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8061-2011 鳞球茎花卉检疫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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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020.01 B 16 一-:.:.:. t:.:.:.: _ 一一;:.-二一、组,划.t:.:.:.:.,:.;:.:.:.:.:.卡:.:.:圃.t.iII._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8061-20门鳞球茎花卉检疫规程Phytosanitary rule of floral bulbs and tubers 2011-12-30发布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06-01实施发布GB/T 28061-2011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

2、AC/TC27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小龙、杜宇、李明福、陈云勇、白松、黄国明。I G/T 28061-2011 鳞球茎花卉检疫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鳞球茎花卉的风险分析、检疫审批、基地备案、进境要求、报检、现场检疫、实验室检验、隔离检疫、检疫监督管理、检疫结果评定和处理等程序。本标准适用于鳞球茎花卉。2 术语和定义2.1 2.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鳞球茎花卉f10ral bulbs and tubers 种植用花卉植物,其地下休眠体部

3、分为:a) 鳞茎类:在缩短茎盘上,着生的肉质叶鞠膨大而成的变态器官(如:百合、郁金香、水仙、宫人草等); b) 球茎类:地下茎末端肥大成球状的部分,为储藏养料越冬的变态茎(如:剑兰); c) 块茎类z地下茎末端肥大成块状,适应储藏养料和越冬的变态茎(如:美人蕉)。栽培介质cultural media 用于栽种植物、保持水分、维持其生长的有机或无机物质,包括泥碳土、椰糠、苔薛、木屑、珍珠岩、蛙石、火山灰等单类物质或混合物。2.3 检疫批lots 由国家和地区、运输工具、发货人和收货人、品名、目的地同一的一定数量的进境鳞球茎花卉所构成的检疫单位。2.4 检疲性有害生物quarantine pest

4、s 对受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意义,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未广并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2.5 非检疫性有害生物non-quarantine pests 就一个地区而言,不属于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其他有害生物。2.6 限定的非检疲性有害生物regulated non-quarantine pests 存在于种用植物中,对这些植物的预期用途产生不可接受的经济影响,因而在进口成员国的领土内受到限制的非检疫性有害物。2. 7 限定的有害生物regulated pests 检疫性有害生物或限定的非检疫有害生物。1 GB/T 28061-20门3 栓擅依据对鳞球茎花卉实施检疫的依据为za)

5、 中国法定的植物检疫要求zb) 中国政府与输出国家或地区签订的双边植物检疫协议、议定书和备忘录等;c) 检疫审批和进口许可证规定的植物检疫要求;d) 风险预警报告;e) 贸易双方约定的检疫要求。4 凤险分析首次从某个地区或国家进口某种鳞球茎花卉,审批单位应按风险管理要求组织进行风险分析。5 检瘟审批5. 1 进口鳞球茎花卉的栽培介质5. 1. 1 进境单位或其代理人应提前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称检验检疫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巾请表,说明其数量、用途、进境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等。5. 1. 2 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在规定的工作日完成材料审查和种植基地的考核,合格的签署初

6、审意见,并提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5. 1. 3 符合进境要求的由检验检疫部门签发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征);不符合要求的签发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5.2 进口不带载培介质的鳞球茎花卉引种单位、个人或其代理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手续。6 进境要求进境鳞球茎花卉应满足如下要求za) 不得带有土壤;b) 不得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c) 不得用旧麻袋、稻草、谷壳等作为包装和铺垫材料。7 报检货主或其代理人报检时应提供以下单证资料:a) 入境货物报检单、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仅限于带栽培介质的鳞球茎花卉); b) (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

7、); c) (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hd) 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e) 贸易合同或信用证;2 GB/T 28061-2011 f) 引进植物繁殖材料备案表等有关材料。异地种植的,还应当提供种植地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种球种苗准调入函。8 现场检瘟8. 1 检瘟工具放大镜、剪刀、慑子、白瓷盘、指形管、毛刷、手电筒、样品袋、标签以及采样凭证和检疫记录单等。8.2 检瘟要求和内容8.2.1 待检货物应在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地点存放。需要卸离运输工具和容器的货物应在检验检疫部门认可的仓库或冷库隔离存放。8.2.2 核对品名、品种、产地、批号、数量、暧头等是否与申报相符。8.2.3

8、 检查运输工具、包装、铺垫材料、集装箱有元粘附土壤、害虫及杂草籽等g如有木包装要按木包装检疫操作规程进行。8.2.4 检查鳞球茎花卉是否带有土壤、腐烂、开裂、殖斑、肿块、芽肿、畸形、害虫、虫蚀洞和杂草籽等,检查根部有元病根、烂根及线虫根结。8.2.5 核实栽培介质是否与申报的种类相符,检查栽培介质是否带有土壤、害虫、植物病残体等。8.3 抽检与取样8.3. 1 抽检比例鳞球茎花卉按批号或品种以5%20%的比例随机抽检,最低抽检数量不少于10件,每件不少于50粒。栽培介质按总件数的1% 10%的比例随机抽检。最低抽检数量不少于10件,每件不少于1 000 go 8.3.2 取样现场检疫中发现的病

9、、虫、杂草和怀疑带有疫情的鳞球茎以及抽取的样品,加贴抨样标识(包括报检号、输出国、品名、数量、抨样人和日期等)后,一并送实验室检疫。具体取样数量见表10表1取样数量进境数量取样数量进境数量取样数量粒份a粒份a500 1 2001-5000 3 501-2000 2 5001-10000 4 1份样为20粒。大于10000粒,每增加10000粒增取1份。不足10000粒的余量,计取1份,每份样品20粒。带栽培介质的,每批介质抽取一份复合样品,每份样品2kg。8.3.3 填写现场检症记录现场检疫结束后,应做好现场检疫记录。可GB/T 28061-2011 9 实验室检验9. 1 检验项目对鳞球茎花

10、卉及其他植物及其产品、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所有昆虫、病原物(包括真菌、细菌、病毒和线虫等、植原体和杂草等。9.2 检验方法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执行相应规定的方法。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依据所涉及专业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或书刊等提供的方法和技术进行检验和鉴定。10 隔离检瘟10. 1 隔离检症要求对鳞球茎花卉的风险分级、国家隔离苗圃和专业隔离苗圃的考核要求等参照有关风险分析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a) 属于高风险的鳞球茎花卉应在国家隔离检疫圃隔离检疫;b) 属于中、低风险的鳞球茎可在专业隔离检疫圃或在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隔离检疫场所(圃)或经注册登记备案的基地进行种植,

11、并接受检疫监督管理。10.2 隔离捡瘟期限隔离种植期限按检疫审批要求执行。检疫审批不明确的,按以下要求执行:a) 一年生鳞球茎花卉应隔离种植一个生长周期;b) 多年生的隔离种植2年3年;c) 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出检疫结果的,可适当延长隔离种植期限。门检疫监督管理11. 1 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境鳞球茎花卉的全过程实施检疫监督管理:a) 货主或其代理人属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管辖区的,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并做好监督管理记录;b) 运往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管辖区外的,由种植地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凭种植地检验检疫部门的种球种苗准调人函放行。

12、11.2 检验检疫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方案,应监督货主或其代理人,对每批进境鳞球茎花卉建立隔离登记制度,花卉采收结束应出具隔离种植报告,并作为下次进境的依据。12 检症结果评定及处理12. 1 现场检疫、实验室检验、隔离检症和检症监督管理结果评定和处理12. 1. 1 未发现有害生物的,评定为合格,准许入境。G/T 28061-20门12. 1.2 发现限定的有害生物,或政府间双边植物检疫协议、议定书和备忘录中禁止传带的有害生物的,判定为不合格,作如下处理:a) 有有效处理方法的,经检疫除害处理合格后,准予进境;b) 元有效除害处理方法,作禁止进境、退货或销毁

13、处理。12.2 瘟情报告在进境鳞球茎花卉检疫或隔离检疫中发现限定的有害生物或其他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有害生物,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报告。12.3 样晶和标本保存未发现疫情的,不保存样品。发现疫情的,对样品和有害生物可制成标本或影像资料保存。13 文件和记录在一批鳞球茎花卉采收结束后,负责进境检验检疫的检验检疫部门应及时将整个检验检疫过程中形成的文档资料按类别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有害生物标本及有关的图片、影像等资料。5 FFON-uoNH阁。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鳞球茎花卉检瘟规程GB/T 28061-2011 中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导印张O.75 字数10千字2012年4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1/16 2012年4月第一版* 16.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书号:155066 1 44588定价GB/T 28061-2011 打印H期:2012年5月4f:lF00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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