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淮巨蝴行核国和共民人华中EJ/T 1036-1996 辐射工作场所空气取样的般规定General practices for air sampling in radiation workplace 1996-10-24发布060524000013 1997-02-01实施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EJ/T 1036-1996 前 Cl 本标准是参考美国核管会1992年发布的管理导则NRCRGS. 25工作场所的空气取样制定的,规定了辐射工作场所空气取样的一般原则和技术要求。EJ/T631放射性气榕胶采样器针对取样设备作出了规定,EJ587放射性气溶胶污染测量仪和监测仪针对样品测量作出了规定,本标准
2、与这两个标准配合使用,将使我国关于辐射工作场所的空气取样监测具有比较完善的规范。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安防环保卫生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忠龙。I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辐射工作场所空气取样的一般规定General practices for air sampling in radiation workplace 本标准规定了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空气取样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辐射工作场所的空气取样本标准不适用于环境空气取祥。2 引用标准EJ /T 1036- 1996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
3、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EJ 587-91 放射性气溶胶污染测量仪和监测仪EJ/T 631 92 放射性气溶胶采样器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过撞介质通过撞击、扩散、直接截取和静电吸引等机制来收集放射性气溶胶的过滤材料。3.2 空气取样为了测定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而收集空气样品。本标准“空气取样”包括先取样后测量分析和取样过程中测量分析两种形式的取样。3.3 摄入量本标准仅指通过鼻、口腔吸入体内的放射性核素的数量。3,4 管理限值由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人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所制定的限值。通常它应严于基本限值或导出
4、限值。3,5 随机取样工作时间中任意时间段的取样。时间段的选取是偶然的、任意的。中国核工业总公司1996-10-24批准1997-02-01实施EJ/T 1036-1996 4取样分类本标准按取样目的可分为以下四类za)估计工作人员摄入量$b)检验密闭效果;c)异常高活度浓度时的报警;d)确定高活度浓度区。5 取样器5. I 取样器组成:空气取样器由气流入口(气流导入部件、取样装置、流量测量与控制装置及抽气驱动装置4部分组成。使用过滤介质的抽气式取样器,是最常用的取样器。5.2 各种抽气式取样器,除满足EJ/T631要求外,还应考虑下列特性za)空气取样器的总体结构与外形应适合于在工作场所使用
5、。对于便携式取样器要求体积小、重量轻、噪音小有时还要有备用电源。b)对取样管道应考虑防止静电效应和化学腐蚀特性。取样管道应尽可能短避免小的曲率半径和长的管道,以减少粒子在管壁沉积损失。c)应考虑取样装置所用过滤介质的机械强度和抽气驱动装置的负载特性。d)过滤介质应选择阻力小和表面收集特性好的过滤材料。6 取样原则6 1 判断需要空气取样的依据6 1. 1 一年内操作或处理开放型单放射性核素总量超过年摄入量限值(ALDlO000倍时应考虑采用空气取样。6. 1. 2 操作多种放射性核素时,以每种放射性核素的年用量除以各自的年摄入量限值所得的商求和,当其超过10000时,应考虑采用空气取样。6.2
6、 根据预估的摄入量和空气活度浓度考虑取样方案6. 2. 1 空气取样的需要程度可根据预估的工作人员的摄入量和空气活度浓度来决定,如表l所示。6. 2. 2 根据长期的空气取样或生物检验的数据来估计年摄入量和空气活度浓度。6. 2.3 如果不能得到6.2.2条的数据,应根据以下几点对年摄入量和空气活度浓度作出估计z2 a)所操作的放射性物质的量zb)该种物质的年摄入量限值Fc)根据该种物质的物理形态和使用方式推算的释放份额Ed)该种物质的包容类型:时与某种特定设施密切相关的其他因素。EJ/T 1036-1996 表1根据预估的摄入量和空气活度浓度对空气取样提出的要求工作人员年摄入量空气中活度浓度
7、预估值空气取样预估值ALI DAC 0.1 程范围的最低档时,进行单次的或随机的取祥是合适的。如果在40h或更长时间内平均浓度值可能超过O.lDAC,则进行连续取祥是合适的O. l 0.3 如果(1)根据空气取祥估计摄入量和(2)在40h内浓度平均值可能超过o.3DAC,则对空气取样是否代表呼吸带空气的验证是合适的任意年摄入量1 如果一周内的摄入量可能超过40DAC h,应在第二天重新工作前(轮班工作的,则在下一班结束前)得到样品分析结果(如果采用呼吸防护方案,则应考虑防护因子的可靠性)如果一天内摄入量超过40DAC h.应提供连续5 空气监测(如果采用呼吸防护方案,则应考虑防护因子的可靠性)
8、6-2-4 辐射防护人员应根据6.2. 1、6.2. 2和6.2. 3并结合专业判断能力和经验来确定取样方案。6.3 根据监测目的和气流流态确定空气取样位置本条只适用于固定取样的流动取样。6.J. 1 确定监测目的在选择取样位置时,应先根据第4章确定监测目的。6.J. 2 确定气流流态6.J.2. 1 根据通风装置的空气入口、排出口和气载放射惊的位置,确定主导空气流态和气载放射性物质的传输路径。6.J. 2. 2 在具有比较复杂气流流态的场所或在高活度浓度区取样时,可用烟雾源来确定从源到工作人员呼吸带之间的气流流态。6.J.2. 3 工作场所的设施或人员工作位置的变化引起气流流态变化时,应重新
9、测定气流流太6.J.2.4 辐射防护人员应了解设施特征、操作方式及可能改变气流流态的因素。每年应对10%的固定取样器的布点进行审评。6.3.3 确定取样位置3 EJ/T 1036-1996 6.J.J. 1 当取样目的是为了第4章b)和c)项时,取样点应设置在靠近释放点的气流路径内。如果场所内有几个相距较远的气载放射源,则需设置相应的几个取样点。6.J.J. 2 当取样目的是为了第4章a)项时,取样器应设在源的下风向工作人员呼吸带位置凡是工作人员经常停留的那些位置都应设有取样器。6.J.J.J 对通风柜、手套箱和其他类似的操作箱室,取样器应设置在箱室前稍高于工作人员头部的位置。6.J.J.4
10、测定工作场所空气活度浓度的取样器不应放置在排风管道内或靠近排气管道的地方。6.4 取样方式和频次6.4. 1 取样方式a)在工作时间内空气取样可以是连续的、单次的或随机的。b)对检修和特殊操作,空气取样应按具体情况决定,一般应多取呼吸带样品。6.4. 2 取样频次a)在工作日内对连续工艺流程进行连续取样时,样品更换周期一般为一天到一周。b)对连续工艺流程进行随机取样,一般为一周一次。c)气载放射性物质的预期平均浓度低于O.lDAC的区域,根据具体情况,可每月或每季度取样1次。d)当作业以间歇方式进行时,可采用单次取样。e)如果工作人员的作业活动是造成气载放射性物质的主要来惊,应在该活动期间进行
11、取祥。6.S 样品的分析6. s.1 对工作人员周摄入量可能超过40DAC h工况下,每天应对样品及时分析,尽快得出结果。6. s.2 对于特殊操作,应力求在lh内得出样品分析结果。6.S.3 在判断是否需要及时分析时,如果工作人员使用了呼吸防护装置,应将防护因子计算在内。6.6 连续监测6.6. 1 对工作人员日摄入量可能超过40DAC h工况下,应进行连续监测。6. 6.2 使用自动报警连续监测仪,报警预置值应按其工作性质,在实际可行的原则下尽可能调低。6.6.3 自动报警连续监测仪的指示值稳定性和报警指示应满足EJ587中6.2.5和6.2. 6 的要求。6.7 高活度浓度区6.7. 1
12、 确定高活度浓度区应以正常工况下的空气活度浓度为依据划分。6. 7, 2 符合下列是条件之一的区域应确定为高活度浓度区:4 a)气载放射性活度浓度超过导出空气浓度;b)工作人员所受照射每周超过12DAC h. EJ /T 1036-1996 6.7.3 为确定短时间内是否超过导出空气浓度,取样时间应不超过lh.6-8 空气取样代表性的验证6. s.1 对特殊监测应验证空气取样是否代表呼吸带空气。6. 8. 2 代表性验证方法包括以下四种:a)比对个人取样器的结果Fb)比对生物检验结果z。比对在呼吸带进行多个(多处或多个取样器取样的结果Fcl)与气流定量测量进行比对。表2给出了每种方法的应用。方
13、法与佩带式个人取样器tt对与生物检验结果比对与多个取样器表2空气取样代表性的验证方法说明对象g年摄入量可能超过ALI的10%及主要依据空气取样估计剂盐的那些工作人员方法z将空气取祥估计的摄入量与个人取样器测得的摄入量避行比对至少需要1周时间的连续取祥比对或短期重复多次取样比对验收标准z对此项比对中所包括的全部工作人员取平均值由空气取样计算出的摄入量除以个人取样器计算出的摄入量得出的商应超过().71对于任何单个工作人员应超过o.5, 对象2年摄入量可能超过ALI的10%及主要依靠空气取样估计剂址的那些工作人员。方法:由空气取祥估计的摄入量总量与生物检验测量结果计算出的报入量总量比对。验收标准s
14、对此项比对中包括的全部工作人员取平均值由空气取样算出的摄入量总量除以生物检监测量结果计算出的摄入量总量的商应超过0.7,对任何单个工作人员应超过o.5, 比对对象:所有必须做摄入量监测及根据空气取样估计剂量的那些工作人员,他们所与气流定量测量比对逗留的位置,其气溶胶浓度可能超过0.3DAC,方法:在工作人员头部周围4个或更多个位置上使用多个取样器进行取祥测量。验收标准:在该工作位置上固定位置取样器测定的浓度除以多个取样器测得的平均浓度,所得的商应大于o.7. 对象z所有必须做摄入量监测及根据空气取样估计剂量的那些工作人员,他们所逗留的位置,其气溶胶浓度可能超过o.3DAC。方法z在源的释放点附
15、近军事放一种示踪物质,用固定位置取样器及放置在紧靠工作人员头部的其他取样器测量其浓度。验收标准:固定位置取样器测得的浓度除以放置在靠近工作人员头部附近的取样器测得的浓度所得的商应大于o.7. 6-8-3 按照6.8.2进行验证后说明取样结果不具代表性时,应对先前的摄入量估计值进行修正,重新设置取样器,使之具有代表性。5 时T1036-1996 6. 9 空气取样体积空气取样体积视取样目的、预估空气活度浓度及仪器探测下限而定。6.9. 1 所使用的取样器应有测定取样体积的方法。不论用何种流量测量装置其指示值都必须在标准条件下定度,并根据实际条件作压力修正。对定度指示值应定期校准,样准周期为lac
16、在维修和调整流量计后或流量计特性损坏修复后,应重新校准。6. 9, 2 校准空气取样体积时应对取样器的相连管道进行检查,防止空气漏入流量测量装置的t游管道。6.9.3 在一个样品的取样时间内,流量变化超过10%时,应由最初和最后的流量取平均值来修正。6. JO 取样结果评价6. 10. 1 查明空气活度浓度随时间变化对于固定取样其测量结果可选择下列两种方法进行分析:日)作趋势分忻利用控制曲线图分析空气活度浓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b) )I号测量结果与管理限值比较以作为确定密封是否良好的根据。6. 10. 2 过滤介顷(如l滤纸)的收集效率低于95%,对粒子的自吸收超过5%时,均应使用f15正因子。6 喝凯矶时审问。时阳同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