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3166-2003 液氧 煤油发动机涡轮泵与燃气发生器联合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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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J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FL 2845 QJ 31662003液氧/煤油发动机涡轮泵与燃气发生器 联合试验方法 Joint test method for turbopump and gas generator of Lox/Kerosene rocket engine 20030925发布 20031201实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 QJ 31662003 I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六院一六五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来代初。 QJ 31662003 1液氧/煤油发动机涡轮泵与燃气发生器 联合试

2、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氧/煤油发动机涡轮泵与燃气发生器联合试验的一般要求、试验准备、试验程序和试验结果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液氧/煤油发动机涡轮泵与燃气发生器的联合试验(以下简称联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JB 1699 液体火箭发动机地面试验测量系统规范 GJB

3、2040 液氧规范 GJB 28981997 液体火箭发动机地面试验测量方法 GJB 29901997 液氧安全应用准则 QJ 1010A 任务书的编制与管理 QJ 1492 液体火箭发动机稳态参数数据处理方法 QJ 1646 液体火箭发动机试车台鉴定验收规范 QJ 2223 液体火箭发动机振动测量数据处理方法 QJ 28931997 液体火箭发动机试验安全规定 QJ 2968 液体火箭发动机中、高温温度测量方法 QJ 3062 液体火箭发动机试验系统清洁度和多余物控制要求 QJ 31492002 液体火箭发动机吊装安全规定 SH 0499 7805号抗化学密封脂 3 一般要求 3.1 试验文

4、件 3.1.1 试验任务书 3.1.1.1 试验委托单位应向试验承担单位提出试验任务书,双方协商一致后会签。 3.1.1.2 试验任务书的内容如下: a) 产品型号; b) 试验类型及代号; c) 工作时间; d) 试验目的; e) 涡轮泵与燃气发生器联试装置(以下简称联试装置)主要参数调整值; QJ 31662003 2f) 联试装置装配状态; g) 试验工作程序; h) 对试验台的技术要求; i) 联试装置的预冷与起动条件; j) 实时显示参数及紧急关机条件; k) 参数测量要求; l) 数据处理和试验报告要求; m) 其它要求。 3.1.1.3 试验任务书的格式、签署、更改及管理等应符合

5、QJ 1010A的规定。 3.1.2 试验规程 试验承担单位应编写试验工艺规程、试验操作规程和试验安全规程,其内容如下: a) 试验工艺规程应规定试验准备、试验程序、试验结束工作、试验结果处理等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b) 试验操作规程应规定各岗位操作员的操作过程、质量控制指标和要求; c) 试验安全规程应规定试验现场的安全管理、试验设备与仪器的技术安全要求等。 3.1.3 试验质量与可靠性保证大纲 试验承担单位应编写试验质量与可靠性保证大纲,其内容如下: a) 试验的质量目标与要求; b) 采用的冗余技术; c) 明确质量与可靠性控制点、网络和各环节的控制内容; d) 试验质量与可靠性控制

6、措施; e) 优质试验条件; f) 其它要求。 3.1.4 试验大纲 试验承担单位应根据试验任务书编写试验大纲,其内容如下: a) 产品型号; b) 试验类型及代号; c) 试验目的; d) 联试装置装配状态; e) 联试装置参数调整值; f) 试验台调整状态及主要参数调整值; g) 起动、紧急关机条件; h) 控制程序; i) 测量参数的名称、数量、数值范围、精度及数据处理要求; j) 实时显示参数的名称、数量、数值范围等; k) 试验用气体的名称、压强、用量; l) 水、电、消防、救护要求; m) 摄、录像要求; QJ 31662003 3n) 其它要求。 试验大纲分发后因试验任务书或试验

7、系统发生变更时,应编制试验补充大纲,明确变更的内容及状态。 3.2 试验台 3.2.1 试验台土建 3.2.1.1 试验台采用防爆型、敞开式、轻型顶蓬结构,自然通风应良好。 3.2.1.2 测量间和控制间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防爆结构,并应远离试验间或设在地下掩蔽室。 3.2.1.3 试验台电气设备应符合GB 3836.1的规定。 3.2.2 试验系统 3.2.2.1 推进剂供应系统 推进剂供应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推进剂供应系统的贮箱(包括主贮箱和起动贮箱)、阀门、过滤装置、管路等应选用与推进剂一级相容的材料制作; b) 推进剂供应系统的管路结构尺寸应满足试验任务书的要求; c) 低温推进

8、剂供应系统各组成部分应具有良好的绝热性能; d) 推进剂供应系统应具有足够的热胀冷缩补偿能力; e) 推进剂加注管路、供应管路均应设置过滤装置,其过滤精度应满足试验任务书的要求; f) 液氧的排放应符合GJB 29901997中5.10的规定,氧气的排放应符合QJ 28931997中4.2.1.13和4.2.1.14的规定,煤油及增压气体的排放应符合专用技术文件的规定; g) 推进剂供应系统的清洁度和多余物控制应符合QJ 3062的规定; h) 推进剂供应系统必须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 3.2.2.2 煤油回流系统 煤油回流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煤油回流系统应具备消耗尽煤油回流阀出口煤

9、油动能的能力; b) 煤油回流系统管路在试验架动架与地面连接处,应采用软管或补偿器连接,减少联试装置的振动对回流管路密封性的影响; c) 煤油回流系统应满足参数测量的要求; d) 在煤油回流系统中拟设置专门的回流煤油接收容器,容器容积应满足回流量的要求。 3.2.2.3 配气系统 配气系统应满足贮箱增压、联试装置、试验系统吹除及气动阀的供气要求。贮箱增压管路及联试装置吹除管路应设置过滤装置,过滤精度应满足试验任务书的要求。配气系统的清洁度和多余物控制应符合QJ 3062的规定。 3.2.2.4 真空引射系统 真空引射系统应具有在短时间内使联试装置煤油系统达到试验任务书要求的真空度的能力。真空引

10、射系统应设收集煤油用的气液分离容器,防止煤油从真空引射器中喷出。 3.2.2.5 消防系统 消防系统应具有能及时灭火的功能,宜采用水和干粉两种灭火剂。 3.2.2.6 吊装系统 QJ 31662003 4试验架应能牢固地固定联试装置。若在发动机试验台上试验时,应用承力块代替测力传感器,用加预紧力的方法使动架处于受力状态。 吊装联试装置的起重机、吊具及作业环境应符合QJ 31492002中3.2、3.3、3.5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2.7 燃气降温系统 燃气降温系统采用水作为冷却工质,应能有效地降低富氧燃气温度和排气中氧的浓度。 3.2.2.8 实时显示系统 实时显示系统应

11、满足试验大纲规定的联试装置工作时间、流量、温度、压强、转速等参数的实时显示要求。 3.2.2.9 录像监视系统 录像监视系统应能观察并记录联试装置及试验台关键部位的工作情况。 3.2.2.10 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应满足试验任务书规定的时序控制和时间精度要求,应具有紧急关机功能,当出现故障或规定参数超过预定范围时,能手动或自动终止试验。 3.2.2.11 通讯系统 通讯系统在调试、测试和试验过程中,必须保证各岗位间线路畅通,通话清晰。 3.2.2.12 测量系统 测量系统的组成、性能特性和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GJB 1699的规定。各参数的测量通道数应满足试验任务书的要求,并留有适当的备份。参数测

12、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稳态流量的测量应符合GJB 28981997中方法101的规定; b) 低温温度的测量应符合GJB 28981997中方法301的规定; c) 稳态压强的测量应符合GJB 28981997中方法401的规定; d) 瞬态压强的测量应符合GJB 28981997中方法402的规定; e) 真空压强的测量应符合GJB 28981997中方法403的规定; f) 液氧密度的测量应符合GJB 28981997中方法501的规定; g) 振动的测量应符合GJB 28981997中方法601的规定; h) 中、高温温度的测量应符合QJ 2968的规定; i) 其它参数的测量应

13、符合专用技术文件的规定。 3.2.3 试验台鉴定验收 试验台建(改)台完成后,应按QJ 1646的规定,经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 试验介质 3.3.1 试验用推进剂 液氧应符合GJB 2040的规定;煤油应符合专用技术文件的规定。 3.3.2 试验用气体 氮气、氦气等试验用气体应满足试验任务书的要求。 4 试验准备 4.1 组织准备 4.1.1 组织试验队伍,各类人员应定岗、定员、定职责。 QJ 31662003 54.1.2 所有参试人员必须经过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4.2 技术准备 4.2.1 试验承担单位根据试验任务书的要求,制定试验方案,确定各参试

14、系统的技术状态和采取的技术措施。 4.2.2 首次采用的试验方案应经冷调或试验验证,证明其方法合理、可行。 4.2.3 进行试验系统调整计算,调整计算的内容如下: a) 使用推进剂主贮箱和起动贮箱的数量; b) 推进剂的加注量、加注高度及起动时的高度; c) 箱压的预增压值、高值、极值和低值; d) 各时间段的增压气体流量,对应的增压孔板直径及减压器出口压力值; e) 增压气体使用的气瓶数量; f) 煤油回流系统的节流孔板直径; g) 主贮箱和起动贮箱接力时间; h) 各辅助系统的用气量、使用气瓶数量、节流孔板直径及减压器出口压力值。 4.2.4 根据调整计算结果和确定的试验方案,编制试验补充

15、技术文件。 4.3 物资准备 4.3.1 根据试验时间、推进剂流量、安全剩余量、预冷耗量等估算推进剂用量,准备好合格的推进剂。 4.3.2 根据试验大纲要求的气体用量和压力值,准备试验用氮气和氦气。 4.3.3 按试验大纲要求准备经校验合格且满足使用要求的传感器。 4.3.4 根据试验及准备工作的需要,准备常用器材及消耗品。 4.4 设备准备 4.4.1 按试验大纲、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系统设备准备、参数值调整。 4.4.2 对推进剂供应系统、配气系统和各种测压管、工艺管、压力表、传感器等在安装前进行脱脂、清洗和吹除。 4.4.3 测量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应满足测量参数的精度要求,并在检定合格

16、的有效期内使用。 4.4.4 操作员按吊装操作规程进行起重机、吊具的检查。 4.4.5 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预先进行消防试验。 4.4.6 临时改变试验系统设备状态,必须经过批准,并经过调试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5 联试装置交接验收 4.5.1 联试装置装配完毕后,由生产厂向试验承担单位进行移交,交接验收的内容如下: a) 联试装置组件编号与产品履历书中的编号应一致; b) 联试装置及所装传感器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 c) 联试装置所有进出口保护件、堵头(盖)的数量、位置应符合专用技术文件的规定; d) 锁紧、保险及铅封应正确、完好; e) 外观应无超出专用技术文件规定的损伤;

17、 f) 联试装置与试验台所有液路、气路连接口和测量点的数量、种类、位置应符合专用技术文件的规定;对接密封面应无划伤及压痕;螺纹应清洁,无乱扣、毛刺;联试装置入口过滤网应清洁,无破损或变形; QJ 31662003 6g) 电缆插头、插座应无机械损伤、锈蚀,电缆保护层应完好; h) 各种传感器应安装正确,引出线完好,标识清楚,导通及电阻值应符合专用技术文件的规定; i) 无多余物及其它异常现象。 4.5.2 联试装置交接验收中,若发现问题,须在验收记录表中注明,问题处理后,交接双方代表办理交接手续;若联试装置质量证明文件、备附件不全或有其它严重缺陷,应拒绝办理交接手续。 4.5.3 联试装置交接

18、验收合格后,应详细填写验收记录表,生产厂和试验承担单位代表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 4.5.4 交接验收合格后的联试装置因故不能立即安装时,须在停放期间加防尘罩,并在周围设置警戒线。 4.6 联试装置的安装 4.6.1 联试装置的吊装应符合QJ 31492002中3.1、3.6和第4章的规定。 4.6.2 试验系统在与联试装置连接前,须对所有与联试装置连接的工艺管路进行吹除,并采取措施防止多余物进入试验系统及联试装置内,确认无多余物后,方可进行连接。 4.6.3 在联试装置对接前,应将安装使用的工艺管段、螺栓、螺母、密封圈、密封脂、工具等准备就绪,数量准确,摆放整齐。 4.6.4 将联试装置牢固地

19、固定在试验架上。 4.6.5 与联试装置连接的推进剂供应管路、吹除管路、泄出管路、测量管路、传感器的安装应确保密封,固定可靠。 4.6.6 有安装预紧力要求的连接采用力矩扳手保证。 4.6.7 容易失效的弹性垫圈等只允许使用一次。 4.6.8 安装过程中严禁碰伤联试装置。 4.6.9 允许在液氧系统的密封连接处涂少许符合SH 0499规定的7805号抗化学密封脂,其用量应控制在不能形成颗粒进入液氧系统。 4.6.10 联试装置安装完毕后,螺纹连接处应采取防松措施。 4.7 密封性检查 4.7.1 密封性检查的部位应包括联试装置与试验系统连接的所有液路、气路连接处,联试装置与压力、温度等传感器的

20、连接处。 4.7.2 按专用技术文件的规定,用氮气给联试装置增压进行密封性检查,增压应缓慢分级进行,达到规定压力后检查各连接处的密封性。增压的顺序应先液氧系统,再燃气系统,后煤油系统,增压压力应始终保持液氧系统高于燃气系统,燃气系统高于煤油系统。 4.7.3 若发现泄漏,须泄压后排除,重新进行检查;若仍有泄漏,则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直至检查合格。 4.7.4 密封性检查合格后,联试装置应按与增压相反的顺序放气泄压,即先泄煤油系统压力,再泄燃气系统压力,后泄液氧系统压力,最后泄配气系统压力。 4.7.5 液氧系统和煤油系统泵入口管路应进行正压封存,封存压力按专用技术文件的规定。封存时应始终保持

21、液氧系统的压力高于煤油系统。 4.7.6 联试装置抽真空接口与真空引射系统的密封性检查,允许在真空引射系统的模拟试验中进行。 4.8 测量传感器的现场校准及安装 QJ 31662003 74.8.1 按试验任务书的要求,进行测量系统测量通道技术性能指标检查。各测量通道的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要求。 4.8.2 进行传感器的现场校准及相应测量系统的检查。各测量系统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要求。 4.8.3 根据试验大纲的要求,安装测量传感器及测试电缆。测试电缆的敷设应尽量避开低温、高温管路及易发生故障的部位。 4.9 单元测试 4.9.1 按试验工艺规程、试验操作规程的要求,依次对各参试系统进行测试检查,

22、检查参加试验的各种气动阀和电磁阀的工作性能及可靠性。若有异常,立即报告试验指挥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进行测试,直至正常。 4.9.2 单元测试的要求如下: a) 单元测试前应采取措施,避免流量计受冲击。 b) 未加注推进剂时,应对推进剂贮箱及主管路中可能积存的推进剂进行排液回收。推进剂贮箱加注推进剂后,应对主管路进行排液回收,避免推进剂流入联试装置。 c) 推进剂贮箱内有推进剂时,严禁打开主管路上的隔离阀、加注阀及泄回阀。 d) 消防水、冷却水的总进水阀应关闭。 e) 电磁阀的单元测试应在不通操纵气的情况下进行。 4.10 综合测试 4.10.1 参加试验的工艺系统、控制系统、测量系统都

23、应参加综合测试,模拟试验工作过程,检查各参试系统的工作性能、可靠性及协调性。各参试系统按试验工艺规程、试验操作规程做好综合测试前的准备。 4.10.2 综合测试时,试验台各阀门应在通操纵气的情况下进行,联试装置应在不通操纵气的情况下进行,或用等效器代替联试装置进行综合测试。 4.10.3 当贮箱内有推进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推进剂流入主管路。装联试装置后的紧急切断阀不参加综合测试,参加试验当天的综合测试。 4.10.4 试验系统的综合测试次数不少于三次,且三次均应使用同一控制程序并连续测试正常。若试验程序变化或控制程序及试验系统出现异常,均应重新进行综合测试,满足连续测试三次正常的要求。每

24、次综合测试至少应进行二遍,一遍为紧急关机,一遍为程序关机。在程序的不同时间段安排紧急关机。 4.10.5 试验系统与联试装置阀门的联合综合测试至少应进行一次。 4.10.6 综合测试应获得如下信息和结论: a) 控制程序的时序及控制时间精度应满足试验任务书的要求; b) 各试验系统工作应协调、可靠; c) 增压压力继电器工作值应在调整范围内; d) 增压阀门、紧急切断阀门和隔离阀门的打开或关闭所需时间及其重复性应满足试验质量控制要求。 4.10.7 综合测试中出现故障时,有关岗位应报告试验指挥员,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重新进行测试,直至正常为止。若问题较大,一时难以排除,则停止测试,由试验委托

25、单位、生产厂、试验承担单位及有关方面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QJ 31662003 84.10.8 综合测试的结果、故障点、原因及处理方法应做专门记录。 4.10.9 综合测试通过后,应严格控制联试装置和试验台状态,如必须更改时,其要求如下: a) 联试装置状态的更改由试验委托单位提出更改单,经试验承担单位会签生效; b) 试验台状态的更改应按管理条例,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生效; c) 对联试装置或试验台状态进行更改时,应同时更改试验大纲及相关技术文件,并分发给有关人员; d) 更改后的状态必须重新进行检查或测试,正常后方可试验。 4.10.10 综合测试完毕后,各岗位按试验规程做好结束工

26、作。 4.11 吹除试验 4.11.1 在联试装置安装前或安装后,应按试验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吹除试验,吹除试验是否带联试装置由试验任务书决定。 4.11.2 通过吹除试验,验证吹除气体的流量及入口压力是否满足试验任务书的要求。若试验结果不满足试验任务书的要求,应调整吹除系统,再次进行吹除试验,直至满足试验任务书的要求。 4.11.3 满足试验任务书要求的吹除系统,其状态应保持不变,吹除系统参数应做专门记录。 4.12 主贮箱加注 4.12.1 按试验大纲的要求,对主贮箱进行液氧和煤油的加注。加注一般在试验的前一天进行。 4.12.2 整个加注过程应注意监视贮箱压力、液位等参数。 4.12.3 推

27、进剂加注时的安全措施应符合QJ 28931997中5.1.4和5.2.4的规定。 4.13 事故预想与质量评审 联试装置及试验系统准备完毕,对处于待试状态的试验系统应进行事故预想、试验系统技术状态确认和质量评审,其内容如下: a) 事故预想由各参试班组组织参试人员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质量回想和事故预想。 b) 试验系统技术状态确认由技术主管部门组织,试验承担单位技术负责人、测量、工艺、控制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对各参试系统在准备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的原因分析、处理方法是否合适作出认定,处理遗留的技术问题,确认各参试系统的技术状态。 c) 质量评审由质量主管部门组织,试验委托单位、生产厂和试验承担单位

28、有关人员参加。对联试装置质量、试验准备工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试验。 5 试验程序 5.1 试验当天的准备 5.1.1 试验动员及试验系统设备检查 5.1.1.1 试验当天各参试单位应进行试验前的质量安全教育,安排布置本次试验工作注意事项、防范措施、特殊要求及工作进度。 5.1.1.2 参试人员进入现场后,应认真检查本岗位设备及参试系统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报告试验指挥员。 5.1.2 单元、综合测试及起动箱复位 5.1.2.1 试验当天的单元、综合测试按4.9和4.10进行,单元、综合测试的内容根据试验当天的工作情况和质量评审的要求进行。 5.1.2.2 第一次综合测试用等效器代替联试

29、装置,第二次综合测试前,连接联试装置控制电缆并固定,进行第二次综合测试。 QJ 31662003 95.1.2.3 综合测试完成后应进行联试装置的起动箱复位。 5.1.2.4 联试装置进行单元、综合测试和起动箱复位工作时,应有试验委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5.1.3 记录零位 5.1.3.1 试验台有关岗位按试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试验系统压力测量管路压力排空,保证试验系统处于零位状态。 5.1.3.2 测试系统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各参试系统的零位记录。 5.1.3.3 零位记录完成后复原试验系统状态。 5.1.4 氦气瓶充气 5.1.4.1 操作员按试验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联试装置氦气瓶充气,观察有

30、无泄漏。充气应缓慢进行,防止气瓶内气体升温过高。 5.1.4.2 氦气瓶充气压力应满足试验任务书的要求。 5.1.4.3 观察氦气瓶的压力下降情况,必要时补充氦气。 5.1.5 推进剂供应管路及起动贮箱加注 5.1.5.1 检查推进剂贮箱的箱压,复查推进剂液位,对联试装置液氧系统进行小流量氮气吹除。 5.1.5.2 测量系统起动实时显示设备并监视流量计的转动情况。 5.1.5.3 先进行液氧主管路小流量加注,再进行大流量加注,并同时进行液氧起动贮箱加注,后进行煤油系统和煤油起动贮箱的加注。 5.1.5.4 各岗位严密监视推进剂供应系统有无泄漏、贮箱压力、液面高度及各温度测点的推进剂温度。 5.

31、1.5.5 起动贮箱的加注液面高度应严格控制,符合试验大纲要求,加注完毕后记录主贮箱和起动贮箱的液面高度。 5.1.6 总检查 5.1.6.1 推进剂加注完毕后,发出第一次警报。 5.1.6.2 各岗位操作人员将各参试系统调整至试验要求状态,同时填写试验检查报告表,由试验指挥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员检查确认。 5.1.7 联试装置预冷和煤油充填 5.1.7.1 测量系统起动实时显示设备并进行液氧主容器泄压,准备联试装置预冷。 5.1.7.2 按试验任务书的要求对联试装置隔离腔、燃气发生器进行吹除。 5.1.7.3 打开液氧系统隔离阀进行联试装置预冷,预冷时应注意观察各吹除系统工作情况、预冷排放口

32、的排液情况、联试装置入口及预冷排放口的温度值。 5.1.7.4 当联试装置预冷达到试验任务书要求后,起动真空引射系统,打开各抽真空口的隔离阀,对煤油泵前入口管路及联试装置的煤油系统抽真空。 5.1.7.5 当真空度达到试验任务书要求时,进行联试装置的煤油充填,应始终保持联试装置液氧系统的压力高于煤油系统。 5.1.7.6 操作员监视各抽真空口的煤油流出情况,满足试验大纲要求后,停止真空引射。 5.1.7.7 按要求的压力和时间进行联试装置煤油系统加压充填,应始终保持联试装置液氧系统的压力高于煤油系统。 5.1.7.8 若预冷或真空充填过程中出现故障,严重影响联试装置试验时,应由试验承担单位技术

33、负责人会同试验指挥员、试验委托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协商,决定是否排除故障或变更技术状态的要QJ 31662003 10求或中止试验。 5.1.7.9 联试装置煤油系统加压充填结束后,发出第二次警报,试验台各岗位操作人员撤离现场,前往指定地点待命。 5.2 起动与关机 5.2.1 预增压 5.2.1.1 按预增压前要求进行试验系统状态检查确认,测量系统准备预增压并进行监控参数的实时显示。 5.2.1.2 按试验大纲要求值,先液氧后煤油进行主贮箱和起动贮箱预增压,并使其压力保持在要求范围内。 5.2.2 准备起动 检查试验系统技术状态,符合要求后,测量系统起动设备,控制系统起动程序,准备起动。

34、 5.2.3 起动 试验指挥员下达起动口令,控制系统按自动程序起动。 5.2.4 关机 5.2.4.1 试验过程中,试验指挥员及有关人员须密切监视试验间和各实时显示参数是否正常。若发生异常情况,由紧急关机系统或试验指挥员根据预案决定是否采取紧急关机措施。 5.2.4.2 试验过程中联试装置及试验台各参试系统工作正常,按程序自动关机。 5.2.4.3 试验指挥员视紧急关机或程序关机后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进行消防。 5.3 试验结束工作 5.3.1 联试装置程序关机后,按试验大纲要求进行吹除和联试装置泵前推进剂泄出。试验指挥员确认现场情况正常后发出解除警报。 5.3.2 对联试装置进行外观检查,若

35、有异常,应保护现场,并对异常部位进行照相或录像。 5.3.3 操作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推进剂供应系统的推进剂回收、泄出。 5.3.4 联试装置的液氧系统自然升温达到专用技术文件的要求后,在联试装置外表面吹热气并在液氧系统内吹热氮气升温。 5.3.5 联试装置升温达到专用技术文件的要求后,进行点火剂和联试装置煤油系统的煤油泄出工作。 5.3.6 各岗位操作员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测控电缆、测量传感器、吹除排泄管路的拆除工作。 5.3.7 操作员按吊装操作规程拆除联试装置并装车。联试装置的各附件、工艺堵帽等都应装配齐全。 5.3.8 联试装置装车后,试验承担单位填写产品交接单,随联试装置返回生产厂。 5

36、.3.9 试验现场按各岗位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现场清理、参试系统检查并恢复至要求状态。 5.3.10 试验指挥员编写试验概况,试验承担单位填写试验情况汇总表。 5.3.11 若联试装置出现异常情况,不能进行正常的结束工作时,应由试验指挥员和试验承担单位负责人、生产厂负责人、试验委托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协商,确认具体的结束工作内容、方法及顺序。 6 试验结果处理 6.1 数据处理 6.1.1 收集整理测试及试验过程中记录的全部原始数据。 6.1.2 数据处理按试验任务书的要求进行,方法如下: QJ 31662003 11a) 稳态参数数据处理方法按QJ 1492的规定; b) 振动测量数据

37、处理方法按QJ 2223的规定; c) 其它参数的数据处理方法按专用技术文件的规定。 6.2 试验报告 6.2.1 试验承担单位根据试验任务书的要求,将试验数据、图表、曲线等汇编成试验报告,其内容如下: a) 产品型号; b) 试验类型及代号; c) 试验日期; d) 试验时间; e) 试验目的; f) 环境大气压强、环境温度、推进剂温度、推进剂密度; g) 联试装置主要参数调整值; h) 试验概况; i) 参数测量及数据处理说明; j) 参数汇总表及参数瞬时值; k) 必要的数据软盘、照片、曲线等; l) 其它。 6.2.2 试验报告应按审批程序,经编写、校对、审核、质量会签及批准签署完整后

38、,提供给试验委托单位。 6.3 试验总结 6.3.1 试验承担单位对试验系统的设计和工作情况,试验组织、试验方法及各类技术文件的正确性等进行总结,并编写试验总结报告。 6.3.2 试验承担单位对试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按技术归零和管理归零的要求编写归零报告。 6.4 资料归档 试验结束后应对下列资料进行归档: a) 试验任务书; b) 技术通知单; c) 更改单; d) 调试报告; e) 试验大纲; f) 试验原始记录(磁带、磁盘、记录纸、图表、录像带等); g) 试验情况汇总表; h) 试验报告; i) 试验总结; j) 其它文件。 QJ 31662003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 液氧/煤油发动机涡轮泵 与燃气发生器联合试验方法QJ 31662003 *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出版 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 邮政编码:100830 北京航标印务中心印刷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发行 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 * 2003年11月出版 定价:13.00元 QJ 316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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