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含氟音飞类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WS/T 5-1996 Diagnostic criteria and principles of management for food poisoning of glycosides cyanophoric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含氧戒类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判定原则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因食用苦杏仁、桃仁、李子仁、批把仁、樱桃仁、木薯等含氧试类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不适用于将苦杏仁作为药用引起的中毒。2 引用标准GB/T 5009. 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14938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3 诊断
2、标准3.1 流行病学特点有进食含额戒类食物史。3. 2 临床表现苦杏仁中毒的潜伏期短者0.5h.长者12.0h.一般1.02. Oh。木薯中毒的潜伏期短者2.0h.长者12. Oh.一般多为6.09.0h。苦杏仁中毒时.口中苦涩、流诞、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悸、四肢无力等。较重者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时有时可嗅到苦杏仁昧。严重者意识不清.呼吸微弱、昏迷.四肢冰冷.常发生尖叫.继之意识丧失、睡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牙关紧闭、全身阵发性在孪.最后因呼吸麻痹或心跳停止而死亡。此外.亦有引起多发性神经炎的。木薯中毒的临床表现与苦杏仁中毒的临床表现相仿。3. 3 实验室诊断按GB/T5009. 36中
3、2.3条进行氧化物的检验。4 判定原则4. 1 根据流行病学特点和临床表现诊断。取剩余食物进行氧化物的检验,以资参考。4.2 无进食苦杏仁或桃仁、李子仁、批把仁、樱桃仁、木薯等含氧民类食物史.诊断不能成立。5 处理原则5. 1 催吐.用5%硫代硫酸纳溶液洗胃。5.2 解毒治疗:首先吸入亚硝酸异戊酶.接着缓慢静脉注射3%亚硝酸锅溶液,继后静脉注射新配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6-10-14批准1997-05-01实施50%硫代硫酸锅溶液。5.3 对症治疗。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卫主部卫生监督司提出。WS/T 5-1996 本标准由吉林省食品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柱、刘长杰。本标准由E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