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60.40 B 9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1135一2006植保机械安全认证通用要求Plant protection machine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certification 061030000106 2006-07 -10发布2006-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NY 1135-2006 前言本标准4.2.2、4.2.6和第5、6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他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从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两个方面对植保机械产品安全认证提出了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
2、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山东华盛农业药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伟、王忠群、冯发超、张士志、张晓晨、周云舞、严荷荣。I NY 1135-2006 植保机械安全认证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植保机械安全认证的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审核程序、审核方法以及评价准则。本标准适用于植保机械产品安全认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3、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9480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GB 10395.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1部分:总则GB 10395.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6部分:植物保护机械GB 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GB/T 18678植物保护机械农业喷雾机(器)药液箱额定容量和加液孔直径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JB/T 666
4、1 喷雾器JB/T 7723.1 背负式喷雾喷粉机技术条件JB/T 7875 植物保护机械术语NY/T 508 背负式动力喷雾机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了下列术语和定义。3.1 例行检验routine t创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3.2 确认检验m町ancetest 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4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4.1 标识4.1.1 产品标识内容应清晰可见,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 制造厂或供应商名称、商标;b) 名称和型号;c) 主要技术参数(额定容量、工作压力等); d) 生产日期和销出厂编号;
5、NY 1135-2006 巳)厂址、电话。4.1.2 机动产品应有标牌,并牢固地固定在机具的明显位置上,内容至少应包括4.1.1中a)、b)、c)中所列内容。4.1.3 拖拉机配套的喷杆式喷雾机、担架式机动喷雾机和背负式机动喷雾机动力输入连接装置处应标出机具的额定转速及转动方向。4.2 药液箱性能及可靠性4.2.1 药液箱盖联接牢固,密封可靠。便于打开,确保药液箱盖不会出现意外松动或开启现象。在操作者给药液箱加液时,应能直接看到液面指示值。4.2.2 药液箱的额定容量和加液孔直径应符合GB/f18678的规定。4.2.3 药液箱加液口应至少设置二级以上过滤装置,末端网孔最大尺寸应小于0.7mr
6、no 4.2.4 承受压力的药液箱应符合GB10395.6的规定。4.2.5 药液箱应能在不使用工具和不污染操作者的情况下,方便、安全排空。其残留量应不大于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规定值。4.2.6 药液箱额定容量不小于800L的喷杆式喷雾机应配备机械式加液装置。4.2.7 背负式喷雾喷粉机药液箱总成气密性应符合GB10395.6的规定。4.2.8 倾斜试验:向喷雾器药液箱中注人其额定容量的清水,盖紧药液箱盖,将药液箱分别向前、后、左、右方向倾斜450,在每个位置分别停留10s,观察有无渗漏现象。4.2.9 坠落试验:试验用水温度应在20C土5C范围内。木板规格为边长0.9m的正方形,厚0.05m,
7、 材质坚硬,表面平坦。药箱底水平向下,在自由状态F坠落于木板上。坠落应进行三次,观察药液箱有无破裂和渗漏现象。试验时注意安全防护。a) 背负式喷雾器:拆除喷射部件、空气室及药液箱上、下夹环,堵死出水口。药液箱内注人额定容量的清水,药液箱底面距离木板的高度为1.0m士0.05m。b) 压缩式喷雾器:拆除喷射部件,在出水口处加装三通管,用于向药液箱内充气和测量压力,药液箱内注入额定容量的清水,并充气至最高工作压力,药液箱底面距离木板的高度为0.6m土0.05 m。4.3 整机及承压部件耐压性4.3.1 喷雾器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喷雾5min,应无渗漏现象O4.3.2 空气室(包括压缩喷雾器的药液箱)耐
8、压性能应符合GB10395.6的规定。4.3.3 喷射部件(喷杆、胶管、开关等)和承压管路在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手动喷雾器为2.5倍)下,保持1min,不允许出现破裂、渗漏等现象O4.3.4 压缩式喷雾器的安全阀,应符合GB10395.6的规定。4.3.5 配带液泵的机动喷雾机应设置限定工作压力安全装置。安全装置不允许被旁通,从安全装置泄出的药液应当能安全排放。其工作压力应符合GB10395.6的规定。4.3.6 动力喷雾机及其液泵的调压阀应符合GB10395.6的规定。4.4 安全防护装置4.4.1 背负式喷雾喷粉机风机进出口防护罩的尺寸和安全距离应符合GB10395.1的规定。当因结构
9、等原因而无法保持上述安全距离时,为防止意外伤害,必须在紧靠进出口处设置警告标志。4.4.2 背负式喷雾喷粉机的外露旋转部件、起动轮及高温部件排气管应设防护装置。其装置应安全可靠,不得自动脱落或开启。4.5 凤机叶轮超转速试验背负式喷雾喷粉机风机叶轮超转速试验应符合GB10395.1的规定。2 NY 1135-2006 4.6 压力表(压力计)配带液泵的机动喷雾机应装备压力表,其安装接口处不应发生泄漏。4.7 喷杆及辅助装置喷杆式喷雾机在折叠喷杆时,不应给进行喷雾作业人员带来危险,其喷杆折叠机构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10395.6的规定。4.8 软管标志软管上应有永久性标志,标明制造厂和最大工
10、作压力。4.9 软管接头软管接头应符合GB10395.6的规定。4.10 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应符合GB10395.6的规定。4.11 背负式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耳旁噪声背负式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耳旁噪声应分别符合JB/f7723.1和NY/f508的规定。4.12 安全标志对操作者有危险的部位,应固定永久性的安全警告标志。至少应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的油箱、风机进出风口、无防护装置的排气管等部位应有永久性安全警告标志;背负式喷雾器的外置空气室安全水位线部位应有永久性的安全警告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B10395.6的规定。4.13 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根据GB/f94
11、80编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 机具主要技术参数;b)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及安全警告符号的说明;c) 机具工作原理图或零部件分解图;d) 正确操作的步骤及日常保养、清洗和安全处理清洗液的方法;e) 减压方法(特别是手动操作的喷雾机或喷雾器); f) 使用不同喷头时,喷雾喷粉机(器)的调整方法说明;g) 处理农药时,应当遵守农药生产厂所提供的安全指示;h) 禁止使用特殊的工作液;i) 折叠喷雾机喷杆时,挤夹点和剪切点处的危险性;j) 制造厂或供应商名称、地址及电话。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5.1 总要求工厂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5.2 职责和资源5.2.1 工厂应规定与产
12、品质量有关的各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并在工厂的最高管理层成员中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 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b) 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c) 建立形成文件的程序,确保认证证书、标志的正确使用,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认可,不加贴认证标志;d) 负责与认证机构的沟通、联络。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3 NY 1135-2006 5.2.2 工厂应提供并有效管理以下资源:a) 生产和检验必需的设施;b) 具备相应能力的设计、生产和检验人员;c) 适宜产品生产、检验和储存的环境。5.3
13、文件和记录5.3.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a) 本标准要求形成文件的程序、标准、规范等;b) 工厂为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所需的文件。5.3.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a) 在文件发布和更改实施前由授权人批准,以保证其适宜性;b)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以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c) 在使用场所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5.3.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贮存、保管、保存期和处理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建立并保存本标准所要求的质量记录,以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5.4
14、 产品设计5.4.1 产品设计输出文件应能提供用于采购、生产和服务的必要信息,至少包括以下文件:a) 产品标准或类似的文件;b) 产品总装图、附录B所列关键件的生产用图;c) 外购外协件明细表;d) 产品使用说明书。5.4.2 产品标准或类似的文件应覆盖且不低于本标准和有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5.4.3 工厂对重要的设计结果应进行必要的评审、验证和确认。5.4.4 工厂对涉及产品安全和使用性能的设计更改应予以控制,应建立并保持产品的关键件和材料(见附录B)、结构变更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在更改实施前应进行必要的评审、验证,并经授权人批准。认证产品的变更(包括关键件及材料、产品结构、主要技术规格等)
15、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5.4.5 工厂应保存设计评审、验证、确认和更改的适当记录。5.5 采购和进货检验5.5.1 工厂应制定关键件和材料(见附录B)的供方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方具备相应的能力。程序应包括对提供关键件和材料的供方的选择、评定和再评定的准则。5.5.2 采购资料应清楚地说明拟采购产品及要求,采购文件应由授权人审批。5.5.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方提供的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关键件和材料满足规定要求。5.5.4 进货检验或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的检验项目、抽样方案及检验频次应根据采购产品的质量要求、对最终产品的影
16、响程度以及供货质量状况确定。工厂对所采购的关键件和材料,每年至少应进行二次确认检验。5.5.5 进货检验、确认检验可由工厂或供方进行。当由供方检验时,工厂应在采购文件中对供方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并进行适当的验证。5.5.6 工厂应保存供方选择、评价以及进货、确认检验的适当记录。4 NY 1135-2006 5.6 过程控制及检验5.6.1 工厂应识别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生产工序,并使之受控。应确保:a) 制定并有效执行适宜的工艺文件;b) 使用适宜的生产、检测设备;c) 必要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5.6.2 当关键生产工序的结果不便于或不能被其后续的检验加以验证时,工厂应
17、对这样的过程在实施前对其能力进行确认,以确保过程的结果符合要求。5.6.3 适宜时,关键工序的控制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5.6.4 工厂应在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建立并保持过程检验及自制关键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检验点的设置、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应根据对产品质量特性形成过程、对最终产品的影响程度以及产品质量状况确定。工厂对自制关键件和材料,每年至少进行次确认检验。应保存过程检验的适当记录。5.7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5.7.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形成文件的程序,以验证产品符合本标准及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检验程序应包括检验的项目、方法和判断准则等。例行检验项目、确
18、认检验项日、抽样量及检验频次至少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5.7.2 工厂应保存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适当记录。5.8 检测设备控制5.8.1 工厂应具备进货检验、过程检验、例行检验所需的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应具备检验、试验所要求的能力。5.8.2 工厂应对检测设备按规定的周期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量值传递应能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无国家校准或检定规程的,应制定至少包括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的校准规程。检测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5.8.3 工厂应建立检测设备台账并保存检定或校准的适当记录。5.9 不合格晶控制工厂应建立并保持不合格品的识
19、别、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和处置的形成文件的控制程序。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不得使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不合格原材料和零部件生产、装配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应保存关键件和材料等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置的适当记录。5.10 服务控制5.10. 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用户意见、投诉处置的形成文件的程序。该程序中有关三包的规定应符合国经贸质1998J123号文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要求。5.10.2 工厂应随机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简明、易懂。5.10.3 工厂应保存用户意见、投诉及处置的适当记录。5.11 内部质量审核5.1 1.
20、 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内部质量审核的形成文件的程序,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性。用户意见、投诉应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5. t t .2 工厂应保存内部质量审核的记录。5.12 包装、搬运和储存包装、搬运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6 评价准则6.1 产品评价5 NY 1135-2006 6. 1. 1 附录A所有检验项目检测结果合格,产品检验通过。6.1.2 产品试验结果有不合格项,允许整改,对不需试验即可验证的不合格项目,进行书面验证;否则进行试验验证。当所有不合格项目验证合格后,产品试验通过;否则,不通过,认证终止。6.2 质量管
21、理体系评价6.2.1 审核结果无不符合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通过。6.2.2 审核结果有少量的一般不符合项,允许整改,书面验证有效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通过;否则不通过。6.2.3 审核结果有一项的严重不符合项或较多的一般不符合项,允许整改,现场验证有效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通过;否则,不通过。6.2.4 审核结果有2项以上(含2项)的严重不符合项,以及不具备基本的生产条件、市场反馈有批量或重大质量事故,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不通过。6.3 综合评价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评价结论均为通过时,产品安全认证判定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6 NY 1135一2006附录A(规范性附录)植保机械产品例行检验俑认检验项目例
22、行确认检验序号检验项目适用机型检验标记最低频次1 产品标识、J、J2台/批所有机型2 药液箱盖连接及密封性、J、J2台/批所有机型3 药液面位置、J2台付比所有机型4 药液箱容量、/2台/年所有机型5 加液口过滤装置、/2台/批所有机型6 压力药液箱限压装置J 、J2台/批压力药箱7 药液残留量、/2台/年所有机型8 药液箱总成气密性、j2台/每批背负式喷雾喷粉机9 药液箱堕落试验、/2台/每批背负喷雾器、压缩式喷雾器10 压力表.J 、/2台/每批担架式喷雾机、喷杆式喷雾机11 限压装置限定压力、J、/2台/每批担架式喷雾机、喷梓式喷雾机12 调压间最大调整压力J J 2台/每批担架式喷雾机
23、、喷杆式喷雾机13 安全阀、/、/2台/每批压缩式喷雾器14 空气室(或压缩喷雾器药液箱)耐压性能、J2台/每批压缩式喷雾器、担架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喷雾器15 手动液泵密封性、/、J2台/每批带液泵的喷雾器16 药液开关耐压性能、/.J 2台/每批所有机型17 药液喷射部件和承压管路系统耐压性能J 2台/每批所有机型18 风机安全防护、/2台/每批带风机的机型19 风机叶轮超速试验J 2台/每年背负式喷雾喷粉机20 噪声、/2台/每年背负式喷雾喷粉机21 安全指示、/、/2台/每批所有机型22 软管标志、/2台/每批带承压软管的机型23 软管接头、J2台/每批带承压软管的机型7 NY 1
24、135-2006 附录B(规范性附录)植保机械关键件和材料清单序号名称适用范围1 汽油机背负式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风机式)2 液泵带液泵的喷雾机(器)3 药液箱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带液泵的喷雾机(器)4 限压安全装置带液泵的喷雾机(小型除外)5 调压阀担架式喷雾喷粉机6 安全阀压缩式喷雾器7 空气室担架式机动喷雾喷粉机、压缩式喷雾器、背负式喷雾器8 风机叶轮背负式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风机式)9 承压管带液泵的喷雾机10 药液开关背负式喷雾喷粉机、担架式机动喷雾喷粉机、压缩式喷雾器、背负式喷雾器11 喷杆带液泵的喷雾机(器)12 喷头带液泵的喷雾机(器)8 NY 1135-20
25、06 附录C(规范性附录植保机械关键生产工序及控制要求序号关键生产工序控制要求a) 制定并有效执行注塑或吹塑工艺卡,工艺卡规定了温度、压力、时间等工艺参数适宜的药液箱及盖、空气室等控制范围,工艺通过了适当的验证;1 注塑或吹塑的有适宜的生产设备和模具,能控制和监视主要的工艺参数;c) 每班批量生产前应进行首件检验;d) 操作人员固定,熟悉工艺要求,掌握设备操作方法a) 制定并有效执行焊接工艺卡,工艺卡规定了温度等工艺参数适宜的控制范围,工艺通过了适当的验证;2 药液箱、空气室等焊接b) 有适宜的设备,能监视主要的工艺参数;c) 有相应夹具保证工件的准确定位;d) 每班批量生产前应进行首件检验;
26、e) 操作人员固定,熟悉工艺要求,掌握设备操作方法a) 制定并有效执行工艺文件;3 安全闽、调压阀的装b) 应逐个对安全阀、调压阀进行调试和检查;配、调试c) 操作人员固定,熟悉工艺要求和操作要领a) 制定并有效执行压铸工艺卡,工艺卡规定了温度等工艺参数适宜的控制范围,工艺通过了适当的验证;4 叶轮压铸b) 有适宜的设备和模具,能监视主要的工艺参数;c) 压铸后应进行外观检查;d) 操作人员固定,熟悉工艺要求,掌握设备操作方法a) 应逐个对叶轮进行平衡;5 叶轮平衡b) 有适宜的平衡设备;c) 操作人员固定,熟悉工艺要求及操作要领a) 制定并有效执行装配工艺文件,连接螺栓应规定扭紧力矩要求;6
27、 密封、高速旋转件的装b) 奋适宜的装配工具;配c) 应按规定检查螺栓扭紧力矩;d) 操作人员固定,熟悉工艺要求及操作要领9 COON-的价FFE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植保机械安全认证通用要求NY 1135-2006 快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邮政编码:100026 网址:) 中国农业出版社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 争毛争e* 印张1字数10千字2006年9月北京第1次印刷印数:1-500册定价:12.00元开本880mmx 1230mm 1116 2006年9月第1版书号:16109 810 版权专有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 65005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