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技术代码值交换的通用结构第 部分编码方案的登记发布 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 信息技术代码值交换的通用结构第部分编码方案的登记 并针对国内具体应用情况对某些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在总标题信息技术代码值交换的通用结构下包括以下几部分第 部分编码方案的标识第 部分编码方案的登记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欣王颜尊 吴志刚前言国际标准化组织 和 国际电工委员会 是世界性的标准化专门机构 国家成员团体 它们都是 或 的成员国通过国际组织建立的各个技术
2、委员会参与制定针对特定技术范围的国际标准 和 的各技术委员会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内进行合作 与 和 有联系的其他官方和非官方国际组织也可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对于信息技术 和 建立了一个联合技术委员会 即 由联合技术委员会提出的国际标准草案需分发给国家成员体进行表决 发布一项国际标准 至少需要 的参与表决的国家成员体投标赞成国际标准 由 信息技术联合技术委员会 数据元素原则 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在总标题信息技术代码值交换的通用结构 下包括以下几部分第 部分编码方案的标识第 部分编码方案的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技术代码值交换的通用结构第 部分 编码方案的登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批准 实施范围
3、本标准规定了编码方案的登记规程和国际编码方案标识符 的管理要求 由这样的编码方案应用产生的任何代码值都通过与 值的关联给出一个明确的意义编码方案自身和交换中的技术实现的规范 如内部规程文件组织技术存储媒体编码规则 语言等不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信息技术代码值交换的通用结构第部分编码方案的标识数据交换组织标识的结构导则关于信息技术的 技术工作规程定义本标准采用 中定义以及下列定义发布组织承担特定编码方案管理职责的团体主办机构依照本标准
4、的要求认可的团体 从发布组织接受编码方案登记的提议并提交申请给登记机构登记机构负责维护编码方案登记簿和发布国际编码方案标识符 的团体登记机构登记机构的职责登记机构 的指定应按照 导则即 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技术工作规程附录 的规定进行应当受理编码方案的登记申请 分配国际编码方案标识符 并负责维护登记簿 其工作将依照上面提及的 的 导则的附录 及本标准中陈述的条例执行应当依据登记所需内容确定用于提交申请的相应表格并应向主办机构提供有关提交申请的指导说明应为其他组织分配 区段供其使用见登记机构采用的评估准则应依照如下准则对编码方案登记簿中条目的增加或修订申请进行评估申请已由某主办机构认可见第 章申请主
5、办机构已完成其职责 见 并且成功地采用了 中的评估准则申请包含足够的信息如果是新增申请 应符合 和 的要求如果是修订申请 应符合 和 中的要求申请没有要求对 和 中标有星号 的项目的修订依照申请不会为同一个编码方案被分配一个以上的 值 这一条款并不排除为某个已修订编码方案赋予一个新的 值以防止它被当作一项修订申请接受 见当提出一项新的编码方案的登记时 其申请应指明发布组织理解并接受其职责见第 章申请的处理必须在接到某主办机构的申请后的 天内尽快决定该申请是否合格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可接受的申请应按如下步骤进行编码方案的登记如果申请涉及新的编码方案 应依照 为其分配一个 值并使用由发布组织指定的字符
6、集中的字符作为描述整个允许的代码值范围的字符集 如果字符集不能确定 应征求 的意见为 指定最适合的字符 这样一个新的编码方案登记条目就被建立了 见 和如果申请是对现有条目的修订 将在登记簿中予以记录 中标有星号 的项目不可变更登记完成后 将发送给 并要求其进行核对 一经发现错误即刻通知如果申请不接受 应退回给 并详细说明原因 习惯上同时还将提出一些可以使申请被重新接受的建设性意见如果一项申请被驳回 它将需要对所有 标有星号 的条目进行修改 并通知 按适当程序办理一个新的编码方案的登记符合 要求的旧条目的修订通知 已将该申请退回给负责该标准的 委员会登记簿的内容编码方案的登记簿应包含与每个已登记
7、的编码方案有关的如下信息标有星号 的项目不可修订每个登记申请都应提供下列信息并应包含在登记簿中由发布组织 建议的编码方案的首选名称用于交换的代码值格式包括字符数及其意义如果存在校验字符的标识如果存在用于描述整个允许的代码值范围的字符集代码值撤销和再分配之间所需的最小周期当前 的名称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电子邮件地址以及 中一些编码方案负责人姓名当前 的名称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 电子邮件地址以及 中一些编码方案负责人姓名编码方案涵盖的主题内容说明编码方案的标准 如果适用编码方案规范所使用的语言一项增加或修订的登记条目的申请需要在适当的地方提供下面的信息 并且一旦提供就应包含于登记簿中编码方案使
8、用的注解由 值标识的编码方案的已有版本编码方案所有可选名称或缩写如果职责被移交 最初的 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以及移交的日期如果职责被移交 最初的 的名称 地址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地址以及移交的日期登记簿应包含如下信息它们可以由 做适当的补充或修改为编码方案分配的 值值的发布日期登记簿中该条目最后一次修订的日期由 或 提出的附加意见如果一个编码方案被终止或是被一项新的登记取代 应在登记簿中增加或修改如下一些关于旧编码方案的信息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决定不再维护该编码方案的日期终止支持该编码方案的原因分配给该编码方案后续版本的 值值的删除与再分配当一个编码方案被终止后 该登记条目应按 进行标记
9、条目本身应保留于登记簿中 并且不允许重新分配该 值值的区段的分配应标识出其他那些如 那样拥有一个登记机构为编码方案分配标识符的标准 然后应与其他这些登记机构磋商为他们保留的标识符区段当发觉 机构以外的组织正在为编码方案分配标识符时 应尽力与该组织就标识符区段方面达成共识 以避免同一编码方案的标识符被重复使用经过成功的磋商留作他用的标识符区段应与一个负责的组织一起记录在登记簿中 该团体应承担为编码方案分配单独的 值以及维护并传播其管理的 值的有关信息的全部责任如果确定无法取得共识应提交给 中央秘书处解决登记表的获取的成员体和联络组织以及任何付出适当费用的感兴趣的其他团体都可获得登记簿登记簿应便于
10、条目按如下顺序检索国际编码方案标识符编码方案的名称如果一个登记簿按照其中一个检索顺序维护则应提供另一个索引 如果它不依任何一个检索顺序维护这两种顺序的索引都应提供登记簿及其索引应有书面的形式 登记簿应以允许复制在机器可读的媒体 如软盘上的形式保存如有要求还应使登记簿能通过国际电信服务进行存取和访问主办机构主办机构的认可一个编码方案的登记和一个 值的分配的申请或一个登记条目的修订申请需要由主办机构提出 根据本标准的要求 下列团体可以被认作相应的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当一个 同时也是 时不能转交有关编码方案的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应由其他 处理主办机构的职责的职责如下在各领域内从 那
11、里接受增加或修订编码方案的申请合理化或调整这些申请 以使某一领域中那些不必要的编码方案的申请最少使 接受第 章中规定的职责把那些具有各自的支持的申请转交给以 要求的形式提交申请在各领域中传播 的决议发现登记簿中有错误信息时提醒 注意是否需要更改 这不只限于接收和转交适当的登记条目修订的申请提醒 是否注意到某 违背了第 章中所规定的职责 关于某项编码方案的职责已经移交或是某项编码方案的维护已经终止主办机构采用的评估准则在向 转交申请之前 应依照如下准则对申请进行评估为国际信息交换的目标 对编码方案存在合理的需求编码方案至少已在国内相关领域中普遍使用并能推广或者可以满足某一需求并不与现有已登记编码
12、方案所满足的需求冲突应具备承担第 章规定的职责的条件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的 且符合申请的要求见 和发布组织本标准适用的每一个编码方案都应有一个发布组织应对编码方案负有如下责任管理编码方案并制订编码方案规则的规范及文档编码方案中代码值的分配登记文档制定以及颁布确保编码方案中每个代码值是唯一的 这里应包含一条规则以使一个码值在撤消与重新分配之间花费的时间最短一旦 为编码方案指定了 值即散发给该编码方案的已知用户一项编码方案的登记申请中 应为 处理该申请提供编码方案登记簿中应包含的信息 详细介绍见 以 要求的形式为便于 履行职责 和 中指出的 提供的某些合理的附加信息应使编码方案规则代码集 代码值以及每个升级版本等的详细信息从下述机构可以得到和 无条件且免费地将这些信息的副本分发给 的成员体及联络组织仅供它们参考任何有正当需求并付给适当费用的其他团体与 达成协议的 可以对某些涉及编码集机密性有关信息的一般访问加以限制如果 决定将编码方案的职责见 移交给其他组织 或其对编码方案的维护终止 应通知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