,在编制时均不得填入数字、文字等信息。 4.1.4 工程量清单应按合同段分别编制,同一项目出现多个合同段时,表现同一工程内容的工程细目,其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及计量单位应保持一致。 4.1.5 工程量清单应由封面、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
11、计价说明、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专项暂定金额汇总表、计日工明细表、第 900 章机电工程金额汇总表以及工程量清单汇总表等组成。其中,封面、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工程细目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为必备内容,专项暂定金额汇总表、计日工明细表、第 900 章机电工程金额汇总表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而设的可选内容。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内容由总则(第 100 章)和若干专业工程(第 200 章第 900 章)组成,专业工程可仅列出招标内容实际发生的章节内容和项(细)目,不发生的可省略。 4.1.6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DB33/T 751.2 2009(2013
12、) 3 a)工 程细目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b)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本部分规定的统一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 c)工程 项(细) 目工程量清单的项(细)目名称及项(细)目编号,应按本部分的项(细)目名称、项(细)目编号及项目特征并结合大中修工程的实际制定;当结合大中修工程实际出现本部分未包括的项(细)目时,应在招标文件中作出具体规定,并在不违背本标准前提下,可按清单项(细)目编号规则,补充清单项(细)目,列入工程量清单中,并补充相应的计价规则和技术规范,同时应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d)工程
13、 项(细) 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细)目名称与项(细)目编号应按本部分规定一一对应并保持唯一性和专一性 ,不得混用,每一工程项(细)目及对应的项(细)目编号在同一份工程量清单中不得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项(细)目编号可分别由一级,一、二级或一、二、三级构成,当 项(细)目编号由一级或一、二级构成时,项(细)目编号需列全; 当 项(细)目编号由一、二、三级构成,而一、二级编号在前项中已有表述的,其后项所属细目可仅列出三级编号,一、二级编号可以省略; e)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应按本部分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f)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工程数量应按 本部分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14、计算; 2)工程数量的 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吨”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以“公斤”、“个”、“项”、“台”、“套”、“棵”、“块”“处”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以“总额”为单位,工程数量除暂定工程量项(细)目填暂定数量外,其他项(细)目均应填“ 1”。 4.2 工程量清单格式 4.2.1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 4.2.2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下列内容及所列顺序组成: a)封面; b)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c)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d)工程 细目工程量清单; e)专项暂
15、定金额汇总表; f)计日工明细表; g)第 900章机电工程金额汇总表; h)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工程量清单 格式内容详见表 1至表 8。 4.2.3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按下列规定填写: a)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招标人按本部分的统一格式填写,确认后再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b)封面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c)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应填写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需说明的情况和问题等内容; d)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除本部分内容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DB33/T 751.2 2009(2013) 4 表 1 封面 项目 合同段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人: (全称) (单位盖章) 编 制
16、 单 位: (全称) (单位盖章) 编制时间: DB33/T 751.2 2009(2013) 5 表 2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第 页共 页 DB33/T 751.2 2009(2013) 6 表 3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计价规范、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 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
17、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至第 9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 ;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万元,保险费率暂定为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标金额为 万元,保险费率暂定为 。工程量清单第 100章内所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 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 人身意外伤害险 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4.承包人应在整个养护合同承包期间对其为本合同养护工程实施的装备进行保险,保险的一切费
18、应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综合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 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各细目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数量,是 估算的或者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 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数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6.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列有数量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或总额价,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
19、或总额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业主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7.除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细)目外,符合合同条款 、 计价规范、技术规范 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细)目之中,未列项(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项(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8.工程量清单各章节是按计价规范、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节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计价规范、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9.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
20、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计价规范、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 10.对于符 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予以处理。 1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2.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3.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金额为 的不可预见费。 14.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计价规范、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支付规定
21、。 b.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5.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6.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中所有要求署名、盖章处,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署名、盖章。 DB33/T 751.2 2009(2013) 7 表 4 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第 页共 页 清单 第 章 细目号 细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 (元) 清单 第 章合计 人民币 元 DB33/T 751.2 2009(2013)
22、8 表 5 专项暂定金额汇总表 专项暂定金额汇总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第 页共 页 清单编号 细目号 名称 估计金额(元) 100(示例) 105-1(示例) 信息化建设 (示例) 100000(示例) 专项暂定金额小计(结转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DB33/T 751.2 2009(2013) 9 表 6 计日工明细表 计日工说明 总 则 1.本计日工说明应参照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相应款一并理解。 2.未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工程师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 3.投标人应在本节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细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 价或租价适
23、用于监理工程师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业主)列出正常的估计数量,投标人报出单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 4.计日工不调价。 二、计日工劳务 5.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 6.承包人 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
24、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 b.所有附加费包括承包人的利润和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 三、计日工材料 7.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 (上述 6b已计入劳务费 内的材料费用除外 )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a.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
25、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 b. 所有附加费包括: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它附加费。 c.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 四、计日工施工机械 8.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 价表”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 9.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26、,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工程师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 DB33/T 751.2 2009(2013) 10 表 6 计日工明细表(续) 计日工劳务单价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细目号 名称 估计数量(小时) 单价(元 /小时) 合价(元) 101 班长 102 普通工 103 焊工 104 电工 105 混凝土工 106 木工 107 钢筋工 计日工劳务小计(结转计日工汇总表) 注: 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也可用天数作为计日工劳务单位。 计日工材料单价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细目号 名称 单位 估计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201 水泥 t
27、202 钢筋 t 203 钢绞线 t 204 沥青 t 205 木材 m3 204 砂 m3 205 碎石 m3 206 片石 m3 计日工材料小计(结转计日工汇总表) DB33/T 751.2 2009(2013) 11 表 6 计日工明细表(续) 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细目号 名称 估计数量(小时) 单价(元 /小时) 合价(元) 301 装载机 301-1 1.5m3以下 301-2 1.5 2.5m3 301-3 2.5m3以上 302 推土机 302-1 90KW以下 302-2 90 180KW 302-3 180KW以上 计日工施工机械小计(结转计日工汇总表
28、) 计日工汇总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 名 称 金额(元) 计日工: 1.劳务 2.材料 3.施工机械 计日工合计(结转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DB33/T 751.2 2009(2013) 12 表 7 第 900 章机电工程金额汇总表 第 900章机电工程金 额汇总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 序号 项次 科目名称 金额(元) 1 TS200 监控系统 2 TS300 通信系统 3 TS400 收费系统 4 TS500 隧道机电系统 5 TS600 供配电系统 6 TS700 防雷与接地系统 7 TS800 附属设施 清单 第 900章合计 人民币 DB33/T 751.2 2009(2013)
29、13 表 8 工程量清单汇总 表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 序 号 章 次 科 目 名 称 金额(元) 1 100 总则 2 200 路基工程 3 300 路面工程 4 400 桥梁、涵洞工程 5 500 隧道工程 6 600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7 700 景观设计与环境保护工程 8 800 房屋建筑工程 9 900 机电工程 10 第 100章至 第 900章清单合计 11 已包括在清单合计中的专项暂定金额小计 12 清单合计 -专项暂定金额 ( 10) -( 11) =( 12) 13 计日工合计 14 不可预见费 暂定金额 =( 12) 15 投标价 ( 10) +(
30、 13) +( 14) =( 15) DB33/T 751.2 2009(2013) 14 4.3 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除 100章外,各章的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分办两部分,其中,细目号为 X01X50及 TSX01TSX50( X分别为数字 2-8,下同)的清单内容,是有新建性质的大中修工程内容,直接依 据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1部分:公路工程)( DB33/T 628.1-2007)编列,细目号为 X51及 TSX51以后的清单,是属于原路上的大中修工程内容,依据养护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编列。 4.3.1 第 100 章 总则 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的细目号、细目名称及计量单位设置,
31、应按表 9的规定执行。 表 9 第 100 章 总则 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第 100章 总则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第 页共 页 清单 第 100 章 总则 细目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 合价 101 通则 101-1 保险费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 总额 -c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 总额 102 工程管理 102-1 档案资料编制费 总额 102-2 施工环保费 总额 102-3 交通安全管理费 总额 102-4 安全生产费 总额 103 临时工程 103-1 临时道路、桥梁、渡口、码头等修建、养护、
32、拆除 总额 103-2 临时工程用地 总额 103-3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拆除、维修 总额 103-4 电讯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总额 103-5 供水与排污设施 总额 104 承包人驻地建设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 总额 105 其它项目 105-1 信息化建设( 专项暂定金) 总额 105-2 检测费(专项暂定金) 总额 105-3 养护技术装备费(专项暂定金) 总额 清单 第 100 章合计 人民币 DB33/T 751.2 2009(2013) 15 4.3.2 第 200 章 路基工程 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的细目号、细目名称及计量单位设置,应按表 10的规定执行。 表 10 第
33、200 章 路基工程 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第 200章 路基工程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第 页共 页 清单 200章 路基工程 细目号 细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 合价 202 场地清理 202-1 清理与凿除 -a 清理现场 m2 -b 砍树挖根 棵 202-2 挖除旧路面 -a 水泥混凝土路面 m2 -b 沥青混凝土路面 m2 -c 碎石等其它路面 m2 202-3 拆除结构物 -a 钢筋混凝土结构 m3 -b 混凝土结构 m3 -c 砖、石及其它砌体结构 m3 203 挖方路基 203-1 路基挖方 -a 挖土方 m3 -b 挖石方 m3 -c 挖除淤泥 m3 -d 挖除其它非适
34、用材料 m3 -e 路基二次开挖 m3 203-2 改河、改渠、改路挖方 -a 挖土方 m3 -b 挖石方 m3 204 填方路基 204-1 路基填筑 -a 零填挖路段换填 m3 -b 淤泥挖除后换填 m3 -c 其它非适用材料挖除后换填 m3 DB33/T 751.2 2009(2013) 16 表 10 第 200 章 路基工程 (续 ) 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第 200章 路基工程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第 页共 页 清单 200章 路基工程 细目号 细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 合价 (204-1) (路基填筑 ) -d 利用方填筑 m3 -e 借土石方填筑 m3 -f 路床透水
35、材料填筑 m3 -g 粉煤灰填筑 m3 -h 二灰填筑 m3 204-2 改路、改河、改渠填筑 -a 利用方填筑 m3 -b 借土石方填筑 m3 204-3 结构物台背回填 -a 透水材料回填 m3 -b 灰土混合料回填 m3 204-4 沉降及变位监测设施 -a 沉降监测设施 套 -b 位移监测设施 套 -c 测斜设施 套 205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205-1 软土地基地面处理 -a 抛石挤淤 m3 -b 粒料垫层 m3 -c 灰土垫 层 m3 -d 堆载预压 m3 -e 沉降补方 m3 -f 卸载 m3 -g 土工布 m2 -h 土工格栅 m2 -i 土工格室 m2 -j EPS m2 2
36、05-2 软土地基地下处理 -a 袋装砂井 m -b 深 20米及以下塑料排水板(不可测深) m -c 深 20 米以上塑料排水板(不可测深) m DB33/T 751.2 2009(2013) 17 表 10 第 200 章 路基工程 (续 ) 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第 200章 路基工程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第 页共 页 清单 200章 路基工程 细目号 细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 合价 (205-2) (软土地基地下处理 ) -d 深 20 米及以下塑料排水板(可测深) m -e 深 20 米以上塑料排水板(可测深) m -f 水泥粉体喷射搅拌桩 m -g 浆喷桩 m -h 振动
37、碎石桩 m -i 静压碎石桩 m -j 砂桩 m -k 圆型沉管灌注桩 m -l Y 型沉管灌注桩 m -m 薄壁筒型沉管灌注桩 m -n 素混凝土桩 m -o 钻孔碎石注浆桩 m -p 40cm 预应力管桩 m -q 30cm 预应力管桩 m -r 真空预压 m2 205-3 滑坡挖除及回填 m3 205-4 岩溶洞回填 m3 205-5 其他不良路基处理 -a (按不同处理内容计列细目并明确相应的计价规则) -b 207 坡面排水 207-1 边沟 -a 土质边沟 m -b 浆砌片石边沟 m -c 浆砌混凝土预制块边沟 m -d 暗埋式边沟 m 207-2 排水沟 -a 土质排水沟 m DB33/T 751.2 2009(2013) 18 表 10 第 200 章 路基工程 (续 ) 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第 200章 路基工程 项目名称: 合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