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13.100 C60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83-2002 职业性慢性呻中毒诊断标准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Chronic Arsenic Poisoning 2002一04一08发布2002一06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本标准的第6.1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GBZ 83-2002 碑是一个古老的毒物,涉及面广,接触人数多,碑对机体多器官系统产生严重损害,因此,呻中毒是一个常见而且较为严重的职业危害。为保护职工健康,控制碑的职业危害,需研制碑中毒诊断标准。本标准
2、是根据职业性慢性肺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总结中毒的临床发病规律及治疗经验,并参考国外有关职业性碑中毒资料,首次制定。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GBZ 83-2002 职业性慢性呻中毒诊断标准职业性慢性碑中毒是指在职业活动中较长时期接触呻化物而引起的以皮肤、肝脏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碑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因长期接触碑化物而引起的职业性慢性碑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慢性呻中毒的诊断与处理可参照本标准
3、执行,但不适用于呻化氢中毒。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Z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GBIT 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Z59-2002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GBZ76-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3 诊断原则根据较长期间密切接触碑化物的职业史,出现皮炎、皮肤过度角化、皮肤色素沉着及消化
4、系统、神经系统为主的临床表现,参考发碑等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排除其它原因引起类似疾病;方可诊断O4 观察对象具有头痛、头晕、失眠、多梦、乏力、消化不良、消瘦、肝区不适等症状;发碑超过当地正常参考值。5 诊断及分级标准5.1 慢性轻度中毒除上述表现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a)皮肤角化过度,尤在掌阳部位出现疵状过度角化;b)躯干部及四肢出现弥漫的黑色或棕褐色的色素沉着和色素脱失斑;c)轻度肝脏损伤;d)轻度周围神经病。5.2 慢性重度中毒在慢性轻度中毒的基础上,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a)肝硬化;b)周围神经病伴肢体运动障碍或肢体瘫痪;c)皮肤癌。6 处理原则6.1 治疗原则1 GBZ83一20
5、02脱离碑的接触,口服二琉基丁二酸或用二琉基丙磺酸铀或二就基丁二酸铀驱耐治疗,同时辅以补晒、维生素C等对症支持治疗。6.2 其他处理6.2.1观察对象一般半年或一年复查一次,但仍可从事原工作。6.2.2 慢性中毒凡诊断为慢性碑中毒者,不得继续从事碑作业;重度中毒者应避免化学物质接触;需要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f16180处理。7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2 GBZ 83-2002 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A.l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长期接触呻化物引起的职业性慢性呻中毒的诊断。本标准不适用于碑化氢中毒。A.2 碑对皮肤的损害神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慢性接触可引起皮
6、肤过度角化和色素沉着或/和脱失改变,如四股或/和躯干皮肤干燥、脱屑、角化过度,掌阳部皮肤角化过度可形成凸起的疵状增生物;躯干和四肢出现弥漫的黑色或棕褐色色素沉着;色素沉着与色素脱失相间存在形成散在黑白色斑点;严重者在过度角化的基础上发生感染、坏死,形成经久不愈的溃瘸,且可发生皮肤癌。这些皮肤改变是慢性呻中毒的特征性表现:故本标准将它列为诊断指标之一。A.3 碑化物具肝脏毒性,严重可导致肝硬化。肝脏损伤的诊断和分级可完全按GBZ59进行。肝脏损伤的实验室检查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标准附录D中项目进行。A.4 轻度慢性碑中毒所致周围神经损害。参见GBZ76。A.5 发碑对慢性碑中毒的诊断有参考价值,其
7、正常参考值为5g/go测定方法用铝蓝比色法和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比色法(DOC-Ag)。A.6 在对碑中毒引起的肝脏损害与病毒性肝炎进行鉴别诊断时,不能单纯凭病毒性肝炎血清学标志物阳性,即排除呻中毒,要考虑到两种病因交叉作用的可能,临床上应结合职业史及肺中毒特征性症状与体征、发呻尿呻含量等,综合分析,以助鉴别,具体可参见GBZ59附录C。A.7 关于慢性呻中毒的治疗可口服二琉基丁二酸或常规用二琉基丙磺酸铀和二就基丁二酸铀驱碑治疗,同时辅以支持疗法。3 NOON-gNmu 华人民共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慢性呻中毒诊断标准GBZ83-2002 国中* 法律出版社出版北京市西三环北路甲105号科原大厦A座4层邮政编码:1037传真:(010)88414115 电话:(010)88414136 ot di 11¥等优句4Jr印刷中国法律图书公司发行新华书店经销传真:(010)88414897 电话:(010)88414899 商务网址:/www.chinalaw-bk.m 如开本880 x 1230 1116 印张0.5字数8千字2002年5月第1版2002年5月第1次印刷定价:5.00元* 书号:6503684版权专有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884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