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970088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盐湿猪皮的检验方式,抽样方案及检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盐湿猪皮的检验。 2 检验方式 2.1 出口检验。 2.2 预先检验。 3 抽样方案 3.1 数量 3.1.1 报验数100张以下按各等级的10抽取;101张至500张每增加20张增抽1张,不足20张以20张计;501张以上每增加50张增抽1张,不足50张以50张计。 3.1.2 根据品质情况,可酌情增减抽样数量。 3.2 方法 3.2.1 对成包的皮张,根据堆放部位,随机抽取。 3.2.2 对未成包的皮张,根据堆放情况,按上中下、左中右或四角一中方法抽取。 4 检验 4.1
2、工具 衡器(台秤)、工作台、量尺。 4.2 条件 验货场地要求光线适宜,避免阳光直射。 4.3 步骤 先看毛面,后看肉面,测量面积,称重,综合评定。 4.4 方法 4.4.1 毛面 抖净浮盐,结合手摸验看有无脏污以及掉毛、癣癞等伤残,并注意边缘腐败脱毛。 对疑问掉毛,用手能轻轻拔下者视为掉毛。 4.4.2 肉面 页码,1/2GB 9700882006-3-30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bB970000R.htm 先验视皮形是否完整,盐渍均匀程度,肉面粗细。然后,视力集中于主要部位,由下而上至颈部,再转向次要部位,验看全皮脂肪、肉屑是否去净,有无刀伤、霉烂穿洞、肉面发黑、发紫、红斑、透油等伤残。 对疑问霉烂穿洞,用手指顶或拉破即视为霉烂穿洞;对红斑痕,用手指轻刮后仍显露者即为红斑。 4.4.3 面积测量 板面朝上,自然平放,长度从颈部中间至尾根量出,宽度在腰间选适当部位(采取互抵法)量出。 4.4.4 面积计算 S A B 4.4.5 称重 先抖净皮中杂物,然后用校准之衡器衡称重量。 式中: S 面积,cm2;A 长度,cm;B 宽度,cm。页码,2/2GB 9700882006-3-30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bB970000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