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6900-2011 空气净化用竹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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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79.040 B 67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6900-20门空气净化用竹炭Bamboo charcoal for air-purification 2011-09-29发布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12-01实施发布GB/T 26900-2011 目次前言皿1 范围2 术语和定义-3 要求4 检验方法24. 1 水分含量的测定4.2 灰分含量的测定.4.3 挥发分含量的测定.34.4 固定碳含量的测定.4 4.5 甲醒吸附率的测定44. 6 苯吸附率的测定4.7 TVOC吸附率的测定.5 检验规则.6 标志、包

2、装、运输和贮存8I GB/T 26900-2011 目IJ1=1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衙州民心炭业有限公司、遂昌文照竹炭有限公司、安吉建中竹炭有限公司、浙江富来森中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青晶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市紫竹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卖炭翁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遂昌碧岩竹炭有限公司、浙江衙州净力竹炭厂、衙州现代炭业有限公司、遂昌县竹炭厂、福建省建阻特艺竹木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张齐生、周建斌、包立根、陈文照、丁建中、王正郁、熊志军、王剑雨、方云剑、涂志龙、宁静、吴泉生、李金明、周娟。E GB/T 26900-2011 空

3、气净化用竹炭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用竹炭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净化空气中甲醒、苯、总挥发性有机气体CTVOC)等有害气体用竹炭,本标准不适用于经过特殊加工的空气净化用竹炭,如各种改性的竹炭。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1 空气净化用竹炭bamboo charcoal for air-purification 竹材在高温并限制性通人氧气(或隔绝氧气)的条件下通过热解而得到的黑色固体。2.2 固定碳fixed carbon 竹炭在高温下灼烧后剩余的有效碳素。2.3 眼附率formaldehyde adsorption rat

4、e 一定质量的干燥试样置于充满被吸附气体的吸附仪中,于20.C下恒温吸附24h,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3 要求3. 1 外观:黑色、无臭、元昧、不定型固体。3.2 空气净化用竹炭分为一级品、二级品,共计两个级别。3.3 各级空气净化用竹炭应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表1空气净化用竹炭质量技术指标要求指项目单位一级水分含盐飞产% 9.00 灰分含主t主二% 4.00 固定碳含量 % 85.00 % 10.00 甲M吸附率,飞mg/g 100.00 % 6.00 苯吸附率 mg/g 60.00 % 4.00 TVOC吸附率 mg/g 40.00 标二级11. 00 6.00 75.00 8.0

5、0 80.00 5.00 50.00 3.00 30.00 G/T 26900-2011 4 检验方法4. 1 水分含量的测定4. 1. 1 方法提要一定质量的试样,在(105士5)OC下干燥至恒重,以质量减少量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作为水分含量。4. 1. 2 仪器4. 1. 2. 1 电热恒温干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自然通风装置。4. 1. 2. 2 分析天平,感量0.1mg。4. 1.2.3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氯化钙或硅肢4. 1.2.4 称量瓶,70mmX35 mm。4. 1.3 操作方法称取1g5 g(称准至0.5mg)试样,要求颗粒小于1mm(过18目筛

6、),放入预先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试样在称量瓶底面厚度均匀。置于温度调节至(105:J:5)OC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内,干燥3h 4 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大约需30min)后称量。然后进行检查性试验,每次干燥时间为30min,直到试样的减量小于0.0050 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次质量作为计算的依据。4. 1. 4 结果计算空气净化用竹炭水分含量测定结果按式(1)计算:式中:w 试样的水分含量,%;w=旦二旦!.X100%mt2 m一干燥前试样加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一一干燥后试样加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m2 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

7、(g)。4. 1. 5 允许误差水分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2%。4.2 灰分含量的测定4.2. 1 方法提要. ( 1 ) 一定质量的试样于(800士20)c下,灼烧至恒重(冷却后称重),以残留物的质量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灰分含量。4.2.2 仪器4.2.2.1 高温电炉,带有能保持(800士20)OC的调温装置,附有热电偶和高温表。4.2.2.2 带盖瓷增塌,30mL。4.2.2.3 分析天平,感量0.1mg。4.2.2.4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氧化钙或硅胶)0 4.2.3 操作方法将符合规格的瓷蜻塌置于(800土20)OC高温电炉中灼烧至恒重,将士甘塌置于干燥器

8、中冷却至室温(大约需30min),称量(称准至0.1mg)。再称取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目)筛的干燥试样1g (称准至0.1mg),置于已恒重的瓷增塌中,并送入温度不超过300oC的高温电炉中,打开站塌盖,缓慢升到500oC,并保持30min,继续升高温度,在(800土20)OC的条件下灼烧3h4 ho取出土甘塌置于瓷板上,盖上增塌盖,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后,放入干燥器,冷却到室温,称重。G/T 26900-2011 然后进行检查性灼烧,每次灼烧30min,直到试样的减量小于0.0010 g或者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增重前的一次质量作为计算的依据。4.2.4 结果

9、计算空气净化用竹炭灰分含量测定结果按式(2)计算:式中:A一一试样的灰分含量,%;A=生二旦.!_x 100% m mz 灰分和士甘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一一站塌的质量,单位为克(g); m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4.2.5 允许误差灰分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3%。4.3 挥发分含量的测定4.3. 1 方法提要. ( 2 ) 一定质量的试样,在(850士20).C的温度下,隔绝雪气加热7min,以所失去的质量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挥发分含量。实验中如果发现有明显的火星时,则应重做。4.3.2 仪器4.3.2.1 监墙塌:高40mm,上口直径30mm,底外径18mm,

10、盖外径35mm,槽外径29mm,外槽深4 mm。4.3.2.2 高温电炉:带有能保持(850:l:20).C的调温装置。4.3.2.3 带揭架:由镰锦丝制成,其大小以放入高温炉中的增塌不超过恒温区为限,并使放在增祸架上的增涡底部距炉底10mm15 mm。4.3.2.4 分析天平,感量0.1mgo 4.3.2.5 秒表或定时钟。4.3.2.6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氧化钙或硅胶)。4.3.3 操作方法称取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目)筛子的干燥试样19(称准至0.1mg),置于已于(850士20).C烧至恒重的瓷瑞锅中,将增塌盖好,轻轻振动以使试样铺平,放在瑞锅架上。然后,迅速

11、送入事先加热到850.C的高温电炉中,使瑞塌位于热电偶测点的上方或下方,继续加热7min。开始时炉温下降,但在3min内应恢复到(850:l:20)C,如发现有明显火星,则应重做。最后,取出增捐置于在板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后,放入干燥器冷却到室温,称重。4.3.4 结果计算空气净化用竹炭挥发分含量测定结果按式(3)计算:式中:V一一试样的挥发分含量,%;m)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v=旦二旦王x100% m) mz 试样加热后的质量,单位为克Cg)。4.3.5 允许误差挥发分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5%。. ( 3 ) 3 GB/T 26900-2011 4.4 固定碳含

12、量的测定4.4.1 方法提要固定碳含量以经过干燥后的竹炭质量,减去其所含灰分含量及挥发分含量来计算。4.4.2 仪器4.4.2. 1 灰分测定用仪器,同4.2.204.4.2.2 挥发分测定用仪器,同4.3.204.4.3 操作方法4.4.3. 1 将分析试样粉碎到全部通过0.25mm(60目)的筛子,在102oc 105 oc下干燥至恒重。试样质量不得少于30g,供测试灰分和挥发分使用。4.4.3.2 灰分测定的操作方法同4.2.3。4.4.3.3 挥发分测定的操作方法同4.3.304.4.4 结果计算空气净化用竹炭固定碳含量测定结果按式(4)计算:C=lOO - (A + V) 式中zC一

13、一固定碳含量,%;A一一试样的灰分含量(计算方法见4.2.4),%; V一一试样的挥发分含量(计算方法见4.3.4),%。4.4.5 允许误差固定碳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5%0 4.5 甲醒眼附率的测定4.5.1 方法提要 ( 4 ) 一定质量的干燥试样置于充满甲醒气体的吸附仪中,于200C下恒温吸附24h,以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竹炭对甲醒的吸附率。4.5.2 试剂甲醒,分析纯。4.5.3 仪器4.5.3. 1 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如图1所示)。1 吸附仪中的指定位置;2一一格栅。4 28 30 图1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单位为毫米4.5.3.2 电热恒温干燥箱,

14、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自然通风装置。4.5.3.3 气候箱,1旷。4.5.3.4 称量瓶,60mmX30 mm 4.5.3.5 分析天平,感量0.1mgo 4.5.3.6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氧化钙或硅胶)。4.5.4 操作方法GB/T 26900-2011 称取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目)筛子的干燥试样1g(称准至0.1mg),放人预先恒重的称量瓶中,试样在称量瓶的底面厚度要均匀。然后将装有甲醒的称量瓶置于吸附仪底部指定位置,甲醒的挥发量应大于试样的吸附量。同时将装试样的称量瓶放入吸附仪的格栅上,并将吸附仪置于20t的气候箱中恒温吸附24h,待测。同时做空白试

15、验。4.5.5 结果计算4.5.5. 1 甲醒吸附率可以%表示,按式(5)计算:式中:X一一竹炭对甲醒的吸附率,%;x=mz -m -m3 X 100% m m 吸附前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z一一吸附24h后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m3一一空白试验增重,单位为克(g); m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Cg)。4.5.5.2 甲醒吸附率可以mg/g为单位表示,搜式(6)计算:B =x X 10 式中zB 竹炭对甲醒的吸附率,单位为毫克每克(mg/g);X竹炭对甲酶的吸附率,%。4.5.6 允许误差甲醒吸附率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5%。4.6 苯吸附率的测定4.

16、6. 1 方法提要. ( 5 ) . ( 6 ) 一定质量的干燥试样置于充满苯的吸附仪中,于200C下恒温吸附24h,以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吸附率。4.6.2 试剂苯,分析纯。4.6.3 仪器4.6.3. 1 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如图1所示)。4.6.3.2 电热恒温干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自然通风装置。4.6.3.3 气候箱,1m30 4.6.3.4 称量瓶,60mmX30 mm。4.6.3.5 分析天平,感量0.1mg。4.6.3.6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氧化钙或硅胶)。4.6.4 操作方法称取经粉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目)筛子的干燥试

17、样1g(称准至0.1mg),放入预先恒重的称G/T 26900-2011 量瓶中,试样在称量瓶的底面厚度要均匀。然后将装有苯的称量瓶置于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底部的指定位置,苯的挥发量应大于试样的吸附量。同时将装试样的称量瓶放入吸附仪的格栅上,并将干吸附仪置于20.C的气候箱中恒温吸附24 h待测,同时做空白试验。4.6.5 结果计算4.6.5. 1 苯吸附率可以%表示,按式(7)计算:式中:X一一竹炭对苯的吸附率,%;x=m2-mj-m X 100% m mj一一吸附前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一一吸附24h后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m3一一空白试验增重,单位为克

18、(g);m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4.6.5.2 苯吸附率可以mg/g为单位表示,按式(8)计算:B =X X 10 式中:B一一竹炭对苯的吸附率,单位为毫克每克(mg/g); X 竹炭对苯的吸附率,%。4.6.6 允许误差苯吸附率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4%。4.7 TVOC眼附率的测定4.7.1 方法提要. ( 7 ) ( 8 ) 一定质量的干燥试样置于充满总挥发性有机气体的吸附仪中,于20.C下恒温吸附24h,以试样的增重占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吸附率。4.7.2 试剂及其制备4.7.2. 1 氨水,分析纯。4.7.2.2 苯,分析纯。4.7.2.3 甲苯,分析纯。4.7

19、.2.4 二甲苯,分析纯。4.7.2.5 乙苯,分析纯。4.7.2.6 乙酸乙醋,分析纯。4.7.2.7 苯乙烯,分析纯。4.7.2.8 总挥发性有机物试验液的配制:将氨水、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醋、苯乙烯按等体积比混合制成。4.7.3 仪器4.7.3. 1 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如图1所示)。4.7.3.2 电热恒温干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并附有鼓风机或自然通风装置。4.7.3.3 气候箱,1m3。4.7.3.4 称量瓶,60mmX30 mm. 4.7.3.5 分析天平,感量0.1mg. 4.7.3.6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未潮解的块状氧化钙或硅胶)。4.7.4 操作方法称取经粉

20、碎至全部通过0.25mm(60目)筛子的干燥试样1g(称准至0.1mg),放入预先恒重的称6 GB/T 26900-2011 量瓶中,试样在称量瓶的底面厚度要均匀。然后将装有挥发性有机试验液的称量瓶置于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底部指定位置,有机气体的挥发量应大于试样的吸附量。同时将装试样的称量瓶放入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的格栅上,并将竹炭气体吸附专用测定仪置于20oC的气候箱中恒温吸附24h待测。同时做空白试验。4.7.5 结果计算4. 7. 5. 1 TVOC吸附率可以%表示,按式(9)计算:式中tx=?!_2 -mj-m x 100% z X 竹炭对TVOC的吸附率,%;mj 吸附前试样和称

21、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二一吸附24h后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3一一空白试验增重,单位为克(g);m一-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4.7.5.2 TVOC吸附率可以mg/g为单位表示,按式(10)计算:B=XX 10 式中zB 竹炭对TVOC的吸附率,单位为毫克每克(mg/g); X 竹炭对TVOC的吸附率,%。4.7.6 允许误差TVOC吸附率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误差不得超过0.3%。5 检验规则5. 1 检验分类5. 1. 1 出厂检验. ( 9 ) . ( 10 ) 5. 1. 1. 1 空气净化用竹炭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经工厂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并附有

22、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水分含量、甲醒吸附率、苯吸附率、TVOC吸附率。5. 1. 1.2 客户要求时,同定碳含量可列入出厂检验项目。5. 1. 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第3章表1所列的全部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当原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b) 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c) 正常生产时,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d) 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2 级别的判定5.2.1 各级空气净化用竹炭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多点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级别的整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5.2.2 若供需双

23、方对检验结果发生异议需仲裁时,可由双方协议选定国家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进行。5.3 批次及批号5.3.1 生产当日0时至24时收集的空气净化用竹炭为批次。5.3.2 批号用九位数字表示,前面六位数分别代表年、月、日,末尾三位数代表生产当日0时至24时收7 GB/T 26900-2011 集空气净化用竹炭的流水编号(001999)。示例:批号080808001,表示这是2008年8月8日生产的第一炉空气净化用竹炭。5.4 取样方法5.4.1 空气净化用竹炭的检验按同一批次任意抽检,每个抽检质量不少于1000 g。5.4.2 散装运输时,于装卸之始、中间和

24、最后阶段分三次按总量的3%5%均分采样,汇集后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分取总样品。包装运输时,在垛高1/4或3/4处的两个水平面上各取三点,按总包装件数的3%5%均分整包采样(取样点距离表面至少0.5m),汇集后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分取总样品。5.4.3 总样品用于检验时,均匀混合,立即均分后,分别装入三个清洁干燥的广口瓶内,随即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及样品编号、生产单位、炭种、批号、等级、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然后一瓶供作分析试验,一瓶供作水分含量测定,一瓶保存两个月以备复检和仲裁分析用。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6. 1 标志6. 1. 1 产品包装上应有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产品

25、名称、本标准编号、批号、净重、级别、厂名、厂址、出厂日期。6.1.2 用于出口的空气净化用竹炭产品按照出口要求进行标志。6.2 包装空气净化用竹炭包装的内层应密封防潮,并加以适当的外包装,也可根据用户需求并经双方协商,采用其他形式包装。6.3 运输运输中应防雨淋、积雪、冰冻等,注意轻装、轻卸,如系软包装不得用铁钩拖运。6.4 贮存空气净化用竹炭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远离火源并防止日晒雨淋,库房内不应有任何有毒、有害气体。新烧制的竹炭摊放三天后再进行包装、堆集、发运。8 =oN|oogNH阁。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空气净化用竹炭GB/T 26900-2011 由晤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4峰开本880X12301/16 印张1字数17千字2011年12月第一版2011年12月第一次印刷晤书号:155066. 1-43983 18.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定价GB/T 26900-2011 打印H期:2012年1月9日F00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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