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120A 00 圆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 1 622008运动器材标准编写要求Standard compiling requirements of sport equipment2008-12-30发布 20090901实施宰瞀髁紫瓣警燃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刖 昌GBT 23 1 62-2008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飞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河北张jL杠铃制造有限公司、中山市健将健身器械
2、有限公司、定州市环球体育器械厂、山东冀鲁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江西洪都体育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云峰、张明柏、李春荣、张之林、肖建京、张志国、李成业、曹振瑞、张洪印、张曼中。运动器材标准编写要求GBT 2316220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运动器材标准的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运动和休闲器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的编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3、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 2000,ISOIECDirectives,Part 3:1997,NEQ)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 2008,ISO 780:1997,MOD)GB 18455包装回收标志GBT 200002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GBT 2000022001,ISOIEC Guide 21:1999,MOD)GBT 200003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引用文件GBT 200004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GBT 200004 2003,ISOIEC Gu
4、ide 51:1999,MOD)GBT 200005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5部分: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的内容(GBT 2000052004,ISO Guide 64:1997,NEQ)GBT 200011标准编写规则第1部分:术语(GBT 2000112001,ISO 10241:1992,NEQ)3标准内容的编写要求31格式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应符合GBT 11的要求。32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应符合GBT 200003的要求。33术语和定义对标准中出现的术语或需要定义的内容可根据需要给予规定。术语标准的制定程序和编写要求可按GBT 200011执行。34分类可
5、根据器材的特性进行分类:按项目分类;按结构、形式分类;一一按质量分类;按用途分类;按使用方式分类。35要求351应包含国家单项体育组织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对器材的要求。其中:1GBT 23 162-2008a) 如果国家单项体育组织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对器材有详尽的规定的,应将其主要技术内容全部纳入标准中。至少应作为优等品的要求。如果是有关安全、健康的要求,则应作为基本要求。b)如果国家单项体育组织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对器材没有详尽的规定的,则应将其对器材的要求全部纳入标准中。还应根据器材的特性完善这些要求,并规定与之配套的试验方法。c)如果允许器材有不同品质,则宜将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对器材的要求作为
6、最高等级器材的要求。352采用国际标准的,应符合GBT 200002的规定。353对构成器材基本特征的形式、参数和性能特性,应有明确的规定。354对误差比较敏感的参数,应规定参数的极限值。355应尽可能使用数据表达要求。对无法用数据规定的要求,应使用明确、清晰的文字或图示表达。356对规定的要求,应注重可实现性。对用数据表达的要求,应有可测量性。357对已有基础标准和通用标准规定的要求,可直接引用该标准,或者引用该标准的相关条款。358对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宜参照GBT 200004。359对标准中涉及环境的内容,宜参照GBT 200005。36试验方法361对标准中的每一项要求,除了用于设
7、计的规格之外,应规定相应的试验方法。362如果有通用的试验方法标准,可引用该标准。363对相同测量方法可予适当合并叙述。364如果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试验方法,则应规定其中的一种方法为仲裁方法。365对需要将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后才能得到试验结果的试验,宜给出计算方法。366对使用的非标准测量装置和量具,应使用图示或文字表达测量原理。367如试验条件会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则应明确描述和规定试验条件。368对测量过程有要求的试验方法,应详细描述试验的过程。369对试件形状或尺寸有要求的试验方法,应使用文字或图示规定其形状或尺寸。3610对试件相对于设备或场地有位置要求的试验方法,宜使用图示表达。3
8、611对涉及感官判别的试验,可依据需要规定试验的环境条件和人员的资格。3612在试验方法中,只阐述与方法有关的内容,不宜涉及结果的判别。3613如果在多个标准中采用了相同的测试方法,则可考虑就这个试验方法制定一个方法标准,供这一组类似器材标准引用。37检验规则371检验类型可根据需要规定检验的类型和相应的样本数:按器材生产和交付时段可分为: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型式检验;按检验样本的数量可分为:全数检验、抽样检验。372出厂检验和交收检验3721应规定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的检验项目和相应的试验方法。3722 出厂检验和交收检验可采用抽样检验。必要时可采用全数检验。采用抽样检验的,应规定抽样方案。3
9、723采用抽样检验的,宜规定组批规则:a) 一个检验批可由一个生产批组成;b)一个检验批由几个采用基本相同的材料、工艺和设备的间隔不超过一周的生产批组成;c) 在特殊情况下,一个检验批中的产品时间间隔亦不宜超过一个月。2GBT 231622008373型式检验3731 应规定定时进行型式检验。37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规定进行型式检验:a)更改设计;b)更改关键工艺;c)更改重要材料;d)质量不稳定;c)停产半年以上又重新生产;f) 国家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检查要求时。3733应规定型式检验的项目和相应的试验方法条款。可组成与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项目配套的型式检验项目组合。3734应确定样本
10、的取样方法。可规定从按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项目检验合格的产品批中得到型式检验样本。374判定规则每一类检验应有判定规则。必要时,还可对不合格批再次提交检验并规定复验规则。3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381应标志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地址、执行标准编号、出厂日期,宜标志产品的规格、商标、质量等级等信息。382可规定包装的基本要求。383包装、贮存的图示应采用GBT 191,包装回收标志应采用GB 18455。384应规定运输的基本要求和禁止条件,可推荐适宜的条件。385应规定贮存的基本要求和禁止条件,可推荐适宜的条件。386对有毒、易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规定相应的包装、运输和贮存的特殊要求。387根据器材的性质,必要时可规定器材的保质期或安全使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