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8824-2008 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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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GB/T 18824-2008 目。吕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代替GB188242002(原产地域产品盘锦大米。本标准与GB18824-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标准名称改为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 修改并提高了感官指标和加工质量指标中部分项目的指标水平;增加了净含量负偏差规定;增加了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

2、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农业标准化监督与监测中心、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辽宁省盘锦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晓辉、张文学、张力华、杨继武、曹鹤、徐长兴、王洪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一GB18824一2002。I GB/T 18824-2008 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盘锦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盘锦大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

3、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350 稻谷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 5009. 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491粮食、油料检验抨样、分样法GB/T 5492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昧、口味鉴定法GB/T 5494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

4、法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 5502 粮食、油料检验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GB/T 5503粮食、油料检验碎米检验法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82 稻米蒸煮试验品质评定GB/T 15683 稻米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GB/T 17891 优质稻谷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J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储备局(国粮储1997J225号)(国家粮食储备局粮食运输管理规则3 术语和

5、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盘锦大米Panjin rice 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以滨海盐碱地的优质梗稻谷为原料,经加工精制而成的大米。1 GB/T 18824-2008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4. 1 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见附录A。4.2 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面积为4017 km2,即:东临辽河,与台安县、海城市、营口市相邻,西靠凌海市,北与北宁市接壤,南濒临辽东湾。地理位置在北纬40029,-., 41027 ,东经121025,-.,122030。5 要求5. 1 自然环境盘锦大

6、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位于东北松辽平原南端,气候四季分明,水稻生产季节热量资源丰富,雨热同季,日照充足,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5. 1. 1 日照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786 h,水稻生长季节平均日照时数为1508 h。5. 1.2 气温年平均气温8.4 oC,元霜期175d,大于等于100C积温3428 oC-3 448 oC,在水稻抽穗至成熟期内平均气温在20.0oC,在成熟后期日照充足,9月中下旬降温速度较缓。5. 1.3 降水年平均降水量602mm,-., 656 mm,水稻生长季节降水量503mm,-., 568 mm。5. 1.4 土壤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属退海冲积平

7、原,地势平坦,土壤类型是滨海盐渍型水稻土,耕层土壤pH值8.0-9.1;全盐含量1.0 g/kg-6. 0 g/kg;有机质含量12g/kg,-., 25 g/险,平均含18.9g/kg;全氮含量0.7g/kg,-.,1. 15 g/kg,平均含量1.04 g/kg;碱解氮含量56.7 mg/kg_ 108 mg/烛,平均含量96 mg/kg;有效磷含量2mg/kg -J 8 mg/烛,平均含量3.8 mg/kg;速效伺含量100mg/kg- 300 mg/烛,平均含量241mg/kgo 5. 1.5 水源本区域水稻用灌溉水主要以太子河上游水库和地下水为水源,水质符合GB5084规定。5. 1

8、.6 大气本区域大气符合GB3095规定。5.2 原料来源盘锦大米原料来源于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地理范围内,质量符合GB1350的规定。5.3 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5.3.1 生产过程应符合GB14881规定。5.3.2 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5749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5.4 感宫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色泽米质半透明,色泽青白气味具有本区域大米固有的自然清香味品尝评分值/分 75 主白粒率/%飞/、30 圭白度/% 、5.0 2 标GB/T 18824-2008 5.5 加工质量指标加工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加工质量指标,aEE-EF-aBFEll-

9、川|l|i不完杂质碎米1%黄粒米等级加工精度1% 善粒总量糠粉矿物质带壳碑粒/稻谷粒/其中1% 1% 1% 1% (粒Ikg)(粒Ikg)总量小碎米、产、芝三飞产、/、运二飞一、飞/、飞一背沟元皮,或有皮特等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90%0.2 2.0 0.20 O. 10 1 1 7.5 0.5 以上优质背沟有皮,米胚和一等粒面皮层去净的占0.3 3.0 0.25 0.15 0.01 2 2 10.0 1. 0 85%以上优质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1/50.4 4.0 0.30 0.20 4 4 12.5 1. 5 二等的占80%以上5.6 理化指标盘锦大米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10、。表3理化指标水分1%项目飞; 直链淀粉含量(干基)1胶稠度Imm% ,二一、四季度二、三季度指标15.5 14.5 15. 020.。60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 7 卫生指标盘锦大米不得使用添加剂,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5规定并符合国家卫生检验和检疫的有关规定。5.8 净含量负偏差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J第75号规定。6 检验方法6. 1 感宫指标6. 1. 1 色泽、气味按GB/T5492规定执行。6. 1. 2 品尝评分值按GB/T15682规定执行。6. 1. 3 主白粒率按GB/T17891规定执行。6. 1.4 辈白度按GB

11、/T17891规定执行。6.2 加工质量指标6.2. 1 加工精度指标按GB/T5502规定执行。从平均样品中按四分法取试验样品约50go 6.2.2 黄粒米按GB/T5496规定执行。6.2.3 不完善粒按GB/T5494规定执行。6.2.4 碎米按GB/T5503规定执行。3 GB/T 18824-2008 6.3 理化指标6.3. 1 水分按GB/T5497规定执行。6.3.2 直链淀粉按GB/T15683规定执行。6.4 净含量负偏差按JJF1070规定执行。6.5 卫生指标按GB/T5009. 36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7. 1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常规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

12、证后,方可出厂和销售。7.2 盘锦大米加工精度以实物标准样或合同成交样为依据。7.3 产品以相同工艺、相同原材料、相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按GB5491进行抽样。7.4 检验分类7.4.1 常规检验常规检验项目包括:色泽、气昧、主白粒率、垄白度、加工质量指标和水分。7.4.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投产时;b) 原料、工艺、设备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z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5 判定规则7.5. 1 凡不符合GB2715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标准有关规定的产品

13、,判为非食用产品。7.5.2 产品的加工质量指标中有一项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的,则降为下一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其他指标有一项不符合表1、表2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初次检验不合格时,可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8. 1 标志、标签8. 1. 1 获得批准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8. 1.2 标签应符合GB7718规定。8.2 包装8.2. 1 包装应符合GB/T17109的规定和卫生要求。8.2.2 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8.3 运输运输按国家粮食储备局(国粮储1997J225

14、号)执行。8.4 贮存贮存仓库应满足干燥、清洁、无阳光直射的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气)、潮湿、易生虫、易污染的物品混放。4 GB/T 18824-2008 附录A(规范性附录)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0图A.l5 CON-寸NFH阁。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GB/T 18824-2008 中提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导印张o.75 字数12千字2008年10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 1230 1/16 2008年10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 1-33844定价14.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GB/T 18824-2008 打印日期:201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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