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 0010-1990 教学用电子仪器的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通用技术条件.pdf

上传人:卡尔 文档编号:262507 上传时间:2019-07-12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108.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JY 0010-1990 教学用电子仪器的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通用技术条件.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JY 0010-1990 教学用电子仪器的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通用技术条件.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JY 0010-1990 教学用电子仪器的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通用技术条件.pdf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 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教学用电子仪器的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marking. instruction manual.阳ckage.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of electronic teaching instruments JY 001。一90本标准规定了教学用电子仪器产品在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教学仪器中电子产品。2 引用标准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892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 5033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

2、楞纸箱GB 6543 瓦楞纸箱GB 6980 钙塑瓦楞箱GB 9174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3 标志3. 1 教学用电子仪器上应有下列标志:a.仪器的型号和名称;b.面板上各控制器、指示器的符号;c.制造厂名称;d.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e.所用的电源性质、电压和频率;f.教学用组合电子仪器组件的编号。3. 2 凡有注册商标、生产许可证、型号证书或型号使用证书的仪器,应有商标或证书编号标志。国家教育委员会1990一03一09批准1990-10一01实施40 lY 0010-90 4 说明书4. 1 说明书是指导正确使用教学仪器的重要技术文件,编号内容要详细,但文字叙述要简明准确

3、,版面为32开(或16开),横排竖订,封面设计要美观大方。4. 2 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a.说明书封面应印有仪器型号、名称、制造厂名称、使用说明书等字样。封底印有制造厂的地址和邮政编码;b.说明书正文应具有z仪器技术指标,面板各控制器、指示器的作用,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印刷板装配图,内部元件排列图,仪器的调整、修理和维护,电原理图,元件表,配套附件等内容。5 包装5. 1 仪器包装之前应经过交收检验,检验合格的仪器由检验人员签发产品合格证,然后交付包装,合格证上应有仪器名称和型号,制造厂名称,检验人员的签章和检验日期。5.2 仪器应用塑料薄膜袋包装,所有塑料薄膜袋应完整、无破损。仪器装入塑料

4、袋后应放入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元器件、干燥剂等,然后封口密封。教学用组合电子仪器应定位包装,并有位置图。5. 3 包装应用木板、瓦楞纸板或钙塑板等材料制作。瓦楞纸箱技术要求按GB6543或GB5033的规定,钙塑瓦楞纸箱技术要求按GB6980的规定执行。外包装的尺寸应按GB4892 第2.1.条表3所列的基本尺寸选择制造,其容积应足够大,使仪器放在箱中其周围能塞人足够的防震材料。被包装的仪器在包装容器内不应产生松动、碰撞或转动。5.4 包装箱外表面应有小心轻放、向上、怕潮、堆码极限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图示标志、标志的尺寸和颜色按GB191第1章、第2章的规定执行。5. 5 包装箱外

5、表面应有仪器型号、名称、商标、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箱的外径尺寸长宽高(cm)=体积(cm3汀,毛重、净重(单位Kg)等标志。5. 6 为了便于运输,仪器包装可以一台一箱,也可以小包装外有大包装,大包装箱外应标出每箱台数。5.7 当产品分多箱包装时,随机文件应放人主机箱内,主机箱上标明有几个附件箱,附件箱应标明之一、之二.。5.8 外包装应足够牢固,井具有防雨性能,纸箱表面应涂防潮涂料,包装的封口和捆扎应符合GB 9174第2.8条的要求。6 运输6.1 运输应尽量避免用无减霹器的交通工具运输。6.2 严禁与化学药品或潮湿物混装。6.3 不得用敞车运输,必须敞车运输时,一定要用苦布覆盖。6.

6、4 应按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作业。6.5 仪器在中转时,应堆放在库房内,临时露天堆放时,必须覆盖苦布,下面垫上不低于20cmlY 0010 90 的衬垫物。7 贮存7.1 仪器人库前,应及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以及内装物有否锈蚀等现象。7.2 贮存电子仪器的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室内温度为一10C十40C、相对湿度不大于90%,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气体。仇3需要防潮付包装件应放在离地面30cm以上,距墙面40cm以外的料架上。放置包装件的料架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7.4 已开箱的电子仪器,存放时间满6个月,应拿出通电一次,历时约1个小时。,7.5 本标准规定的包装件,自包装之日起有效期一般为18个月,到期前应及时周转发货。如已超过期限,应开箱将仪器逐台检验,合格之后才能发货。42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杭州市教学仪器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董服伺张昌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JY教育行业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