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457-19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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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代替肉类联合加工工业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引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水

2、质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术语活屠重指被屠宰畜禽的活重原料肉指作为加工肉制品原料的冻肉或鲜肉技术内容加工类别按肉类加工企业的加工类别分为畜类屠宰加工肉制品加工禽类屠宰加工标准分级按排入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排入中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中类水域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

3、能要求分别执行和的规定中类水域和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标准值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的排水量和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等指标标准值分别规定为年月日之前立项的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执行表标准值级别污染物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值大肠菌群数个排水量活屠重原料肉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浓度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立项的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执行表标准值级别污染物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值大肠菌群数个排水量活屠重原料肉一级

4、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浓度年月日起立项的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执行表加工类别浓度与总量标准值级别污染物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值大肠菌群数个排水量活屠重原料肉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工艺参考指标油脂回收率血液回收率肠物胃回内收容率毛羽回收率废水回收率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活屠重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原料肉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活屠重其他规定表表和表中所列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污泥与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

5、工艺参考指标为行业内部考核评价企业排放状况的主要参数有分割肉化制等工序的企业每加工原料肉可增加排水量加工蛋品的企业每加工蛋品可增加排水量回用水应符合回用水水质标准在执行三级标准时若二级污水处理厂运行条件允许生化需氧量可放宽至化学需氧量可放宽至但需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非单一加工类别的企业其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水量和污染物排放量限值以一定时间内的各种原料加工量为权数加权平均计算计算方法见附录表表中禽类屠宰加工的排水量参照表执行监测采样点采样点应在肉类加工企业的废水排放口排放口应设置废水水量计量装置和设立永久性标志采样频率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以内的每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的每

6、采样一次排水量排水量只计直接生产排水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生活排水及厂内锅炉电站排水若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改建排放口排水量按月均值计算统计企业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和年报表为准测定方法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按表执行表序号项目方法方法来源值玻璃电极悬浮物重量法五日生化需氧量稀释与接种法化学需氧量重铬酸钾法动植物油重量法氨氮蒸馏中滴定法纳氏试剂比色法水杨酸分光光度法大肠菌群数发酵法注暂时采用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待国家颁布相应的方法标准后执行国家标准标准实施监督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附录非单一加工企业污染物限值计算方法补充件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式计算排水量按式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按式计算式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水量活屠重或原料肉污染物排放量活屠重或原料肉某一加工类别加工单位重量原料允许排水量活屠重或原料肉某一加工类别一定时间内原料加工量活屠重或原料肉某一加工类别的某一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某一加工类别加工单位重量原料允许污染物排放量活屠重或原料肉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商业部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景金王嘉儒周晓明孟宪亭邹首民王守伟许俊森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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