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552-2009 乘用车内部凸出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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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GB 11552 2009 目次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和定义 1 4 要求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条号与ECER21章条对. . . . . . . . . . . . 9 附录B( 范性附录)动态确定的头部碰区的. . . . . . . . . . . . . . . . 13 附录C(规拖性附录)头部碰撞区的定. 14 附录D(资料性附录)对标准条文及附录的注解15 附录E(规范性附录)柱状试验棒在天窗及车开口中的典型位置21 附录F(规范性附录)测凸出高度的方法23 附录G(规范性附录)吸能材料的试验程序25 附录H(规范性附录)用于4.2.1的测量装

2、置和程序. 27 GB 11552 2009 用车内部凸出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乘员舱内部构件(内后视镜除外、操纵件、顶盖或活动顶皿、件在凸出物方面的要求,以及车窗、天窗和隔断系统的电操作要求。背和座椅后部零本标准适用于M1类汽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1551 2003 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 14166 机动车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

3、系GB 15083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IS0 2575:2004 道路车辆操纵件、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符号IS0 6487: 1980 碰撞试验测量技术、检测仪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内部构件interior fittings 除内后视镜以外的乘员舱内部零件,还涉及操纵件的布置、顶盖或活动顶盖、座椅靠背和座椅后部零件,以及车窗、天窗和隔断系统的电操作。3.2 车辆型式vehicle type 就乘员舱内部构件而言,在下列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M1类乘员舱的轮廓和构成材料;操纵件的布置; 保护系统的性能如果制造商选择按照附录B(动态评价)来与已认

4、证的系统或车型相比,如果待认证车型能为乘员提供相同不同的车型仍属于同一车型。定头部碰撞区内的基准区。更好的保护,则仅保护系统性能3.3 基准区reference zone 除去下列区域的区,按照附录C或者附录B(由制造商选择)来确定(见附录D对3.3的注a) 方向盘外缘再加127mm的环带水平向前投影的区域,下边界是与方向盘下缘相切的水平面(方向盘处于直线行驶位置); b) 上述规定的区域边缘与最近的汽车侧壁之间的仪表板表面部分,下边界是与方向盘下缘相切的水平面zc) 前风窗两侧的支柱。1 GB 11552 2009 下,垂直于车四、系统的边框,并垂直于关闭方向,如附录E图E.l所示。3. 1

5、6 钥匙key 点火钥匙或电惊钥匙的3. 16. 1 。点火钥匙i伊itionkey 控制汽车发动机或电机运转所需电源的装置。本定义也包括非机械装置。3. 16. 2 电源钥匙power key 允许向汽车电力系统提供电源的装置。电也可能是点火钥匙。本定义也包括非机械装置。3. 17 气囊airbag 助汽车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装置,也就是,如果发生影响车辆结构的严重碰撞,自动展开柔韧结构,通过压缩内部容纳的气体,以限制车辆乘员一个或多个部位与乘员舱内部剧烈碰撞的系统。3. 18 尖棱sharp edge 曲率半径小于2.5mm的刚性材料的棱边,凸出高度小于3.2mm的除外(按照附录F的F.1描

6、述的程序从面板测量)。对于凸出高度小于3.2mm的情况,只要凸出高度不大于其宽度的一半,并且其边缘是圆钝的,该最小曲率半径要求不适用(见附录D对3.18的注解)。4 要求4. 1 前排座椅H点之前、仪表板上下分界钱以上的乘员舱内部构件(侧门除外)4. 1. 1 在3.3定义的基准区内,不应存有任何可能增大乘员严重伤害风险的危险粗糙表面或尖棱。若头部碰撞区是按照附录C确定的,下述4.1. 2 4. 1. 6所述构件,如果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则应认为是满足要求的。若头部碰撞区是按照附录B确定的,则应满足4.1. 7的要求(见附录D对4.1. 1的注4. 1.2 在基准区内,仪表板上的构件以及距玻璃

7、表面大于或等于100mm的其他构件,应当符合附录G规定的吸能性。基准区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构件,可不考虑吸能性(见附录D对4.1. 2的注解): 按附录G的规定进行试验时,摆锤触及的构件位于基准区之外;被测试梅件距基准区外被触及的构件不足100mm,该距离沿基准区的表面测旦。任何金属支撑物不应有凸起的棱边。4. 1. 3 若仪表板的下缘不满足4.1. 2要求,其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9mm(见附录D对4.1. 3的注解。4. 1.4 用刚性材料制造的开关、拉钮等构件,按附录F规定的方法测定,当凸出仪表板表面3.2mmr . 9.5 mm时,距离凸出部分顶点2.5mm处的横截面积不应小于200m时,

8、且凸出物边缘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2.5mm(见附录D对4.1. 4的注解。4. 1.5 当这些构件凸出仪表板表面的高度超过9.5mm时,用一直径不大于50mm的平端压头,在其上施加378N的向前纵向水平力,这些构件应能缩回仪表板或脱落(见附录D对4.1. 5的注解): 回时,其凸出高度应在9.5mm以下;当脱落时,在原来位置上不应留下高度超过9.5mm的危险凸出物;距离凸出部分顶点不超过6.5 mm处的横截面积不应小于650mm2。4. 1.6 如果安装在刚性支架上的凸出物由邵尔(A)硬度低于50的软性材料制戚,其刚性支架应满足4.1.4和4.1. 5的规定。或者,按照附录G所述的程序,通过足够

9、的试验能证明,在撞击试验时,不会破邵尔(A)硬度低于50的软性材料而接触到支架。在此情况下,半径要求不适用(见附录D对4.1. 6 GB 11552 2009 4.3.3 上述4.3.2.3的要求不适用于装在地板上的手制动杆;对这类手制动杆,当其处于松开位置时,如操纵杆任何部分的高度,在通过前排座椅最低的H点的水平面以上,则在距离凸出顶点不超过6.5 mm(沿垂直方向测量处的水平面上测得的横截面积至少为650mm2。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2 mm。4.3.4 上述各条未包括的其他车辆构件,如座椅滑轨、座椅的水平、上下调节机构、安全带卷收器等,如这些构件的位置低于通过每个座位H点的水平面,即使乘员

10、有可能触及它们,也不受这些条款的限制(见附录D对4.3.4的注解。4. 3. 4. 1 装在顶盖上但不属于顶盖结构的构件,如拉手、顶棚灯、遮阳板等,其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2 mm。凸出部分的宽度应不小于向下的凸出量;或者,这些凸出部分应通过附录G规定的吸能(见附录D对4.3. 4. 1的注解。4.3.5 对于安装在刚性支架上的一部分由邵尔(A)硬度低于50的软性材料制成的构件,其刚性支架应满足上述规定。或者,按照附录G所述的程序,通过足够的试验能证明,在撞击试验时,不会割破邵尔(A)硬度低于50的软性材料而接触到支架。在此情况下,半径要求不适用。4.3.6 电动车窗和隔断系统以及它们的操纵件,

11、应满足下述4.8的要求。4.4 顶盖(见附录D对4.4的注解)4.4. 1 范围下述4.4. 2的要求适用于顶盖内表面,但不适用于直径165mm的球体触及不到的顶盖零件。4.4.2 要求4. 4. 2. 1 位于乘员上方或前方的顶盖内表面上,不允许有任何向后或者向下的危险粗糙表面或尖棱。凸出部分的宽度不应小于向下的凸出量,其棱边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5mmo特别地,顶盖的刚性拱架或加强筋,除了顶盖前后横梁及侧梁外,其向下的凸出量不应大于19mm(见附录D对4.4.2.1的注4.4.2.2 如果顶盖的拱架或加强筋不满足4.4. 2. 1的要求,则应通过附录G规定的吸能试验。4.4.2.3 支撑顶盖内

12、衬的钢丝和遮阳板框架的钢丝,其直径不应超过5mm;或者符合附录G的规定。阳板框架的非刚性附属零件应符合上述4.3. 4. 1的规定。4.5 活顶汽车(见附录D对4.5的注解4.5. 1 要求4. 5. 1. 1 下列要求及上述4.4的规定适用于当顶盖处于关闭位置时的活顶汽车。4.5. 1. 2 顶盖的开启机构与操纵机构应满足下列规定(见附录D对4.5.1.2、4.5.1.2.1和4.5. 1. 2. 2 的注解): 4. 5. 1. 2. 1 机构应具有防止意外动作或延迟动作的功能(见附录D对4.5. 1. 2、4.5. 1. 2. 1和4. 5. 1. 2. 2的注解)。4.5. 1.2.

13、2 机构表面的边缘为圆角,圆角半径不应小于5mm(见附录D对4.5. 1. 2、4.5. 1. 2. 1和4. 5. 1. 2. 2的注解)。4. 5. 1. 2. 3 当机构处于停止位置时,这些机构应处于不能被直径165mm的球体所触及的区域。如不能满足此条件,则开启机构与操纵机构在停止位置时,要么处于缩入状态;要么这些机构的设计与制造足下列规定z当受到一个沿球头模型轨迹切线的冲击方向(按附录G的规定施加的378N的作用力时,或者凸出高度(按附录F的测量方法测量)降至距机构的安装表面25mm以内F或者这些机构在力的作用下脱落,且脱落后在原位置上不应留下任何危险的凸出物(见附录D对4.5. 1

14、. 2. 3的注解。4.5.2 电动天窗及其操纵件,应满足下述4.8的要求。4.6 敞蓬车(见附录D对4.6的注解)4.6. 1 对于敞蓬车,滚翻保护支架上部的下缘和风窗框上部,在所有正常使用位置,都应满足4.4的要求。位于乘员上方或前方的用于支撑非刚性顶盖的折叠杆件或连接件,不应有向后或向下的危险5 GB 11552 2009 一触式关闭。在已关闭发动机或者已取出点火钥匙/电源钥匙后(或者非机械装置处于相同状态时),且两个前车门都还没有被打开到足以允许乘员外出之前,也允许一触式关闭。4.8.3 自动回缩要求4. 8. 3. 1 如果电动车窗/天窗/隔断系统安装了自动回缩装置,那么4.8.2的

15、要求可不满足。4. 8. 3. 1. 1 在电动车窗/隔断系统的上边缘,或者在滑动天窗开启边的前缘以及在倾斜天窗尾缘,开口从200mm到4mm范围内,在夹紧力大于100N之前,该装置应回缩车窗/天窗/隔断系讪。4. 8. 3. 1. 2 在自动回缩之后,车窗/天窗/隔断系统应开启到下列位置之-z4. 8. 3. 1. 2. 1 允许穿过开口放置直径200mm的半刚性柱状试验棒的位置,而试验棒与开口的接于确定4.8. 3. 1. 1回缩特性的点;4. 8. 3. 1. 2. 2 关闭之前的最初位置;4. 8. 3. 1. 2. 3 比开始回缩时的位置至少多开50mm的位;j; 4. 8. 3.

16、1. 2. 4 天窗倾斜运动的情况下,最大角度开启位置。4. 8. 3. 1. 3 按照4.8. 3. 1. 1,为检查带回缩装置的电动车窗/天窗/隔断系统,从车内通过开口将测工具/试验棒伸出车外(对隔断系统,从乘客舱的后部)。棒的圆柱形表面与形成车窗/天窗/隔断系统边界的车辆结构部分相接触。测量工具的刚度应为(10土0.5)N/mmo试验棒的位置如附录E图E.l所示(通常与车窗/天窗/隔断系统边框垂直,并与关闭方向垂直。在整个试验期间,试验棒相对于边关闭方向的位置应保持不变。4.8. 4 开关位置和操作4. 8. 4. 1 设置或操作电动车窗/天窗/隔断系统开关的方式应将偶然关闭的风险减到最

17、低限度。除4. 8. 2. 7、4.8.2.9或4.8.3的情况之外,为了关闭,应要求持续促动开关。4.8.4.2 所有供车辆后部乘员使用的后风窗、天窗和隔断系统开关应能被驾驶员控制开关关闭,该控制开关设置在通过前排座椅R点的横向铅垂平面之前。如果后风窗、天窗和隔断系统装备了自动回装置,则不要求这种驾驶员控制开关。然而,如果驾驶员控制开关已经存在,它不应干涉自动回缩装或者妨碍放下隔断系统。驶员控制开关时应把偶然操作的风险减到最低限度。采用附录E图E.2所示的符号来标识,也可采用等效的符号,比如使用附录E图E.3复制的IS02575: 2004规定的符号。4.8. 5 保护装置在过载或自动关闭之

18、后,所有用来防止超载或停止时动力源损坏的保护装置都应自动复位。保护装置复位后,除非有意去操纵控制开关,在关闭方向的运动不应再继续。4.8. 6 用户手册指南4. 8. 6. 1 车辆用户手册应包含有关电动车窗/天窗/隔断系统明晰的使用说明,包括:4. 8. 6. 1. 1 被夹住的可能的说明;4. 8. 6. 1. 2 驾驶员控制开关的使用方法;4. 8. 6. 1. 3 指明危险的警告信息,尤其针对儿童错误使用/操作电动车窗/天窗/隔断系统情况,该信息应指出驾驶员的责任,包括对其他乘员的指导,以及只有在点火钥匙/电掘钥匙被拔出或者非机械装置处于相同状态时才能离开车辆的建议;4. 8. 6.

19、1. 4 当使用遥控器关闭系统(见4.8. 2. 8)时,指出应特别当心的警告信息,比如,只有当操作者清楚地看到车辆并确信电动车窗/天窗/隔断系统不会卡住乘员的时候,才能使用遥控。4.8.7 如果安装在车辆上的电动车窗/天窗/隔断系统不能按照上述规定的试验程序进行检测,若证明对乘员具有相同的或者更好的保护效果,则也可给予认可。4.9 其他未提及的内部构件4.9. 1 第4章的要求也适用于前面没有提及的,但根据它们的位置,按4.1 r ., 4. 7所规定的不同程序能为乘员所触及的构件。若这些构件由邵尔(A)硬度低于50的软性材料制成,并安装在刚性支架上,GB 11552 2009 附录A(资料

20、性附录)本标准ECE R21童条对照9 GB 11552 2009 11 GB 11552 2009 附录B(规范性附录)动态确定的头部碰撞区的B. 1 就保护系统动态确定的头部碰撞区的确认B. 1. 1 与附录C描述的程序不同,申请人可通过负责试验管理的技术服务部门认可的程序来证明,动态确定的头部碰撞区与该车型是有关的。B. 1.2 检验动态确定的头部碰撞区的适当方法可以是下列方法中的一种。B.1.2.1 实车关于安装在该车型上的保护系统,采用至少48.3km/h碰撞速度、相对于固定的刚性障碍壁士30。范围的正面碰撞条件,来确定乘员的移动顺序。通常进行00,+30。及一30。的试验即可满足需

21、要。用第5百分位女性、第50百分位男性以及第95百分位男性成年假人代替乘员,来评价动态确定的头部碰撞区。试验之前,按照制造商的规定,将每个假人放在推荐的乘坐位置。或B.1.2.2 滑车试验在GB14166附录F图F.1 (或ECER16附件的所示的减速度-时间图表(速度变化50km/h)作用下,使上述规定的假人族的各个假人,产生相当于实车正面碰撞试验(按照B.1. 2. 1)中假人向前的移动,研究移动顺序。如果试验对象(通常为白车身的中心线,与滑车纵向中心线夹角在士18。范围内,则认为各假人向前移动的方向是令人满意的。通常进行0。、十18。及-18。的试验即可满足需要。或B.1.2.3 模拟碰

22、撞试验按照上述B.1. 2. 1或B.1. 2. 2的规定,研究由上述B.1. 2. 1描述的假人族所代表的乘员的移动顺序。模拟方法应该通过上述B.1. 2. 1或B.1. 2.2规定的至少三个碰撞条件予以验证。B.2 动态确定的头部碰撞区包括用安装在该车型上的保护系统约束的乘员头部可能接触到仪表板的所有区域。B.3 如果该车型可装备不同的保护系统,只需研究具有最低性能的保护系统。而驾驶员或乘员可除的保护系统应处于制造商在用户手册中建议和指定的状态。如果制造商规定保护系统一部分为常设非工作状态,那么,该部分应处于无效状态。B.4 制造商或其代表有权提交足以证明动态确定的头部碰撞区的计算、模拟、

23、试验数据或试验结果。13 GB 11552 2009 附曼D(资料性附录)准条文及附录的注D. 1 对3.3的注基准区是在元内后视镜的情况下确定的。吸不带内后视镜的情况下完成的。摆锤不应碰及内后视镜的。这些条款所规定的位于方向盘后面的免除区域对于前排乘员的头部碰撞区同样有效。对可调式方向盘,当方向盘处于各种可能的驾驶位置时,都有一个免除区域,最终的免除区域缩为这些区域的共同部分。在有各种方向盘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选用直径最小的、处于最不利状态的方向盘来确定免区域。D.2 对3.4的注仪表板上下分界线延伸到乘员宽度上,当一条铅垂线沿车辆宽度方向移动时,为该铅垂线与仪表板表面的最后切点所确定。如铅

24、垂线与仪表板表面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切点,则应采用较低的切点来建立仪表板上下分界线;对于副仪表板,如果不能用铅垂线与仪表板的切点来确定其上下分界线,则可用一条比前排座椅H点高25.4mm的水平线与副仪表板的交点来确定其上下分界线。D.3 对3.5的注在车身两侧,顶盖应自门沿上边缘开始。正常情况下,当车门打开时,顶盖两侧的界线即为剩余车身部分的底边(侧视)所形成的外廓线。在车窗上方,顶盖侧面界线为一条连续的透明线(侧窗玻璃的透光点)。对立柱来说,顶盖侧面界线为通过两边透光线之间的连线。对于如3.7和3.8定义的车辆,在车顶关闭的情况下,3.5的定义对于任何形式的活动车顶也有效。为了测量的需要

25、,车顶向下的翻边可忽略不考虑,而将其视为车辆侧壁的形成部分。顶盖顶盖界限门圄D.1 15 GB 11552 2009 起高度原本应采用附录F中F.2的测量仪器测量的,则其最大凸起高度应按照附录F中F.1的规定确定,即用一个直径为165mm的球体,测定在垂直板面方向Y的最大变动量。横截面积应在与构件安装表面平行的平面上测定。D. 10对4.1.5的4. 1. 4和4.1. 5是互为补充的条文F在执行4.1. 5第一句的规定(即施加378N的力使构件缩回或脱落后,如构件缩回,且其凸起高度降至3.2 mmr9. 5 mm之间,则接着执行4.1.4。如果构件肌惜,则执行4.1.5的后两句规定(在施加力

26、之前测量横截面的面积。但是,如果实际情况应执行4.1.4时(构件缩回到9.5mm以下和3.2mm以上),可由制造商决定在按4.1.5的规定施加378N的力之前,按4.1.4的内容进行检查,这可能更方便。力图D.3D. 11对4.1. 6的由于存在软性材料,规定仅运用于刚性支架,凸出高度的棚定仅对刚性支架。邵尔硬度的测量是在试验对象本身的样品上进行的,这样由于材料条件限制不能用邵尔(A)硬度的方法进行硬度测量的地方,可用比较测量法来评价。D.12对4.2.1的除了周围的金属支撑件外,及其连杆和紧邻它的佼链可不予考脚。如果点火钥匙手柄的凸出部分由邵尔(A)硬度6080、厚度至少为5mm的材料组成,

27、或者在所有表面上覆有至少2mm厚的这种材料,则认为满足本条要求。D.13对4.2.2的按下述规定确定手制动杆能否被触及z当手制动杆位于仪表板上下分界线上或其上面时(碰撞区内按4.1检验),用附录C中规定的球头模型。当手制动杆位于仪表板上下分界线以下时(此时按4.3.2.3的规定检验手制动杆),用附录H中规定的膝部模型。D.14对4.2.3的4.2. 3所述的规定也适用于前排座椅H点之前、仪表板上下分界线以下并位于前排座椅之间的搁板和副仪表板。如果一空腔是封闭的,可视其为杂物箱,不受这些规定的限,川17 GB 11552 2009 于车辆纵轴的垂直面,豁免区应相对于它们的各H点对前、后乘员舱分别

28、考虑直到以上确定的垂直为止。D.23 对4.3.4.1的注活动的遮阳板应考虑到各种使用位置,遮阳板的框架不应视作刚性支撑件(见4.3.5)。D.24 对4.4的注当进行顶盖试验,测量那些能被一个直径为165mm的球体所接触到的凸出物和零件时,应除去(邵尔(A)硬度低于50时)。当评价规定的半径时,应当考虑到顶棚材料的规格和特性。顶盖的区应延伸至最后排座椅上的人体模型躯干基准线所限横向平面以上和以前的区响。D.25 对4.4.2.1的注解(参见3.18关于尖棱的定义)向下的凸出量应按附录F中F.1的方法垂直于顶盖进行测量。凸出物的宽度应在与其轴线垂直的方向上测量。特别是顶盖的刚性拱架或加强筋,凸

29、出于顶盖内表面的凸出高度不应大于19mmo D.26 对4.5的注活动顶盖的任一条筋,如能被直径165mm的球体所触及,则应满足4.4的规定。D.27对4.5. 1. 2、4.5. 1. 2. 1及4.5.1. 2. 2的当顶盖开启机构与操纵机构处于停止位置而顶盖关闭时,应满足全部规定。D.28 对4.5. 1. 2. 3的注即使初始凸出高度等于或小于25mm.也施加378N的力。凸出高度是在加载时测量的。按附录G规定的冲击方向施加378N的力,该方向与球头模型运动轨迹相切。施力时通常使用一个直径不大于50mm的平端压头,但对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地方,则可使用其他等效的试验方法,例如去妨碍物。停止

30、位置是指操纵机构在锁止时的位置。D.29 对4.6的注敞蓬车顶的杆系并非滚翻保护支架。D.30 对4.6. 1的注解风窗窗框上窗透明轮廓线以上算起。D.31 对4.7. 1. 1的注参见3.18关于尖棱的定义。D.32 对4.7. 1. 2的注在确定前排座椅靠背的头部碰撞区时,任何支撑的构件应视作的一部分。D.33对4.7. 1. 2. 3的椅框架结构的衬垫也应避免可能增大乘员风险的危险粗糙表面或尖,队。19 GB 11552 2009 附录E(规范性附录)柱状试在天窗及车窗开口中的尾缘试验棒倾斜天窗尾缘试验捧关闭方向外部内部前进方向开启边试验捧滑动天窗开启边试验棒滑动天窗关闭方向外部内部顶盖

31、前进方向顶盖窗框关闭方向外部前边方向试磁棒玻璃上缘试验棒关闭方向内部车窗圄E.1 21 GB 11552 2009 附录F(规范性附录)凸出高度的方法F. 1 为了测定一个安装于板上的零件相对于板件的凸出量,可使一个直径为165mm的球体沿该零件表面滚过并始终保持与它接触。从与零件开始接触起,测取球心在垂直于板面方向的变动量Y,在所有变化Y值中的最大值即为凸出高度。F. 1. 1 如果板面和零件等表面覆盖有邵尔(A)硬度低于50的材料,则应在除去覆盖材料之后进行测墨。F.2 位于基准区内的开关、拉钮等构件的凸出高度应使用下述测量装置和程序进行测oF.2.1 测量装置F.2.1.1 测量凸出高度

32、的仪器由一个直径为165mm的半球形的球头模型组成,在球头模型中部有一直径为50mm的滑动压头。F.2. 1. 2 压头端部平面与球头模型边缘的相对位置可通过一活动指针在刻度尺上读出。当测量装置在被测构件上滑动时,指针就停留在最大测量值的位置上。测量时,其量程不应小于30mm;为满足要求,最小分辨刻度为0.5mmo F.2. 1. 3 校准方法F.2.1.3.1 将测量仪器放在一个平面上,并使其轴线垂直于该平面。当压头平端与平面接触时,将标尺调-0 F.2.1.3.2 在压头平端与支撑平面之间插入一个10mm厚的验规,检查指针所示读数是否与验规厚度一致。F.2. 1. 4 凸出高度测量仪如图丑

33、1所示。F.2.2 测量程序压头带活动指针的刻度尺球头模型作用力指示器F. 1 凸出高度测量仪手柄F. 2. 2. 1 将压头退回,使该仪器前部形成一个中空腔,推动活动标尺使之与压头接脚。F.2.2.2 将仪器罩在被测的凸出物上,以不超过20N的力使球头模型尽可能接触凸出物周围的表面。F.2.2.3 推动压头,使其与F.2.2.4 调整球头模型测得凸出物接触,在刻度尺上读出该凸出物的凸出高度。的凸出量,并记录。23 G. 1 样晶的安附录G(规范性附录)材料的试GB 11552 2009 G. 1. 1 吸能材料制成的构件应安装在车上固定它的结构支撑件上进行试验。如果可能,最好直接在车身上进行

34、试验。结构支撑件或车身本体应牢固地固定在试验台上,以免在撞击时发生移动。G. 1.2 如果制造商有要求时,构件也可固定在模拟车上安装的夹具上。但应满足构件-夹具系统与车上真实的构件-结构支撑件系统具有相同的几何结构,且前者的几何刚度不低于后者,而其吸能能力又不高于后者。G.2 G.2. 1 该装置由一个摆锤组成,其回转中心由球轴承支撑,摆锤在撞击中心处的折合质量为6.8 kg。摆锤的下端是一个直径为165mm的刚性锤头,其中心与摆锤的撞击中心重合。折合质量计算公式如下:m= m(l/a) 式中zm-一一摆锤撞击中心处的折合质量,单位为千克(kg);m一一悟甜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l一一摆

35、锤重心与回转轴的距离,单位为米(m); r一句撞击中心与回转轴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G. 2. 2 锤头上装有两个加速度传感器和一个速度传感器,用以测定在撞击方向上的各种数据。G.3 记录仪所采用的记录仪器应达到下列测量精度要求zG.3. 1 加速度准确度:实测值的士5%;数据通道的频率等级:对应于ISO6487 :1980的600级;横轴灵敏度:不小于刻度最低点的5%。G. 3. 2 准确度z实测值的土2.5%; 灵敏度:0.5km/h。G. 3. 3 时间记录仪该记录仪能在全过程中进行记录,并能在0.001s的问隔内记录出各个数值。锤头与试验构件刚开始撞击接触的一瞬间,应标在试验记录

36、上,用以分析试验。G.4 G. 4. 1 才线方向。程序(见附录D对G.4的注解试表面上的每个撞击点,撞击方向应是附录C中所述测量装置的球头模型轨迹的切对于4.3. 4. 1和4.4. 2. 2中所述的零件进行试验时,测量装置的测量臂应延长至与被测试零件接止,延长距离从膀关节佼接点到球头模型顶部之间以1000 mm为限。在4.4. 2. 2中提及的不能25 GB 11552 2009 附录H(规范性附录)用于4.2.1的程序在采用下述装置及程序时,一切能被本装置所触及的构件(开关、拉钮等),均应视作有可能与乘员膝部发生碰撞的构件。所有脚操纵的操纵件均视作脚踏板。H.1 置置简图如图H.l所示。120mm X 30 I I x 60mm 250mm EEDNH 圄H.1H.2 程序可以将测量装置置于仪表板上下分界线以下的任何位置,并使zxx平面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平行;X轴线在水平面上、下各30。的范围内转动。H.3 在进行以上试验时,应除去邵尔(A)硬度低于50的所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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