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磁电机用电容放电式电子开关技术条件GB 114 76-89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capacitor discharge type electronic switch for magnetoe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磁电机用电容放电式电子开关(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用途(除航空外)的小型汽油机磁电机用电子开关。电子开关必须与所配磁电机共同工作。2 引用标准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11477 磁电机用电容放电式电子开关试验方法ZB J
2、91 003磁电机技术条件ZB T36 002 点火系统的测试方法3 技术要求3- 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 2 产品制造之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电子元件进行严格的筛选。3. 3 产品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3- 3- 1 周围介质温度在4080的范围内。3. 3- 2 最虚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95%,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瘟度为25C,平均大气压力为86l05kPa。3.4 产品应能承受表1规定的振动及冲击。表1振动冲击振动频度最大加减速度振动方向每个方向振动时间冲击脉冲宽度最大加速度冲击次数Hz m/s h 盯lSm/s 次5
3、0 98 工、y、z1 1 1 0 147 10 000 注:需进行扫频振动的产品,其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3. 5 产品的外观应有光泽,标志清晰,封装完好,光滑,无气孔、开裂及封装剂流挂现象,各引出脚(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89-02-10批准1990-03-01实施GB 114 76-89 粘结应牢靠与插座配合接触应良好。产品的安装尺寸应符合有关要求。3-6 产品在常温、高温、低温r.的触发特性应符合该产品的有关规定。断态重复峰值电压应满足该产品的要注。注:因线路特点而不能测试的,可以不进行。. 3. 7 产品的绝缘电阻不小于lOMO。3- 8 产品与所配磁电机共同工作日才
4、,应在表2规定的相应磁电机最低连续发火转速和连续发火转速范i词内在ZBT36 002三针放电器两主电极间的相应距离(以下简称三针极距)上连续发火(以下简称产品的连续发火性能)。测定最低和最高连续发火转速的持续时间,均不得少于20s。表2磁电机型式飞轮(包括内转子)配用汽油机的工作容积125 mL 二冲程四冲程二冲程四冲程最低连续发火转速主二800 600 400 500 400 r/min 连续发火转速范围最低连续发火转速最高转速r/min . 丁针极距,mm5 6 7 最高转速为用汽油机在最高转速时相应的磁电机转速。3. 9 产品的点火提前角应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自动调整。J 10 产品在80和
5、一40,各保持0.恼,10个循环的温度冲击试验中无任何损伤。J 11 产品在淋水24h后应能正常工作。单体200 7 .t 12 产品应能承受所配磁电机在表2规定的三针极距上,以最高充电电压对应的转速运行中把火花隔开5s的开路试验而无损伤。与具有安全放电装置的磁电机配套的产品,开路试验历时2min而无损伤。J 13 产品应能承受所配磁电机在表2规定的三针极距上,以最高转速的1.2倍(油锯用磁电机为1.33 1击)转速下连续运转3min而无损伤。J 14 产品贮存期为两年(自制造厂出厂之日起)。在两年内产品仍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J 15 与二冲程汽油机磁电机配套的产品,耐久性试验时间不得少于50
6、0h;与四冲程汽油机磁电机配套的产品,其耐久性试验时间不得少于1OOOh。若采用强化试验条件时,产品的耐久性试验时间可以分别缩短为120h和240h。4 检验规则4. 1 产品的检验类型4. 1. 1 出厂检验产品按下列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合格后允许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a. 外观检查及安装尺寸的检查;GB 114 76-89 h. 常i品i、1f触发特问:检查;c. 绝缘rt!,阻检查;d. 连续发火性能试验ze. 点火提前角自动调整的检查。4. 1. 2 型式检验4. 1. 2. 1 制造厂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不进行型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投产。a. 新产品定型
7、;b. 产品经改进、变型或工艺、原材料作重大改变时;c. 产品转厂生产或间断时间一年以上再生产时;d. 批量生产的产品应定期进行检验时,每两年不得少于一次;e. 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4. 1. 2. 2 作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任意抽取,每次抽取数量不得少于6件。先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试验,合格后把产品分为两组分别进行下列试验:a. 一组产品进行振动及冲击试验(扫频试验)、高温下触发特性检查、高温试验、低温下触发特性检查、低温试验、温度冲击试验、淋水试验、开路试验和超速试验;b. 另一组产品进行耐久性试验。4. 1. 2. 3 产品的型式检验必须
8、全部符合规定的要求,如有任一项目不合格,应重新抽取加倍数量产品就该不合格项国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作不合格论。| 4. 1. 2. 4 允许产品不分组进行全部项目试验,其数量不得少于3件。4- l 2- 5 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其耐久试验数量不得少于2件。4.2 验收规则4. 2. 1 产品验收按GB2828规定的方法进行具体验收方案由供需双方商定。4. 2. 2 经供需双方同意,用户也可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在每批提交的产品中抽取2%(但不少于5件)进行检查。如发现任一项目不合格时需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就该不合恪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5 标志、包装
9、、贮存5. 1 产品应在明显位置标明制造厂名称及商标。5-2 产品包装盒上应标明:a. 制造厂名称及商标;b. 产品名称;c. 数量;d.出厂日期:年月。5. 3 包装箱应牢固,箱内应衬有防潮材料,产品在箱内不应窜动。5.4 包装箱外表面应标明:a. 制造厂名称及地址;b. 产品名称;c.出厂日期:年月d. 体积:长宽高,mm;e. 毛重、净重、kg;f. 数量;g. 发往地址及收货单位Fh. “小心轻放”、“防潮”。5.5 随同产品供应的技术文件有2泊装箱单:h. 产品出厂合格证; 使用维护说明书。GB 114 76一895-6 产品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室内,室内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产品的有芮物质。附加说明:尔标准由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归口并负责起草。小际准主要起草人李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