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8306-2002 茶 总灰分测定.pdf

上传人:王申宇 文档编号:258927 上传时间:2019-07-13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76.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T 8306-2002 茶 总灰分测定.pdf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GB T 8306-2002 茶 总灰分测定.pdf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GB T 8306-2002 茶 总灰分测定.pdf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GB T 8306-2002 茶 总灰分测定.pdf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G B /T 8306- 2002 前芒毫f缸本标准是对GB/T8306-1987(荼总灰分测定的修订,本标准等效采用ISO1575,1987(荼总灰分的测定儿本标准与ISO1575,1987的主要差异是:试祥质蜜为2g,灰化过程中不加植物油。本标准修订主要是按黑GBI1.1-1993栋准化工作导Ii!IJ第1肆无z标准的草草草与表述统魏第1部分2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对GB/T8306-1987在格式和文字上作了些修改.具体技术内容没有变动。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8306一19870本标准由中华全I!I供销合作总检提出。本标准出中华全民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归口。本标准

2、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时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管惠贤、沙海涛。本标准由中华全E重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负责解帮a121 GB/T 8306- 2002 ISO前言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个各国标准化组织机构OSO成员团体)的国际性联盟。通常制定国际标准的刊是山IS0技术委员会承担.每个成员团体如有兴趣.都有权成为该项H委员会的代表,与IS0有联系的官方或非官力的国际标准组织也参与工作o1S0与国际电工委员会(EC)在电L标准文件紧密合作。技术委员会所采纳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附体表决,国际标准的出版必须取得不少于成员团体75%的赞成220国际标准IS01575是由IS

3、O/TC34农产食品技术委员会制定。号在版本(IS01075,1987)替代第二版本(IS0157.5,1980),在这里对第二版本作了些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茶总灰分测定Tea-Determi程前ionof total ash conte酣1 范留GB/T 8306-2002 eqv ISO 1575 ,1987 代替GB/T8306-19日7本标准规定了对茶叶中总灰分测定的原E罩、仪器利用具、测定步骤及结果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茶叶中总灰分的测定。2 号If有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

4、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簸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8302-2002荼取样GB/T 83032002茶磨碎试样的秘备及其子物质含量的溃i定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总JJi.分tatalash 在规定的条件下,茶叶经525C土25C灼烧灰化后所得的残渣。4 原理试辛辛经525(士25-C加热灼烧,分解有梳物至恒垒。5 仪器和用具实验室常规仪器及下列各项z5. 1 捕桐z瓷质、商型,容簸30mL。5.2 电热极。5.3 离混电炉:525(土25co 5. 4 卡燥器:内磁有效干燥刑。5.5 琅满辛苦。5.6 分析;反平:感景。.001日。 那定步骤6. 1 取样按G/T8302的规定。6.

5、2 试样制备按GB/T8303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富商凉质量监督检验被疫总局2002历17批准2002一12-01实施123 GB/T 8306-2002 6.3 柑锅的准备将洁净的增塌置于525C士25C高温炉内,灼烧1h,待炉温降至300C左右时,取出柑桐,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准确至0.001g) , 6.4 测定称取混匀的磨碎试样2g(准确至0.001g)于站塌内,在电热板上徐徐加热,使试样充分炭化至无烟。将增塌移人525C土25C高温炉内,灼烧至无炭粒(不少于2h)。待炉温降至300C左右时,取出增桐,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再移入高温炉内以上述温度灼烧1h,取出,冷却,称量。再移入高温炉内,灼烧30min,取出,冷却,称量。重复此操作,直至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O.001 g为止。以最小称量为准囚6.5 必要时,可保留总灰分供测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7 结果计算7. 1 计算方法茶叶总灰分以干态质量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M, -M, 总灰分(%)=万7女万X100 ( 1 ) 式中,M1一一试祥和柑桐灼烧后的质量,g;M , 增柄的质量,g;M , 试祥质量,g;m 试样干物质含量,%。如果重复性符合(7.2)的要求,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7.2 重复性同一样品的两次测定值之差,每100g试样不得超过0.2g。12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国家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