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 C60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94-2002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Cancer 2002一04一08发布2002一06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Z94一-2002目。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生产环境中的致癌因素是造成劳动者癌症超量发病的原因,在生产过程中长期接触焦炉烟气、无机肺、氯甲醋、锦酸盐(制造)、石棉、联苯胶、苯、氯乙烯等有可能诱发特定恶性肿瘤。为了有效地防治职业性肿瘤,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
2、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鞍山钢铁公司劳动E生研究所、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GBZ 94-2002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肿瘤的诊断与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联苯胶所致膀脱癌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触苯所致白血病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氯甲酷、肺及其无机化合物、焦炉烟气、锚酸盐(制造)所致肺癌的诊断与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
3、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f16180 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2 诊断总则2.1 肿瘤诊断明确2. 1 . 1 必须是原发性肿瘤。2.1.2 肿瘤的发生部位与所接触致癌物的特定靶器官一致。2.1.3 经细胞病理或组织病理检查,或临床影像检查,或腔内镜检查等确诊。2.2 有明确的职业性致癌物接触史2.2.1 接触致癌物的年限符合诊断细则的相关规定。2.2.2 肿
4、瘤发病潜隐期符合诊断细则的相关规定。2.2.3 结合工作场所有关致癌物接触状况综合判断。3 诊断细则3.1 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3. 1 . 1 肺癌3.1. 1. 1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3.1. 1.2 接触石棉粉尘累计工龄7年以上(含7年)。3.1.1.3 潜隐期10年以上(含10年)。3.1 .1 .4 石棉肺合并肺癌者即可诊断。3.1.2 间皮瘤3.1.2.1 必须有细胞病理学诊断。3.1.2.2 接触石棉粉尘累计工龄1年以上(含1年)。3.1.2.3 潜隐期15年以上(含15年)。3.2 联苯胶所致膀脱癌3.2.1 原发性膀脱癌诊断明确。3.2.2 生产或使用联苯胶人员累计接触工龄
5、1年以上(含1年)。3.2.3 潜隐期3年以上(含3年)。1 GBZ 94-2002 3.2.4 联苯股接触人员所患肾孟、输尿管移行上皮细胞癌可参照本标准。3.3 苯所致白血病3.3.1 经细胞病理学检查确诊。3.3.2 苯作业累计接触工龄1年以上(含1年)。3.3.3 潜隐期1年以上(含1年)。3.3.4 如有慢性苯中毒史者所患白血病即可诊断。3.4 氯甲酷所致肺癌3.4.1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3.4.2 生产和使用氯甲酷(二氯甲酷或工业品一氯甲酷)累计接触工龄1年以上(含1年)。3.4.3 潜隐期4年以上(含4年)。3.4.4 工作场所中甲醒、盐酸及水蒸气共存时产生的二氯甲酿所致肺癌可参
6、照本标准。3.5 碑所致肺癌、皮肤癌3.5.1 肺癌3.5.1.1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3.5.1.2 含呻采矿及冶炼累计接触工龄3年以上(含3年)。3.5.1.3 潜隐期6年以上(含6年)。3.5.2 皮肤癌3.5.2.1 发性皮肤癌诊断明确。3.5.2.2 元机碑作业接触工龄5年以上(含5年)。3.5.2.3 潜隐期5年以上(含5年)。3.5.2.4 有慢性碑中毒病史者所患皮肤癌即可诊断。3.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3.6.1 病理组织学诊断为原发性肝血管肉瘤。3.6.2 从事聚氯乙烯生产,有明确的氯乙烯单体接触史,累计接触工龄1年以上(含1年)。3.6.3 潜隐期1年以上(含1年)。3.
7、7 焦炉工人肺癌3.7.1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3.7.2 焦炉工累计接触工龄1年以上(含1年)。3.7.3 潜隐期10年以上(含10年)。3.8 铅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3.8.1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3.8.2 从事锚酸盐制造累计接触工龄1年以上(含1年)。3.8.3 潜隐期4年以上(含4年)。4 处理原则4.1 脱离致癌物的接触。4.2 按恶性肿瘤积极治疗,定期复查。4.3 需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IT16180处理。5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2 GBZ 94-2002 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A.l 根据本标准规定患者必须是确诊的原发肿瘤。A.2 明确
8、患者所在工作场所存在相关致癌物。A.3 明确患者所在工作场所有肿瘤超量发生人群。A.4 患者的肿瘤部位与接触致癌物作用的靶器官一致。A.5 临床诊断时要参考既往致癌物接触状况(检测记录,或企业原材料、产品、工艺记录,或同期同类企业检测资料等)。A.6 潜隐期指患者初次接触致癌物至肿瘤确诊的年限。3 NOON-寸N国。国华人民共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GBZ94-2002 中唱摩法律出版社出版北京市西三环北路甲105号科原大厦A座4层邮政编码:100037传真:(010 )88414115 电话:(010)88414136 .t dil4梅等优句4Jr印刷中国法律图书公司发行新华书店经销传真:(010)88414897 电话:(010)88414899商务网址:f飞1WW.chinalaw-book: 01 电&开本880 x 1230 1116 印张0.5字数8千字2002年5月第1版2002年5月第1次印刷定价:5.00元唱段书号:6503695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884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