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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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140 Z 5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523-2011 代替GB12523-90, GB 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environment noise for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 2011-12-05发布2012-07-01实施现三援军f呆士户音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86号GB 12523-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批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一2011)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k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C)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口起,下列标准废止:一、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特此公告。2011年12月5日GB 12523二2011目次前言.1Vl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

3、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5 测量方法.26 测量结果评价.47 标准的监督实施.4111 GB 12523-2011 _i . 目IJE司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CGB 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524-90)的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一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524-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一一修

4、改了适用范围、排放限值及测量时间;一一补充了测量条件、测点位置和测量记录:一一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评价和标准实施的内容:一一删除了测量记录表。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CGB 12524-90)同时废止。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IV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11月14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GB

5、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条款。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5173 电声学声校准器GB/T 3785.1 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建筑施工construction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6、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己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3.2 建筑施工躁声constructionnoise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3.3 A声级A-weghted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A表示,单位dB。3.4 等效连续A声级equivalent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吟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除特别指

7、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li-/ 4 JU A FL OU AU i Ta 、,, . , 1-T /ill- ob l h 4BEA - nWE e -u (1) 式中:LA一一t时刻的瞬时A声级:T一一规定的测量时间段。GB 12523-2011 3.5 建筑施工场界bounda叩ofconstruction site 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3.6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3.7 最大声级maximums

8、ound level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LArrJJJX表示,单位dB。3.8 昼间day-time、夜间night-tim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3.9 背景噪声backgroundnoise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3.10 稳态噪声steadynoise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A声级起伏不大于3dB的噪声。3.11 非稳态噪声non

9、-steadynoise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A声级起伏大于3dB的噪声。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4.1 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l规定的排放限值。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眼值昼间70 4.2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o 夜间55 单位:dB 4.3 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表l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作为评价依据。5 测量方法5.1 测量仪器5.1.1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T3785.1对2级仪器的要求。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15173对l级或2级声校

10、准器的要求。2 GB 12523-2011 5.1.2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的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5.1.3 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5.1 .4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快(F)档。5.2 测量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5.3 测点位置5.3.1 测点布设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和声源位置的布局,测点应设在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影响较大、距离较近的位置。5.3.2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一般情况测点设在建筑施工场界外1m,高度1.2m以

11、上的位置。5.3.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5.3.3.1 当场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设在场界外1m,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且位于施工噪声影响的声照射区域。5.3.3.2 当场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时,例如,声源位于高空、场界有声屏障、噪声敏感建筑物高于场界围墙等情况,测点可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的位置。5.3.3.3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设在室内中央、距室内任一反射面0.5m以t、距地面1.2m高度以上,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5.4 测量时段施工期间,测量连续20min的等效声级,夜间同时测量最大声级。5.5 背景噪声测量5.5.1 测

12、量环境: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5.5.2 测量时段: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非稳态噪声测量20min的等效声级。5.6 测量记录噪声测量时需做测量记录。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被测量单位名称、地址、测量时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仪器校准值(测前、测后)、主要声源、示意图(场界、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场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间的距离、测点位置等)、噪声测量值、最大声级值(夜间时段)、背景噪声值、测量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等相关信息。5.7 测量结果修正5.7.1 背景噪声值比噪声测量值低10dB以上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5.7.2 噪声

13、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10dB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修约至个位,按表2进行修正。5.7.3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视情况按5.7.1或5.7.2款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两款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3 GB 12523-2011 差值修正值6 测量结果评价3 -3 6.1 各个测点的测量结果应单独评价。6.2 最大声级LAmax直接评价。7 标准的监督实施表2测量结果修正表45 -2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4 单位:dB 61O 时间。N-amN同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网址:http:/ 电话:010-67112738 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所有违者必究(100062 1/16 880X 1230 * 开本印张0.75 30千字135111 197 12.00元2012年3月第l 版2012年3月第1次印刷字数统一书号: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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