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FL 5320 QJ 2997A2004代替 QJ 29971997抗剪单齿钛合金环槽铆钉铆接工艺规范 Process specification for rivetting of shear single teeth titanium alloy lockbolts 20040901发布 20041201实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 QJ 2997A2004 I前言 本标准代替QJ 29971997抗剪单齿钛合金环槽铆钉铆接工艺规范。 本标准与QJ 29971997相比,增加了公称直径为5mm的盘头抗剪单齿钛合金环槽铆钉和公称直径为4mm及5mm的120沉头抗
2、剪单齿钛合金环槽铆钉的铆接要求。 本标准中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一部、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素云、佟文敏、提亚峰、查朝晖、孙小炎。 本标准于1997年9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QJ 2997A2004 1抗剪单齿钛合金环槽铆钉铆接工艺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为4mm、5mm的盘头和120沉头拉铆型抗剪单齿钛合金环槽铆钉(以下简称环槽铆钉)的铆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槽铆钉的铆接及其铆接前后的验收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
3、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01 公差与配合 尺寸至500mm孔、轴公差带与配合 QJ 1991980 抗剪环槽铆钉技术条件 QJ 2996.1A2004 抗剪单齿钛合金环槽铆钉 第1部分;通用规范 QJ 2996.2A2004 抗剪单齿钛合金环槽铆钉 第2部分:盘头环槽铆钉 QJ 2996.3A2004 抗剪单齿钛合金环槽铆钉 第3部分:120沉头环槽铆钉 QJ 3148
4、2002 钢环槽铆钉铆接技术要求 3 要求 3.1 环槽铆钉 环槽铆钉的钉杆、钉套和调整垫片应符合QJ 2996.1A2004、QJ 2996.2A2004、QJ 2996.3A2004的要求。 3.2 钉孔 3.2.1 钉孔直径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1中H9的规定。 3.2.2 钉孔轴线与被连接件表面法线的夹角应不大于2。 3.2.3 金属钉孔孔壁表面粗糙度Ra的最大允许值为3.2m。用铰孔工具保证,钉孔不检查。 3.2.4 钉孔不允许有棱边、毛刺、缺口或裂纹,被连接件与钉头或钉套支撑面的接触处不应有脏物、切屑等多余物。 3.2.5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钉孔孔壁周围15mm不允许有分层。
5、3.2.6 与钉头支撑面贴合的孔口应倒圆或倒角,倒圆半径约等于0.3mm。 3.2.7 120沉头环槽铆钉用沉头座尺寸见图1和表1。 QJ 2997A2004 2图1 表1 单位为毫米 钉孔直径D H D1(参考) 4 1.43 0+0.1 8.95 5 1.43 0+0.1 9.95 3.2.8 沉头座不应有棱面、毛边,孔的边缘不应有裂纹。 3.3 铆接 3.3.1 铆接前应检查被连接件厚度。 3.3.2 将环槽铆钉钉杆插入被连接件的钉孔中,允许钉杆光杆部分伸出被连接件1mm或缩进被连接件0.3mm。 3.3.3 可通过加调整垫片的方法调整被连接件的铆接厚度,但最多只允许加两个调整垫片,总厚
6、度不超过1mm。 3.3.4 环槽铆钉允许在斜面或圆弧面上使用。斜面的最大斜度为7,圆弧面的最小曲率半径为500mm。在这种情况下,环槽铆钉安装时应使钉套处于斜面一侧,或处于圆弧面的内侧。 3.3.5 环槽铆钉在正式铆接前应进行试铆,试铆试验件的夹层厚度和结构型式与正式产品相同。试验方法按QJ 1991980中2.2.4的规定,试验数量不少于5个,合格后方可在产品上正式铆接。 3.3.6 铆接时,不允许用敲击钉头的方法来满足钉头支承面与被连接件之间的间隙要求。 3.3.7 铆接时,允许用木榔头把钉杆轻轻敲入钉孔内,但不得损伤钉头和孔壁。 3.3.8 环槽铆钉铆接完毕,应自动脱模,不得采用摇晃铆
7、枪等方法强行脱模。 3.4 工艺要求 3.4.1 收压模的内腔尺寸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设计。 3.4.2 新制造的收压模在使用前应进行尺寸检查和试铆,以保证钉套收压成型良好,达到抗压强度的要求。同时钉套材料不被切削。做铆接和拉脱试验,数量不少于5个,全部合格后,方可在产品上正式铆接。 3.4.3 收压模内腔轴线与环槽铆钉钉杆轴线夹角应不大于3。 3.4.4 收压模内腔的磨损量应在规定的收压模内腔公差范围内。 3.5 铆接前检查 3.5.1 复查环槽铆钉的钉杆、钉套以及调整垫片的尺寸是否符合QJ 2996.1A2004、QJ 2996.2A2004、QJ 2996.3A2004的要求。 QJ 29
8、97A2004 33.5.2 抽检钉孔直径,并检查钉孔与钉头支撑面贴合处的倒圆或倒角。检查数量应不小于该部件使用环槽铆钉总数的10%,且不少于20个;总数少于或等于20个时,应全数检查。 3.5.3 检查被连接件的表面质量,对于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应检查其孔壁周围是否有分层现象。 3.5.4 有密封要求时,在铆接环槽铆钉之前,应检查铆钉孔直径和钉杆光杆部分的直径,计算过盈量,合格后以此过盈量与试验件(材料、厚度及曲率半径均与被铆接产品相同)试铆,首件产品按产品设计要求进行密封试验。安装时应将环槽铆钉的钉头置于有密封要求的夹层一侧。 3.6 铆接后检查 3.6.1 环槽铆钉铆接后,钉头支撑面周缘至
9、少有三分之二紧贴被连接件表面,其余部分允许有不大于0.1mm的间隙,且间隙不得延伸到钉杆。见图2。 图2 3.6.2 沉头环槽铆钉钉头顶面相对于夹层的允许最大凹进量为0.1mm,允许最大凸出量为0.1mm。对于有配合要求的对接面,则不允许凸出,只允许凹进,最大凹进量为0.2mm。见图3。 凹进凸出图3 3.6.3 如果钉套产生裂纹,则应拆除重铆。 3.6.4 允许由于铆接时铆枪挤压在钉套基部周围而使被连接件表面产生的轻度压痕。 3.6.5 环槽铆钉铆接后,可用检验卡板进行检验。检验卡板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方法参照QJ 31482002中附录B的规定执行。 3.6.6 铆接后,钉杆的伸出量或缩进量H
10、用检验卡板在E-E或F-F截面上检查。在斜面上的铆接见图4;在圆弧面上的铆接见图5。 QJ 2997A2004 4图4 图5 3.6.7 环槽铆钉铆接后,允许钉头凸出钉套0.7mm,凹进0.1mm。 3.6.8 环槽铆钉铆接后,不允许钉套有松动现象,也不允许钉套基部与被连接件之间有间隙。 3.6.9 检查钉头支撑面与被连接件之间的间隙。检查数量为环槽铆钉总数的20%,但不少于20个;总数少于或等于20个时,全数检查。 3.6.10 目视检查环槽铆钉铆接后钉套有无严重损伤,以及钉套基部有无多余物。如有多余物,应清理干净,并要求钉套被擦伤或产生多余物的总数量不超过该部件使用环槽铆钉总数量的5%,但
11、不多余20个。 3.6.11 如铆接后出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环槽铆钉,在不损伤被连接件的情况下,允许拆除环槽铆钉,但不允许出现相邻环槽铆钉都被拆除的现象。拆除数量不得超过该部件所用环槽铆钉总数的5%,且不多于20个。拆除后,钉孔与钉杆单面间隙不超过0.05mm时,允许重新铆接。对于蜂窝夹层结构的铆接,重新铆接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 QJ 2997A2004 5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收压模的内腔尺寸 A.1 拉铆型抗剪环槽铆钉铆接用收压模的内腔尺寸,见图A.1和表A.1。 0.4其余图A.1 表 A.1 单位为毫米 DaE F 钉杆直径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4 5.75 +0.04 0 5 0.037 1.5 0.03 1.5+15 0 5 7.04 +0.058 0 5.5 0.037 1.5 0.03 1.5 +15 0 a 尺寸D的极限偏差包括磨损量。 QJ 2997A2004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 抗剪单齿钛合金环槽铆钉 铆接工艺规范 QJ 2997A2004 *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出版 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 邮政编码:100830 北京航标印务中心印刷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发行 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 * 2004年12月出版 定价: .00元 QJ 2997A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