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9.4-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ash in foods GB 5009.485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灰分含量的测定。 1 原理 食品经灼烧后所残留的无机物质称为灰分。灰分系用灼烧重量法测定。 2 仪器 高温炉。 3 操作方法 3.1 取大小适宜的瓷坩埚置高温炉中,在600下灼烧0.5h,冷至200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精密称量,并重复灼烧至恒量。 3.2 加入23g固体样品或510g液体样品后,精密称量。 3.3 液体样品须先在沸水浴上蒸干。固体或蒸干后的样品,先以小火加热使样品充分炭化至无烟,然后置高温炉中,在550600灼烧至无炭粒,即灰化完全。冷至200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重复灼烧至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5mg为恒量。 3.4 计算 1002321=mmmmX 式中:X样品中灰分的含量,; m1坩埚和灰分的质量,g; m2坩埚的质量,g; m3坩埚和样品的质量,g。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提出,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5-05-16发布 1985-12-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