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40 V 54 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4021 -2006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应急系统配置和技术要求Civil aviation air traffic control automation emergency system configuration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 2006-08-24发布2006斗2-01实施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MH/T 4021-2006 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和缩略i吾. . . . I 3. 1 定义.,.,.1 3. 2 缩略语. . . . .
2、 .t. I . . I . . . . I . . . . . . . . . 2 4 应急系统的配置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t. . .11. ,.,.I . . . . . . 2 4. 1 总体要求. I . . . . I . I I . . . . . . . . . . . . . . . . . . . . . I . 2 4.2 结构配置.1.1111.2 4.3 席位配置.I . . . . , . .,.,. . .1. ,. . . . .唰.3 5 应急系统的技术性能.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I . . . . . . . . . . . . I . . . . . . . . . . . . . . . . . . . 3 5.1 功能. . . . . . . . . . . . . 3 5. 2 技术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I . t 0- . . 9 6工作环境. . . . . , . . . . , . . . .四前言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MH/T 4021-2006 本标
4、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敏、时建华、杨晓嘉、刘卫东、霍振飞、钟琦、秦晋。T 范围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应急系统配置和技术要求MH/T 4021一-2006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应急系统(以下简称应急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的各类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应急系统的规划、设计、制造和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住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
5、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MH 4011 飞行进程单MH/T 4007 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电报格式MH/T 4008 空管雷达及管制中心设施间协调移交数据规范MH/T 4012 空中交通管制雷达标牌中国民用航空二次雷达代码使用管理规定ICAO Doc4444-ATM/501 空中规则和空中交通服务ICAO AAPO ASIA/PACIFICREGIONAL INTERFACE CONTROL D二VMENTCICD) FOR ATS INTERFACILITY DATA COMMUNICATIONS (AIDC) 3 术语、定义和缩畸语3. 1 定义下列术语
6、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1 民航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应急系统civil aviation air traffic control automation eme咆;encysystem 当民航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主用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时,用于实施应急管制任务的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3. 1. 2 大型民航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应急系统large-size civil aviation air traffic control automation eme咆encysystem 设计雷达管制席位数量不低于16个的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应急系统。3. 1. 3 中小型民航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应
7、急系统medium&small sized civil aviation air traffic control automation emergency system 设计雷达管制席位数量低于16个的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应急系统。3. 1. 4 2D(x,y)航路分析en-route analysis 根据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编组15的航路信息,分析飞行路径中速度和请求飞行高度等内容,将航路、MH/T 4021-2006 航段转换为航路点,并自动分配SIDC标准仪表离场)或STAR(标准终端进场)。3. 1.5 3D( x, y ,t)剖面计算3D profile calculation 收到实际
8、飞行高度和计划允许飞行高度后,根据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编组15的信息确定飞行高度;前推和后推剖面计算;确定经过的内部扇区、相邻扇区,以及飞行数据区和飞行计划系统区的进入和飞出点。3. 1. 6 4D(x,y,t,t)剖面计算4 D profile calculation 利用真空速和高空风计算飞行计划的3D剖面所有点的预计飞越时间。3. 2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AF寸Naeronautical fixed 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 AIDC A TS inter-facility data communications FPL f1 ight plan GPS
9、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RIB grid binary HDLC high-level data link control MTBF 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 SPI special position identification 岱,Rsecondary surveillance radar 4 应急系统的配置4. 1 总体要求航空固定通信网络空中交通服务设施间的数据通信飞行计划全球定位系统网格气象数据高级数据链路控制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特殊位置识别二次监视雷达4. 1. 1 系统应采用开放式的系统结构,可进行席位的扩充和功能的升级。4.
10、 1. 2 系统应采用商业货架产品,冗余的硬件结构,无单故障点。4. 2 结构配置4. 2. 1 系统网络结构系统应采用冗余网络结构,可配置为两个对等的工作网。4. 2. 2 系统处理机4. 2. 2. 1 应急系统处理机应采用高性能、高可靠性的主流处理机。4. 2. 2. 2 大型应急系统的雷达数据处理机、飞行数据处理机应采用最低为64位的处理机;系统其他处理机应采用最低为32位的处理机。4.2.2.3 中小型应急系统的处理机应采用最低32位的处理机。4.2.2.4 应急系统雷达数据处理、飞行数据处理、记录回放处理等部分应采用现机热备份。4.2.3 系统操作系统4. 2. 3. 1 大型应急
11、系统可采用UNIX,LINUX等操作系统。4. 2. 3. 2 中小型应急系统可采用UNIX、LINUX、WINDOWS等操作系统。4. 2.4 系统显示器4. 2. 4. 1 系统飞行态势显示器应采用分辨率不低于1600X1 280,显示屏幕对角线不小于53.34cm (21 in)的显示器或与主用系统共用显示器。4. 2. 4. 2 系统用于显示飞行数据的显示器应采用分辨率不低于1280X1 024,显示屏幕对角钱不小于43. 18 cm(l7 in)的显示器或与主用系统共用显示器。4. 2. 4. 3 系统用于技术管理的显示器应采用分辨率不低于1280 X 1 024,显示屏幕对角钱不小
12、于43. 18 cm(l7 in)的显示器或与主用系统共用显示器。2 MH/T 4021-2006 4. 3 席位配置4. 3. 1 主任管制席4. 3. 1. 1 应急系统主任管制席应配置雷达数据显示处理机。4.3.1.2 应急系统主任管制席应配置飞行态势显示器或者与主用系统共用显示器。4. 3. 1. 3 应急系统主任管制席应按主用系统主任管制席位数量1: 1配置。4. 3. 2 管制席位4. 3. 2. 1 应急系统管制席位应配置雷达数据显示处理机。4. 3. 2. 2 应急系统管制席位应配置飞行态势显示器或者与主用系统共用显示器。4. 3. 2. 3 应急系统主用管制席位应按管制中心管
13、制扇区数量1: 1配置,同时按管制扇区数量3: 1配置备份管制席位。4. 3. 3 飞行数据操作席4.3.3.1 应急系统飞行数据操作席应配置飞行数据显示处理机及资料打印机。4. 3. 3. 2 应急系统飞行数据操作席应配置飞行数据显示器或者与主用系统共用显示器。4. 3. 3. 3 应急系统至少应配置一个飞行数据操作席。4. 3. 4 技术管理席4. 3. 4. 1 应急系统技术管理席应配置系统监控管理处理机及资料打印机。4.3.4.2 应急系统技术管理席应配置系统监控管理显示器或者与主用系统共用显示器。4.3.4.3 应急系统技术管理席应按主用系统技术管理席位数量1: 1配置。5 应急系统
14、的技术性能5. 1 功能5. 1. 1 总体要求5.1. 1. 1 应急系统应具备与主用系统数据同步功能,使有关数据一致,并应能显示出不同数据的状态。5. 1. 1. 2 应急系统应支持对各类雷达数据、各类AFTN电报以及AIDC电报的处理。5. 1. 1. 3 应急系统应支持在全功能能力下的主、备处理机、双运行网的工作方式。5. 1. 1.4 只有在主处理机的硬件或软件发生故障或人工发送转换指令时,应急系统的处理机才应进行相应主备切换。在主备切换过程中,应急系统不应丢失任何数据,不应引起其他部分设备工作异常或设备的重新配置。当主处理机故障时,应急系统在没有操作人员干预的情况下自动地转换到备份
15、处理机上工作。5. 1. 1. 5 应急系统应具有在钱自检能力,能监测系统模块和系统外部接口。5. 1. 1. 6 应急系统应支持外接GPS时钟和接收主用系统的时钟信息两种方式,实现全系统对时和与主用系统时间同步。5. 1. 1. 7 应急系统应具有友好的人机界面,使技术维护人员及管制员方便地进行维护和操作。5. 1. 1. 8 应急系统不应采用和主用系统同一的应用软件系统。5. 1. 1. 9 应急系统应满足主用系统应急时相关要求,至少应具备以下功能:一一与主用系统共事或采用独立的显示器、鼠标、键盘,并可实现实时切换;一一在所有雷达数据据中断时保存航迹的最后屏幕位置,并维持该图像显示;一一雷
16、达标牌除符合MH/T4012标准要求外,还可同时提供航班呼号和二次代码;一一能处理主用系统输出的系统航迹;一一大型应急系统至少设置一台独立运行的工作终端,用于监视应急系统与主用系统同步运行情况。5. 1. 1. 10 应急系统的应用软件宜与硬件设备相对独立。5. 1. 1.刊应急系统应使用相对独立的信息源。3 MH/T 4021 2006 5. 1. 2 雷达散据处理功能5. 1. 2. 1 雷达数据处理宜采用点迹融合多雷达处理或航迹融合多霄达处理方式。5. 1. 2. 2 应急系统应能处理一次雷达、二次雷达、一、二次组合霄达点迹数据(包括经平滑处理的点迹和未经平滑处理的原始点迹)。6.1.2
17、.3 应急系统应能处理一次雷达、二次霄达、一、二次组合霄达航迹数据(包括经平滑处理的航迹和未经平带她理的原始航迹)。5.1.2.4 应急系统应能处理一次雷达、二次雷达、一、二次组合雷达点航迹数据(包括经平滑处理的点航迹和未经平滑处理的原始点航迹。5. 1. 2. 5 应急系统应能处理正北信号、扇区信息、测试目标数据等各类数据信息,以用于相应的雷达数据处理和作为判断雷达线路、雷达信号质量的依据。5. 1. 2. 6 应急系统应能处理符合MHjT4008要求的雷达数据格式信息,至少应能处理在用的ASTERIX、TOSHIBA、SIMENS、ALENIA的N1P2等数据格式信息。6.1.2.7 雷达
18、数据处理应具有时标处理功能。6. 1. 2. 8 雷达数据处理应具有异常数据处理功能,当所接收的雷达数据报文数量、长度、格式出现异常时,对其进行处理和过擂。5. 1. 2. 9 应急系统应具有霄达信号状态管理和控制功能,至少应包括z一一设置雷达不可用标准,当雷达不可用时,自动停止输入该路雷达数据,系统监控功能发出告警(声音、相关红色提示); 一一当停止输人的某路雷达数据可用后,发出相关提示;一一接收和执行人工操作方式的某路雷达数据输人和停止输入指令。5.1.2.10 应急系统应具有过载处理功能。对雷达数据流量进行监控,依据系统性能参数,过载时产生可接受的世出,井向系统监控功能发送告警信息。6.
19、1.2.忖应急系统应支持单路双通道的雷达数据输人,并具有比选功能。比选时评价质量的项目至少应包括:一一校验码检查;一一雷达报文必备项丢失和格式正确性检查;一-雷达正北报及扇区报连续性检查;一一己跟踪雷达航迹连续性检查;一一雷达自选报告的出错事件。5. 1. 2.12 应急系统应能通过自动处理气象信息和人工输入进行QNH数据更新、QNH分区处理、高度层和高度转换处理。5. 1. 2.13 在多雷达覆盖区内,单个雷达故障不应影响多雷达目标在雷达显示器上的连续显示,不应对系统产生任何功能影响。6. 1. 2. 14 应急系统在接收到二次A模式代码为7500.;7600、7700时,应向管制员提供声音
20、和视频告誓,标牌信息应符合MHjT4012的规定。5.1.2.15 应急系统应具备SPI码的管理和处理能力。5. 1. 2.16 应急系统至少应具备SSR代码管理、高度管理、航迹质量管理、航迹取消等航迹管理功能。5. 1. 2.17 多雷达处理应采用主、备处理机运行模式。主、备处理机切换时,系统显示的系统航迹应连辑。主、备处理机应能自动切换和人工切换。5. 1. 3 雷边航遮与飞行计划相关功能5.1.3.1 应急系统应具备雷达航班与飞行计划自动相关的功能。应急系统应能从主用系统的系统航迹中提取相关信息,保持与主用系统的)致和同步。5. 1. 3. 2 应急系统在实现系统航迹和飞行计划相关时,应
21、考虑SSR代码、位置等多种匹配因素,实现MH/T 4021-_ 2006 正确的自动相关。5. 1. 3. 3 应急系统应具有自动相关保持功能,当不再符合相关保持规则、去相关发生时,能自动解除相关。5. 1. 3. 4 应急系统应自旨在航迹SSR代码与飞行计划内的SSR代码一致时实现人工相关。5. 1. 3. 5 应急系统应具有人工去相关的功能。已进行人工去相关的飞行计划不应再与原航迹自动相关。5. 1. 4 告警功能5. 1. 4. 1 短期冲突告警5. 1. 4. 1. 1 应急系统应具有短期冲突告警功能。5.1.4.1.2 应急系统应记录所有与短期冲突告瞥相关的数据信息。5. 1. 4.
22、 2 最低安全高度告蕾5.1.4.2.1 应急系统应具有最低安全高度告警功能。5, 1. 4. 2. 2 应急系统应记录所有与最低安全高度告警相关的数据信息。5. 1.4. 3 危险区(禁区、临时危险区)僵入告警5. 1. 4. 3. 1 应急系统应具有当前模式和推测模式的危险区(禁区、临时危险区侵人预警和告警功能,并能设置和调整向前看时间。5. 1. 4. 3. 2 危险区(禁区、临时危险区侵入告警应具有设置告警方式、打开和关闭告警等管理功能。5. 1. 4. 3. 3 危险区(禁区、临时危险区侵人告警输出信息应完整,应包括系统航迹的呼号(未相关时为二次代码)、区域标识等。5. 1. 4.
23、3. 4 应急系统应记录所有与危险区(禁区、临时危险区)侵人告警相关的数据信息。5. 1. 4. 4 重复二次代码告菁5. 1. 4. 4. 1 应急系统应具有重复二次代码告警功能。5. 1. 4. 4. 2 应急系统应在自动相关处理时进行重复二次代码的检查,即当两个或多个飞行计划均满足与同一个航迹相关的条件,或者一个航迹满足与一个飞行计划相关的条件,而该飞行计划已相关于另一航迹时,应向管制员发出重复二次代码告警。5.1.5 飞行数据处理功能5. 1. 5. 1 应急系统应能自动处理:一-MH/T4007规定的空管固定格式报如一-AIDC协议报文;一一气象报文(METAR、SPECI、TAF)
24、。5. 1. 5. 2 大型应急系统应能自动处理GRIB报文。5. 1. 5. 3 在处理MH/T4007规定的空管固定格式报文时,应急系统应能自动或手动发送、自动接收飞行动态类固定格式电报,自动处理飞行计划和有关变更类电报和协调类电报,告警提示紧急电报和补充电报。5. 1. 5. 4 当收到错误的或不完整的A阿N报文时,应急系统应有一定的容错能力,并能将不能自动处理的报文发送到指定的席位。报文数据处理流程应符合MH/T4007、MH/T4008和ICAODoc4444-ATM/501的规定。5. 1. 5. 5 应急系统在建立和修改飞行计划时,应检查飞行计划和报文语法和语义的正确性。5. 1
25、. 5. 6 飞行数据处理语义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一-SSR代码与SSR设备类型相符;一一航空器机型为现有的航空器类型,并且高度和速度相匹配一一尾流种类与航空器性能相符;一一巡航速度与航空器性能相符;5 MH/T 4021-2006 一一飞行高度低于航空器最大性能高度;一一经纬度表述格式一致;一一在飞行数据区飞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一一具有必备的EET时间。5. 1. 5. 7 飞行数据处理应具有确认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编组15的有效性、正确性和唯一性的航路有效性检查功能。5. 1. 5.8 飞行数据处理应能通过自动和人工的方式生成飞行计划。应能根据空管固定格式报文FPL和CPL自动生成飞行计划,通
26、过模板方式人工生成飞行计划,并进行必备的语法和语义检查。5. 1. 5. 9 应急系统内飞行计划的生命周期至少应包含以下状态或类似的状态z-一一非激活状态;一一预激活状态;一一悬挂状态;一一激活状态;一一中止状态;一一结束状态。5. 1. 5.10 应急系统应具有备份历史飞行计划记录的功能。5.1.5.刊应急系统应具有内部协调功能和外部协调移交功能。5. 1. 5. 12 应急系统的内协调功能至少应包括:一一应急系统内席位间的自动移交;一一应急系统内席位间的屏幕移交;一一席位对已被其他席位管制或未被其他席位管制的航迹实施屏幕接管。5. 1. 5. 13 应急系统在外部协调移交时,应支持AIDC
27、协调移交协议,使用符合ICAOAAPO ASIA/ PACIFICREGIONAL INTERFACE CONTROL DOCUMENT (ICD) FORATS INTERFACILI TY DATA COMMUNICATIONS (AIDC)标准规范,自动传输、接收和处理AIDC电报;应能实现AIDC协议下的管制移交功能,支持点对点通信方式和AFTN报文通信方式,并可选通用的多种物理接口方式。5. 1. 5. 14 应急系统应具有根据当前的飞行计划数据通过3D模型的经度或纬度计算各飞行计划轨迹,推算经过每个功能扇区的边界时间,并计算相应的移交协调时间的功能。5. 1. 5. 15 应急系统
28、应具有通过多边形和高度层定义基础空间管理整个系统空域的功能。5.1.5.16 应急系统应能以自动和人工方式修改飞行计划。5.1.5.17 应急系统应能通过系统航迹的全标牌、雷达或飞行计划航迹、飞行计划窗口人工修改飞行计划。5. 1. 5. 18 应急系统应在收到民航固定格式电报、AIDC报文、雷达数据处理功能自动位置报告后自动修改相关的飞行计划,并重新进行相关计算,更新飞行计划相关数据。5.1.5.19 应急系统应具有进程单处理功能。其处理进程单的工作方式应与主用系统的一致,采用电子进程单或打印纸进程单。5.1.5.20 应急系统在采用纸进程单方式时,应能自动或手动打印飞行进程单,并能自动分配
29、到相应的扇区席位飞行进程单格式应符合MH4011的要求,并能根据用户要求进行修改。应急系统应能对指定时间段的飞行进程单进行人工打印。5. 1. 5. 21 应急系统在采用电子进程单方式时,应能通过选择状态和航路进行电子进程单的显示,并根据有关内容排序;应能在电子进程单上修改相关数据,输入全局信息,并在相关席位进行显示o电子进程单应能按功能扇区进行自动分发。系统应能以人工方式在强制进程单窗口上显示其他功能扇区的进程单。MH/T 4021一-20065. 1. 5. 22 应急系统在计算飞行计划的轨迹时,应具备2D(x,y)航路分析和3D(x,y,。剖面计算的功能。5. 1. 5. 23 大型应急
30、系统在进行飞行计划的轨迹计算时,应具备4D(x,川岛。剖面计算的功能。5. 1. 5. 24 应急系统应具有二次代码的管理功能,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二次霄达代码使用管理规定。本管制区激活的二次代码不应重复。5. 1. 5. 25 应急系统应能自动分配和管理本管制区的二次代码资源,按一定规则进行分组管理。5. 1. 6 人机界面功能5. 1. 6. 1 应急系统的人机界面宜与主用系统界面和操作保持一致。5. 1. 6. 2 应急系统的人机界面应能完成以下席位任务:一一主任管制席位;一一管制席位;一-飞行数据操作席位;一一技术管理席位。5.1.6.3 主任管制席位至少应能:一一负责管制方面的系统设置
31、;一一大型应急系统可依据飞行员报告修改高空风信息;一一设置二次代码的分配;一一修改扇区分配(包括设置扇区分组设置); 一一管理QNH;一一确定各功能扇区是否自动移交;一一对每个席位进行告警设置(短期冲突告警、最低安全高度告警、危险区侵入告瞥、临时危险区侵人告警等); 一一打开或关闭系统某些功能(存储或调人所有飞行计划、打印纸进程单等); 一一完成管制席位的任务。5. 1. 6. 4 管制席位至少应能:一一负责管制分配到本席位的航空器;一一依据当前的扇区设置,负责一个或多个功能扇区;一一唰管理进入本扇区的飞行;一一一协调飞人和飞出管制扇区的航空器;一一提供飞行情报、其他信息和告警服务;一一编制和
32、安排相关的计划;一一检查请求的飞行计划进入情况,确定潜在的冲突;一一对特定的主要点安排飞行队列;m一一确定管制的扇区出口的运行情况;一一建立和修改非激活状态的飞行计划。5. 1. 6. 5 飞行数据操作席位至少应能:一一处理AFTN或其他外部接口的空中交通管制报文包括非标准报的处理和非自动处理流程报文ha一一通过AFTN或其他外部接口准备和发送空中交通管制报文;一一建立和修改非激活状态的飞行计划。5. 1. 6. 6 技术管理席位至少应能:一一集中监视和控制系统。监视的内容至少包括:雷达接口状态、其他外部接口、工作站操作模式、各设备的工作状态、容量门限值及利用情况、重要的系统事件;控制的内容至
33、少包括:启动和退MH/T 4021-2006 出应用系统、启动和退出单个设备、冗余设备和通道切换等;一一对系统及系统设备、部件的配置状态和工作状态进行在线显示和管理,也能进行离线管理。6. 1. 7 记录固股功能6. 1. 7. 1 记录固放应24小时无间断记录与空中交通管制相关的数据。6. 1. 7. 2 记录回放应在不影响应急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重放。6. 1. 7. 3 记录数据应能存储在系统内,在可移动的介质上自动或人工记录、转存所有的数据或指定时间段的数据。5. 1. 7.4 记录数据应能通过介质长期保存。5. 1. 7.5 主、备记录设备应记录同样的数据。5. 1. 7. 6
34、记录的霄达数据至少应包括本地航迹、系统航班、本地航迹与系统航迹关联的信息、系统航迹与飞行计划相关的识别信息、系统所要求的各类告警及相关信息。5.1.7.7 应急系统记录的飞行计划数据至少应包括实际的飞行数据、最终飞行数据、出错的飞行计划、外部悄息和各种报文等相关的信息。5.1.7.8 应急系统应记录操作员的命令结果以及操作员的标识和飞行计划修改的错误信息等。5.1.7.9 应急系统应记录管制员的屏幕设置、席位的图形数据、设备的运行和技术状况、网络和接口的运行和技术状况等。5. 1. 7.10 应急系统应持续记录数据,所记录的信息应标注日期并打上时标。在出现系统无法记录或记录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自动
35、告瞥,并将告警传送到系统监控功能。5. 1. 7.刊应急系统应支持交互式回放和自动式回放。回放时,可根据要求选择回放模式。5. 1. 7. 12 应急系统应具有选择回放模式、回放速度、开始、暂停、继续、停止、快进、快退等回放控制功能。因放时,显示的日期和时间应与记录的日期和时间同步。5. 1. 7.13 在自动式回放时,应能重现席位当时的显示状态和当时管制员在该席位的操作自5. 1. 8 系统接口要求6. 1. 8. 1 应急系统接口所使用的物理接口和协议应符合工业标准和通用标准,支持与民航提供的外部接口和相关的现用系统互联。5. 1. 8. 2 应急系统至少应具有雷达数据输人接口、主用系统的
36、系统航迹输入接口、AFTN接口、AIDC自动管制移交的接口。5. 1. 8. 3 大型应急系统应具有GRIB接口。5. 1. 8. 4 应急系统雷达数据输入接口应支持双通道,接口类型应至少支持RS422和RS232两种同步方式。6. 1. 8. 5 应急系统的QNH输入接口应支持AFTN电报的METAR、SPECI方式和QNH异步串行接口方式。异步串行接口应支持两组输入,并支持RS422和RS232两种类型。5. 1. 8. 6 应急系统应支持主用系统的系统航迹输人。大型应急系统航迹输入接口应能支持X.25通信协议。6. 1. 8. 7 应急系统综合航迹数据输出接口应支持传输规程为HDLC的R
37、S-232同步接口方式。大型应急系统的系统综合航迹数据输出接口应能支持正25通信协议方式。数据格式应符合MH/T4008和相关标准。系统综合航迹数据输出接口至少应提供两个输出口,显示中心点及显示区域可由用户在覆盖区内设置。5. 1. 8. 8 应急系统的AFTN接口应能同时支持只收不发和可收可发的方式,并能根据需要人工切换。6. 1. 8. 9 应急系统的AIOC接口应能支持专线方式和AFTN方式。格式应符合ICAOAAPO ASIA/PACIFICREGIONAL INTERFACE CONTROL DOC(瓜在ENT(ICD) FOR ATS INTER FACILITY DATA)1V捉
38、刀VICATIONS(AIDC)的要求。8 5.1.9 军兢监控功能5. 1. 9. 1 应急系统至少应具备下列系统监控功能:一-报告设备和接口工作状态与错误;一一监控和报告节点状态变化;一一监控网络和处理机的工作状态;一一报告软件状态变化;一一传送应用程序的错误捎息;一一处理控制命令z一一确认处理机的有效性;-一一控制外部接口z一一产生必要的各类告警(如声音、颜色等)。5. 1. 9.2 应急系统应能存储相关的监控信息。5. 1. 10 离钱数据管理功能MH!T 4021-20日65.1.10.1 离钱数据管理应为应急系统提供必备的各类信息和数据准备,提供数字化的管制和空域环境口5.1.刊.
39、2 离钱数据管理至少应包括离钱数据管理工具、离钱数据的备份和调人、离线数据分发和管理维护。5. 1. 10. 3 离钱数据管理在对运行数据和系统参数配置数据进行设置和编墙时,应进行相关数据的合挂性检查。5.1.10.4 离钱数据管理功能在进行数据准备时,应具备提供各类禁区和告警区、扇区、QNH区、各类背景固的图形显示和图形rr印功能。5. 2 技术指标5. 2. 1 系统设计窑量系统设计容量技术指标不应低于表1所列数值。表T菜就设计窑量技术指标指标名称大型应急系统中小型应急系统系统覆盖班固4096 kmX4 096 km 2048 kmX2 048 km 最大扇区数24个B个最大席位数48个1
40、6个同时管制航空器数1024个512个各类限制区128个64个最大相邻AIDC管制区20个10个5. 2. 2 系统时间性能参数系统时间性能参数不应低于表2所列数值。9 MH/T 4021斗2006表2系统时间性能参数性能参数名称大型应急系统中小型应急系统雷达数据处理平均故障问睛时间CMTBF)100000 h 100000 h 单台工作站平均故障问隔时间(MTBF)10000 h 10000 h 5.2.3 霄达数据处理性能指标雷达数据处理性能指标中,误差指标应低于表3所列数值,其他指标不应低于表3所列数值。表3雷达数据处理性能指标雷达数据处理性能指标名称大型应急系统直线飞行200 m 航空
41、器位置均方根误差转弯飞行450m 航空器位置最大误差(99%)直线飞行500 m 转弯飞行1100 m 同时存在的最大系统航迹数1024个最大雷达输人数32个可处理每部雷达每次扫描的最大400个点迹9.x;航迹数系统融合航迹刷新周期4 s 5.2.4 飞行数据处理功能容量飞行数据处理功能容量不应低于表4所列数值。表4飞行数据处理功能容量飞行数据此理功能容量大型应急系统最大飞行计划数8000个散活的最大飞行计划1000个5.2.5 记录和国放功能窑量记录和回放功能容量不应低于表5所列数值。表5记录和回烛功能窑量记录和回放功能容量大型应急系统系统内数据保留的最长期限30 h 记录历史飞行计划和AF
42、TN报文3个月重放记录介质时间24 h 8 工作环境6. 1 应急系统的工作环境应与主用系统的工作环境一致。6.2 应急系统应采用与主用系统电帽、相对独立的电瓶。10 中小型$i.急系统200 m 450 m 500 m 1100 m 512个12个200个4 s 中小型应急系统3000个500个中小型应急系统30 h 3个月24 h COON-RO寸吃ZE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应急系统配置和技术要求MH/T 4021-2006 骨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商大街16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2103210传真,010-62183872http./www.kjpbooks.co肌cn科学普及出版社发行部发行北京长宁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开本,880毫米X1230毫米1/16 印张,1.25 字数,32千字2006年9月第1版2006年9月第1次印刷印数.1-500册定价,20.00元统一书号:175046 1011/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