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2792.2-2008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 安全要求.pdf

上传人:周芸 文档编号:265531 上传时间:2019-07-11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65.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22792.2-2008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 安全要求.pdf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GB 22792.2-2008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 安全要求.pdf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GB 22792.2-2008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 安全要求.pdf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GB 22792.2-2008 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 安全要求.pdf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97140Y 81 圆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279222008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Office furnitureScreensPart 2:Safety requirements2008-12-30发布 20100301实施宰瞀髅鬻瓣警矬瞥霎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前言i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一般安全要求4结构安全要求目 次GB 22792220081111刖 吾GB 2279222008GB 22792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 22792办公家具屏风分为三个部分:GBT 227921办公家具屏风第1部分:尺寸;GB 227922办公家具

2、屏风第2部分:安全要求;GBT 227923办公家具屏风第3部分:试验方法。本部分是GB 22792的第2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EN 10232:2000办公家具屏风第2部分:机械安全性要求。本部分与EN 10232:2000相比,仅做下述编辑性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按GBT 11 2000的规定;一增加第3章条款号及标题;一一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页码变化;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用“本标准本部分”代替“本国际标准本部分”;删除国际标准中资料性概述要素(包括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

3、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家具行业协会、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华源轩家具(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豪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东方家私有限公司、上海震旦家具有限公司、北京今圣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深圳长江家具有限公司、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史泰博商贸有限公司、优比(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澳玛特家具有限公司、江门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河北吉荣家具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曜国、罗菊芬、刘文智、梁米加、罗圻、张淑艳、招寿田、黎胜国、倪良正、利耀宜、陈

4、碧煌、邢兆才、李军。办公家具屏风第2部分:安全要求GB 22792220081范围GB 22792的本部分规定了办公用屏风的安全要求,包括一般安全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办公用屏风。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2279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227923 2008办公家具屏风第3部分:试验方法(EN 10233:2000,MOD)3一般安全要求31屏风工

5、艺要求屏风的设计应尽可能地减少对用户伤害的危险。在预定的正常使用期内,用户可接触的屏风所有部件,其设计应避免造成人体伤害和财产损坏。这些要求应满足:一可接触的棱角,倒圆半径最小为2 mm;一一可接触到的棱,倒圆半径最小为2 miD;其他所有的边应圆滑、无毛刺;中空部件的端部应封闭或覆盖;可移动和可调节的部件设计应避免伤害和误操作。32屏风可接受载荷的明示要求制造商应在操作手册中指出如何使用根据附件组装的屏风,以及各种类型的屏风可接受的载荷。4结构安全要求41试验程序检查屏风的一般安全要求和尺寸要求后,应按照下列试验程序,通过GBT 227923-2008描述的试验:非承载办公用屏风:GBT 2279322008的63;承载办公用屏风:GBT 227932 2008的64,65,66。42要求试验结束时,屏风应保持安全和满足其功能,下列要求应满足:当按GBT 2279232008中63或64规定进行稳定性试验时,屏风不应倾翻;当按GBT 227923 2008中65规定进行移出试验时,所有组件不应被移出,结构上不应损坏;当按GBT 2279232008中66规定进行强度试验时,无论有无附件,屏风装配件的稳定性不应有不利的影响,任何零件、连接件、组件不应破损,以及不应有影响屏风组合安全和功能的变形和松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国家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