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Diagnostic crl阳rlaand prlnclpl酬。fmanagement 。f。ccupatlonalheat lllne皿GB 1150 8-8 9 职业性中暑是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生产劳动(工厂、矿山、农场及其他露天作业等)、体育竞赛和军事训练时所发生的中暑2 诊断原则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瘦孪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
2、似的疾病,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3诊断及分级标准3. 1 中暑先兆中暑先兆(观察对象)是指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3. 2 轻症中暑轻症中暑除中暑先兆的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 以上。3. 3 重症中暑重症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痊孪和热衰竭三型,也可出现混合型。3. 3. 1 热射病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3. 3. 2 热在
3、孪热痊孪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注孪,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脐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情,体温一般正常3. 3. 3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4 治疗原则4. 1 中暑先兆z暂时脱离高温现场,并予以密切观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903-25批准1990-02。1实施236 GB 1150 8 - 8 9 4. 2 轻症中暑g迅速脱离高温现场,到通风阴凉处休息g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4. 3重症中暑g迅速予以物理降温和或)药物降温,纠正
4、水与电解质紊乱,对症治疗。5 劳动能力鉴定中暑患者经及时处理,一般可很快恢复,不必调离原作业。6 健康俭查的要求高温作业工人应作就业前体检,并每12年定期体检一次,包括内科、神经科以及血、尿常规和肝功能检查等7职业就忌证. 心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pb.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ec. 明显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或内分泌疾病zd. 明显的肝、肾疾病237 Al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GB 11 5 0 8 8 9 附录A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参考件)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生产劳动(工厂、矿山、农场及其他露天作业等、体育竞赛和军事训练时所发生的中暑。A2 诊断职业性中暑,应了解患者作业场所的气象条件E气温、气湿和或)热辐射强度。夏季露天作业场所以测定气温为主。A3 按中暑临床表现分为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两级,重症中暑又可分为热射病包括日射病、热夜孪和热衰竭三型,也可有混合型。A4 热射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热射病主要根据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以及高热、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皮肤干热三特征进行诊断。测体温应以虹温为宜。主要应与其他引起高热伴有昏迷的疾病作鉴别诊断,如脑炎和脑膜炎、脑型症疾、产后感染、脑溢血昏迷等。附加说明2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本标准由同济医科大学、协和医院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解释。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