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性三硝基甲苯自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Diagnostic criteria and principles of management of。ccupatl。naltrlnltr。t。luenecaaract GB11512 89 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是由于长期接触三硝基甲苯所引起的以眼晶体混浊改变为主要表现的中毒性眼部疾病。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三硝基甲苯者。l临床上凡遇见有本标准的诊断及分级标准中所描述的形态特征,并确有三硝基甲苯密切接触史者,可按本标准的原则进行诊断和处理。2 引用极
2、准GB 11502 职业性自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5诊断原则根据密切的职业接触史和以双眼晶体混浊改变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必要的动态观察,参考作业环境调查,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病因所引起的晶体损害后,方可诊断4 诊断及分级标准4, 1 观察对象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列为观察对象2 彻照法检查,晶体周边都有环形或近成环形的点状暗影,b. 裂隙灯显微镜检查,晶体周边部皮质内有散在细点状混浊4. 2 期白内障z彻照法检查时,晶体周边部有环形暗影,但最大环宽不超过晶体半径的二分之一环由多数模形混浊连接而成,模底向周边,尖端指向中心,或作裂隙灯显微镜检查见晶体周边聚集有多数大小不等的灰黄色细点状混浊,位于前后
3、皮质和成人核内,皮质透明度降低分布范围同前。4, 3 二期自内障周边部环状混浊范围越过晶体半径的三分之一,但不超过三分之二。部分病例可表现为晶体中央部出现相等于瞌孔直径大小的完全或不完全的环状混浊,此混浊位于前成人核或前皮质内。4,4 三期白内障z晶体周边部混浊超过晶体半径三分之二以上,或中央部有致密点状或盘状混浊,视功能视力和视野受到明显影响5 治疗原则参照GB11502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903-25批准1”。02们实施218 GB 11512-89 6 劳动能力鉴定s. 1 观察对象每年复查一次s.2 三硝基甲苯自内障诊断成立后原则上应调离三硝基甲苯作业g三期患者可适当从事轻
4、工作7 健康检查的要求对三硝基甲苯作业人员应作就业前眼部检查,包括视力、散瞌检查晶体及眼底8职业慧忌证a. 先天性或发育性自内障sb. 全身性疾病所致并发性白内障(如糖尿病性白内障等); c. 内眼疾病所致并发性自内障gd. 其他原因所致的臼内障。2.19 GB 1151 2 - 8 9 附录A眼科捻查的要求(补充件Al 视力检查应包括远、近视力及矫正视力。A2 询问病史应注意有无夜盲A3 常规外眼检查后用新福林或复方托晶酷胶滴眼3次,至双眼幢孔充分散大后,用直接检眼镜彻!照法检查晶体、玻璃体及眼底,最后用裂隙灯显微镜检查晶体,记录病变特征,并按下列格式标示病变范围g有眼彻照法晶状体光切面剧本
5、标准适用范围附录B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参考件)左眼本标准只适用于职业性接触三硝基甲苯者三硝基甲苯自内障晶体混浊形态、色泽、分布等具有明显的特征,临床上凡遇见有本标准的诊断及分级标准中所描述的形态特征,并确有三硝基甲苯密切接触史者,可按本标准的原则进行诊断和处理82 职业禁忌证主要列举了四大类晶体混浊或自内障。在其他原因所致白内障中如某些药物所致的晶体海浊、老年前期臼内障等,应根据不同临床表现及具体情况全面分析,适当安排。附加说明z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负责起草,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参加起草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解释。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