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7513-2011 载人低压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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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23.020.30 J 74 道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7513-2011 载人低压舱Hypobaric chamber for human occupancy 2011-11-21发布吉l马lIi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05-01实施发布GB/T 27513-2011 目次前言.1 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产品分类.5 材料.6 设计-7 制造与安装-8 检验方法9 检验规则10 使用说明和维护11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GB/T 27513-2011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 1-200

2、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贵州风雷航空军械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缸琪、曹利飞、陈德明、蔡晓、张建明、蔡浩。I GB/T 27513-2011 载人低压舱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载人低压舱的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舱内介质为空气、最高气压高度不大于10000 m(26. 50 kPa)用于医学研究、治疗、仪器与装备高原环境试验、航空训练、低氧训练健身的单人和多人低压舱。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

3、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0.1150. 4 压力容器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531 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板GB/T 7134 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GB 9706. 1-2007 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15763.2-2005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 17790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B/T 4730. 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固定式

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 载人低压舱hypobaric chamber for human occupancy(以下简称低压舱)使用密封开放式减压系统,将低压舱内气压降低至10000m海拔高度(不低于26.5kPa)以下,进行生物体实验(训练),也可进行装备试验的低压低氧容器。3.2 密封开放减压系统airproof be open to decompress system 工作时,低压舱外常压空气经新风进气管路及调节阀减压后进入舱内,再经真空泵排出舱外的密封的不断交换空气的管路、容器和设备系统。3. 3 主舱main cha

5、mber 用于低压、低氧试验或训练的舱室。1 GB/T 27513-2011 3.4 过渡舱transition cbamber 用于从舱外环境向舱内环境传递物品或设备进、出的舱室。3.5 低压低氧bypobaric bypoxia 3.6 3. 7 3.8 3.9 3. 10 3. 11 3. 12 气压低于101.32 kPa、氧分压低于20.9kPa的状态。气压高度air pressure altitude 在不同的海拔高度下相对应不同的大气压值。高度升、降速率altitude rise drop rate 舱内气压高度上升、下降的平均速度,单位为m/s。标准空气流量standard a

6、irflow value 气体压力为101.32 kPa,温度200C时的空气流量值,单位为旷/ho空气流量airflow value 不同气压、不同温度条件下,单位时间内通过流体截面的空气量,单位为旷/h。低温低压舱low temperature bypobaric cbamber 舱内工作温度在ooC以下的低压舱。示值误差instruct value error 在规定的检定条件下,仪器的示值与标准值之差。报曹误差alarm .crror 在规定的检定条件下,实际报啻值与仪器的报啻设定值之差。4 产品分类低压舱按使用情况分为以下两类za) A类一二一多人低压舱,由主舱和过技舱构成,人均舱容

7、不小于3m3; b) B类一一单人低压舱,舱容不小于1.5 m3 0 注:用于动物试验,但需要实验人员在舱内工作的低压舱,也适用本标准。5 材料5. 1 低压舱的舱体可使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制造。5.2 低压舱内使用的绝热、防水材料必须对生物体元毒。5.3 金属材料舱体上的递物筒、加强件、接管及其他连接件和承压元件的材料选用应符合GB150. 1 150.4的规定。5.4 低压舱观察窗应选用有机玻璃板材或钢化玻璃,有机玻璃板材应当符合GB/T7134中一等品的规定。钢化玻璃应当符合GB15763.2-2005中第5章规定。GB/T 27513-2011 5.5 低压舱供氧管路的材料应当选用紫

8、铜、黄铜、铜镇合金、不锈钢,抗氧化的铝管,无毒抗氧化软管。软管材料为尼龙、聚四氟乙烯(PTFE)和橡胶。5.6 低压舱消声装置的吸声材料应采用环保型元污染、元异味材料。5. 7 低压舱减压系统管路的材料应当采用无缝钢管或不锈钢管,管路阀门密封件材料应当采用铜质金属或合成橡胶,严禁使用对生物体有害的材料。5.8 舱内装饰材料应符合5.8. 15. 8. 2的规定。5.8. 1 低压舱内部的涂层应使用金属喷涂或溶剂型涂料,涂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应当符合GB18581 的要求。5.8.2 低温低压舱内装饰应当采用耐冲击、不变性、耐候性佳、防潮性好的材料。5.9 低压舱卫生间的排污管路和排污器皿材料应

9、当采用耐腐蚀、抗氧化的金属或非金属材料。5. 10 舱内侧低温绝热结构的防水层应采用蒸汽透阻大于30(m2 h. mmHg)/g的环保低毒材料。6 设计6. 1 舱体6. 1. 1 低压舱舱体及配套压力容器采用钢制材料的应当符合GB150. 1150. 4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中的有关规定。对超标准的大开孔、观察窗、中间隔壁等特殊结构,可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低温容器钢制的材料应当符合GB3531,采用其他材料制造的舱体及配套压力容器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没有相应国内外标准、规范的,其设计应当由设计单位负责人批准。6. 1. 2 低压舱舱体主要由

10、壳体、舱门、观察窗、递物筒、通舱管件等组成。低温低压舱体的通舱管件和装饰构件在穿过绝热层和隔气防潮层时不应当形成冷桥。6. 1.3 金属材料舱体的横切面应当采用矩形或圆形,其结构设计应符合GB150. 1150. 4和容规中的相关规定。6. 1.4 舱体上的门应当为矩形或圆形,矩形门的透光宽度应不小于650mm,圆形门的透光直径应不小于750mm。设有自动控制的舱门应当配有手动操作机构,于动操作关或开舱门的时间不大于1 min。6. 1. 5 单人舱应当设置两个以上透光直径不小于150mm的观察窗,多人低压舱观察窗的实际尺寸、数量、形状和安装位置,应当便于从舱外观察舱内人员的状况,舱内人员可以

11、看到舱外。6. 1. 6 观察窗采用平面有机玻璃时,应当能承受短时临界压力(STC凹,短时临界压力不应小于5倍设计压力(允许采用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的试验数据)。6. 1. 7 多人舱的主舱和过渡舱,应当分别设置至少一个内径不小于300mm的递物筒,递物筒上应当设置真空压力表和进、排气阀等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6. 1. 8 舱体上设置通舱件时,应当将气体、液体、电气、通风、测试的通舱件分开设置。6. 1.9 舱体上应当设置在舱内常压状态下可以进行通风换气的装置。6.2 参数检测及控制系统6.2. 1 低压舱应当设置高度(气压)、温度、相对湿度、新风量、02浓度、CO2浓度等参数的监视仪器仪表。6.

12、2.2 设置绝对压力传感器测量工作压力的多人舱,在过渡舱上升到主舱的气压高度时,气压高度平衡的精度小于或等于15m。6.2.3低压舱的气压高度升、降速率在O.5 m/s10 m/s范围内可调,最大高度升、降速率不大3 GB/T 27513-2011 于20m/s。6.2.4 舱内的氧浓度变化范围为5.5%21%。6.2.5 舱内工作压力与气压高度对照见表1。表1气压/84.56 79.50 70. 12 61. 66 kPa 气压高度/1500 2000 3000 4000 m 54.05 47.22 41. 11 35.65 30.80 26.50 5000 6000 7000 8000 9

13、000 10000 6.2.6 采用自动控制操作系统的低压舱(含气动、电动调节阅或遥控操舱、计算机集成操舱),必须同时设置于动操作系统。自动控制操作系统对气压高度控制的控制精度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表2气压高度/。5000 5 00010 000 四1控制精度/士5士10口16.2.7 自动控制系统故障状态下的应急断开装置(自动断开或手动断开)均应当是所有新风进气和排气通道同时断开。6.2.8 自动控制系统应当保证操作人员在任意时刻均能及时切断白动控制系统,并有效实施手动控制。6.3 舱内布置及设施6.3. 1 配置有状态显示设备的舱室,至少应当显示气压高度、气压高度升降速率、O2含量、CO2含

14、量、温度和相对湿度等运行参数。6.3.2 设置有卫生间的舱室,其卫生间面积不小于1.5 m2,宽度不小于1mo 6.3.3 卫生间排污管应设置防污物回喷装置,其排污器皿的容积应满足使用要求。6.4 威压系统6.4. 1 低压舱的主舱和过渡舱应当分别设置独立的减压系统,减压系统应当设置两组以上的真空泵,每组真空泵和减压系统的选择与设计,应当满足舱室在不同气压高度下新风量的要求。6.4.2 在工作状态下,新风量应不小于30旷/h每人。6.4.3 新风进气口应避开各种污染源且离开地面高度3m以上。新风进气口前应当设置粉尘颗粒度不大于10m的空气过滤除尘装置。6.4.4 各舱室内、外部应设置舱压应急恢

15、复阀门,并在该阀门附近标有其使用说明铭牌。在真空泵停机状态下,可使用安全速率下降到当地气压高度。6.4.5 减压系统应当设置减震和消声装置。在最大海拔高度下,舱内的噪声按照GB3096中1类要求,且不大于55dB(A)。6.4.6 减压系统气密性应当满足在舱室最高设计气压高度下其泄漏率不大于6.0%/ho6.5 通凤系统6.5. 1 舱内新风进气管的设计应当满足不同气压高度、载人数量需要的新风进气量的要求。舱内排气. GB/T 27513-2011 口和舱外排气管的设计应当满足保持舱内不同气压高度下抽出最大空气量的要求。舱内不同工作压力下气体流量值与新风进气标方值的转换关系见本标准8.9。6.

16、5.2 低压舱内新风管和新风口、抽气口和抽气管的设计,应保证舱内空气充分交换,不应形成舱内气流短路。6.5.3 舱内新风进气管采用变径管时,进气管变径截面积设计的要求应当满足新风各进气口分配的最大气体流量。6.5.4 舱内排气口采用变径管时,排气管变径截面积设计的要求应当满足排气口分配的最大气体流量。6.6 温度调节系统6.6. 1 6.6.2 6.6.3 6.6.4 每个舱室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的温度监视仪表,温度监视仪表的精度不大于:!:20C。配置温度调节系统的舱室,舱内温度变化率不大于30C/min.温度均匀度不大于20C。舱内仅温度调节系统工作时的噪声应不大于55dB(A)。低温低压舱工

17、作温度为ooC以下时,温度控制精度为:f:10C。6.6.5 低温低压舱的新风进气预冷设备应当温度可控和具有除霜功能,应当设置除霜积水排水功能。6. 7 电气及照明系统6.7. 1 低压舱的供电电源为:交流电压:(220士22)V、(380士38)V;频率:(50士0.5)Hzo6.7.2 低压舱应当设置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正常照明时舱内平均照度应不小于801x.照度不均匀度应不大于60%。科研实验或有特殊要求的舱内正常照明照度,按用户要求适当增加。6.7.3 低压舱应配置应急电源保护装置,当供电网路中断时,应急电源应当自动投入运行,保持应急照明、应急呼叫、对讲通讯和气压高度测量仪表正常工作时

18、间不少于30mino 6.7.4 低压舱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当不大于40。舱体与接地装置之间应用镀钵扁(圆)钢可靠连接,在舱体和接地装置的连接处应当标有接地符号标记去。舱内设置的仪器、装置、设备均应符合接地的要求。6.7.5 电源输入端子与舱体之间应当能承受50Hz、1500V、历时1min的正弦波试验电压,元闪络和击穿现象。6.7.6 若配置生物电插座时,生物电插座各插针(接线柱)之间、各插针(接线柱)与舱体间的绝缘电阻应当不小于100MO。6. 7. 7 内部配置有视频音响设备的,其电源应当通过通舱电缆取得,也可直接从舱内设置的电源插座上取得,电源插座应有保护装置。6.7.8 低压舱的导

19、线和电缆应与输送气体和液体的任何管路分开,且单独敷设。6.7.9 舱内各类照明和电气设备的电源开关应便于分组识别。6.8 检测接口6.8. 1 舱体上设置的舱内、外生理电信号连接电气接口,接口应当符合绝缘和密封要求。6.8.2 舱体上设置的常压气体输入接口,应当符合密封要求。6.9 安全保障系统6.9.1 减压系统的新风进气管路和排气管路应设置真空电磁阔,保证停电时间门关闭,维持舱内工作压力不变。6.9.2 操纵台应设置航空气压高度表、上升下降速率表,气体物理参数等显示仪表。6.9.3 操纵台应设置气压高度、停电、停水等声光报警装置,气压高度的报警误差应不大于1%。5 G/T 27513-20

20、11 6.9.4 设置医用氧供氧系统,氧气源可由供氧中心集中供氧或由独立氧源供氧,向舱内供氧压力应高于工作舱压0.4MPa但大于工作舱压0.7MPa,舱内供氧接口不少于舱内设计人数的40%。6.9.5 低压舱内各舱室之间应设置通讯系统和应急呼叫装置,应急呼叫装置在操纵台上应设置声、光信号发生装置,舱内人员按动呼叫按钮时应持续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声、光报警信号只能由操纵台上工作人员切断。应急呼叫按钮应有明显标记。6.9.6 设有监视系统的低压舱,其监视系统观察视野不应有死角。6.9.7 低压舱应采用手提式水型灭火器。6.9.8 舱内发生应急情况启动灭火系统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但应保持通讯畅通。7

21、制造与安装7. 1 舱体制造7. 1. 1 低压舱舱体的加工、焊接、热处理和压力试验应符合GB150. 1 150. 4和容规中的相关规定。7.1.2 低压舱舱体的对接焊缝应按JB/T4730. 2中的要求进行20%的射线探伤检测,对接焊缝的合格级别不低于皿级,透照质量不低于AB级。7. 1. 3 低压舱总装完成后,应按试验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保压时间为1h,泄漏率小于或等于5%/ho7. 1. 4 低压舱外观表面涂层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气泡和擦伤痕迹;人员出入和操作中接触的舱体内外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尖角及锐边现象。7. 1. 5 低压舱所有管路安装要牢固,应当使用胶垫及弹性管夹固

22、定管路,防止管路振动、磨损。7. 1. 6 递物筒上应当配置真空压力表,且精度不低于1.6级,压力表直径不小于100mm。舱内送物筒门应有连锁装置。7.2 数据测量与控制系统7.2. 1 操纵台上各参数仪表的显示数据应当和舱内各参数仪表的显示数据一致,压力变送器、O2、CO2 、温度和相对湿度传感器应进行压力补偿和校准。7.2.2 低温低压舱内设置的各类仪器、仪表和传感元件,应当符合低温、低压状态的要求。7.3 舱内设施7.3. 1 舱内设置的02,C02、温度等检测传感器和压力变送器引压管应安装在舱体中上部。7.3.2 在舱内壁上应当设置存放物品的储物拒。7.3.3 舱内设置有热水源的,其热

23、水源装置应当由舱外操作人员控制。7.3.4 卫生间的生活污水排污管应设置防止污物回喷装置。收集污物的器皿应当设置液位指示报警、真空压力表和排污管阀等装置。7.3.5 卫生间应设置新风进气口和用于排除异昧的排气口。7.4 减压系统7.4. 1 真空泵的选择应满足舱内设计气压高度下需要的空气流量和速率的要求。7.4.2 减压系统的控制阅门应当选用对数型减压调节阀。7.4.3 管路系统中所配置的电磁阀,其绝缘等级不低于E级。7.4.4 减压系统管路和舱内应当设置消声装置,舱内设计气压高度工作时的噪声值小于或等于55dB(A)。. GB/T 27513-2011 7.5 通凤系统7.5.1 低压舱连接

24、室外大气的新风进气口应避开各种污染源,新风进气管入口处应设置过滤器。7.5.2 在新风进气管路上应设置测量新风标方值的流量检测装置。7.5.3 进排气管路上设置的所有变径管路截面面积应当满足所需进、排气体的最大流量值,并不得产生啸叫和谐振现象。7.6 温度调节系统7.6.1 低温舱应当设置保温层。保温层的厚度,应当满足在25.C以下、90%相对湿度时外表面不凝露。7.6.2 7.6.3 空调器安装应符合GB17790的要求,室外部分应安装牢固,通风良好,防止阳光直射。采用水冷式温度调节设备应当设置循环水冷却塔,水泵进水口应安装过滤网。7.6.4 设置的空调冷凝水、低温融霜水的排水管道、间门、排

25、水贮水罐和进气阔,应在负压条件下排水通畅。7.6.5 卫生间排污贮罐应设置液面观察液位计。7.7 电气及照明系统7.7.1 舱内电气设备的导线与器件的接点必须采用焊接连接,并应当牢固可靠。7.7.2 低压舱内电气设备使用的开关、插座、插头及接线盒应满足安全用电要求。7.7.3 低压舱电气及照明系统所用的导线和电缆必须采用套管加以保护。导线和电缆最大外径应当小于保护套管内径的80%。7.7.4 设置在舱内的设备及元器件应当隐蔽安装,便于维护和检修。7.8 安全保障和生命安全系统7.8. 1 舱内和操纵台设置om10 000 m气压高度表、Om/s士50m/s上升下降速率表,以及数字式气压高度、速

26、率指示仪表。在突发停电事故时,气压高度表和上升下降速率表应能准确指示舱内高度,顺利进行手动下降;数字式气压高度、速率指示仪表应具有数据存储、报告和打印功能。7.8.2 应设置功率不小于2kW、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的在线式应急电源,提供舱内应急照明和控制系统备份电源。7.8.3 供氧系统的医用瓶装氧气应设置氧气汇流排,氧气汇流排上设置减压阀和不低于1.6级的氧气压力表。7.8.4 每一舱室应当设置至少一套对讲和呼叫装置。7.8.5 减压系统的新风进气管和排气管上分别设置常闭式电磁阀,防止诫压或稳压过程中停电或真空泵停转造成舱内快速升压引起的人员气压伤。7.8.6 设置视频监视系统,监控、

27、记录舱内人员的缺氧反应情况。低温舱应采用耐低温监控摄像头。8 检验方法8. 1 壳体检查压力容器的有关证明材料。其结果应符合6.1.1、7.1.1 7. 1. 3的规定。8.2舱门检查舱门的形状结构应符合6.1.4的规定。7 GB/T 27513-2011 8.3 观察窗用通用量具测量观察窗的尺寸,应符合6.1.5的规定。检查观察窗透光材料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用目视法借助放大倍数5倍以上的放大镜进行银纹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4的规定。8.4 递物筒检查递物筒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的可靠性,并用通用量具测量递物筒内径,其结果应符合6.1.7的规定。8.5 人均舱容的检查低压舱每个舱室人均舱容按式(

28、1)分别计算,其值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舱室容积人均舱容=AA_.、自血L. ( 1 ) 式中z舱室容积一一按舱室几何尺寸计算所得的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勺。8.6 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8.6. 1 主舱和过渡舱分别上升时,其高度分别控制,但是,过渡舱上升高度达到主舱高度与主舱对接时,控制系统应自动地将过渡舱的高度控制转换为主舱的高度-气压信号控制,过渡舱下降后,控制系统应自动地将过夜舱的高度控制转换为过渡舱自身的高度-气压信号控制。8.6.2 检查自动控制系统和备用于动控制系统,其结果应符合6.2.6的规定。8. 7 舱室高度升、降速率检验8.7. 1 上升速率检验打开真空泵,使舱室由当地

29、气压高度H.升至海拔高度H(高度差大于或等于2000m),用秒表测出升高所需时间t,按式(2)计算所得值应符合6.3的规定。式中zV.一旦二旦旦t k一-一舱室升高速率,单位为米每秒(m/s); H 升高后的舱室高度,单位为米(m);Ha 舱室当地气压高度,单位为米(m);t 升高时间,单位为秒(s)。8.7.2 下降速率检验. ( 2 ) 打开真空泵,使舱室预置在海拔高度H(高度大于或等于5000m),将高度降至H且使H大于当地气压高度500m,用秒表测出降低高度所需时间t,按式(3)计算所得值应符合6.2.3的规定。8 Vj一乓互式中:Vj二一舱室降低高度速率,单位为米每秒Cm/s);H一

30、-舱室预置高度,单位为米(m); . ( 3 ) H一一舱室降低至气压高度,单位为米(m);t一一降低高度时间,单位为秒(s)。8.8 低压舱室及管路的气密性试验舱室及管路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试验部位试验压力供氧系统的高压管路该管路系统最高工作压力供氧系统的低压管路该管路系统最高工作压力舱室气密性舱室26.50kPa(绝对压力)8.9 不同高度标准空气流量值试验泄漏率%/h 1.0 4.0 5.0 检查测量装置的测量范围应与设计标方值一致。新风量应符合6.4.2规定。新风标准空气流量值与状态值的转换关系按式(4)计算:式中1L,一LooT1 二-A户1To Ll一二一不同气压下的

31、空气流量值,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Cm3月1); GB/T 27513-2011 试验时间h 10 10 1 ( 4 ) Lo -气压为101.32 kPa;温度为20.C时的标准空气流量值,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旷/h);。一一气压101.32 kPa; T1 户1气压下的空气温度,单位为开尔文CK); 户I一一不同高度的气压,单位为千帕(kPa); To气压101.32 kPa时的空气温度,293K。8. 10 舱内噪声检验8. 10. 1 声级计及测试点的要求选用精度不低于E级的声级计。测试单人舱时,声级计放置在元门一端中间平面位置上;多人舱测试时,声级计放置在舱体中间平面位置且距噪声源1m远

32、的测点上。8. 10.2 测试方法关闭舱门,打开真空泵,在设计新风量下,使舱内升高速率为5m/s,当舱由当地气压高度升至4000 m气压高度,测出的噪声值应符合6.4.5的规定。8. 11 空调、低温效果检验8. 11. 1 温度测试仪器采用铅、姥热电偶或其他类似温度传感器组成并满足下列要求的测温系统za) 传感器时间常数:不大于20S; b) 系统的精度:土0.5.C。9 GB/T 27513一-20118. 11. 2 温度测试方法8. 11. 2. 1 测试点的位置及数量单人舱舱室的几何中心点为测量点;多人舱通过舱室的几何中心的中间层面为测试面,有5个测试点(几何中心点、其余4个测试点为

33、各自边长的1/10)。8. 11. 2. 2 测试方法在温度可调范围内,选取最低(最高)标称温度或用户要求的温度作为测试温度。在中心测试点温度第一次达到测试温度并稳定30min后,每隔2min测试所有测试点温度1次,在30 min内共测15次,隔30min再测试一次,共测2h。检查空调冷凝水、低温融霜水在减压高度下是否能正常排放。8. 11. 2. 3 测试结果的计算与评定将各测试点的温度值按测试仪表的修正值修正。在30min内,5次测试数据中,求出每次测试中最高与最低温度之差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标称温度下的温度均匀度。其结果应符合6.6.2、6.6.4的规定。8. 11. 3 温度变化速率测试方

34、法8. 11. 3. 1 测试点的位置为舱室几何中心点。8. 11. 3. 2 测试方法在温度可调范围内,选取最低(最高)标称温度作为测试温度。开启空调,使舱室由室温降到最低标称温度,稳定30min后,再升到室温,降温和升温时间,每隔5 min记录1次,直到试验结束。8. 11. 3. 3 测试结果的计算与评定按式(5)计算升降温过程中每5min内温度平均变化速率,其结果应符合6.6.2、6.6.4的规定。式中zV=T 一-5 V 温度的平均变化速率,单位为摄氏度每分钟CC/min); T 每5min的温度变化值,单位为摄氏度CC)。8. 11. 4 空调低温噪声测试( 5 ) 关闭舱门,在常

35、压下启动空调或低温系统,用精度不低于E级的声级计进行测量。测试单人舱时,声级计放置在元门一端中间平面位置上;多人舱测试时,声级计放置在舱体中间平面位置且距噪声源1m远的测点上。测出的噪声值应符合6.6.3的规定。8. 12 舱内照度值和照度不均匀度的检验8. 12. 1 单人压舱的照度测试测量单人舱时,照度计放置于单人低压舱舱室的几何中心点上,测量一点D10 GB/T 27513一-20118.12.2 多人舱的照度测试测量多人舱时,通过舱室的几何中心的中间层面为测试面,有5个测试点(几何中心点、其余4个测试点为各自边长的1/10)。照度计放置于5个测试点上进行测量。8.12.3 照度计算舱内

36、的平均照度值按式(6)计算:式中:E =2:; Ei n E一二舱内平均照度值,单位为勒克斯(lx); Ei一二各测试点的照度值,单位为勒克斯(lx); n一一测试点数。8.12.4 照度不均匀度计算舱内照度不均匀度值按式(7)计算tC Emax-Emzn 一一一-一-一E 式中:C 一一舱内照度不均匀度值;Emax一该次测量中所得的照度最大值,单位为勒克斯(lx); Em;n一一该次测量中所得的照度最小值,单位为勒克斯(lx); E 一-该次测量中所得的舱内平均照度值,单位为勒克斯(lx)。其结果应符合6.7.2的规定。8. 13 通讯装置的检验检查低压舱的通讯装置,其结果应符合6.9.5的

37、规定。8. 14 应急电源的检验 ( 6 ) . ( 7 ) 低压舱工作中切断正常电源网供电检查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应急呼叫、对讲通讯、高度指示仪表等工作情况,并用计时表记录上述设备工作时间,其结果应符合6.7.3的规定。8. 15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使用接地电阻测量仪,调整量程范围为o!110!1,两个测量用插针尽可能远离接地装置,断开接地导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点,测量接地装置对大地的电阻。测试结果应符合6.7.4的规定。8. 16 电介质强度检验使用交流耐压测试仪,应按GB9706. 1一2007中20.4的规定,测试电气设备电源输入端与舱体(控制台)之间的绝缘强度,其结果应符合6.7.

38、5的规定。8. 17 生物电插座的绝缘电阻值的检验选用量程250Mn、试验电压250V、精度不低于1.0级的兆欧表,分别测量生物电插座各插针(接线柱)之间和各插针(接线柱)分别对舱体的绝缘电阻,其结果应符合6.7.6的规定。11 GB/T 27513-2011 8. 18 进舱导线和电缆的检查检查进舱导线和电缆,其结果应符合7.7.1、7.7.3的规定。9 检验规则9. 1 检验分类低压舱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9.2 出厂检验低压舱应在产品完成后,由制造单位技术检验部门进行逐台检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后方可提交验收。9.3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z

39、a) 新产品或老产品的转厂生产或试制定型鉴定时;b) 正式生产的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9.4 检验规则9.4. 1 低压舱设计定型鉴定后不随安装条件而改变的项目(如舱门尺寸、观察窗直径等),可不作为出厂检验。9.4.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应按本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9.5 检验判定表4为对应条款所属类别划分表。表4序号检测项目对应条款类别1 材料要求5.2、5.3、5.4、5.5、5.6、5.7、5.8.1A 2 设计要求6.1.1、6.1.3、6.1.6、6.2.1、6.2.7、6.2.8、6.9.1、6.9.2、

40、6.9.5、A 6.9.8、7.1.6、7.2.1、7.2.2加工制造安装要求6.4.3、6.9.4、6.9.7、7.1.1、7.1.2、7.1.3、7.1.4、7.1.5、7.3.1、B 3 7.7.1、7.7.2、7.8.3、7.8.4、9.2、9.3、10.1、10.2、11.1、11.2 4 结构尺寸要求6.1.2、6.1.3、6.1.4、6.1.5、6.1.7、6.3.2、6.3.3、B 6.4.4、6.6.5、7.6.1、7.6.5技术指标要求6.2.2、6.2.3、6.2.6、6.4.2、6.4.5、6.4.6、6.6.1、6.6.2、6.6.3、5 A 6.6.4、6.7.2、

41、6.7.3、6.7.4、6.7.5、6.7.6、6.9.3、7.4.4、7.8.2注1:对于A类条款对应的要求,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注2:对于B类条款对应的要求,不符合项目不得大于两项。12 10 使用说明和维护10. 1 低压舱应按照生产制造企业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和维护。10.2 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型号;b) 制造厂名称、地址、电话、传真、服务电话;c) 主要规格、技术性能和结构原理及适用范围;d) 操作使用方法;e) 安全注意事项;f) 应急处理程序;g) 日常维护和用户自己进行的定期检验内容;h) 主要元器件的使用寿命和更换要求。门标志、包装、贮存

42、和运输要求11. 1 标志低压舱应有铭牌标志,铭牌上至少应当包括如下内容za) 产品名称及型号;b) 产品标准;c) 商标;d) 舱室设计人数;c) 工作介质;f) 舱室最高气压高度;g) 制造厂名称;h) 制造日期;i) 制造许可证编号;j) 监检标记。11.2 包装11. 2. 1 包装箱上至少应当有下列标志:a) 产品名称及型号;b) 产品标准zc) 出厂编号;d) 出厂日期;e) 制造厂邮政编码;f) 制造厂名称及地址;g) 制造厂联系电话;h) 重量;i) 体积(长宽高); j) 贮运图示标志的方法应符合GB/T191的规定。GB/T 27513-2011 13 GB/T 27513

43、-2011 11. 2.2 包装要求a) 装箱前应予以清理,箱内不允许有污染物,低压舱管道接口应密封以防止污染物进入;b) 包装箱内垫防水膜(层)防止雨水及尘埃与低压舱接触;c) 低压舱在包装箱内应牢固固定,防止在运输中松动和擦伤;d) 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装箱单应有制造厂提供的技术文件。11. 3 贮存低压舱应贮存在不受雨淋和阳光直接照射的室内,贮存环境应无腐蚀性气体及化学药品,且通风良好。贮存期长达1年以上的低压舱,应重新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11. 4 运输低压舱的运输方式及要求应按订货合同执行,在运输中应避免造成设备损害和污染。14 二ON|的FmhNH益。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

44、载人低压舱GB/T 27513-2011 白,唔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1.25 字数28千字2012年4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1/16 2012年4月第一版争舍21. 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定价书号:155066. 1-44678 GB/T 27513-2011 打印忖期:2012年4月19HF00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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