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手术显微镜GB 1 1 2 I 9 8 9 The operation microscop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F手术显微镜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iE输、贮存的安求。本标准适用于供显散F术用的手术显微镜。本标准不适用F只用单时观察的显微镜。2 引用标准GB 191 包装储运!翻示斩、志GB 1720 1草腰间I着力测定法c;B 2828 逐批检杏iI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杳)c;o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佯$.(边用T生产过程稳定饨的检查).I.JG 215 光哺度iI枪定规程I 产品分类?; . 1
2、 于斗、显1故镜口分为大物镜型和小物镜型两种型式。3.1.1 245规定的二级照度计测试,照度计接收器中心应与物面视场中心重合,必须使实测范围内有放地充满照度计接收器,照度计接收器的有效直径不大于实测范围的三分之。5. 13. 2 1在在环境照度对测试无明显影响的情况下进行。5. 13. 3 测试应在发光稳定后进行。5. 13. 4 按照度i十使用方法重复测试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应符合4.3. I条的规定。5. 14 光斑照度均匀性试验按5.13条的试验方法在实测范围对称分布的边缘四点测试,测试时要使照度计接收器的边缘V光斑的边缘内切,按下列式(7)、(8)、(9)、(1 0)计算照度均匀度
3、的下限值和上限值应符合4.3. 2条的规定口当;, E.,. 重;d. 体积(j主宽高); e. 出1日期;f. 小心轻放”、“阶上”、“怕热”、“怕湿”等字祥和标志,标志应按GB191中有关规定。箱体上的字样和标志应保证不因历时较久而模糊不清。7. 7 运输要求按订货合同规定。7. 8 包装后的F术显微镜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室内。7. 9 手术显微镜在遵守贮存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从出厂之H起,在J年内产品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1山71:;偿地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和产品。2I GB 11 2 3 9 8 9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浙江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分归口单位归口。本标准由杭州医用光学仪器!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载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除11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标准ws2 286 82于术显微镜作废。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