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65-1992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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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主编部门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年 月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的通知建标 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建委 建设厅 有关计委 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 号文的要求 由四川省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本规范由四川

2、省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九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 号文的通知 在我委主持下 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国内有关科研 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 收集了国内外有关文献和资料 进行了多次调查实测和必要的验证试验 系统总结了工程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 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意见和多次听取专家论证的基础上 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分总则 基本规定 工程勘查要求 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 古建筑的防护 木结构的维修 相关工程的维修 工程验收等八章及三个

3、附录 本规范的施行应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配合使用在古建筑保护领域中 制定这类规范在国内外尚属首次 必定会有许多不足之处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规范水平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 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 并随时将问题和意见寄交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成都一环路北三段九号 邮码以供修订时参考四川省建设委员会一九九二年六月目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三章 工程勘查要求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承重木结构的勘查第三节 相关工程的勘查第四章 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第一节 结构可靠性鉴定第二节 抗震鉴定第五章 古建筑的防护第一节 木材的防腐和防虫第二节 防火第三节 防雷第四节 除草第五节 抗震加固第六章 木结构的

4、维修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荷载第三节 木材及胶粘剂第四节 计算原则第五节 木构架的整体维修与加固第六节 木柱第七节 梁枋第八节 斗 木共第九节 梁枋 柱的化学加固第七章 相关工程的维修第一节 场地 排水及基础第二节 石作第三节 墙壁第四节 瓦顶第五节 小木作第六节 其他第八章 工程验收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木构架工程的验收第三节 相关工程的验收附录一 名词解释附录二 古建筑基本自振周期的近似计算附录三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条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加强对古建筑木结构 以下简称古建筑 的科学保护 使古建筑得到正确的维护与修缮 特制定本规范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古建筑木结

5、构及其相关工程的检查 维护与加固第条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 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条为长远保护古建筑工作的需要 每次维修所进行的勘查 测试 鉴定 设计 施工及验收的记录 图纸 照片和审批文件等全套资料 均应由文物主管部门建档保存第条从事古建筑维修的设计和施工单位 应经专业技术审查合格 其所承担的任务 应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第二章基本规定第条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 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原状系指古建筑个体或群体中一切有历史意义的遗存现状 若确需恢复到创建时的原状或恢复到一定历史时期特点的原状时 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 并具备可靠的历史考证和充分的技术论证第条在维修古建

6、筑时 应保存以下内容一 原来的建筑形制 包括原来建筑的平面布局 造型 法式特征和艺术风格等二 原来的建筑结构三 原来的建筑材料四 原来的工艺技术第条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工程 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五类一 经常性的保养工程 系指不改动文物现存结构 外貌 装饰 色彩而进行的经常性保养维护 例如 屋面除草勾抹 局部揭宀瓦 补漏 梁 柱 墙壁等的简易支顶 疏通排水设施 检修防潮 防腐 防虫措施及防火 防雷装置等二 重点维修工程 系指以结构加固处理为主的大型维修工程 其要求是保存文物现状或局部恢复其原状 这类工程包括揭宀瓦 瓦顶 打牮拨正 局部或全部落架大修或更换构件等三 局部复原工程 系指按原样恢复已残损的结

7、构 并同时改正历代修缮中有损原状以及不合理地增添或去除的部分 对于局部复原工程 应有可靠的考证资料为依据四 迁建工程 系指由于种种原因 需将古建筑全部拆迁至新址 重建基础 用原材料 原构件按原样建造五 抢险性工程 系指古建筑发生严重危险时 由于技术 经济 物质条件的限制 不能及时进行彻底修缮而采取的临时加固措施 对于抢险性工程 除应保障建筑物安全 控制残损点的继续发展外 尚应保证所采取的措施不妨碍日后的彻底维修第条当采用现代材料和现代技术确能更好地保存古建筑时 可在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工程中予以引用 但应遵守下列规定一 仅用于原结构或原用材料的修补 加固 不得用现代材料去替换原用材料二 先在小范

8、围内试用 再逐步扩大其应用范围 应用时 除应有可靠的科学依据和完整的技术资料外 尚应有必要的操作规程及质量检查标准第条古建筑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 必须全面保护古建筑 不得擅自拆建 扩建或改建 当需修缮时 应报请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第三章工程勘查要求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为做好古建筑的保护工作 应掌握下列基础资料一 古建筑所在区域的地震 雷击 洪水 风灾等史料二 古建筑所在小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和场地类别三 古建筑保护区的火灾隐患分布情况和消防条件四 古建筑所在区域的环境污染源 如水污染 有害气体污染 放射性元素污染等五 古建筑保护区内其它有害影响因素的有关资料第条若有特殊需要 尚应进一步掌握下列资料一 古

9、建筑所在地的区域地质构造背景二 古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三 古建筑所在小区的近期气象资料四 古建筑保护区的地下资源开采情况第条在维修古建筑前 应对其现状进行认真的勘查古建筑的勘查 可分为法式勘查和残损情况勘查两类 法式勘查 应对建筑物的时代特征 结构特征和构造特征进行勘查 残损情况勘查 应对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及其相关工程损坏 残缺程度与原因进行勘查 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仅适用于残损情况勘查 对法式勘查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第条古建筑的勘查 应遵守下列规定一 勘查使用的仪器应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对于长期观测的对象 尚应设置坚固的永久性观测基准点二 禁止使用一切有损于古建筑及其附属文物的勘查和观测手

10、段 如温度骤变 强光照射 强振动等三 勘查结果 除应有勘查报告外 尚应附有该建筑物残损情况和尺寸的全套测绘图纸 照片和必要的文字说明资料四 在勘查过程中 若发现险情 或发现题记 文物 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勘查人员不得擅自处理第二节承重木结构的勘查第条承重木结构的勘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结构 构件及其连接的尺寸二 结构的整体变位和支承情况三 木材的材质状况四 承重构件的受力和变形状态五 主要节点 连接的工作状态六 历代维修加固措施的现存内容及其目前工作状态当需评定结构可靠性时 承重结构的勘查 尚应按照本规范第 条至第 条有关残损点检查的项目和内容进行第条对承重结构整体变位和支承情况

11、的勘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测算建筑物的荷载及其分布二 检查建筑物的地基基础情况三 观测建筑物的整体沉降或不均匀沉降 并分析其发生原因四 实测承重结构的倾斜 位移 扭转及支承情况五 检查支撑等承受水平荷载体系的构造及其残损情况第条对承重结构木材材质状态的勘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测量木材腐朽 虫蛀 变质的部位 范围和程度二 测量对构件受力有影响的木节 斜纹和干缩裂缝的部位和尺寸三 当主要木构件需作修补或更换时 应鉴定其树种四 对下列情况 尚应测定木材的强度或弹性模量需作加固验算 但树种较为特殊有过度变形或局部损坏 但原因不明拟继续使用火灾后残存的构件需研究木材老化变质的影响第条对承重构件受力状态的

12、勘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受弯构件梁 枋跨度或悬挑长度 截面形状及尺寸 受力方式及支座情况梁 枋的挠度和侧向变形 扭闪檩 椽 栅 楞木 的挠度和侧向变形檩条滚动情况悬挑结构的梁头下垂和梁尾翘起情况构件折断 劈裂或沿截面高度出现的受力皱褶和裂纹屋盖 楼盖局部塌陷的范围和程度二 受压构件柱高 截面形状及尺寸 柱的两端固定情况柱身弯曲 折断或劈裂情况柱头位移柱脚与柱础的错位柱脚下陷三 斗斗构件及其连接的构造和尺寸整攒斗的变形和错位斗中各构件及其连接的残损情况第条对主要连接部位工作状态的勘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梁 枋拔榫 榫头折断或卯口劈裂二 榫头或卯口处的压缩变形三 铁件锈蚀 变形或残缺第条对历代维修

13、加固措施的勘查 应重点查清下列情况一 受力状态二 新出现的变形或位移三 原腐朽部分挖补后 重新出现的腐朽四 因维修加固不当 而对建筑物其它部位造成的不良影响第条对建筑物的下列情况 应在较长时间内进行定期观测一 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 倾斜 歪闪 或扭转有缓慢发展的迹象二 承重构件有明显的挠曲 开裂或变形 连接有较大的松动变位 但不能断定是否已停止发展三 承重木结构的腐朽 虫蛀虽经药物处理 但需观察其药效四 为重点保护对象或科研对象专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第条对需要保护的古建筑 应在地震 风灾 水灾火灾 雷击等较大自然灾害发生后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三节相关工程的勘查第条为做好以木结构为主要承重体系的古建

14、筑维修工作 尚应对其相关工程进行全面勘查 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因维修木结构而损害相关工程及其附属文物第条相关工程的勘查 应重点查清下列情况一 现状及其细部构造二 原用的材料品种 规格和数量三 与主体结构的构造联系四 残损情况及其在维修中可能产生的问题第条维修古建筑 当需揭瓦时 应查清下列情况一 屋顶式样 包括正脊 垂脊 戗脊 博脊的纹样 尺寸相对位置及做法二 屋面的坡长 曲线 瓦垄数及做法三 瓦件的形制 规格 色彩和数量第条在勘查过程中 若发现有因构件大量受潮或因构造上通风不良而导致木材大面积腐朽 霉变时 除应查清受损的部位 范围和严重程度外 尚应查清下列情况一 原通风防潮构造的固有缺陷二

15、 历代维修改造不当 对原构造功能的损害三 其他隐患第条当维修木结构而需暂时拆除 移动或加固其墙壁时 除应按第 条的要求勘查有关情况外 尚应查清墙壁上的浮雕 壁画以及其他镶嵌文物的位置 构造及残损现状第条对木结构所处环境的勘查 除应掌握本规范第条规定的基础资料外 尚应查清下列情况一 古建筑保护范围内电线线路有无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维修制度二 古建筑与四周道路的距离 若古建筑位于交通要道 尚应检查有无防止车辆碰撞的设施三 古建筑保护范围内 有无火源和易燃堆积物四 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的现状第四章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第一节结构可靠性鉴定第条本节适用于以木构架为主要承重体系的古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第条

16、结构的可靠性鉴定 应根据承重结构中出现的残损点数量 分布 恶化程度及对结构局部或整体可能造成的破坏和后果进行评估第条残损点应为承重体系中某一构件 节点或部位已处于不能正常受力 不能正常使用或濒临破坏的状态第条古建筑的可靠性鉴定 应按下列规定分为四类类建筑承重结构中原有的残损点均已得到正确处理 尚未发现新的残损点或残损征兆类建筑承重结构中原先已修补加固的残损点 有个别需要重新处理 新近发现的若干残损迹象需要进一步观察和处理 但不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类建筑承重结构中关键部位的残损点或其组合已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有必要采取加固或修理措施 但尚不致立即发生危险类建筑承重结构的局部或整体已处于危险

17、状态 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事故 必须立即采取抢修措施第条承重木柱的残损点 应按表 评定承重木柱残损点的检查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材质腐朽和老化变质在任一截面上 腐朽和老化变质 两者合计 所占面积与整截面面积之比当仅有表层腐朽和老化变质时当仅有心腐时当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况时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不论 大小 均视为残损点虫蛀沿柱长任一部位 有虫蛀孔洞 或未见孔洞 但敲击有空鼓音木材天然缺陷在柱的关键受力部位 木节扭 斜 纹或干缩裂缝的大小 其中任一缺陷超出本规范表的限值 且有其他残损时柱的弯曲 弯曲矢高柱脚与柱础抵承状况柱脚底面与柱础间实际抵承面积与

18、柱脚处柱的原截面面积之比若柱子为偏心受压构件尚应确定实际抵承面中心对柱轴线的偏心距 及其对原偏心距 的影响 按偏心验算不合格柱础错位 柱与柱础之间错位置与柱径或柱截面 沿错位方向的尺寸之比柱身损伤 沿柱长任一部位的损伤状况 有断裂 劈裂或压皱迹象出现续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历次加固现状原墩接的完好程度 柱身有新的变形或变位 或榫卯已脱胶 开裂 或铁箍已松脱原灌浆效果浆体与木材粘结状况柱身受力状况浆体干缩 敲击有空鼓音有明显的压皱或变形现象原挖补部位的完好程度 已松动 脱胶 或又发生新的腐朽注 表中 为柱的无支长度第条承重木梁枋的残损点 应按表 评定承重木梁枋残损点的检查

19、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材质 腐朽和老化变质在任一截面上 腐朽和老化变质 两者合计 所占的面积与整截面面积之比当仅有表层腐朽和老化变质时对梁身对梁端 支承范围内当仅有心腐时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不论 大小 均视为残损点不论 大小 均视为残损点虫 柱 有虫蛀孔洞 或未见孔洞 但敲击有空鼓音木材天然缺陷在梁的关键受力部位 其木节 扭 斜 纹或干缩裂缝的大小其中任一缺陷超出本规范表的限值 且有其他残损时续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弯曲变形竖向挠度最大值 或当 时当 时对 年以上梁 枋 若无其他残损 可按评定侧向弯曲矢高梁身损伤 跨中断纹开裂 有裂纹 或

20、未见裂纹 但梁的上表面有压皱痕迹梁端劈裂 不包括干缩裂缝有受力或过度挠曲引起的端裂或斜裂非原有的锯口 开槽或钻孔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历次加固现状 梁端原拼接加固完好程度 已变形 或已脱胶 或螺栓已松脱原灌浆效果浆体干缩 敲击有空鼓音 或梁身挠度增大注 表中 为计算跨度 为构件截面高度第条木构架整体性的检查及评定 应按表 进行木构架整体性的检查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残损点评定界限抬梁式 穿斗式整体倾斜沿构架平面的倾斜量 或 或垂直构架平面的倾斜量 或 或局部倾斜柱头与柱脚的相对位移续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残损点评定界限抬梁式 穿斗式构架间的连系纵向连枋及其连系构件现状已残缺

21、或连接已松动梁 柱间的连系包括柱 枋间柱 檩间的连系拉结情况及榫卯现状无拉结 榫头拔出口卯口的长度超过榫头长度的榫卯完好程度材 质 榫卯已腐朽 虫蛀其他损坏 已劈裂或断裂横纹压缩变形 压缩量超过注 表中 为木构架总高 为柱高第条斗有下列损坏 应视为残损点一 整攒斗 木 共 明显变形或错位二 木 共 翘折断 小斗脱落 且每一枋下连续两处发生三 大斗明显压陷 劈裂 偏斜或移位四 整攒斗 木 共 的木材发生腐朽 虫蛀或老化变质 并已影响斗 木 共 受力五 柱头或转角处的斗 木 共 有明显破坏迹象第条屋盖结构中的残损点 应按表 评定屋盖结构中残损点的检查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

22、界限椽条系统材 质 已成片腐朽或虫蛀挠度大于椽跨的 并已引起屋面明显变形椽 檩间的连系 未钉钉 或钉子已锈蚀承椽枋受力状态 有明显变形续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檩条系统材 质 按本规范表 评定跨中最大挠度 当 时当 时若因多数檩条挠度较大而导致漏雨 则不论 大小 均视为残损点檩条支承长度支承在木构件上支承在砌体上檩条受力状态 檩端脱榫或檩条外滚瓜柱 角背驼峰材 质 有腐朽或虫蛀构造完好程度 有倾斜 脱榫或劈裂翼角 檐头 由戗材 质 有腐朽或虫蛀角梁后尾的固定部位 无可靠拉结角梁后尾 由戗端头的损伤程度 已劈裂或折断翼角 檐头受力状态 已明显下垂注 表中 为檩条计算跨度第条

23、楼盖结构中的残损点 应按表 评定楼盖结构中残损点的检查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楼盖梁 按本规范表 检查 按本规范表 评定栅楞木材 质 按本规范表 评定竖向挠度最大值 或体感颤动严重侧向弯曲矢高原木栅不检查端部锚固状况 无可靠锚固 且支承长度小于楼板 木材腐朽及破损状况 已不能起加强楼盖水平刚度作用注 表中 为 木阁 栅计算跨度第条以木构架为主要承重体系的古建筑中 其砖墙的残损点应按表 评定砖墙残损点的检查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残损点评定界限砖的风化在风化长达 以上的区段 确定其平均风化深度与墙厚之比 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倾斜单层

24、房屋倾斜量或或多层房屋总倾斜量层间倾斜量或 或或裂缝 地基沉陷引起的裂缝应与地基基础同视为残损点受力引起的裂缝 有通长的水平裂缝 或有贯通的竖向裂缝或斜向裂缝注 表中 为墙的总高 为层间墙高 为墙厚 若墙厚上下不等 按平均值采用碎砖墙的做法各地差别较大 其残损点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另定第条古建筑中非承重的土墙或毛石墙有下列损坏应视为残损点一 土墙墙身倾斜超过墙高的墙体风化 硝化深度超过墙厚的墙身有明显的局部下沉或鼓起变形墙体经常受潮二 毛石墙墙身倾斜超过墙高的墙面有较大破损 已严重影响其使用功能注 土墙和毛石墙中 裂缝的检查及评定应按本规范第 条执行第条采用木屋盖的古建筑中 其承重石柱的残损点

25、应按表 评定承重点石柱残损点的检查及评定表项次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残损点评定界限材 质 在柱截面上 风化层所占面积与全截面面积之比 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合格裂缝 受力引起的裂缝水平裂缝或斜裂缝纵向裂缝 仅检查长度超过的裂缝有肉眼可见的细裂缝出现不止一条 且缝宽大于非受力引起的裂缝或裂隙 应作必要的修补处理但不列为残损点倾斜单层柱倾斜量 或多层柱总倾斜量层间倾斜量或或构造柱头与上部木构架的连接 无可靠连接 或连接已松脱 损坏柱脚与柱础抵承状况柱脚底面与柱础间实际承压面积与柱脚底面积之比柱与柱础之间错位置与柱径或柱截面 沿错位方向尺寸之比注 表中 为柱全高 为层间柱高第条古建筑中石梁 石枋有下

26、列损坏 应视为残损点一 表层风化 在构件截面上所占的面积超过全截面面积的或按剩余截面验算不满足使用要求二 有横断裂缝或斜裂缝出现三 在构件端部 有深度超过截面宽度 的水平裂缝四 梁身有残缺损伤 经验算其承载能力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第条古建筑中砖 石砌筑的拱券 有下列损坏 应视为残损点一 拱券中部有肉眼可见的竖向裂缝 或拱端有斜向裂缝 或支承的墙体有水平裂缝二 拱身有下沉变形的迹象第条古建筑地基基础的检查及评定 应按有关的现行地基基础规范执行第条在结构可靠性鉴定的检查中 当发现承重结构构件或其节点有残损时 应判断该点的破坏可能造成的后果 若破坏仅限于自身 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若破坏将危及其他构件或节

27、点 则应进一步判断可能导致结构破坏或倒塌的范围第条古建筑木构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其可靠性鉴定 应根据实际情况判为 类或 类建筑一 主要承重构件 如大梁 檐柱 金柱等有破坏迹象 并将引起其他构件的连锁破坏二 大梁与承重柱的连接节点的传力已处于危险状态三 多处出现严重的残损点 且分布有规律 或集中出现四 在虫害严重地区 发现木构架多处有新的蛀孔 或未见蛀孔 但发现有蛀虫成群活动第条在承重体系可靠性鉴定中 出现下列情况 应判为 类建筑一 多榀木构架出现严重的残损点 其组合可能导致建筑物或其中某区段的坍塌二 建筑物已朝某一方向倾斜 且观测记录表明 其发展速度正在加快三 在古建筑重点保护部位发现严重的

28、残损点或异常征兆第条当古建筑处于下列情况时 根据其保护的价值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应将该建筑列为抢险性工程处理一 建筑物受到滑坡的威胁 或建筑在危坎危崖上下 受到其坍塌的威胁时二 由于河流改道或其他条件变化 使古建筑处于常年洪水位以下或受泥石流威胁而危及安全时三 建筑物受到其他环境因素的影响而濒临破坏或危险时第条当古建筑群中有一建筑物破坏或倒塌时 直接受到影响的其他建筑物 亦应进行紧急处理第条古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中 应对残损点的数量 分布位置及处理建议作详细说明第二节抗震鉴定第条古建筑木结构的抗震鉴定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的要求外 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 抗震设防烈度为 度及

29、度以上的建筑 均应进行抗震构造鉴定二 凡属表 规定范围的建筑 尚应对其主要承重结构进行截面抗震验算古建筑需作截面抗震验算的范围表类别场地建筑烈度建 筑 类别度 度近震 远震 近震 远震度 度一般古建筑类场地所有场地续表类别场地建筑烈度建 筑 类别度 度近震 远震 近震 远震度 度结构特殊古建筑年以上古建筑类场地类场地所有场地年以上古建筑类场地类场地类场地 所有场地注 近震 和 远震 的定义见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的名词解释三 对于下列情况 当有可能计算承重柱的最大侧偏位移时尚宜进行抗震变形验算度 类场地及 度时 基本自振周期 的单层建筑度及 度时 年以上的建筑 或高度大于 的多层建筑

30、四 对抗震设防烈度为 度地区的古建筑 其抗震鉴定应组织有关专家专门研究 并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第条古建筑木结构及其相关工程的抗震构造鉴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 对抗震设防烈度为 度和 度的建筑 应按本章第一节进行鉴定 凡有残损点的构件和连接 其可靠性应被判为不符合抗震构造要求二 对抗震设防烈度为 度和 度的建筑 除应按本条第一款鉴定外 尚应按表 的要求鉴定设防烈度为度和度的建筑抗震构造鉴定要求表项次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鉴定合格标准木柱柱脚与柱础抵承状况柱脚底面与柱础间实际抵承面积与柱脚处柱的原截面面积之比柱础错位 柱与柱础之间错位置与柱径 或柱截面 沿错位方向的尺寸之比梁枋 挠度 竖向挠度最大值 或

31、当 时当 时对于 年以上的梁枋若无其他残损 可按评定柱与梁枋的连接榫卯连接完好程度榫头拔出卯口的长度不应超过榫长的柱与梁枋拉结情况拉结件种类及拉结方法 应有可靠的铁件闰结 且铁件无严重锈蚀斗 木共 斗 木共 构件 完好程度 无腐朽 劈裂 残缺斗 木共 榫卯 完好程度 无腐朽 松动 断裂或残缺木构架整体性整体倾斜 构架平面内倾斜量且构架平面外倾斜量且局部倾斜 柱头与柱脚相对位移量不含侧脚值且构架间的连系纵向连系构件的连接情况连接应牢固加强空间的度的措施构架间的纵向连系 应有可靠的支撑或有效的替代措施梁下各柱的纵 横向连系应有可靠的支撑或有效的替代措施续表项次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鉴定合格标准屋顶椽

32、 条 拉结情况 脊檩处 两坡椽条应有防止下滑的措施檩 条 锚固情况 檩条应有防止外滚和檩端脱榫的措施大梁以上各层梁与瓜柱 驼峰连系情况 应有可靠的榫接 必要时应加隐蔽 式铁件锚固角 梁 抗倾覆能力 应有充分的抗倾覆连接件连结屋顶饰件及檐口瓦系固情况应有可靠的系固措施檐墙 墙身倾斜 倾斜量墙体构造墙脚酥碱处理情况 应予修补填心砌筑墙体的拉结情况每 墙面应至少有一拉结件注 表中 为墙厚 若墙厚上下不等 按平均值采用第条古建筑木结构抗震能力的验算 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进行外 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 在截面抗震验算中 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的标准值 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相应于结构基本自振周期

33、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确定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 对坡顶房屋取 对平顶房屋取 对多层房屋取 为房屋总重力荷载代表值对单层坡顶房屋 作用于大梁中心们置对多层房屋 的分配与作用位置 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确定二 结构基本自振周期 宜根据实测值确定 若符合本规范附录二规定的条件时 也可按该附录的经验公式确定三 木构架承载力的抗震调整系数 可取四 计算木构架的水平抗力 应考虑梁柱节点连接的有限刚度五 在抗震变形验算中 木构架的位移角限值 可取对 年以上或其它特别重要的古建筑 其位移角限值宜专门研究确定第条古建筑的抗震鉴定 应充分利用该建筑残损情况的勘查资料 若

34、该资料不全或勘查后已经过修缮 则应进行必要的补测和复查第五章古建筑的防护第一节木材的防腐和防虫第条为防止古建筑木结构受潮腐朽或遭受虫蛀 维修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一 从构造上改善通风防潮条件 使木结构经常保持干燥二 对易受潮腐朽或遭虫蛀的木结构用防腐防虫药剂进行处理第条古建筑木结构使用的防腐防虫药剂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应能防腐 又能杀虫 或对害虫有驱避作用 且药效高而持久二 对人畜无害 不污染环境三 对木材无助燃 起霜或腐蚀作用四 无色或浅色 并对油漆 彩画无影响第条古建筑木结构的防腐防虫药剂 宜按表选用 也可采用其他低毒高效药剂若用桐油作隔潮防腐剂 宜添加 的五氯酚钠或菊酯古建筑木结构的防腐防虫药剂

35、表药剂名称代号主要成分组成剂型有效成分用量按单位木材计药剂特点及适用范围二硼合剂硼酸硼砂重铬酸钠水溶液或高含量浆膏或不耐水 略能阻燃适用于室内与人有接触的部位续表药剂名称代号主要成分组成剂型有效成分用量按单位木材计药剂特点及适用范围氟酚合剂或氟化钠五氯酚钠碳酸钠水溶液或高含量浆膏或较耐水 略有气味对白蚁的效力较大 适用于室内结构的防腐 防虫防霉铜铬砷合剂或硫酸铜重铬酸钠五氧化二砷水溶液或高含量浆膏或耐水 具有持久而稳定的防腐防虫效力 适用于室内外潮湿环境中有机氯合剂五氯酚林丹柴油油溶液或乳化油 或耐水 具有可靠而耐久的防腐防虫效力 可用于室外 或用于外理与砌体灰背接触的木构件菊酯合剂二氯苯醚菊

36、酯或氟胺氰菊酯 溶剂及乳化剂油溶液或乳化油 或为低毒高效杀虫剂 若改用氟胺氰菊酯 还可防腐本合剂宜与有机氯制剂合用以提高药效持久性氯化苦 氯化苦 药液按处理空间计算通过熏蒸吸附于木材中 起杀虫防腐作用 适用于内朽虫蛀中空的木构件第条古建筑中木柱的防腐或防虫 应以柱脚和柱头榫卯处为重点 并采用下述方法进行防腐 防虫处理一 不落架工程的局部处理柱脚表层腐朽处理 剔除朽木后 用高含量水溶性浆膏敷于柱脚周边 并围以绷带密封 使药剂向内渗透扩散柱脚心腐处理 可采用氯化苦熏蒸 施药时 柱脚周边须密封 药剂应能达柱脚的中心部位 一次施药 其药效可保持年 需要时可定期换药柱头及其卯口处的处理 可将浓缩的药液用

37、注射法注入柱头和卯口部位 让其自然渗透扩散二 落架大修或迁建工程中的木柱处理不论继续使用旧柱或更换新柱 均宜采用浸注法进行处理 一次处理的有效期 应按 年考虑第条古建筑中檩 椽和斗的防腐或防虫 宜在重新油漆或彩画前 采用全面喷涂方法进行处理 对于梁枋的榫头和埋入墙内的构件端部 尚应用刺孔压注法进行局部处理 对于落架大修或迁建工程 其木构件的处理方法应按照本规范第条第二款执行第条屋面木基层的防腐和防虫 应以木材与灰背接触的部位和易受雨水浸湿的构件为重点 并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一 对望板 扶脊木 角梁及由戗等的上表面 宜用喷涂法处理二 对角梁 檐椽和封檐板等构件 宜用压注法处理三 不得采用含氟化钠和

38、五氯酚钠的药剂处理灰背屋顶第条古建筑中小木作部分的防腐或防虫 应采用速效 无害 无臭 无刺激性的药剂 处理时可采用下列方法一 门窗 可采用针注法重点处理其榫头部位 必要时 还可用喷涂法处理其余部位 新配门窗材 若为易虫腐的树种 可采用压注法处理二 天花 藻井 其下表面易受粉蠹危害 宜采用熏蒸法处理 其上表面易受菌腐 宜采用压注喷雾法处理三 对其他做工精致的小木作 宜用菊酯或加有防腐香料的微量药剂以针注或喷涂的方法进行处理第二节防火第条以木构架为承重结构的古建筑 其耐火等级 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 定为民用建筑四级第条古建筑在修缮时 天花 藻井以上的梁架宜喷涂防火涂料 天花 吊

39、顶用的苇席和纸 木板墙等应进行防火处理 处理方法应经专门研究决定第条年以上及其它特别重要的古建筑内严禁敷设电线 当古建筑内需要敷设电线时 须经文物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电线应采用铜芯线 并敷设在金属管内 金属管应有可靠的接地第条允许敷设电线的重要古建筑 宜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器 若室内情况许可 尚宜安装自动灭火装置 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火灾自动报警 宜采用感烟探测器 其具体安装要求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的有关规定执行二 有天花的古建筑 应在天花的里外分别设置探头三 需要安装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古建筑 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的要求 并

40、应结合各地古建筑形式安装 不得有损其外观第条国家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重点保护的古建筑群或独立古建筑物 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的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通道 但不应破坏古建筑的环境风貌第条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 必须设置消防给水设施其水量 管网布置等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执行第条当古建筑处于偏辟地区 无法设置给水设施时有天然水源的地方 应修建消防取水码头 无天然水源的地方 应设消防蓄水设施第条对外开放的古建筑 其防火疏散通道的布置 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应设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 并按每个出口的紧急疏散能力为 人计算所需的安全出口数量 若实际情况不能满足计算要求 则应限制每次进入的人数

41、二 作为展览厅的古建筑 应有室内疏散通道 其宽度按每人不小于 计算 但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应小于三 游人集中的古建筑 其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不应小于第三节防雷第条古建筑的防雷 根据其文物价值与雷害后果分为三类第一类 国家级重点保护的古建筑第二类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保护的古建筑第三类 其他古建筑当确定古建筑群的防雷类别时 若各建筑物的保护级别不同则应以其中最高一级的建筑物为准第条下列情况的古建筑有可能遭受雷击 应采取必要的防雷措施一 屋顶或室内有大量金属物二 建筑物特别潮湿三 位于好坏土壤分界处四 靠近河 湖 池 沼或苇塘五 位于地下水露头处或有水线 泉眼处六 山区 森林地区或有金属矿床地区七 旷野中

42、的突出建筑物八 靠近铁路线 铁路交叉点和铁路终端九 附近有特高压架空线路或较集中的地下电缆十 位于山谷风口或土山顶部十一 雷电活动频繁地区十二 曾经遭受雷击的地区第条古建筑装设防雷装置 应经充分论证 当确需要装设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应有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感应的装置二 应考虑雷击时所产生的接触电压 跨步电压和各种架空线路引来的危害三 若古建筑内部有大型金属构件或存放有金属物体 金属设备 尚应考虑雷击后所产生的电磁感应的影响第条古建筑的防雷装置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设计一 防雷装置的选择与构造要求 对一类古建筑 应专门研究 对二类古建筑 应按第一类民用建筑考虑

43、对三类古建筑 应按第二类民用建筑考虑二 古建筑上部的宝顶 尖塔 吻兽 塑象 宝盒以及斗 木 共下的防鸟铁丝网等金属物体与部件 均应与防雷装置可靠地连接古建筑屋脊上的宝盒 在翻修屋顶取下后 若无特殊的要求 不宜重新放置三 接闪器和引下线沿古建筑轮廓的弯曲 应保证其弯曲段开口部分的直线距离 不小于其弯曲段全长的 并不得弯折成直角或锐角四 不得在古建筑屋顶安装各种天线五 二类防雷古建筑的门窗宜安装金属纱窗 纱门或较密的金属保护网 并可靠地接地 三类防雷古建筑宜安装玻璃门窗第条当古建筑附近有高大树木时 应采取下列措施以防止雷击一 在树顶装避雷针 沿树干敷设引下线 下部埋设接地装置二 枯朽树木的洞穴应用

44、灰膏封堵严密 防止积水 导致树木接闪三 树木本身或根部不得缠绕钢筋 并不得在树下堆放大量金属物体四 古建筑周围栽种树木时 树干距建筑物不应小于 树冠距建筑物小应小于第条对古建筑的防雷装置 应按下列要求做好日常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一 建立检查制度 宜每隔半年或一年定期检查一次 也可安排在台风或其它自然灾害发生后 以及其他修缮工程完工后进行二 检查项目应包括防雷装置中的引线 连接和固定装置的联结有无断开 脱落或变形 金属导体有无腐蚀 接地电阻工作是否正常等三 在防雷装置安装后应防止各种新设的架空线路 在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时 与防雷装置系统相交叉或平行第四节除草第条古建筑屋顶维修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屋

45、顶防草第条古建筑除草 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人工整治或化学处理的方法 不得采用机械铲除或火焰喷烧方法第条当采用化学处理方法除草时 选用的除草剂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对人畜无害 不污染环境二 无助燃 起霜或腐蚀作用三 不损害古建筑周围绿化和观赏的植物四 无色 且不导致瓦顶和屋檐变色或变质第条古建筑使用的除草剂可按表 选用 也可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 批准生产的其他药剂第条古建筑屋顶不得使用氯酸钠或亚砷酸钠除草灭生性除草剂的性能及用量表药剂名称 剂 型有效成分用量使用性能草甘 月令的铵盐或钠盐水溶液使用时化成浓度水溶液易溶于水 不助燃 对钢材略有腐蚀性 只能由芽后绿色叶面吸收 内吸至根部奏效敌草隆可湿性粉剂使

46、用干粉难溶于水 不助燃 无腐蚀性 芽前芽后均可使用 由根部进入机体 导致缺绿枯死西马津可湿性粉剂使用干粉同敌草隆六嗪同可溶性粉剂可使用浓度水溶液或干粉可溶于水 系芽后接触型药剂 能有效防除多种杂草第条化学除草可采用喷雾法或喷粉法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大面积除草宜应用细喷雾法 其雾滴直径应控制在以下 宜为 操作时应防止飘移超限 对小范围局部除草 可采用粗喷雾法 雾滴直径宜控制在并应使用带气包的喷雾器进行连续喷洒二 在取水困难地区 或使用难溶于水的药剂时 宜采用喷粉法 粉粒直径宜小于 不应超过三 除草的时间 宜在 月份或 月份 并在喷洒后内不得淋雨 喷粉时间宜在清晨或傍晚四 有条件时 喷洒后可采取

47、塑料薄膜覆盖第条有设备和人力缺乏情况下 可采用颗粒撒布方法除草 其药物颗粒的大小宜与古建筑屋顶常见草籽粒径相仿 药粒可从屋脊撒下 顺垄滚落 滞留在杂草丛生部位第五节抗震加固第条古建筑的抗震加固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及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的要求外 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 抗震鉴定加固烈度 应按本地区的基本烈度采用 对重要古建筑 可提高一度加固 但应经上一级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抗震主管部门批准二 古建筑的抗震加固设计 应在遵守 不改变文物原状 的原则下提高其承重结构的抗震能力三 对 年以上或其它特别重要古建筑的抗震加固方案 应经有关专家论证后确定四 按规定烈度进行抗震加固时 应达到当

48、遭受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 古建筑基本不受损坏 当遭受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 古建筑稍有损坏 经一般修理后仍可正常使用 当遭受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 古建筑不致坍塌或砸坏内部文物 经大修后仍可恢复原状第条古建筑木结构的构造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时除应按所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加固外 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 对体型高大 内部空旷或结构特殊的古建筑木结构 均应采取整体加固措施二 对截面抗震验算不合格的结构构件 应采取有效的减载加固和必要的防震措施三 对抗震变形验算不合格的部位 应加设支顶等提高其刚度 若有困难 也应加临时支顶 但应与其它部位刚度相当第条古建筑的抗震加固施工 应纳

49、入正常的维修计划 分期分批有重点地完成 但对地处 度 类场地和 度以上的古建筑应优先安排第六章木结构的维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古建筑木结构及其相关工程的维修工作 应在该建筑物法式勘查完成后方可进行 若因建筑物出现险情 急需抢修 可允许采取不破坏法式特征的临时性排险加固措施第条古建筑的维修与加固 应以结构可靠性的鉴定为依据 对每一残损点 凡经鉴定确认需要处理者 应按不同的要求 分别轻重缓急予以妥善安排 凡属情况恶化 明显影响结构安全者 应立即进行支顶或加固第条进行古建筑维修工作 应遵守下列规定一 根据建筑物法式勘查报告进行现场校对 明确维修中应保持的法式特征二 根据残损情况勘查中测绘的全套现状图纸 制订周密的维修方案 并根据该建筑的文物保护级别 完成规定的报批手续三 对更换原有构件 应持慎重态度 凡能修补加固的 应设法最大限度地保留原件 凡必须更换的木构件 应在隐蔽处注明更换的年 月 日四 维修中换下的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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