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 160 X 94 备囊号:17312-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YC/T 10. 14-2006 代替YC/T10.13-1993, YC/T 10.14-1993 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4部分:电气控制系统Tobacco machinery-General requirements Part 14: Electrical control system 2006心2-23发布2006-03-01实施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060831000113 YC/T 10.14一2006目次T41i1A141i1i。,quqUA哇Fhu7月i巧勺吁勺to00000。00000QdQ
2、dQdQdQdQJQdQdnununu-1i护UUUUHUUUUUUUUUUUUHuu保UUUUUUUUUUUUU川UUUUUU境uuuuuuuuuuuuuuuuu环UUUUUUUU验uuuuuuuuu和川UUUUUUU试川uuuuuu件uu性uuuuuu性uuuuuuu验续部验验存试连手试试组uu磁川UUu护的时-8. 、子川电u验u防路查查验验骨自uu输牛瞅Rr灿rArMjfji牛棚恤j脚酣机脆脆甜甜胧岳阳非jjjA材存引型条要件安性及要闻服法检电试电接刷刷四四旧卅蛐酣则检检试吵吵技、性品作计器气用康观帝方观缘E余护制护载载规厂收式、志机装输围范求产工设元电使健外印抗验外绝耐残保控保空负电
3、温环颠验出验型志标随包运-3范规要0试0123检标=在1iq臼nJA他ZRUFO巧tOOQd1i1iq臼ndA丛EFUb厅ioOQdti-i1i1Aqqd1i?ndA哇前12333333孔丘孔孔丘44.AhAh4.444444444555566666前YC/T 10(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分为如下几部分:一一第1部分E切肖Ij加工件;一一第2部分:冷作件;一一第3部分z焊接件p一一第4部分z灰铸铁件;一一第5部分:球墨铸铁件;一一第6部分z铸造碳钢件;一一第7部分z铜合金铸件;-一一第8部分z铝合金铸件;一一第9部分:锻件;一一第10部分z金属镀覆与化学处理;一一第11部分z涂擦;一一第12部分
4、z装配;一一第13部分:包装;第14部分:电气控制系统;一一第15部分z电气控制系统装配。本部分为YC/T10的第14部分。YC/T 10.14-2006 本部分代替YC/T10. 13-1993(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低压电气电控制设备和YC/T10. 14 1993(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制设备。本部分与YC/T10. 13-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原版3.2正常使用条件改成工作条件(1993年版的3.2;本版的3.2); 一一取消原版3.2.4振动,并将原版3.2.5中d)电网质量改成电惊(1993年版的3.2.5;本版的3.2中d); 一一原版的3.3.5改成本版的
5、3.3. 5和3.3.6,并作了编辑性整理,原版的3.3.6改成本版的3.3.7,其他顺延(1993年版的3.5.5;本版的3.3.5、3.3.6); 一一原版3.6. 23. 6. 7合并成本版3.6.1,原版3.6.1负载等级改成本版3.6.2负载和过载特性,原版3.6.8温升改成本版3.6.4温升(1993年版的3.6. 23. 6. 7、3.6.1、3.6.8;本版的3.6.1、3.6.2、3.6.4); 一一原版3.7安全改成本版健康、安全、电磁兼容性和环境保护(1993年版的3.7;本版的3.7) ,并在原版的基础上增加了标识、残余电压和电磁兼容性三条内容,并对原版条的顺序作了调整
6、;一一本版增加3.9印制电路板,原版3.9 )11i!延为本版的3.10;一-原版4.4保护接地试验改成本版4.4残余电压的防护试验(1993年版的4.4;本版的4.4); 一一试验方法增加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试验;一一检验规则中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用列表的形式给出了检验项目;取消原版的第7章。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I YC/T 10.14-2006 11 本部分起草单位z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伟志、龚美华、朱成生、熊琪明。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一-YC/T10
7、.13一1993、YC/T10.14-1993。YC/T 10.14-2006 1 范围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4部分:电气控制系统YC/T 10的本部分规定了烟草机械中电气控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适用于烟草机械中电气控制系统(以下简称电控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和验收。注2本部分中的电气一词包括电气和电子两个方面(如电气设备是指电气设备和电子设备)。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YC/T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8、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681-19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GB/T 2682一19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GB/T 3797-1989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z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系统GB/T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T 4588. 1-1996 元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分规范GB/T 4588. 2-1996 有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分规范GB/T 4588. 3-1988 印制电路板设计和使用GB/T 4588.4-1996 多层印制板分规范
9、GB/T 4884-1985 绝缘导线的标记GB/T 5048一1999防潮包装GB 5226.1一200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z通用技术条件GB/T 5465.2-1996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GB/T 5489-1985 印制板制图GB/T 12501-1990 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GB/T 14048. 1一199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YC/T 10.10-2006 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0部分:金属镀覆与化学处理YC/T 10. 11-2006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1部分z涂漆YC/T 10. 13-2006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3 要求3. 1 产
10、晶型号电控系统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制定。3.2 工作条件电控系统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 环境温度:OOC-40oC; 1 YC/T 10.14-2006 b) 相对湿度:不大于80%;c) 海拔高度z不高于2000m; d) 电源:3/N50Hz/TN-S,380 V土38V, 50 Hd: 1 Hz; 220 V土22V , 50 Hz士1Hz; 注:出口电控系统应根据国外采购方指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设计。e) 辐射及电磁干扰z置放地点应无高温辐射,应无强电场和强磁场干扰。3.3 设计要求3.3. 1 电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T14048. 1-1993有关规定。3.3.2 电控系统的外
11、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4208-1993中IP54的规定。3.2.3 电控系统的构架、底座、面板、安装板、侧板、盖板、连接件及其他结构件,应采用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材料制造,以保证正常吊装、运输中不发生变形。电控系统的所有连接件、紧固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表面的防护涂覆应符合YC/T10. 10-2006的规定。3.3.4 电控系统的结构设计应保证调试、运行、操作、检查的安全可靠,有利于电器及电子组(部)件的安装和维修,方便监视电控器件的功能和运行,有利于设备的调换和扩展,更换器件、组(部)件可以从柜门正面进行P需要在装置内部调整和复位的元件应易于接近。对于地面安装的设备,需要由操作者观察的
12、指示仪器、仪表的安装高度,不得高于设备基础面2m。操作器件(如手柄、按钮、电位器、时间继电器等)应安装在易于操作的位置上,通常其中心线不高于设备安装基础面1.9m且不低于安装基础面上0.4 m;紧急操作件应装在距基础面O.8 m1. 6 m范围内;电气联接器件(如插头插座、连接器、端子板等)应至少高出安装基础面0.2m。大型电控系统应在柜(箱)顶部加装吊环或吊悔,以便吊运。3.3.5 抽出式部件(简称抽屉)和可移式部件(简称插件)应设计成在带电状态下能够安全地同主电路连接或断开(使用适当的工具)。可移式部件应有一个连接位置和一个移出位置F抽出式部件除应有一个连接位置和一个移出位置外,还应有一个
13、分离位置,并且还可以有一个试验位置。应在这些位置上给予明显的区别标志。3.3.6 抽屉或插件应能很方便地插入或拔出。所有接、插点均应保证电接触可靠。需要更换的抽屉或插件应具有互换性。不同功能的抽屉或插件应使用明显的符号加以区别,并在其固定的相应导轨或横梁上标注相同的符号,以免插错。必要时应装设防插错机械或电气装置。若同种用途的联接采用多个插头插座或连接器,应用明显的标记加以区别,并尽可能采用不同规格的器件,以免插错。抽屉或插件在使用、调整或检查时应装设机械锁紧机构。3.3.7 电控系统的柜(箱、台)的门应开启灵活,锁紧可靠;柜门开启角度应大于900;同一组电控柜的柜门应配备用相同钥匙打开的锁(
14、钥匙应由专人保管)。3.3.8 电控系统采用自然冷却或强迫风冷,以保证设备正常连续运行。采用自然空气冷却时,散热器周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采用强迫风冷时,进风入口处应装有空气过滤装置。3.3.9 按钮和指示灯的颜色应符合GB5226. 12002及GB/T2682-1981的规定。3.3.10 电控系统中的导线颜色应符合GB5226. 1-2002及GB/T2681-1981的规定。3.3. 11 电磁兼容性设计应符合GB5226. 1-2002中4.4.2的要求。3.3. 12 可维性设计宜选择下列措施za) 设置必要的调节器和检测孔;b) 设置故障报警、故障显示和故障定位功能zc) 设置必要
15、的监控和故障诊断功能;d) 设置自动断电保护和自动恢复程序的功能;e) 提高可见性、易达性、可更换性以及人机工程的运用等。2 YCjT 10.14-2006 3.4 元器件及电子组(部)件3.4. 1 提供产品装配使用的电气器件和电子元器件,应优先选用新系列产品,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的产品。采用进口产品时,应符合1EC、1SO或其他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3.4.2 电气器件及电子元器件应在制造厂规定的技术范围内使用,并按照制造厂的规定进行安装和调整。3.4.3 电气器件及电子元器件应进行入厂检验。在装配使用前应按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老化及测试筛选,选配合格的元器件
16、方可用于电气装配。3.4.4 需要做参数整定试验的器件,应在安装前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参数进行整定,并由有关部门出具合格证书。3.4.5 电子组(部)件(包括微机)应具有合格证书,并在安装使用前按有关产品技术条件进行检查。3.5 电气安装3.5. 1 安装3.5. 1. 1 按产品装配图、元器件明细表、有关通用工艺守则及专用工艺文件的规定,使用符合本部分3.4要求的器件和电子组(部)件进行电器安装。3.5.1.2 电器安装的整机布局和器件排列,应力求整齐美观、工艺合理、操作容易、维修检查安全方便。电器安装应稳固牢靠。3.5. 1. 3 电器、电子组(部)件的安装及电气连接均采用正面安装,板前走
17、线的形式。电器安装原则上采用卡装方式安装在垂直安装板上。卡装器件应稳固,不允许松动或摇晃,其倾斜度不超过50。某些不能卡装的器件、电子组(部)件及大型器件,应采用底板螺孔正面螺钉安装(或其他正面安装方式),紧固处均应装有防松装置。抽出式电子组(部)件(抽屉或台式仪表结构)应采用安装框架(支撑导轨)进行安装(安装框架应先用螺钉安装在安装板上)。3.5.1.4 可编程控制器(PC)的安装应按照其安装手册规定的安装方法和要求进行安装。安装电气仪表时,电气仪表和面板之间应加装橡皮垫。急停按钮应采用红色蘑菇头按钮。3.5. 1. 5 在电器安装过程中,一般不允许进行机械加工(如钻孔、攻丝、修铿等)。特殊
18、情况下需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进行机械加工,并应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元器件及零部件,防止金属屑及杂物落入产品内造成故障或短路。3.5.2 接结3.5.2.1 电控系统中所有电气连接导线、电缆,宜采用铜芯软导线、软电缆。导线、电缆的额定绝缘电压应与电路的额定工作电压或对地电压相适应。导线和电缆的载流容量、电压降和最小截面积应符合GB 5226. 1-2002中13.5、13.6和13.7的规定。3.5.2.2 软电缆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5226. 1-2002中13.7.2的规定。3.5.2.3 所有导线、电缆应符合相应技术条件要求,外表平直、清洁,绝缘层完好,芯线中间不允许有断股和接头,绝
19、缘层的耐热性应与容许温升和环境温度相适应。3.5.2.4 导线与器件的连接除应采用焊接的情况(如接插件、指示器件、电子式器件等)外,一般还应采用接线端头冷压连接。接线端头插线孔截面积应与导线截面积相适应;接线端头的结构应与器件端子相适应亘导线在冷压连接过程中不允许损伤或夹断芯线;所有导线的连接(特别是保护电路的连接)应牢靠,不得松动。冷压连接处应套大小合适的绝缘套管。不同材料的母线或导线的接合,以及它们同电气元件的接头连接时,应尽量避免和消除可能引起的电化学腐蚀现象。3.5.2.5 电器端子上的接线一般是一个端子接一根导线,最多不超过两根导线。从柜外进入柜内的导线、电缆不宜直接连接在器件端子上
20、,柜内应提供外部接线用的端子板。所有导线及电缆从一个端子到另一个端子之间应是连续的,不应有中间接头。动力电路和测量电路的连接可以直接连到电器端子上。YC/T 10.14-2006 接地保护线CPE)应直接连接,禁止使用开关、熔断器及插头插座连接。关键部位的连接应采用双线双点连接。3.5.2.6 柜内导线、电缆一般采用走线槽走线(电子组、部件走线允许例外)。走线槽外的导线采用平直走向。走线槽内的导线一般不允许超过线槽容量的70%。导线长度应适宜,应有足够的活动余量。3.5.2.7 导线、导线柬及电缆的安装应避免与元器件、零部件及整机的棱角边缘直接接触。当其通过外壳或屏蔽罩孔时,其可能发生机械损伤
21、的活动部位应加橡皮衬套或缠保护层。3.5.2.8 柜内导线、电缆的布线应符合电磁兼容设计。3.5.2.9 导线束、电缆要可靠地固定在壳体、安装板或其他规定的部位上。固定导线束、电缆的金属卡箍应套绝缘套管或垫上衬垫。导线束、电缆靠近热源时应采用耐热导线或电缆;当高热有损于导线、电缆绝缘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安装在门上或其他可动部件上的导线长度应适宜,应有足够的活动余量,其安装固定位置应符合规定。3.5.2. 10 绑扎成束的导线分支,一般应从线束的侧下方分,打结也应配置在下方,以保持线柬上部平整。3.5.2. 11 导线束、电缆需要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其直径的2倍F在插头插座外壳根部弯曲时
22、,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其半径的5倍F柜内所有导线与器件端子的连接均应保持一定的过被圆弧,并应整齐一致。3.5.3 标记3.5.3. 1 电控系统上应有设备型号、名称和技术参数标牌。3.5.3.2 电控系统的面板或门板上所有操作、控制、显示器件上方或附近应具有清楚耐久的功能标牌或指示标志。采用文字说明的标牌标志应简单明了,并不得引起误解。不便采用文字说明的标志可采用形象化符号,但其含义应符合GB/T5465.2-1996的规定。对部分不宣设置文字及形象化符号标志的开关和具有停止、起动或通、断含义的器件,可采用二进制状态指示具有的功能。其起动或通含义由置1状态来完成,停止或断含义由置0状态来完成。3
23、.5.3.3 电控柜内所有电器、电子组(部)件上或附近应有清晰和耐久性的与电控系统技术文件中项目代号相一致的项目代号标志;所有接线端子应有明显的端子标志和端子序号标记,可编程控制器输入输出模块I/O端子,除应有端子序号标记外,还应有用简洁的文字说明各1/0端子用途的标牌。3.5.3.4 电控柜内保护接地点近旁应粘贴接地标记;电控柜内电压高于50V的裸露电器(或导电部件)的防护挡板上应粘贴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应符合GB5226. 1一2002中17.2的规定。3.5.3.5 电控系统所有标牌、器件标志、指示标志及警告标志应安装平整、牢固、整齐、美观。3.5.3.6 所有电气连接导线、电缆应有清楚的
24、永久性标记,并符合GB/T4884-1985有关规定。3.6 使用性能3.6.1 控制功能4 电气控设备在3.2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应具备以下控制功能za) 信号联络、控制联锁功能;b) 设备起动、停止控制应按预定的程序进行pc) 手动和自动或组合操作功能;d) 急停闭锁功能;e) 故障自动检测及显示功能ff) 自动报警功能:g) 警灯、警笛、电铃、指示灯均能正常动作;h) 正确显示设备工况、生产流程及工艺参数,并根据工艺需要进行控制和调节30 电控柜应具备防尘、通风设施;j) 网络通讯接口及网络上层控制功能。YC/T 10.14-2006 3.6.2 负载和过载特性负载和过载特性应符合GB/T1
25、4048. 1一1993中5.3.5的要求。3.6.3 转速变化率、调速比及穗速精度电控系统控制的电机对转速有严格要求时,其转速变化率、调速比及稳速精度应符合产品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3.6.4 温升电控系统各部件的温升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注:一个元件或部件的温升是指按照4.11的方法所测得的该元件或部件的温度与电控系统外部环境空气温度的差值。表1温升部件部位材料及镀覆层温升/K电器元件及电力半导体器件符合元器件标准紫铜、元被覆层50 连接于一般低压电器的母线紫铜、搪锡60 连接处的母线紫铜、镀银80 铝、超声波搪锡45 紫铜、元被覆层45 连接于半导体器件的母线紫铜、搪锡55 连接处的母
26、线紫铜、镀银70 铝、超声波搪锡35 金属15 操作手柄绝缘材料25 金属表面30 可能触及的壳体绝缘表面40 3.6.5 环境温度适应性电控系统经3.2规定的环境温度条件贮放试验后,其使用性能(功能)应符合产品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3. 7 健康、安全、电磁兼容性和环境保护3.7. 1 标志不能清楚表明装有电气器件的外壳,都应标出形状符合GB/T5465.2-1996中5036图形符号的黑边、黄底、黑色闪电符号的警告标志F警告标志应在外亮门或盖上清晰可见。3.7.2 防触电保护采用GB/T12501-1990中规定的I类电气设备或器件,应防止由于基本绝缘失效而出现在易接近部件上的危险触摸
27、电压。3.7.3 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电控系统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的零、部件与导电的零、部件或接地的零、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注:电气间隙指在两导电部件之间的最短直线距离;爬电距离指在两导电部件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5 YC/T 10.14-2006 表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额定绝缘电压/V爬电距离/mm电气间隙/mm300 10 6 300660 14 8 3.7.4 绝缘电阻动力电路导线与保护接地电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o。3.7.5 耐压要求电气设备的所有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应经受1000V交流电压至少1s时间的耐压,工作在低于PELV电压的电路
28、除外。3.7.6 保护接地3.7.6. 1 电控系统的金属构件上及对地电压大于65V的器件壳体上,应有接地点。3.7.6.2 电掘变压器铁芯及次级绕组一端应与保护接地连接。接地螺钉的尺寸应满足表3所列接地导体的要求。接地螺钉不允许兼作他用(如机械紧固等)。表3接地导体设备的相线截面积(铜)S/mm2相应的保护接地导体的最小截面积(铜)/mm216 S 1635 16 35 5/2 3.7.6.3 与接地点连接的导线应是黄、绿双色导线。接地点附近应粘贴明显的永久性接地标记。3.7.6.4 保护导体(导线及金属构件)的相互联接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保护接地端子与机壳之间的接地电阻应小于0.1.0 0
29、 3.7.6.5 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 1一2002中8.2.3的要求。3.7.7 短路保护3.7.7. 1 每台设备的电源输入端应按GB/T12501-1990中规定的I类短路保护器件。当设备输出回路或内部某支路发生短路时,保护系统应能正确工作;当用熔断器或断路器作为保护器件时,熔体的额定电流或断路脱扣器的整定值应能承受电动机起动或变压器合闸时的过电流。3.7.7.2 当任何一个主电路发生短路而使该电路断开时,应能同时将该电路的开关器件(如断路器、接触器)等的操作电路自动断开。必要时,应能发出相应的报警及联锁信号。3.7.8 过载保护被控对象为容量大于0.5kW连续运转的
30、电动机时,应设过载保护。单相电动机至少用一个过载脱扣器保护。三相电动机应采用三相过载保护。频繁起动、制动的电动机,建议采用为专用保护器件。3.7.9 失电压保妒电控系统应设有失电压(零电压)保护。这种保护应设计成在断电失压(由于电网瞬时断电或过电流、过电压、失磁等保护器件动作后,电源再现时,被控制的对象不应自行起动。3.7.10 欠电压保护如果某些受控设备允许瞬时欠电压而不要求断开电路时,则可设置欠电压延时电路,只有在欠电压超过规定的时限后才切断电路。3.7. 11 过电压保护当电控系统的工作电压超过规定的极限时,应将主电路自动断开,以保护设备不受损伤。但正常工作的设备应能承受下列各种过电压而
31、不受损伤za) 开关操作的过电压;6 YC/T 10.14-2006 b) 电磁元件接通或分断时产生的过电压;c) 熔断器或快速开关分断的过电压;d) 变流元件换相过程中产生的过电压。3.7.12 残余电压残余电压的防护应符合GB5226. 1-2002中6.2.4的要求。3.7. 13 控制电路控制电路必须做到各种情况下(即使是操作错误)确保人身安全。此外不论是电器故障或操作错误都要有效地保护设备不受损坏。3.7. 14 电磁兼害性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5226. 1-2002中4.4.2的要求。3.8 外观要求3.8. 1 电控系统的外表应完好,无机械损伤和变形。3.8.2 机壳外表攘涂覆层
32、应符合YC/T10.11一2005及产品技术条件有关规定。3.8.3 黑色金属机件及紧固件应有防护镀层,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8.4 电控系统的外壳及零件,不得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外露尖角、锋利边棱及粗糙表面。3.8.5 电控系统的电气安装、机械装配应正确、可靠,符合设计图样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3.8.6 电控系统的标牌标志、器件标志、操作指示标志及导线电缆标记应清晰、美观、正确、完整。3.9 印制电路极3.9.1 组装电子元器件的各种印制板应符合GB/T4588. 1 4588. 2-1996、GB/T4588.3-1988、GB/T 4588.4-1996及GB/T5489-1985的有
33、关规定。3.9.2 印制板应使用设计图样规定的覆锚板材及基材进行生产。3. 10 抗颠震性能电控系统按4.13规定的颠震试验条件进行颠震试验后,其使用性能(功能)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规定,柜体结构及零部件无机械损伤、变形,紧固件无松动现象。4 试验方法4. 1 外观检验用眼睛直观和用量具检查电控系统的外观、结构、外壳防护等级、表面涂覆、电气安装、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防触电保护及标志、标记等应符合本技术条件有关规定。4.2 绝缘电阻试验用兆欧表检测非电连接的各带电回路相互间及不直接接地的带电回路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试验时,对于不能承受所规定试验电压的元器件(如电子组件、半导体器件、电容等).应将其
34、短接或拆除。测量绝缘电阻所使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应根据各回路的工作电压而定。按表4的规定进行选择。表4绝缘电阻试验参数回路工作电压IV兆欧表的额定电压IV500 1 000 4.3 耐压试验电气系统的所有电路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经受至少1s时间的耐压试验,打算工作在或低于PELV电压的电路除外。试验电压应为z7 YCjT 10.14一2006一一具有两倍的电气设备额定电源电压值或1000 V.取其中较大者;一一频率为50Hz或60Hz; 一一由最小额定值为500VA的变压器供电。不适宜接受该试验的元器件应在试验期间断开。4.4 残余电压的防护试验应进行此项试验以确保符合3.7.12的要求。4.5
35、保护撞地电路的连续性试验4.5.1 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应通过引人来自PELV(安全特低电压25V)电源的50Hz或60Hz的低电压、至少10A电流及至少10s时间的验证。该验证在PE端子和保护接地电路部件的有关点间进行。4.5.2 PE端子和各测试点间的实测电压降不应超过表5所规定的值。表5保护撞地电路连结性的检验被测保护导线支路最小有效截面积/mm2最大的实测电压降(对应测试电流为10A的值)/V1. 0 3.3 1. 5 2.6 2.5 1. 9 4.0 1. 4 6.0 1. 0 4.6 控制功能检查将电控系统与模拟试验装置连接(或对电控系统的控制电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接通电摞使电
36、控系统工作运行,检查闭锁/开锁、自动/手动、自动操作中的联锁及急停等各项操作中,控制功能是否正确、可靠。4. 7 保护功能检查将电控系统与模拟试验装置连接(或对电控系统的控制电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接通电源便电控系统工作运行、检查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失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及过电压保护的正确性和有效性。4.8 空载运行试验4.8. 1 电控系统经上述试验检查后,连续通电空载(输出端开路或接入适当阻抗的轻负载)运行24h. 并检查考核下列项目内容za) 检查控制、操作、显示器件功能的可靠性及全部电磁元器件有无异常现象;b) 检查控制功能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检查操作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c) 检查急
37、停、报警及其他保护功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4.8.2 电控系统安装就位,与受控设备连接,并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电控系统的控制功能、操作工作程序、保护功能与急停、报警功能等。4.9 负载运行试验4.9.1 负载试验在试验基地或设备安装使用现场进行。进行空载试验的电控系统应是出厂试验合格的产品。4.9.2 将电控系统和受控设备进行正确、可靠的电气连接后,进行负载运行试验,并按下列项目和要求考核负载运行是否符合要求z8 a) 电控系统的控制功能(如z开锁/闭锁、自动/手动、自动操作中的联锁等)和急停、报警及其保护功能应正确、可靠、有效;各自动开关整定值应符合实际要求。b) 各受控设备受控运行正常;受控设
38、备工作程序正常,参数设定正确;所控设备传感器和执行机构动作正常。YC/T 10.14一20064.9.3 使电控系统在额定电源和额定负载条件下连续运行。负载运行试验应分别在室温及规定的最高工作环境温度下至少各连续运行24h。在整个连续运行过程中,其各种功能、工作程序及动作都应正确无误。注1:除在试验基地进行的连续负载试验外,在安装使用现场如果最高工作环境温度不能达到规定的最高工作环境温度时,可只在室温下进行连续负载试验。注2:连续负载试验也可以同温升试验同时进行,但试验环境条件及试验时间应符合温升试验的要求。4. 10 电机速度控制试验对转速有特殊要求的电机要进行电机速度控制试验。电机速度控制
39、试验包括测定转速变化率,测试调速范围和试验稳速精度三项内容。试验方法按GB/T3797-1989中4.8.1、4.8. 2和4.8. 3规定进行。4. 11 温升试验温升试验时,电控系统应处在规定的通风和散热条件下,对需要检验的回路或部件通以额定工作电流,使设备各部位的温度达到热平衡的稳定值(即温度的变化率小于1.C/h)。试验时,周围的环境温度应在10OC40OC之间。温度测量可用热电偶或温度计。热电偶或温度计的装设应防止空气流动和热辐射。用至少两个温度计或热电捕均匀地围绕在离开设备1m远高度约为设备一半高处安装。周围环境空气温度的测量应在试验周期的最后四分之一的期间内进行。4.12 环境温
40、度性能试验将电控设备分别置于规定的最高工作环境温度40.C和最低工作环境温度O.C条件下,各存放4h后,将被试产品加上额定负载,待产品内部各器件的温升达到稳定值时,检测产品的电气性能应符合产品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4. 13 颠震试验将包装好的设备按正常工作方位固定在载重汽车的中部(载重汽车的负荷应为载重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在三级公路的中级路面上,以每小时30km40 km的速度连续行驶200km进行颠簸运输试验。颠震试验后,电控设备的使用性能及外观、结构应符合3.11规定。5 检验规则5. 1 出广检验5. 1. 1 每台设备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全部出厂试验项目检验合格后发给产品合格证
41、明书。5.1.2 提供出厂检验的电控系统应是经过检查试验合格的产品。出厂检验中,如有不符合本部分及有关产品技术条件的条款,则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需返修并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产品合格证明书。5. 1.3 出厂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按表6序号17项进行。5.2 验收检验提供验收检验的电控系统应是检验合格的产品。对验收检验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制造厂应认真对待、妥善解决,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后,才可交付用户运行使用。验收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按表6序号18项进行。5.3 型式试验5.3. 1 在下列情况下应抽样进行型式试验za)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b) 已定型的产品当设计、工艺或关键材
42、料更改有可能影响到产品性能时;c) 批量生产的产品,每隔三年进行一次抽试;d) 不经常生产的已定型产品间隔三年及三年以上再生产时;e) 制造厂或用户认为有必要进行时(使用现场对工作性能有更严格的要求时)。9 YC/T 10.14-2006 5.3.2 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应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型式试验应在一台设备样品上或在按相同(或类似)设计制造的多台设备上进行。如为系列产品,可选取若干典型品种、规格进行型式试验。进行型式试验时,如发生任意一项不合格,应查明原因,进行返修复试。若复试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型式试验不合格。型式试验项目、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按表6序号1-13项进行。襄6试验项目所
43、属本部分章、条检验分类序号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验收检验1 外观检验3.8 4. 1 A A 2 绝缘电阻试验3.7.4 4.2 6 A 3 耐压试验3.7.5 4.3 A A 4 残余电压试验3.7.12 4.4 A A 5 保护接地3.7.6 4.5 A A 6 操作控制功能检查3.6.1 4.6 6 A 7 保护功能检查3.7.6-3.7.11 4. 7 6 A 8 空载运行试验3.6.1、3.7.7-3.7.114.8 A A 9 负载运行试验3.6.1、3.7.7-3.7.114. 9 A 10 电机速度控制试验3.6.3 4. 10 11 温升试验3.6.4 4.11 1
44、2 环境温度性能试验3.6.5 4.12 13 颠震试验3. 10 4.13 注1:6表示应进行的检验。注2:操作控制功能检查指闭锁/开锁、自动/手动、自动操作联锁及急停、报警功能检查。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 1 标志每台(套)产品应有一个铭牌,铭牌上应标明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b) 产品型号;c) 额定电压、额定电流;d) 负载等级pe) 必要的其他技术数据;f) 出广编号;g) 质量;h) 制造厂名;i) 制造年月。6.2 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出厂时应随同产品提供下列技术文件或资料:a) 产品合格证明书;b) 电气原理图、安装图、接线图或接线表;10 型式检验A A A A A A
45、 A A A A A A A YC/T 10.14-2006 c) 产品使用说明书pd) 电气产品清单。6.3 包装电控系统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91-2000、GB/T5048一1999、YC/T10.13一2006等标准有关规定。6.4 运输、贮存电控系统运输、贮存的环境温度为-40.C55.C,在短时间内(不超时24h)温度允许达到70.C。运输、贮存环境的大气条件应符合正常使用条件。OON-苛户.OFHULF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4部分:电气控制系统YC/T 10.14-2006 晤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等印张1字数26千字2006年6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 1230 1/16 2006年6月第一版* 定价12.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书号:155066.2-16873 YC/T 10. 1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