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机随机备品备件供应范围 Scope of spare parts supplied by manufacturer with steam turbine GB 9782-88 机械电子工业部1988-07-18批准 1989-07-01实施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轮机随机备品、备件的供应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和工业汽轮机随机备品、备件的供应范围。 2 汽轮机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应随机供应的重要的易损零、部件。它至少应满 足机组正常运行情况下第一个大修期的需要。 3 汽轮机随机备品、备件的供应项目随机组结构的不同而变化,但至少应满足下 表中规定的要求。凡超出表中要求的,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解决。 汽轮机随机备品、备件供应项目 续表 4 凡以整个部套供应的备件,表中所列项目的零、部件可不另再供应。 5 对随机备品、备件中的外购件,由制造厂和用户商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归口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哈尔滨汽轮机厂、南京汽轮发电机厂、杭州汽轮机厂参加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