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844-2006 入出境快件及邮寄物卫生处理规程Codes of sanitary measures for entry-exit express and postal parcel 2006-11-10发布2007帽05-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瘦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入出境快件及邮寄物卫生处理规程SN/T 1844 2006 4哈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X 1230 1/16
2、印张O.75 字数15千字2007年3月第一版2007年3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4峰书号,155066 2-17507 定价8.00兀自U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播德观、续敏、陈利鹏、钟玉清、闰清丽、胡龙飞。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844-2006 I SN/T 1844-2006 入出境快件及邮寄物卫生处理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出本标准适用于受染2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3、最新版本。凡是不GB 15981一1995梢毒与灭菌SN/T 1214-2003 国境口SN/T 1270-2003 SN/T 1302人出SN/T 1331 人出SN/T 1466-2004 3 术语和定义3. 1 3.2 3.3 3.4 3.5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入出境快件及邮寄物通过邮件及快递服务污染受染affected 受到市染或携带嫌疑suspect 存在或可能存在公除j亏decontamination果评价及处置。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可疑物品操作规程病原体或有毒因子。、物品或包裹。消除在货物、物品或包裹中或其磊上存在可
4、以构成攒卫生风险的传染性病原体或有毒因子的过程。3.6 卫生处理sanitary measures 为预防污染的传播,对受染或存在受染嫌疑的对象实施的卫生措施,主要包括消毒、除虫、除鼠和除污。1 SN/T 1844-2006 3. 7 侦检detection 确认受染性质、种类的程序,即用技术手段对受染或受染嫌疑进行侦察和检测。4 对象有下列指征之一的人出境快件及邮寄物应实施卫生处理:4. 1 来自上级主管部门动态公告列为传染病疫区的国家或地区的。4.2 存在传染病病原做生物污染嫌疑的或可能成为传染病传播媒介的。4.3 属于废旧物品的。4.4 存在医学媒介生物及其蜗、卵的。4.5 存在鼠患迹象
5、的。4.6 存在放射性污染,被确认放射性限值剂量超出国家标准的。4. 7 存在不明或可疑的,符合SN/T1466-2004中6.1. 2和SN/T1214-2003中3.1的规定。5 准备5. 1 制定方案5. 1. 1 原则5.1.1.1 根据对象的数量、性状和受染性质,确定应当采取的卫生处理措施以及人员物资准备。5. 1. 1. 2 应包括受染环境和对象的卫生处理方案。5. 1. 1. 3 利用规范的信息渠道,避免造成公众的恐慌。5. 1. 1.4 确保各项措施的实施过程不会造成污染的扩散。5. 1. 1. 5 符合4.4指征的,应当实施除虫。确保人员安全,避免污染环境和损害对象。5. 1
6、. 1.6 确保卫生处理措施及时有效,最低限度干扰对象的运递。5. 1. 2 确定措施及实施范围5. 1. 2.1 符合4.1、4.2和4.3指征的,应当实施消毒。5. 1. 2. 2 符合4.4指征的,应当实施除虫。5. 1. 2.3 符合4.5指征的,应当实施除鼠和消毒。5. 1. 2. 4 符合4.6指征的,应当实施放射性除污。5. 1. 2. 5 符合4.7指征的,并且污染性质或污染翻不明或可疑的,应当采取现场紧急处理措施。5.2 人员从事卫生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所用药械的性质、操作、个人防护及自救知识。5.3 药械根据方案中涉及的卫生处理方法准备所需的药
7、品、器械,并合理计算所需使用量。5.4 防护用品及其他根据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做好相应的防护;其他必需的物品包括采样用具、标签、记录单据及交通工具。6 实施6. 1 消毒6. 1. 1 消毒对象无特殊要求的,按SN/T1270规定执行。6. 1. 2 不适宜使用化学消毒法进行外包装消毒的,如精密仪器、电子产品、公函信件等,宜选择紫外线淌毒怯,紫外线消毒适用范围、方法及注意事项参见附录Ao6. 1. 3 对于受染因子明确的,参照有关标准实施针对性消毒处理。6.2 除虫按SN/T1302规定执行。6.3 除鼠按SN/T1331规定执行。6.4 放射性除污6.4. 1 除污准备SN/T 1844-20
8、06 将被污染的快件或邮寄物收集到铅制容器中,根据检测结果,会同辐射防护管理部门,做好个人防护,实施除污。实施除污前应紧急疏散人员,封锁现场,划定禁区并进行明显标志,如在室内发生则关闭通风系统。6.4.2 除污方法6. 4. 2. 1 放置衰变法放射性污染核素为短半衰期(半衰期短于15d)时,可根据被污染物品的体积大小,收集到容器或者指定场地进行放射性活度衰变,直到符合国家标准为止。6.4.2.2 表面去污法适用于放射性污染面积较小、经济价值高的物品。根据污染核素的种类及性质,在相应放射防护下,进行清擦和冲脆,直到表面放射性污染符合国家标准为止。6.4.2.3 净化处理法对于最大、半衰期长的含
9、放射性的液体物质等,放置衰变法不适用的,可采用化学沉淀、离心交换等处理方法,对水的体积加以浓缩,便于存放或者深埋。6.4.3 场所除污若放射性河染的物理半衰期较短,较好的办法是不进行除污,而让其衰变。需进行场所除污时,应由穿戴好防护用品的专业人员实施(建议穿戴两层手套,便于定期更换)。放射性污染的有效消除方式为常规的清洁,包括对可能污染表面进行擦洗,必要时可刮去地表或家具表面的涂蜡,在去污过程中,应对产生的固态和液态废弃物以专用铅制容器分类收集。在除陌过程中还应对放射性污染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指导除污措施的开展。6.4.4 人员去污对己受污染或怀疑受污染人员的除污,应及时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皮肤与
10、头发的清洗应使用肥皂和清水,脱下的衣物及可能受污染的个人物品应用专用容器收集。6.4.5 废物处理对整个除污过程中所产生的放射性固态废物和废水,应妥善以专用铅制容器分类收集,按照6.4. 2 所列方法进行处理。6.5 可疑物的现场紧急处理6.5. 1 早期应对及注意事项6.5.1.1 疏散人员,关闭通风系统,建立隔离警戒带,封锁现场。6.5.1.2 不应摇晃或倒出可疑物中的内容物。6.5.1.3 不应随处移动可疑物,将其放置在平稳处,不应嗅、触摸、品尝或近距离观察可疑物品及由其中溢出的内容物。6.5.1.4 受染或可疑受染的人员,应用清水和肥皂仔细洗手,避免污染身体其他部位,隔离等待进一步的医
11、学检查。 6.5.1.5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成立与地方有关部门组成的现场紧急处理小组,明确小组的负责人(组长)以及参加人员的分工、职责。3 SN/T 1844-2006 6.5.2 现场侦检会同相关部门对可疑物进行现场侦检,判定污染的性质(化学性质、生物性质、生化?昆合物、爆炸物或有带放射性危害的装置),化学因子与生物因子在物理性状等方面各具特点,可据此进行初步判断,此两种因子的常见类型和特性参见附录Bo在可疑因子性质不明的情况下,现场侦检的工作人员应按最高级别(A级)进行个人防护,即全面罩正压空气呼吸器,全封闭气密化学防护服,可抗化学物的防护手套和防护靴,安全帽。6.5. 3 可疑物除
12、污6. 5. 3. 1 侦检结果为6. 5. 3. 2 债检结果为可6. 5. 3. 3 侦检结果为可6. 5. 3. 4 侦检结果为可疑爆炸物的,协助爆炸物管制6.6 记录6. 6. 1 实施消毒的,按照SN/T1270-2003 6.6.2 实施除虫、除鼠处理的参照消6. 6. 3 实施放射性除污的,对处6.6.4 可疑物除污后,每一7 效果评价7. 1 评价方法7. 1. 1 化学法消毒效果照GB15981一1995第一消毒工作记录及消毒效果评价记录。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紫外线消毒效果的评价按7. 1.2 实施放射性除、污过程中应用仪器定时进行探测,对除市效果进行评估。7. 1. 3
13、对于可疑物除污效果的评价,应在全部处理措施氢戚后,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开展专项评价。7.2 评价标准7.2. 1 实施捎毒后不得检7.2.2 实施除虫后不7.2.3 实施除鼠后啃7.2.4 实施放射性除7.2.5 可疑物污染嫌7.3 评价结果7.3. 1 合格符合7.2评价结果7.3.2 不合格不符合7.2中任何8 处置8. 1 放行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并且对象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人出境的,准予放行。8.2 销毁或者退运8.2. 1 对象属于国家规定禁止人出境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8.2.2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应查找原因,重新进行相应的卫生处理,对目前无有效方法进行处理的,作退运处理。SN/T 1
14、844-2006 8.2.3 不符合7.2. 4且无有效方法进行除污须作销毁处理的,应会同辐射防护管理部门监督销毁,解除封锁。8.2.4 不符合7.2.5且无有效方法进行除污的,应会同相关部门监督销毁,解除封锁,同时,应将整个过程与结果详尽地做出专题性总结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5 SN/T 1844-2006 A. 1 适用范围及条件附录A(资料性附录)紫外结消毒法A. 1. 1 紫外线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抱、分枝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和支原体等,凡被上述微生物污染的表面,水和空气均可采用紫外线消毒。A. 1. 2 紫外线辐照能量低,穿透力弱,仅能杀灭直接照射到的微生
15、物,因此悄毒时应使消毒部位充分暴露于紫外线。A. 1. 3 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团时,要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A. 1. 4 紫外线消毒的适宜强度范围是20C40C,植度过高过低均会影响消毒效果,可适当延民消毒时间,用于空气消毒时,消毒环境的相对温度低于80%为好,否则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A. 1.5 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照射剂量。空气和水中的悬浑粒子也可影响捎毒效果。A.2 使用方法A. 2. 1 对物品表面的消毒A. 2.1.1 照射方式最好使用便携式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移动照射,也可采取紫外灯悬吊式照射。对小件物品可放紫外线消毒箱内照射。A.
16、2. 1. 2 照射剂量和时间不同种类的微生物对紫外线的敏感性不同,用紫外线消毒时必须使用照射剂量达到杀灭目标做生物所需的照射剂量。杀灭一般细菌繁殖体时,应使照射剂量达到10000 (W s) /cm2 ;杀灭细菌芽J包时应达到100 OOO( f1.W s)/cd;病毒对紫外线的抵抗力介于细菌繁殖体和芽胞之间;真菌抱子的抵抗力比细菌芽抱更强,有时需要照射到600000 (w s)/c时,但一般致病性真菌对紫外线的抵抗力比细菌芽胞弱;在消毒的目标微生物不详时,照射剂量不应低于100000 (Ws)/cm2o辐照剂量是所用紫外线灯在照射物品表面处的辐照强度和照射时间的乘积。因此,根据紫外线光掘的
17、辐照强度,可以计算出需要照射的时间。例如,用辐照强度为70W/cm2的紫外线表面消毒器近距离照射物品表面,选择的辐照剂量100OOO( p.W s)/cm2,则需照射的时间是:100 OOO( p. W .的/cm2-7-70W/cm2=1 429 s -7- 60 s单24mino A. 2. 2 对室内空气的消毒A. 2. 2. 1 间接照射法首选高强度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不仅消毒效果可靠,而且可在室内有人活动时使用,一般开机消毒30 min即可达到消毒合格。A. 2. 2.2 直接照射法在室内无人条件下,可采取紫外线灯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采用室内悬吊式紫外线消毒时,室内安装紫外线消毒灯
18、(30W紫外灯,在1.0m处的强度70W/cm2)的数量为平均每立方米不少于1. 5 W,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A.3 注意事项A.3. 1 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一般每两周用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SN/T 1844-2006 有灰尘、油市时,应随时擦拭。A. 3. 2 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陆少尘埃和水雾,温度低于20.C或高于40.C,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A. 3. 3 用紫外线消毒物品表面时,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紫外线的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A. 3. 4 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A. 3
19、. 5 紫外线强度计至少1年标定1次。OON!寸寸户HZ附录(资料性附录)常见生物因子与化学因子的类型和特性比较B SN/T 1844-2006 常见生物因子与化学因子的类型和特性比较表项目生物因子化学因子细菌(如炭瘟杆菌、鼠疫杆菌)神经损伤类制剂病毒(如天花、出血热病毒)水痕类制剂毒素(如商麻毒素、肉毒毒素)血液损伤类制剂窒息类制剂常见类型激惹类制剂注s细菌和l病毒类均为生物,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或破损注:五类化学恐怖因子均可导致受害者功能丧失,严重损的皮肤进入人体进行繁殖,具有传染性,引起爆发流伤,甚至死亡u症状反应及导致症状产生的剂量因人行。毒索不是生物,和病原体一样可进入人体,但不具而异。有传染性。需要有发散装置,特别是对于气搭胶的产生;需要有发散装置,特别是对于气溶胶的产生;不具有挥发性;性状可以为固态、液态或气态;不会通过完整的皮肤吸收;挥发性越小的因子性质越稳定;一般特性大多数生物毒素类物质质量大于化学类制剂;临床反应的出现的时限从即可到数小时;存在吸人的危险;化学因子的作用受温度、湿度、降水量、风速、地形具有迟发效应,时间可以从数小时到数周不等;等因素的影响。从感官上无法察觉。表B.1 书号:155066 2-17507 定价: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