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3151-2002 航天系统发射、着陆和回收场地地面保障设备通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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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FL 1850 QJ 31512002航天系统发射、着陆和回收场地 地面保障设备通用要求 Space systemsGround support equipment for use at launch, landing or retrieval sitesGeneral requirements (ISO 14625:1999, IDT) 20030201实施 20021120发布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发 布 QJ 31512002 目 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符号和缩略语.3 3.1 术语 .3 3.2 符号 .4 3

2、.3 缩略语 .4 4 一般设计要求 5 5 功能命名 5 5.1 概述 .5 5.2 服务 .5 5.3 检查与测试 .5 5.4 装卸与运输 .5 5.5 辅助 .5 5.6 临时管缆 .5 6 特性 5 6.1 性能特性 .5 6.2 物理特性 .6 6.3 可靠性 .6 6.4 维修性 .6 6.5 环境条件 .6 6.6 可运输性 .7 7 文件 7 7.1 设计文件 .7 7.2 研试文件 .7 7.3 软件文件 .7 7.4 使用及维护文件(OMD) 7 8 供应保障 7 9 人机环境系统工程.7 10 评审 8 11 质量保证 8 11.1 概述 .8 11.2 检验责任 .8

3、 11.3 试验 .8 11.4 质量一致性检验8 12 包装 8 12.1 贮存与包装 .9 I QJ 31512002 12.2 包装容器 .9 12.3 重量及尺寸 .9 12.4 零件保护 .9 12.5 精密洁净零件 .9 12.6 标记 .9 12.7 环境记录仪器 .9 13 设计及制造要求.9 13.1 结构要求 .9 13.2 机械设计 .9 13.3 电气(电子)设计10 13.4 材料、零件及制造工艺11 13.5 电磁兼容(EMC) .14 13.6 标记及标签 .14 13.7 工艺性 .15 13.8 互换性 .15 13.9 安全性 .15 13.10 保密 .1

4、5 II QJ 31512002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14625:1999航天系统发射、着陆和回收场地地面保障设备通用要求, 在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上与之等效。规范性引用文件已经改为我国相应标准,对我国目前尚无相应 标准的,正文中做了相应的改写。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京豪 王振武。 III QJ 31512002 航天系统发射、着陆和回收场地 地面保障设备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天系统在发射、着陆、回收场地设施中或与发射、着陆、回收场地有关的其它 部分中使用的地面保障

5、设备(GSE)及系统的一般特性、性能、试验、安全、可靠性、可维修性以 及质量要求。本标准未规定GSE的设计,但规定了提供简单、坚固、安全、可靠、可维护、经济的 GSE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运载火箭和有效载荷在发射、着陆或回收场地的运输、接收、装卸、装配、检验、 测试、检查、维修、恢复操作的非飞行硬件和软件的设计。在制造、研发或试验场所使用的硬件, 可以参照本标准规定的要求。临时用于发射、着陆或回收场地的GSE应完全遵守本标准的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

6、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GB 156 标准电压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099(所有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GB/T 3098.131996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与螺钉的扭矩试验破坏扭矩公称直径1mm10mm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3836(所有部分)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GB 501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GB 502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

7、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 590519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T 79321987 气动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 GB/T 79351987 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 GB/T 11327(所有部分)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低频通信电缆电线 GB/T 119182001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藕合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19192001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藕合器 第2部分:带插销和插套的电器附件的尺寸互换 性要求 GB/T 122691990 射频电缆总规范 GB/T 14048(所有部分)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16895(所有部分) 建筑物电气装置 GJB 150.115

8、0.12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GJB 368A1994 装备维修性通用大纲 GJB 4371988 军用软件开发规范 GJB 805.31990 地地战略导弹地面设备通用规范 设计制造要求 GJB 805.41990 地地战略导弹地面设备通用规范 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1 QJ 31512002 GJB 805.51990 地地战略导弹地面设备通用规范 维修性要求 GJB 805.71990 地地战略导弹地面设备通用规范 验收规则 GJB 805.81990 地地战略导弹地面设备通用规范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GJB 1427A1999 光纤总规范 GJB 1428A1999 光缆总规范 G

9、JB 16961993 航天系统地面设施电磁兼容性和接地要求 GJB 2211 战略导弹与卫星发射阵地(场)人员防护卫生要求 GJB 22551994 军用软件产品 QJ 165A1995 航天电子电气产品安装通用技术要求 QJ 176A1999 地面设备熔焊技术条件 QJ 201A1999 印制电路板通用规范 QJ 6031992 电缆组装件制作通用技术条件 QJ 7821982 铆接通用技术条件 QJ 831A1998 航天用多层印制电路板通用规范 QJ 977A1995 非金属材料复验规定 QJ 1075A1996 航天火工装置通用规范 QJ 1156A1996 钢件硬钎焊技术条件 QJ

10、 11651987 不锈钢薄板熔焊技术条件 QJ 1167(所有部分) 研究试验文件管理制度 QJ 12891995 结构钢、不锈钢电阻点、缝焊技术条件 QJ 1386A1995 金属材料复验规定 QJ 1408A1998 航天产品可靠性保证要求 QJ 1714.1A1714.12A 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QJ 1781.11989 S31-11聚氨酯绝缘漆防护喷涂工艺细则 QJ 1781.21989 7385聚氨酯清漆防护喷涂工艺细则 QJ 1781.31989 7182聚氨酯清漆防护喷涂工艺细则 QJ 1796A1998 分离(脱落)电连接器通用规范 QJ 18421995 结构钢、不

11、锈钢熔焊技术条件 QJ 18951990 地面设备液压系统安装、使用、维修技术条件 QJ 19031990 电连接器总规范 QJ 1912(所有部分) 航天型号软件文档管理制度 QJ 22051995 铝合金电阻点、缝焊技术条件 QJ 2208A1997 地面设备液压系统通用规范 QJ 22971992 液氧加注车通用技术条件 QJ 2472(所有部分) 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QJ 24761993 地面电缆网通用技术条件 QJ 26331994 模压式压接连接通用技术要求 QJ 26521994 配气台通用规范 QJ 26711994 进口电子元器件质量管理要求 QJ 26981995 铝及铝合

12、金熔焊通用技术条件 QJ 2724(所有部分) 航天液压污染控制 QJ 27971996 战略导弹地面供(配)气系统通用规范 QJ 28441996 铝及铝合金硬钎焊技术条件 2 QJ 31512002 QJ 28651997 导管焊接技术条件 QJ 29661997 导弹和航天器压力系统安全设计和安全工作通用要求 QJ 30111998 航天电子电气产品焊接通用技术要求 QJ 30281998 液氢加注车通用规范 QJ 30291998 低温加注系统安全要求 QJ 30311998 常温加注系统设计规范 QJ 30581998 元器件评审管理要求 QJ 3065.11998 元器件选用管理要

13、求 QJ 3065.21998 元器件采购管理要求 QJ 3065.31998 元器件监制与验收管理要求 QJ 3065.41998 元器件筛选与复验管理要求 QJ 3065.51998 元器件失效分析管理要求 QJ 30851999 坑压式压接连接通用技术要求 QJ 31031999 印制电路板设计规范 QJ 31071999 型号飞行试验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QJ 31362001 射频同轴电缆组件的制备、装配和安装 QJ/Z 1561985 S01-3聚氨酯清漆防护喷涂工艺细则 HB 66621992 航空管子外径与壁厚尺寸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国务院1982年2月 国发19822

14、2号 3 术语、符号和缩略语 3.1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1 公认的权威组织 cognizant authority 由一个或多个技术学科的专家组成的得到承认的组织。 例如:ISO,IEC等。 3.1.2 商业流通 commercial-off-the-shelf(COTS) 设备,包括硬件和有关软件/程序,在商业上可从当前工业物流中获得。 3.1.3 关键焊接 critical weld 在任何工作条件下,一旦焊接失效都会对人员造成伤害,对财产或飞行硬件造成损害的焊接。 3.1.4 飞行硬件起吊装置 flight hardware lifting device 在起重机吊钩

15、和飞行器接口之间用于起吊飞行硬件的吊具。 例如:吊索、钢丝绳、夹头、梁等。 3.1.5 地面保障设备 ground support equipment(GSE) 在发射、着陆和回收场所,为完成航天系统的运输、接收、装卸、装配、检验、试验、检查、 供给、发射和回收工作所必须的非飞行系统、设备或装置。 3.1.6 关键安全要素 safety critical 3 QJ 31512002 对人员造成伤害、或对设备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潜在危险的各种条件、事件、操作、程序、设备 或系统。 3.1.7 安全系数 safety factor 极限强度、断裂强度或屈服强度与材料设计极限应力之比。 3.1.8 安全

16、工作载荷 safe working load 注于识别标签上的载荷,即装置或设备进行装卸和维护的最大载荷。 3.1.9 潜电路 sneak circuit 在系统之内的意外的路径或逻辑流。在某种条件下,它能产生一个非期望的功能或抑制一个期 望的操作。 注:潜电路并非硬件失效的结果, 而是某种潜在的条件被意外地设计到硬件中或编码到软件中并由调试或人为 错误引发。 3.2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A-50 混胺-50 CFC 氯碳氟化合物 LH 2 液氢 LHe 液氦 LN 2 液氮 LOX 或LO 2 液氧 MMH 一甲基肼 NH 3 氨 N 2 H 4 肼 N 2 O 4 四氧化二氮 P

17、CB 多氯联苯 UDMH 偏二甲肼 3.3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CIL Critical items list, 关键件清单; COTS Com m ercial off-the-shelf,商业流通设备; ECS Environmental control system,环境控制系统; EEE Electrical, electronic and electromechanical,电气、电子及机电; EMC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电磁兼容; EMI Electrom agnetic interference,电磁干扰; GSE Grou

18、nd support equipment, 地面保障设备; ICD Interface control document,接口控制文件; NDT Non-destructive test,非破坏性试验; OMD Operations and maintenance documentation,操作与维护文件; RF Radio frequency,射频; 4 QJ 31512002 SCC Stress corrosion cracking,应力腐蚀断裂。 4 一般设计要求 本标准的一般设计要求和判据是:以最佳费效比满足订购方的需求和期望(即安全性、可靠性、 维修性、质量、可运输性等)。为了满

19、足订购方的需求,GSE所需要的要求比本规定的更为严格时, 超出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将由承制方与订购方协商确定。 5 功能命名 5.1 概述 本标准包含的GSE应根据5.25.6给出的功能命名进行分类。 在每个功能名称下可根据关键程度 对GSE进行分类: a) 与飞行硬件(软件)的物理接口或功能接口; b) 以关键安全要素进行分类; c) 用于确定飞行价值(合格)数据的产生。 如果GSE损坏或出现异常,将导致寿命损失、飞行硬件损失或损坏,则应对GSE的关键安全要 素进行评估。 5.2 服务 服务性GSE是向飞行硬件和(或)有关GSE提供电源、推进剂及液体和气体等的设备。服务性 GSE的典型功能是对飞

20、行硬件所需要的推进剂、其它液体及相关设备进行贮存、转运、清洗、净化、 增压、调温、去除蒸汽和消除污染。 5.3 检查与测试 检查与测试的GSE是用于对飞行硬件和(或)GSE进行测试与检查的设备。其典型功能为检测 与评估。 5.4 装卸与运输 装卸与运输的GSE是用于对飞行硬件和(或)相关GSE进行装卸与运输的设备。其典型设备为 拖车、包装箱、运输架(车)、起重机、吊具以及其它装卸、运输机械。 5.5 辅助 辅助性GSE是用于调整、 检修、保护和标定飞行硬件的设备。 辅助性GSE包括(但并不局限于) : 保护装置、检修架、平台以及调整或标定硬件。 5.6 临时管缆 GSE临时管缆是与飞行硬件连接

21、的设备,用于GSE与飞行器之间气体、液体、电源或电信号的 输送和传输。 6 特性 6.1 性能特性 6.1.1 可操作性 GSE应支持飞行硬件的工作要求,确保在使用、检查、服务或装卸中不会对有关飞行硬件或地 面系统、分系统或试验产生不利影响,且易于操作。 6.1.2 接口 GSE应满足与新型或现有的飞行硬件或软件的所有接口要求。未来系统的兼容性应与确认的接 口相符。GSE硬件应符合接口控制文件(ICD)的要求。 6.1.3 可生产性 5 QJ 31512002 GSE硬件应便于生产、制造、施工和检验。除非设计与性能另有要求外,应避免过于严格的制 造公差。 6.2 物理特性 6.2.1 有限寿命

22、 应避免使用寿命小于系统或设备有效寿命的零件。具有有限寿命的零件应标明。标明有限寿命 的零件应从生产日期开始到整个过程(包括贮存)加以控制。在超过其规定的年限或使用时间(周 期)以后,应更换这些零件或重新供应。应保持有限寿命或周期的零件的状态和有限寿命周期的零 件的不断更换。如果是关键件,应使用计时器或周期显示器,以累计工作时间或周期。 6.2.2 有效寿命 应根据GSE的任务,设计其有效寿命。若在计划或任务要求中未标明有效寿命,目标为可使用 10年。在此期限内,可进行正常的预防性维护、修理、修改或标定,以保持其规定的性能。 6.2.3 保护涂敷 硬件的保护涂敷应适用于GSE在其寿命周期内所暴

23、露的条件、使用工况和所处的环境。涂敷应 使腐蚀降至最小程度,并指出涂敷的用途(见6.2.4条)。 6.2.4 颜色 除合同或技术条件规定外,GSE按表1的规定涂敷颜色。 表1 GSE 颜色 颜色 GSE 类型 灰或蓝 测控台和面板 灰或黄 结构钢 红 在飞行之前要拆卸的安全和保护设备 白 运输容器 黑 面板刻字 黄或白 装卸和运输设备 6.2.5 度量制 新型GSE应使用公制度量。 6.3 可靠性 GSE的可靠性设计应符合QJ 1408A1998的要求。 6.4 维修性 GSE的维修性要求应符合GJB 368A1994、GJB 805.51990的要求。 6.5 环境条件 6.5.1 一般要求

24、 GSE的设计在其寿命周期内应满足自然环境和诱导环境的要求。GSE所处地理位置的管理者应 提供反映自然和诱导环境条件的环境文件。 6.5.2 自然环境 在室外环境下使用或贮存的GSE,其功能设计应与当地自然环境相适应,而且能承受预计的风 险及暴露时间。 6.5.3 发射诱导环境 暴露于发射诱导环境之中或之后的GSE的功能设计应经受住预计诱导环境要求文件中定义的环 境。 6 QJ 31512002 6.5.4 可控室内环境 需要在可控的室内环境使用的GSE,其设计一般应符合下列温度和相对湿度要求: a) 温度:1527;最大不可控温度范围为 1040,最长保持时间为 1h; b) 相对湿度:正常

25、 55%;在上述定义的温度范围(1527)时,相对湿度范围在 40% 70%以内。 6.5.5 可控清洁环境 用于可控清洁环境的GSE,其操作及维护的环境清洁程度应与预期使用的相一致。 6.5.6 非可控室内环境 用于非可控环境的GSE, 应满足其在各自地理位置中预计的最严酷的室外环境温度及湿度要求。 6.5.7 火灾(爆炸)危险环境 由于易燃的气体或蒸汽、易燃液体、液体推进剂、气体推进剂或固体推进剂等的存在,GSE有 可能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环境下使用。所以GSE应依据本标准规定的要求,避免上述危险的发生。 6.5.8 环境试验方法 可根据GJB 150.1150.12、 GJB 805.4

26、1990制定GSE寿命周期测试及保证合格所需的环境试验 方法和条件。 6.5.9 地震环境 如果GSE在地震环境使用,其硬件应按照国际标准设计硬件,使之具有抗地震的能力。 6.6 可运输性 GSE的设计应考虑其可移动性和可运输性(即公路、铁路、海运或空运)。如果有必要,GSE 应具有部分拆分或包装的能力,以满足适用的(见12.3)运输方法对最大包装尺寸的要求。设计目 标为与现有的程序、设施和设备(包括材料装卸设备)的最大兼容性。 由人员运输的GSE应提供必要的装卸装置(如提手、手柄等),以满足可运输性的工作要求。 对超过人员搬运极限的GSE应提供具体的、必要的装卸装置(如吊索、起吊点、脚轮、滑

27、轨等), 以满足安装、移动、维护和使用的工作要求。 7 文件 7.1 设计文件 GSE的设计文件应符合QJ 1714.1A1714.12A的规定。 7.2 研试文件 GSE的研试文件应符合QJ 1167(所有部分)的规定。 7.3 软件文件 GSE的软件文件应符合QJ 1912(所有部分)的规定。 7.4 使用及维护文件(OMD) 应制定使用及维护文件(即示意图、图样、使用及维护细则、清单等),以满足使用及维护人 员使用、操作、排故和其它维护的需要。 8 供应保障 GSE的设计应充分提供对备件、组件、材料及装置进行鉴定及采购的供应保障系统,以支持设 备或系统在寿命周期内进行建造、制造、安装、启

28、动、试验、鉴定及使用活动。 9 人机环境系统工程 GSE的人机环境系统工程应符合GJB805.31990中3.1.4的规定。 7 QJ 31512002 10 评审 失效后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系统、关键件、重要件应根据已批准的计划进行评审。 11 质量保证 11.1 概述 GSE承制方应有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设计准则和技术质量要求。设计也应包括有关 质量的特殊要求,如专用工艺、特殊试验或其它生产合格产品所必需的特殊要求。质量要求将在质 量和技术要求文件、规范、合同和其它规定文件中规定。 11.2 检验责任 质量保证的目的是确定承制方对交付的产品、材料及服务的主要责任。承制方也应对分承制方

29、的产品检验质量负责。当系统或设备在订购方装配时,承制方和订购方共同对检验负责。承制方对 检验的责任在合同文件中应有明确的表述,而订购方的作用,不管作为参与者还是监督者,均应作 出规定。下例给出了责任的典型说明。 示例: 检验责任:除非在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承制方应对规定的所有检验要求的性能负责。除另有规定外,承制 方可使用自己的设施或订购方认可的商业试验室。订购方保留对规范中所规定的必要的检验项目进行任何验证的权 利,确保供应和服务符合预定的要求。 11.3 试验 11.3.1 概述 试验应在技术文件中规定,通常限于对最终产品的验收试验,以验证与设计指标的一致性和最 终产品完成其功能的能力。

30、 11.3.2 加载试验 凡有理由怀疑在预期应用中存在着安全问题时,都应进行加载试验。最小静态试验负载应为设 计或工作负载的125%。起吊装置和设备应根据GB/T 59051986的规定进行加载试验。飞行硬件起 吊装置的静态试验负载应为设计或工作负载的200%。对200%的静态试验负载的替换方案应为设计 或工作负载的150%的最小静态负载试验和110%的最小动态负载试验。非飞行硬件的起吊装置应使 用设计或工作负载的125%的最小静态试验负载。 11.3.3 非破坏性试验(NDT) 所有基础材料都应按QJ 977A1995、QJ 1386A1995的规定进行非破坏性试验(NDT)。 11.3.4

31、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的编制应符合QJ 1167(所有部分)的规定。 11.3.5 仪器标定 检验用的设备和仪器应符合GJB 805.71990第四章的规定。 11.4 质量一致性检验 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检验内容。内容应确保所进行的各项检查与试验能检验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是否得到满足。质量一致性检验内容包括: a) 性能及可靠性试验及分析; b) 规定的物理特性的测量及比较; c) 根据给定的判据检验制造工艺; d) 确保一致性的试验及检验方法(包括性能的环境条件)。 12 包装 8 QJ 31512002 12.1 贮存与包装 硬件应根据GJB 805.81990的规定进行贮存与包装。 12.2

32、 包装容器 包装容器应与现场的运输、装卸及贮存方法兼容。为了方便装卸和堆放,对毛重较大的设备和 包装容器,应提供滑轨或平板架来装运货物。所推荐的滑轨或平板架的最小厚度一般为100mm。同 时应提供适当的起吊点。 12.3 重量及尺寸 应控制装箱和包装的重量及体积,使之与组件的要求及运输方法相一致。超过尺寸的硬件,其 结构件(组件)应设计为可拆分的,以满足装运货物和装箱的要求。 12.4 零件保护 在运输、装卸和贮存中,应提供有效、可靠、经济的体系以保护各种零件。零件保护的程序、 方法、材料和诸如架车、箱子、容器或必要的运输车辆等装置一般应是标准化的。 12.5 精密洁净零件 精密洁净零件应采取

33、必要的包装,以便在零件使用之前,保证其洁净程度不受影响。 12.6 标记 容器应根据GB 191的规定进行标记,以便在无需打开容器的情况下,易于辨别容器内的包装内 容。 12.7 环境记录仪器 在装运对环境敏感的硬件时,应配备对应时间的记录环境的仪器。 13 设计及制造要求 13.1 结构要求 13.1.1 结构设计 结构钢、铝、混凝土及其它GSE结构(如检修平台、支架等)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及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13.1.2 安全系数 除非另有规定,为防止屈服或永久变形,应使用最小安全系数为2;为防止极限断裂或破坏,应 使用最小安全系数为3。飞行硬件起吊装置的安全系数应符合

34、QJ2472(所有部分)的规定。 13.1.3 关键件焊接 应尽量避免对关键件进行焊接。关键件的焊接部位应由设计部门在设计图样中将标记符号标在 关键件焊接符号上加以标识。 关键件焊接要求做的非破坏性试验应由责任设计部门在设计图样中的技术要求中标明。 13.2 机械设计 13.2.1 供配气系统 气体(即气态氮、氦、氧、氢、空气和特殊氧/氮混合气)供给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应符合QJ 2652 1994、 QJ 27971996的规定。真空系统或压缩空气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已确认的国家的或国际的宇 航工业惯例。 13.2.2 低温加注系统 低温(LH 2 、 LO 2 、 LHe和LN 2 )加注系统的设

35、计应符合QJ 22971992、 QJ 30281998、 QJ 3029 1998的规定。 13.2.3 火箭燃料加注系统 火箭燃料(MMH、N 2 O 4 、N 2 H 4 、A-50、UDMH)加注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应符合QJ 30311998 的规定。 9 QJ 31512002 13.2.4 碳氢化合物供给及贮存系统 碳氢化合物(即JP-4、JP-5、RP-1等)供给及贮存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应符合已确认的国家的或 国际的宇航工业惯例。 13.2.5 液体供给系统 液体供给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应符合已确认的国家的或国际的宇航工业惯例。 13.2.6 环境控制系统(ECS)及冷却剂供给系统 环境

36、控制系统(ECS)及冷却剂供给系统(用于调节和控制所选用的航天飞机、航天器实验舱 内的环境条件)的设计应符合已确认的国家的或国际的宇航工业惯例。人员所经受的环境条件必须 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13.2.7 生命救援 由人员使用或穿戴的生命救援系统及设备、有毒材料的使用、紧急营救操作及暴露在有害的大 气层的所有可能的活动,其设计应符合已确认的国家的或国际的宇航工业惯例。 13.2.8 起吊装置 起吊装置(例如起重机、起重机梁、吊索等)的设计应符合GB/T 38111983的规定。当其起 吊飞行硬件时,应进行起吊力分析,确保起吊的稳定性。 13.2.9 脱落插头 飞行地面脱落插头的设计应符合QJ 1

37、796A1998的规定。 13.2.10 力矩极限 有力矩要求的螺纹紧固件应使用GB/T 3098.131996中规定的关键力矩极限判据值作为最小 值。直径大于10毫米的螺纹紧固件,其力矩要求应由已认可的设计方法确定。 13.2.11 捆缚 在硬件起落可能引起人员伤害或硬件损坏的场所使用的设备应加以捆缚。 13.2.12 运输设备 运输飞行部件的运输机械和其它机动GSE的运输设备应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确保传递到 飞行硬件的负载小于或等于设计飞行负载的80%。 13.2.13 压力容器 用于GSE的所有压力容器均应根据GB 1501998、QJ 29661997和国务院国发198222号锅

38、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鉴定。 13.3 电气(电子)设计 13.3.1 电气控制及监视设备 电气控制、监视系统及设备应符合确认的国家的或国际的宇航工业惯例的要求。 13.3.2 气动及液压机械部件 气动及液压机械部件应符合GB/T 79321987、GB/T 79351987、QJ 2208A1997的规定。 13.3.3 内部接线 电子GSE部件或零件的电连接的内部接线设计应符合QJ 165A1995的要求。 13.3.4 火工装置 火工装置的设计应符合QJ 1075A1996的规定。 13.3.5 电源 系统及设备的电源设计应符合GB 16895(所有部分)的要求

39、。标准电压应符合GB 156的要求。 适配器或其它电气装置应确保不同电源系统之间的GSE的兼容性。 13.3.6 低电阻连接及接地 应按照GB 16895(所有部分)的要求,提供低电阻连接及接地。 13.3.7 危险的防范 10 QJ 31512002 工作在危险环境的电子电气设备,其设备及接线应是防危险的,并符合GB 3836(所有部分) 的规定。 13.3.8 防雷击 工作在发射场、危险品加工厂房或其它危险场所的GSE,必须设有防雷击设备,避雷接地系统 与发射场坪接地系统应分开,接地电阻均应小于4。 13.3.9 软件 GSE设计中的软件应符合GJB 4371988、GJB 2255199

40、4的规定。 13.3.10 固件 GSE设计中的固件应满足已确定的国家的或国际的宇航工业惯例的要求。 13.4 材料、零件及制造工艺 13.4.1 材料 13.4.1.1 概述 除为确保适当性能而必须使用的纯净材料以外,也可使用再生材料或回收材料代替纯净材料。 为确保其性能,应使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金属材料。材料的应用应限于由权威机构控制规范或 标准充分描述的材料。任何附加的试验及检验,均应在技术文件中标明,对缺乏此文件建议使用的 材料可建立控制文件。 13.4.1.2 氢脆 易遭受氢脆的材料不要暴露在氢气下使用。这些材料包括(但并不局限于此):钛、高强度钢、 不锈钢和沉淀硬化不锈钢。建议用

41、低强度碳钢和不锈钢制作结构材料。 13.4.1.3 应力腐蚀 除非GSE在本标准规定的可控室内环境中使用或贮存,应从那些抗应力腐蚀断裂(SCC)合金 中选择材料。 13.4.1.4 不相容金属 不要将不相容材料在彼此直接接触的工作环境下使用,否则会引起腐蚀。在应用中可采取分隔 带、保护层或其它隔离的方法进行分离。 13.4.1.5 有毒材料或成分 在GSE设计中不应使用有毒材料或成分。系统或设备不应产生有毒产物及成分。这些有毒材料 的典型例子是液态或气态汞、多氯联苯(PCB)、铅基油漆、氯碳氟化合物(CFC)等。像N 2 H 4 、 N 2 O 4 、MMH、UDMH、氨(NH 3 )等有毒气

42、体仅在飞行器系统中有明确要求时方可使用。这些有毒 气体的使用应符合现行的安全规定。应进行材料的危险分析,以确定GSE设计是否包括危险的材料 或副产品。 13.4.1.6 易燃、异味及废气 13.4.1.6.1 概述 在设计中用于直接与飞行器部件接触的或贴近硬件的材料,应符合已认可的国家的或国际的宇 航材料标准对易燃、异味及废气的要求。 13.4.1.6.2 供氧 与氧气兼容的材料才能选择用于液态氧、气态氧以及空气系统。 13.4.1.6.3 供 J 型液体 与J型液体(即氢、双组元火箭燃料等)相兼容的材料方可用于这些系统。 13.4.1.7 热及强气流防护 用于硬件的热及强气流防护的涂敷材料应

43、与空间系统推进剂兼容,同时不应产生残渣,应保护 硬件使之在发射后仅需进行简单的维护即可使用。 13.4.1.8 灌封及模塑化合物 11 QJ 31512002 电连接器的灌封及模塑化合物应与空间系统推进剂兼容,并提供密封、电流的隔离与绝缘以及 电连接器的结构支持。 13.4.1.9 抗菌 应避免使用易受细菌感染的材料。如果无法避免,材料应进行抗菌处理。 13.4.1.10 液体锁定化合物 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厌氧性的单一组元液体锁定化合物(当暴露在氧气下时仍保持液体)。 13.4.2 零、部、组件 13.4.2.1 商用零件 在下列条件下,应最大程度地使用商业流通(COTS)的设备、零件、装置、

44、软件或部件: a) 满足硬件的功能; b) 不降低飞行或地面系统的安全性或可靠性; c) 能够节约经费。 在上述几种情况下,均要确定急需的结构材料和适用的规格,以评估材料兼容性要求。任何附 加的鉴定试验及检验均应在技术文件中指明,对缺乏此文件的零件可建立控制文件。 13.4.2.2 电气、电子及机电(EEE)零件 EEE零件符合QJ 30581998、QJ 3065.13065.51998、QJ 26711994的规定。只能使用与硬 件的应用临界状态和寿命周期相当的EEE零件。EEE等级的确定应以特殊电路功能及其相关的临界 状态为基础。 13.4.2.3 管道材料及配件 使用在高压流体系统的管

45、道配件应符合QJ 2208A1997的规定,管道材料应符合HB 6662 1992的规定。 13.4.2.4 流体系统组件 用于气体或液体系统设计的流体系统组件,应根据使用要求进行选择。作为设计应用,流体组 件应用若对人员的安全性、飞行硬件的损坏、任务的损失有直接关联,应从实际最高质量的项目中 选择。 13.4.2.5 电源插座及插头 GSE电源插座及插头应符合GB/T 119182001、GB/T 119192001或GB 2099(所有部分)的 规定,插座及插头的接线应进行验证以确保其与GSE的设计相符。 13.4.2.6 电源电缆 交流(AC)电源电缆应符合GB 5013(所有部分)或G

46、B 5023(所有部分)的规定。如果带有 PVC或橡胶管,应不影响GSE的使用。用于舱内环境或有害环境的电源电缆,应使用相应的航空型 或认可的真空型。 13.4.2.7 电缆网 地面电缆网应符合QJ 24761993的规定。 13.4.2.8 仪器及通信电缆 仪器及通信电缆应符合GB 11327(所有部分)的规定。如果带有PVC或橡胶管,应不影响GSE 的使用。用于舱内环境或有害环境的电源电缆,应使用相应的航空型或认可的真空型。 13.4.2.9 光纤、光缆 光纤、光缆应符合GJB 1427A1999、GJB 1428A1999的规定。 13.4.2.10 电气连接线 电气连接线应符合相应标准

47、的要求。 13.4.2.11 射频(RF)电缆 射频电缆应符合GB/T 122691990的要求。 12 QJ 31512002 13.4.2.12 连接器 复式电连接器、射频连接器、光纤连接器应符合QJ 19031990的规定。 所有连接器的插头和插座,当其不连接时,应加保护盖或保护帽。保护盖或保护帽应满足下列 要求: a) 防湿; b) 保护密封、表面、螺纹及销钉免受损害; c) 应防腐蚀、防破裂、防剥落; d) 满足插头和插座在使用时的清洁度的要求; e) 其制造材料应与连接器的材料兼容; f) 用适当的短索、锁链或铰链连接; g) 应不产生静电。 13.4.2.13 传感器及变换器 电

48、气控制及监控系统设计中所使用的传感器及变换器的设计应根据使用要求进行选择。作为设 计应用,传感器及变换器的应用若对人员的安全、飞行硬件的损坏、任务的损失有直接关联,应从 实际最高质量的项目中选择。 13.4.2.14 外部电气机壳 外部电气机壳应能保护机壳内的电气/电子装置、仪器及接线免受自然或诱导环境的影响,以防 止潜在的危险。 13.4.2.15 支架、面板和模块式机壳 内部应用的电气支架、面板和模块机壳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13.4.2.16 印刷电路板 GSE印刷电路板的设计、制造应符合QJ 201A1999、QJ 831A1998、QJ 31031999的规定。 13.4.2.17

49、 电机 用于GSE的电机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工业控制装置、起动器及控制器应符合GB 14048(所 有部分)的规定。 13.4.2.18 螺纹紧固件 螺纹紧固件的设计应根据使用要求进行选择。作为设计应用,螺纹紧固件的应用若对人员的安 全、飞行硬件的损坏、任务的损失有直接关联,应从实际最高质量的项目中选择。 13.4.3 制造工艺 13.4.3.1 焊接 焊接应符合QJ 176A1999、 QJ 1156A1996、 QJ 11651987、 QJ 12891995、 QJ 18421995、 QJ 22051995、QJ 26981995、QJ 28441996、QJ 28651997、QJ 30111998的规定。 13.4.3.2 管路装配 管路装配应符合QJ 18951990的规定。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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