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6475-2011 桥式抓斗卸船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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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53.020.99 J 80 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T 26475-20门桥式抓斗卸船机Bridge type grab ship unloader 2011-05-12发布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12-01实施发布GB/T 26475-2011 目次前言.皿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24 分类5 基本参数-6 技术要求7 涂装.8 试验方法179 检验规则1810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20I GB/T 26475-2011 目。昌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CSAC/TC22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新民、高飞、贾铁军、尹静霞。皿GB/T 26475-2011 桥式抓斗卸船机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生产率为400t/h5 000 t/h桥式抓斗卸船机(以下简称卸船机)的分类、基本参数、技术要求、涂装、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接卸煤炭或矿石的卸船机,其他散料类的卸船机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宣船上的桥式抓斗卸船机。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

3、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CGB/T191-2008 , ISO 780:1997 , MOD) GB 755-2008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lEC60034-1: 2004 , IDT) GB/T 12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CGB/T1228-2006 , ISO 7412:1984 , NEQ) GB/T 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CGB/T1229-2006 , ISO 4775:1984 , NEQ) GB/T 1

4、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CGB/T1230-2006 , ISO 7416:1984 , NEQ) GB/T 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蝶、母、垫圈技术条件GB 2893 安全色CGB2893一2008,ISO3864-1: 2002 , MOD) GB/T 3323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CGB/T 3323-2005 , EN 1435: 1997 , MOD) 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CGB/T3766-2001, eqv ISO 4413: 1998) 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lP代码)CGB 4

5、208-2008 , IEC 60529: 2001, IDT) GB 5226. 1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CGB 5226. 1-2008 , IEC 60204-1: 2005 , IDT) GB 5226. 2 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CGB 5226. 2-2002 , idt IEC 60204-32:1998) GB/T 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CGB/T5905-1986 , idt ISO 4310:1981) GB 6067. 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T 6974. 1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

6、CGB/T 6974. 1-2008 , ISO 4306-1: 2007 , IDT) GB/T 6974.5起重机术语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CGB/T6974.5-2008 , ISO 4306-5: 2005 ,IDT) GB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CGB8918-2006 , ISO 3154:1988 , MOD) GB/T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CGB/T8923-1988 , eqv ISO 8501-1:1988)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CGB/T9286-1998 , eqv ISO 2409:1992) GB/T 9330.

7、1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第1部分:一般规定GB/T 9330.2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第2部分: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控制电缆GB/T 9331 船舶电气装置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非径向电场单芯和多芯电力电缆CGB/T 9331-2008 , IEC 60092-353: 1995 , IDT) 1 GB/T 26475-2011 GB/T 10095C所有部分)圆柱齿轮精度制ISO1328C所有部分)JGB/T 10183. 1起重机车轮及大车和小车轨道公差第1部分:总则CGB/T10183. 12010, ISO 12488-1: 2005 , IDT) GB/T 10236 半导体变流器与供

8、电系统的兼容及干扰防护导则GB/T 10595 带式输送机GB 12602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T 13306 标牌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395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4048. 1-2006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lEC60947-1:2001 ,MOD) GB/T 14406-2011 通用门式起重机GB 15052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总则(GB15052-2010,ISO 13200:1995 ,IDT) GB/T 18224 桥式抓斗卸船机安全规程GB/T 19418 钢的弧焊接头缺陷质量分级指南CGB/T19

9、418-2003 ,ISO 5817:1992 , IDT) GB/T 20303. 1起重机司机室第1部分:总则CGB/T 20303. 1- 2006 , ISO 8566-1: 1992 , IDT) GB/T 20303. 5 起重机司机室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CGB/T 20303. 5-2006 , ISO 8566号:1992 , IDT) GB/T 24809. 5起重机对机构的要求第5部分t桥式和门式起重机CGB/T24809.5-2009 , ISO 10972-5: 2006 , IDT)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56 电气装置

10、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T 6392 起重机车轮JB/T 8905.1 起重机用三支点减速器JB/T 8905.2 起重机用底座式减速器JB/T 8905.3 起重机用立式减速器JB/T 8905.4 起重机用套装式减速器JB/T 9003 起重机三合一减速器JB/T 10559 起重机械元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JB/T 10816 起重机用底座式硬齿面减速器JB/T 10817 起重机用三支点硬齿面减速器JGJ 82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GB/T 6974. 1和GB/T6974.5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

11、用于本标准。3. 1 额定生产率rated capacity 额定生产率是指卸船机在规定条件下,单位时间内能从船上卸下货物总质量的理论值。通常以吨每小时Ct/h)为单位。3.2 额定起重量rated Iifting capacity 额定起重量是指与额定生产率、工作速度和工作行程相匹配的起重量,该起重量为抓斗自身质量与2 GB/T 26475-2011 斗内物料质量之和。通常以吨(t)为单位。4 分类卸船机按小车的驱动方式分为自行式和牵引式两种。4. 1 自行式卸船机的小车运行机构设在小车上,称为自行式抓斗卸船机。4.2 牵引式卸船机的小车运行通过绳索牵引,牵引驱动装置设在固定的机器房内,称为

12、牵引式抓斗卸船机。牵引式卸船机按抓斗的起升、开闭机构是否设在小车上分为半牵引式和全牵引式两种。4.2. 1 半牵引式卸船机的起升、开闭机构设在小车上,小车运行通过绳索牵引,牵引驱动装置设在固定的机器房内,称为半牵引式抓斗卸船机。4.2.2 全牵引式卸船机的起升、开闭机构以及小车运行机构均设在固定的机器房内,通过绳索的牵引,实现小车预定的运动(运行、抓卸物料),称为全牵引式抓斗卸船机。常用的全牵引式卸船机根据小车运行时抓斗水平移动的实现方式又分为差动式和补偿式两类。常用的全牵引差动式卸船机如图1所示。HE e、:t: 图15 基本参数5. 1 额定生产率额定生产率一般宜优先采用表1所给定的数值。

13、表1单位为吨每小时额定生产率400;500;600;800;1000;1250;1500;1800;2000;2250;2 500;3 000;3600;4000;4500;5000 注:额定生产率超出上述范围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约定。3 G/T 26475-2011 5.2 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量一般宜优先采用表2所给定的数值。表2单位为吨额定起重量10;12.5;16;20;25;32;40;45;50;56;63;71;80;90 注:额定起重量超出上述范围时,可由供苗双方另行约定。5.3 工作组别按GB/T3811的规定,卸船机整机的工作级别通常为A8级。主要机构的工作级别见表3。表3机

14、构使用等级载荷状态级别机构工作级别起升、开闭机构T8 L4 M8 小车运行机构T8 L4 M8 卸船机运行机构T5 L3 M6 臂架俯仰机构T4 L3 M5 司机室运行机构T4 L3 M5 注:工作级别超出上述规定时,可由供可双方另行约定。5.4 工作速度主要机构的工作速度见表40表4机构工作速度起升、开闭机构(负载/空载)(60 180)/(lOO240) m/min 小车运行机构(100280)m/min 卸船机运行机构(2040)m/min 臂架俯仰机构(510)m/min.单行程司机室运行机构(2025)m/min 注:工作速度超出上述规定时,可由供得双方另行约定。5.5 轨距、基臣、

15、轮距供需双方除应约定卸船机的跨度(代号S)、基距(代号B)、轮距外,还应约定缓冲器中心高和两端缓冲器撞头平面间的距离。5.6 外伸距、内伸距、后伸距供需双方应约定以码头水侧轨道中心起计的抓斗最大外伸距(代号Ll)、抓斗最大内伸距(代号L2)或后伸距,司机室最大外伸距和最大内伸距。5. 7 起升高度闭合抓斗提升至最高位置,抓斗底部至码头轨道顶面的距离为轨上起升高度(代号Hl,需满足用抓斗的吊耳吊运清舱机的需要);张开抓斗下降至船舱最低位置,抓斗底部的刃口至码头轨道顶面的距离为轨下起升高度(代号H2,需满足用抓斗抓取船舱底部物料的需要);起升高度是指二者之和。5.8 门架净空间门架跨内的净空高度和

16、宽度应满足场地设备通行的需要,并应在合同中约定。5.9 现场相关接口5.9.1 码头轨道与轮压供需双方应约定:码头的轨道型号和轨道面至地面间的距离;码头允许的正常工作轮压、腿压;非工4 GB/T 26475-2011 作状态下最大轮压、最大腿压。5.9.2 物料与抓斗5.9.2. 1 供需双方应约定所卸散料的名称、容重(t/m3)、平均粒度(mm)、最大粒度(mm)及其所占比例(%)、含水量(%)、动堆积角C)、静堆积角C)等。5.9.2.2 按被卸物料的物理特性商定卸船机需配备的抓斗型号规格。必要时可按数种不同的物料容重分档来配备数种抓斗,针对不同物料容重适时换斗,以提高卸船效率。5.9.3

17、 代表船型供需双方应约定代表船型及其全长、船宽、型深、全高、满载吃水、空载吃水、舱口宽和高等,还应约定码头标高,轨道标高,设计高水位、低水位和平均水位等。5.9.4 现场设施信息供需双方应约定作业码头地面设施信息。如码头平面布置和标高要求(包括卸船机运行距离、水侧轨中心与岸壁距离、护舷厚度、锚定坑、顶升、防风系缆、系缆柱、轨道端部的止挡器、避碰限制等要求)、供电点及供水点的型式和布置、地面带式输送机及其廊道布置等和其相关接口情况。如果要求整机滚装运输时,还应约定整机滚装运输时的地面容许承压和上岸方向等技术数据。5.9.5 工况供需双方应约定平均每天作业班次、工作时间、年作业天数和年卸货量等。5

18、.9.6 抑尘方式供需双方应约定卸船机配备抑尘装置的供水方式、供水点和供水行程。通常,对于煤炭和矿石一般推荐采用洒水喷雾抑尘。洒水喷雾抑尘的供水方式有以下几种:a) 采用水缆卷筒供水方式时,供水点应设在有效工作行程的中点;b) 采用水槽吸水供水方式时,供水点应为有效工作行程的全行程;c) 采用机上贮水箱供水方式时,供水应为地面定点定时供水。6 技术要求6.1 总则卸船机设置的各机构及其布局、机构的部件尺寸及定位布置,应符合GB/T24809. 5的要求。卸船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T3811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6.2 环境条件6.2. 1 电源及供电方式动力电源:一般情况下,采用三相交流动力

19、电源,频率为50Hz或60Hz,电压一般常用6kV或10 kV,采用高压电缆卷筒供电。供电系统在卸船机馈电线接入处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0% ,卸船机内部电压损失应符合GB/T3811的规定。特殊情况下采用380V动力电源,低压电缆卷筒等供电方式。检修电源:三相四线制,交流380V、50Hz或440V、60Hz。6.2.2 气候环境条件6.2.2. 1 工作场合有盐芽、雷暴、风和海洋气候的侵蚀。6.2.2.2 工作环境温度一般为一20.C+40.C。6.2.2.3 年平均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0%(可有凝露)。6.2.2.4 卸船机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拔不应超过1000m(超过1000m

20、时按GB755的规定对电动机进行容量校核,超过2000m时应对电器件进行容量校核)。6.2.2.5 电动机的运行条件应符合GB755-2008中第6章和第7章的相关规定。6.2.2.6 电器的正常使用、安装和运输条件应按GB14048.1一2006中第6章的规定。5 GB/T 26475-2011 6.2.2.7 特殊要求可另行约定。6.2.3 风速6.2.3.1 工作状态风速不应大于20m/sC相当于6级风)。6.2.3.2 非工作状态风速不应大于49m/sC相当于12级风)。6.2.3.3 沿海地区、台湾地区及南海诸岛港口卸船机抗风防滑系统及锚定装置的设计,所用的设计风速不应小于55m/s

21、C相当于13级风)。6.2.3.4 超过上述范围时,供需双方可另行约定。6.2.4 场地轨道敷设质量6.2.4.1 场地轨道敷设质量应符合GB/T10183. 1中表7的2级公差和表6的钢轨接头构造公差的规定。6.2.4.2 卸船机场地轨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0C由用户负责)。注:超过上述范围规定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6.3 使用性能6.3. 1 卸船机的卸船能力应达到额定生产率或额定起重量。6.3.2 与卸船机使用有关的参数应符合第5章和用户在订货合同中提出的要求。6.3.3 卸船机的静态刚性推荐为由满载抓斗和小车自重载荷产生的垂直静挠度J,j: 主梁跨中f5/1000C5为跨度); 有

22、效悬臂端jL/350CL为悬臂长)。6.3.4 动态刚性一般不作规定。但当用户从卸船机使用条件考虑对此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6.3.5 卸船机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其主梁和悬臂不应产生永久变形。试验后,空载小车处在水侧支腿零位时,上拱度最高点应在跨中5/10范围内,其值不应小于0.75/1000;悬臂端的上翘度不应小于0.7L/350。6.3.6 卸船机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1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正常工作,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钢结构件应元裂纹和永久变形等,应元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6.3.

23、7 抓斗的抓满率不应小于90%。6.3.8 卸船机基本参数允许的偏差值应符合以下规定:a) 额定生产率的允许偏差为其公称值的一3%;b) 额定起重量的允许偏差为其公称值的一5%+5%;c) 抓斗起升、开闭的速度允许偏差为其公称值的一3%十10%;d) 小车运行的速度允许偏差为其公称值的3%+10% ; e) 卸船机运行的速度允许偏差为其公称值的10%十10%;f) 臂架俯仰速度允许偏差为其公称值的士10%TCT为单行程工作时间,单位为min)。6.3.9 当风速为23.7m/sC相当于7级风)时卸船机应能运行至锚定位置,使夹轨器夹轨或锚定地锚。当有强台风预报时,在风来临前,应锚好地锚及采取其他

24、抗风措施。6.4 安全与防护6.4. 1 总则卸船机的安全与防护应符合GB6067. 1-2010、GB/T18224和GB/T3811-2008中第9章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标准的规定。6.4.2 安全设施6.4.2. 1 卸船机上人行通道、平台、栏杆、梯子的设置应符合GB/T3811和GB6067. 1的规定。6.4.2.2 起升机构、开闭机构、臂架俯仰机构、卸船机和小车的运行机构均应设置终点减速限位、终点GB/T 26475-2011 限位及终端紧急限位。司机室运行机构应设置终点限位和减速限位。6.4.2.3 为了防止超载,起升机构应装起重量限制器。限制器及其动作点(报警和自动切断电源)的标定

25、,应符合GB12602的规定。6.4.2.4 应在起重机的合适位置或工作区域设有明显可见的文字安全警示标志,如起升物品下方严禁站人等。在起重机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应符合GB 2893和GB15052的规定。6.4.3 安全距离6.4.3.1 在确定起升高度时,应保证抓斗打开通过料斗上方时有1m以上的净空;不卸抓斗吊运清舱机过料斗口时,清舱机与料斗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0.5m,这时抓斗闭合状态底部与清舱机顶部的问距不应小于1m。6.4.3.2 在任何情况下,当抓斗处于起升高度上部位置时,抓斗与司机室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o 6.4.4 避雷卸船机应在臂

26、架及塔架的顶部分别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高度应能有效覆盖整个卸船机。6.4.5 噪声卸船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在元其他外声干扰的情况下,当司机室、电气室、控制室门窗封闭时,在操作位置测得的噪声不应大于85dB(A)。6.4.6 安全联锁6.4.6.1 急停联锁应在主司机室、臂架俯仰司机室和电气室的控制台上设置低压紧急停止按钮,或在料斗司机室、机器房,以及水、陆侧门腿、主梁、臂架处分别设置低压紧急停止按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低压电源,使各机构停止工作。6.4.6.2 联锁与保护除按GB/T3811中规定的常规安全联锁保护外,卸船机还应考虑下述各项联锁保护装置:a) 供电系统漏电检测保护:漏电检

27、测装置及连接应符合GB13955的要求;b) 高压开关柜应附有检修时的安全接地开关;c) 小车、移动司机室的停车位置与臂架俯仰控制的联锁;d) 电缆卷筒放缆终端及收放电缆方向与卸船机运行方向控制的联锁;巳)臂架俯仰安全钩应与起升、开闭、小车、俯仰、司机室运行等机构之间有完善的安全联锁;f) 地面中控室与机上输送机的联锁及与机上给料器的联锁;g) 料斗载荷测量装置与抓斗开闭、给料器的速度联锁;h) 抓斗卸料与洒水系统的联锁;i) 起升/开闭、俯仰机构均应设超速保护装置,当机构下降速度超过115%的额定速度时,保护装置应立即动作并停止机构工作;j) 卸船机运行机构应与卸船机的抗风系缆、锚定和夹轨器

28、(或夹轮器、铁模)等联锁;k) 风速仪与卸船机运行机构、夹轨器(压轨器、夹轮器)等联锁。6.4.7 故障显示电气系统应有完善的故障显示,主要功能应包括:超风速、超负荷、超速度、短路、过压、过流、过载、失压漏电、缺相等保护,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6.4.8 曹示与报警6.4.8.1 卸船机运行机构工作前和工作过程中,应设有清晰的声光报警信号。6.4.8.2 卸船机运行机构应设置防撞报警信号。6.4.8.3 在臂架的顶端及塔架的最高点应分别设置红色障碍灯,供电应是蓄电池及自动充电设备,使其不受总电源断电的影响。蓄电池采用自动充电,其容量可以使障碍灯连续工作10h以上。7 GB/T 26475-2

29、011 6.4.8.4 风速报警器应能在风速大于等于20m/s(相当于6级风)时报誓。6.4.9 安全操纵6.4.9.1 吊运清舱机时的起升及运行速度均不应大于2却Om丑l/min6.4.9.2 司机应在臂架俯仰操纵室的控制台上完成臂架的俯仰操纵,实施全过程监控直至其防风挂钩的动作指示灯显示工作正常为止,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转入其他工作。6.4.9.3 应优先在主司机室的控制台上完成抓斗正常卸船时的操纵。确因其他因素影响时,方可在辅助司机室的控制台上完成。6.5 主要零部件6.5. 1 钢丝绳卸船机各机构钢丝绳应符合GB8918的规定。6.5.2 滑轮和卷筒卸船机各机构的卷筒和滑轮设计选用应符合G

30、B/T3811的规定。优先采用轧制滑轮,宽槽滑轮槽应满足钢丝绳快换接头组件的通过要求。滑轮及卷筒应设防脱槽装置,其问隙一般不应大于5mm。6.5.3 制动器和制动盘(轮)6.5.3.1 制动器的选用和使用庇符合GB6067. 1和GB/T18224的规定。6.5.3.2 制动盘(轮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陷,且制动面上不应有裂纹,也不应焊补。6.5.3.3 应在机构高速轴上配置常闭式制动器,还应在俯仰机构低速端配置常闭式安全制动器。6.5.3.4 制动衬垫与制动盘的接触面积不应低于75%,开闸后的问隙不应小于1mm。6.5.3.5 制动轮安装后,应保证其径向跳动不超过表5的规定值;制动盘安装后,应保

31、证端面跳动不应超过表6的规定值。表5m-m m-t JJF-JJ 径一动直一跳轮一圆动一向制一径三二250250500 500800 100 120 150 表6端面跳动/m制动盘直径/mm6.5.4 减速器和齿轮传动6.5.4.1 应优先选用符合如下标准的减速器:JB/T 8905. 1,JB/T 8905. 2、JB/T8905. 3、JB/T8905. 4、JB/T 9003 ,JB/T 10816 ,JB/T 10817。6.5.4.2 选用其他减速器时,硬齿面齿轮副的精度不应低于GB/T10095(所有部分)中的6级,中硬齿面则不应低于8-8-7级。6.5.4.3 如用开式齿轮传动,

32、则齿轮副精度不应低于GB/T10095(所有部分)中的9级。6.5.5 联轴器6.5.5.1 起升、开闭、小车运行和俯仰机构的电动机和减速器连接,以及减速器与卷筒的连接均应优先采用鼓形齿式联轴器。6.5.5.2 所有鼓形齿式联轴器应有注润滑油的润滑点。6.5.5.3 鼓形齿式联轴器的安装、检测(见图2)应符合表7的规定。6.5.5.4 齿轮联轴器的两个半联轴器的相对端面跳动和相对径向跳动的偏差值为0.2mmo 3 D 100lg0 18.280 280380 380580 580800 6.5.6 车轮圄2表76Y o. 14 0.16 o. 18 0.20 0.25 6.5.6. 1 车轮踏

33、面的粗糙度Ra值不大于6.3m,直径尺寸精度不低于h906.5.6.2 车轮应符合JB/T6392的规定。6.5.6.3 成品车轮踏面和轮缘内侧面上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陷,也不允许焊补。6.5.6.4 车轮安装后,应保证基准端国仁的跳动不超过表8规定值。车轮直径/mm端面跳动/m6.5.7 司机室主主250100 表8250500 500800 120 150 司机室应符合GB/T20303. 1和GB/T20303. 5的规定。6.5.8 抓斗800900 200 GB/T 26475-2011 单位为毫米6X o. 16 o. 18 0.20 0.22 0.30 9001 000 250 6

34、.5.8.1 采用的抓斗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良好的抓取性能。钢丝绳更换和润滑保养方便,具有防脱绳和防磨绳措施。指状挡绳块与滑轮外圈之间间隙不应大于5mmo粉状物料抓斗底刃口板合缝间隙不应超过2mm。6.5.8.2 抓斗底板应设有供吊运清舱机械的吊耳。6.5.8.3 抓斗应采用快换接头与起升机构绳索系统连接。6.5.8.4 抓斗的开闭方向应符合合同的约定。6.5.9 料斗6.5.9. 1 料斗容量通常应大于5倍抓斗容量,斗内壁采用耐磨衬板。料斗上方设有格栅,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抓斗的自重和物料的冲击。6.5.9.2 料斗应设有挡风墙、落料回收装置、洒水喷雾抑尘装置等。洒水喷雾抑尘装置

35、的水压不应小于0.5MPa。洒水抑尘点包括料斗上方及物料在机上的各转载点,喷嘴应满足形成水雾罩形状的要求。6.5.9.3 出料口处应设给料器,并应具有调整和控制输送能力的功能。9 GB/T 26475-2011 6.5.9.4 料斗通常在下方设置料斗门以控制物料流量。为防止料壁起拱通常在料斗侧壁设置防起拱装置。6.5.10 带式输送机输送机应符合GB/T10595的规定,应采用阻燃型胶带。6.5. 11 液压系统和液压元件液压系统和液压元件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6.5.12 润滑系统干油润滑推荐采用多个区域集中的单点于动润滑、电动和气动润滑方式,必要时也可采用多点动自动润滑方式。6.5

36、.13 供电装置卸船机通常采用电缆卷筒供电。电缆卷筒应设置防松和防过紧保护开关。电缆导向装置导缆半径不应小于电缆直径的10倍。6.6 焊接6.6.1 焊缝外观检查不应有目测可见的裂纹、气孔、固体夹杂、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6.6.2 卸船机的主梁、臂架等主要受拉翼缘板的对接焊缝表面质量,应达到GB/T19418中的B级,焊缝内部质量应进行元损探伤。射线探伤时不应低于GB/T3323中规定的质量等级ll;超声波探伤时不应低于JB/T10559中的1级。6. 7 金属结构6.7.1 卸船机的主梁、臂架、门架等主要结构采用箱型结构,其中拉杆、撑杆等可采用管结构,宜有消除风振措施。对于前拉杆等的重要结

37、构件(若自身破坏而引起主结构溃败),其材料质量等级应至少采用C级。6.7.2 金属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接头的安装,应符合JGJ82的规定。连接用的螺栓、螺母、垫圈、技术条件,应分别符合GB/T1228、GB/T1229、GB/T1230、GB/T1231的规定。6.7.3 箱形截面梁、杆、腿的翼缘板偏斜值CB/200C见图3)。6.7.4 翼缘板与腹板的垂直偏斜hH/200C见图心,此值应在大筋板或节点处测量。图3图4图56.7.5 臂架、各段主梁轴线在水平方向的弯曲度不应大于1/1500梁长,此值应在离承轨梁上盖板约100 mm的腹板处从第一个大筋板(或相架的第一个有效节间)算起测量

38、。6.7.6 楠架梁杆件的直线度.l0.0015aC见图5)。6.7.7 小车轨道一般宜用整根钢轨(将接头焊为一体),钢轨接头构造公差应满足以下要求:10 a) 接头处钢轨顶部的垂直错位值HF2m时,E二1.65 mm,Emax=土6.3mm,5单位为mob) 牵引式小车(2级公差): 当S2m时,E4.2mm; 当52m时,E:;2.05 mm,Em,=:I: 8 mm,5单位为m。6.7. 11 小车轨道上任意点处,车轮接触点高度差6.h(即相对于四轮形成的标准平面的差,GB/T 10183. 1中表3的1级和2级公差),见图10。5 图1011 GB/T 26475-20门a) 自行式小

39、车(1级公差): 当S2m时,6.h,三1.6 mm; 当52m时,6.h,0.85mm ,6.h ,mox=3. 2 mm,5单位为mob) 牵引式小车(2级公差): 当52m时,6.h,2mm; 当52m时,6.h,1.05 mm ,6.hcmax=4 mm,5单位为mo6.8 装配6.8. 1 卸船机跨度公差A(GBjT10183.1中表4的2级公差),见图110S10 m时,A=土2.5mm; S10 m时,A=士2.5+0.1(5-10)mm,式中S为跨度,单位为m。6.8.2 小车带轮缘车轮中心点之间轨距S的公差A(GBjT10183. 1中表5的1级和2级公差),见图110S+A

40、 斗h一阳图门a) 自行式小车(1级公差): 当S2m时,A=士1.0 mm; 当S2m时,A=土l+0.1(S-2)mm,5单位为mob) 牵引式小车(2级公差): 当S2m时,A=土2.0mm; 当52m时,A=士2十0.1(S-2)mm,5单位为m。6.8.3 小车车轮接触点高度公差6.h,(GB/T10183.1中表5的1级和2级公差),见图120图12a) 自行式小车(1级公差): 当S运2m时,6.h,1. 6 mm; 当52m时,6.h,=l.6+0.1(S-2)mm,5单位为mob) 牵引式小车(2级公差): 当S2m时,6.h,三2mm;当S2m时,6.h,=2+0.1(S-

41、2)mm,S单位为m。6.8.4 导向轮或带轮缘车轮的水平偏斜6.F(GB/T10183. 1中表4、表5的1级和2级公差),见图13。a) 自行式小车(1级公差): 对导向轮:6.F土O.32mm,a单位为m;对带轮缘车轮:6.F士O.4e mm,e单位为mob) 牵引式小车、卸船机(2级公差): 12 对导向轮(仅小车):F士o.4a mm,a单位为m;对带轮缘车轮:F土O.5e mm,e单位为m。5 图13GB/T 26475一20116.8.5 车轮在水平投影面内车轮轴中心线倾斜度公差弘(GB/T10183. 1中表4、表5的l级和2级公差),见图14。图14自行式小车(1级公差):机

42、=士0.4%0;牵引式小车、卸船机(2级公差):弘二士0.5%006.8.6 在垂直平面内车轮轴中心线倾斜度公差飞(车轮垂直倾斜度,GB/T10183. 1中表4、表5的1级和2级公差),见图150i=.f:t# 图15小车、卸船机:-0. 5%0T,十2%0。6.8.7 水平导向轮轴在垂直于轨道方向的轴线倾斜度公差F水平导向轮在沿轨道方向的轴线倾斜度公差品,水平导向轮底面至轨道上平面的高度公差hF(GB/T10183.1中表4的1级和2级公差), 见图16。-E剧之F生址之F图1613 GB/T 26475一-2011a) 自行式小车(1级公差): F=士O.5%0;F= :l: 0. 3%

43、0;hF= _ mm。b) 牵引式小车、卸船机(2级公差): F-士0.63%口;F=士0.4%0;hF= _. 6 mm。6.8.8 卸船机及小车运行机构的车轮基距为e(或8轮和8轮以上的最上层运行平衡架轴间水平距离为e)时的公差e(GB/T10183.1中表4、表5的1级和2级公差),见图170e+ Ie 圈17a) 自行式小车(1级公差): e3 m时,e=士emm,e单位为mob) 牵引式小车、卸船机(2级公差): e3m时,e=土4mm;e3 m时,e=士1.25e mm,e单位为m。6.8.9 终端止挡器或缓冲器垂直于纵向轴线的平行度公差Fmax(即GB/T10183. 1中表2、

44、表3的1级和2级公差),见图18。图18a) 自行式小车(1级公差): F=O. 8S mm,Fmax=士8mm,S单位为mob) 牵引式小车和卸船机大车(2级公差): F=l. OS mm,Fmax=士10mm,S单位为mo6.9 电气设备6.9.1 总则电气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应符合GB/T3811、GB5226. 1、GB/T5226.2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6.9.2 一般要求6.9.2. 1 应确保含油装置在运行和安装时,油滴不会落到电气设备上,否则应加以保护。14 GB/T 26475-2011 6.9.2.2 所有电气设备应适于在20 oc +40 oc温度下工作,当电气设备安装在

45、密闭的空间时,要有必要的措施来保证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时所许可的温度。当环境温度较高或较低时,电气设备应按合同约定的卸船机工作温度设计,提供必要的降温和取暖装置。6.9.2.3 所有电气设备应适应年平均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0%的大气环境,如果预计环境湿度超过这个水平,要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具体细节应在合同中商定。6.9.2.4 设置在室内的电气设备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4208中的IP23,室外时不应低于IP55。特殊环境下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由供需双方商定。6.9.2.5 卸船机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的绝缘电阻在一般环境中不应小于1.0 M.a。6.9.2.6 电气装置的安装、施工、验收应符合GB50231

46、、GB50256和GB50278的规定。6.9.3 特殊要求6.9.3. 1 主、副高压变压器宜用干式环氧树脂浇注型,高压侧应设调节电压的抽头(手动切换)。调节范围应为士2X2.5%。6.9.3.2 高、低压开关柜宜用整体防护型,其中高压柜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X,低压柜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230柜内应设防冷凝加热器、检修插座及与柜门联锁的照明灯。6.9.3.3 所有高压母线、隔离开关、熔断器及接线端子等,带电部分不应裸露在柜外。电缆的进出口在施工后应有密封措施。所有按钮、转换开关、仪表、指示灯应设在便于操作及观察的地方,并有功能指示标牌。6.9.3.4 应设有火灾报警装置口火灾报警发生后的其

47、他功能,根据用户的要求确定。6.9.3.5 照明电源与动力电源应分开设置。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不应失电。6.9.3.6 应设有机内电话系统和有线广播等通讯设备。6.9.3.7 卸船机应设有码头供电的低压备用电源,其容量应满足当高压断电时,能够为卸船机提供照明、防冷凝加热器及维修等电源。该备用电源应该与机上供电电源具有联锁保护,保证任何时候只有一种电源提供给卸船机。6.9.3.8 卸船机各主要机构的驱动电动机应设有防冷凝加热器及温控装置,带强迫通风时其风口应有防尘措施,并应符合GB755的规定。6.9.3.9 卸船机除紧急停止保护及其他重要联锁功能外,其余的动作顺序及联锁等功能均由可编程控制器C

48、PLC)来完成。PLC所有部件均应坚固可靠,适合于港口的高温、振动及潮湿等恶劣工作环境。6.9.3.10 卸船机应具有监控管理系统,该系统由微型计算机CPC)来实现。6. 9. 3. 11 卸船机应具有相应的措施,确保功率因数及谐波符合GBjT1023$的规定。6.9.4 电气设备的安装6.9.4.1 卸船机的主要电控设备,包括驱动柜、PLC控制柜及监控管理柜等电控装置均应安装在设有空调的电气室内。电气室内的温度不应太子300C。6.9.4.2 安装时应使电气设备有必要的防振措施,并方便日常维护保养。开关柜在卸船机运行时不应有目视可见的相对于主机的水平移动和垂直跳动,不应把柜体直接与底座焊接,柜体应用螺栓与底座紧固。6.9.4.3 开关柜内的布线均应采用铜质导电芯,其分相色标应符合国家标准。6.9.4.4 高压柜前应有10mm厚的绝缘橡胶板及必要的操作防护用品,其柜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 m;低压柜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0.6m。6.9.4.5 行程开关的触杆(块)及支架应牢固可靠,卸船机运转时不应有明显的晃动。6.9.4.6 电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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