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 6290一一1999前当口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5743: 1988.对GB/T6290 1986夹扭钳和剪切钳通用技术条件进行修订。本标准在1986年版的基础上作了少量修改,并将GB/T6292一1986夹扭钳和剪切钳检验规则的内容修改后,列入本标准。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6290-1986.GB/T 6292-1986。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工具五金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g上海市工具工业研究所s参加起草单位2四川绵阳工具广、北京电讯工具厂、安徽工具总厂、江苏省金鹿集团公司、浙江省万达工具有限公司、无锡市红星刀剪厂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z林美德、陈安新、玉如洁、程宜平、邵学海、陈富强.113 1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家标准夹扭钳和剪切钳通用技术条件Pllers and nippers-General tecbnical require皿entsGB/T 6290一1999neq ISO 5743 ,1988 代替GB/T6290一1986GB/T 6292-1986 本标准规定了夹扭钳和剪切钳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运用于夹扭钳、剪切钳、夹扭剪切两用钳,不适用于带电作业和抗静电的钳子,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可不受本标准限制.2 号IJ目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
3、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 5305-1985 手工具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GB/T 6291-1999 夹扭钳和剪切钳试验方法3 技术要求3. 1 钳柄钳柄的形状应以捏握舒适为原则,并根据用途或使用者的要求施以相应的表面处理。3.2钳头钳头应能灵活地闭合或撑开,在不大于18N的作用力下,其撑开角度应不小于220。3.3钳口3. 3. 1 除圆嘴钳外,所有钳子的夹持面硬度应不低于44HRC.3.3.2 钳子的嘴顶应平整,除水
4、泵钳外,所有钳子的嘴顶偏摆量不得超过O.20mm;钳头长度大于60mm的钳子,其嘴顶偏摆量不得超过钳头长度的0.5%。3. 3. 3 所有剪切钳和夹扭剪切两用钳,在紧握钳柄的状态下,其刃口缝隙不得大于0.05mm. 3. 4 表面3.4.1 钳体表面不应有裂纹、毛刺、凹坑和锈迹等缺陷。3. 4. 2钳体外形应匀称、平整一致。3.4.3 钳体表面上的商标应清晰、端正,且不易消除。4 试验方法夹扭钳和剪切钳的试验方法按GB!T6291的规定进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 05 -28批准11 1999-12 01实施GB/T 6290-1999 5 检验规则5. 1 每个检查批应由同型号、同等
5、级、同种类且生产条件相同的产品组成。产品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方可出广。5. 2 交收检验按GB/T2828规定的二次抽样方案进行。5.3 产品的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合格质量水平(AQL)(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和检查水平饵,)按表1规定。表l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合格质量水平(AQL)和检查水平(lL)不合格分类及分组检查项目合格质量水平(AQU抗弯强度试验I组B 扭力试验4.0 E组剪切性能试验夹持面硬度试验I组剪切有色金属丝试验尺寸检验嘴顶偏摆量检验C 组6. 5 刃口缝隙检验嘴顶缝隙检验灵活度检验E组表面质量检验5.4 对交收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及试验后破坏的样品,制造厂应予调换。5.5 经检验拒收的批产品,可由制造厂重新分类或修整后,再提交验收。6 标志、包婆、运输、贮存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GB/T5305的规定执行。检查水平(!L)S-2 S-3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